秀书网>其它小说>重案组六一一>第六更
  巴鲁阁给唐晓棠讲,小偷的眼睛是很毒的,他们在行窃前,会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

  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看好地形,方便逃跑时选择路线。

  还有更当紧的一个目的,就是观察附近有没有反扒的便衣刑警。

  小偷对穿制服的警察不怎么惧怕,因为着制服的警察,不是来抓他们的,被失窃的群众带来的除外。

  他们最怕的是打扒大队的便衣刑警,那是小偷的天敌,是“贼”最恐惧的对象。

  所以,小偷在行窃前,会频繁地观察四周,只要看到可疑的人或者事物,就会立刻停手离开现场。

  抓贼讲究的是人赃并获,如果由于我们的不谨慎惊动了“贼”,那是很丢脸的一件事。

  巴鲁阁说:“王宇在打扒队工作过,咱们的车‘贼’认得,崔海对他们来说是生面孔,明白了吧?”

  唐晓棠这才知道,自己一直认为不是正经刑警的打扒队员,原来不是那么简单的。

  这还是她进入刑警队这个行当时间短的缘故,老警察之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一个好打扒队员,肯定是一个好刑警。一个好刑警,不一定是一个好打扒队员”。

  小偷在下手前警惕性很高,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停手。

  行窃时手法隐蔽、速度很快,过程只有几秒钟。

  得手后立即逃离现场,不做丝毫逗留,这就是打扒队员所说的“贼性”。

  打扒队员由于他们工作的特殊性,每天面对的都是这样的一群“贼人”,没有点真本事是抓不好“贼”的。

  对打扒队员有两个基本要求:第一,胆大心细,思维敏捷,心理素质要强;第二,身高长相不能出众,是扔在人群里没人注意的那类人。

  王宇离开打扒队,就是因为他身材过于高大,长相怎么看也不是个坏人,所以他不适合干这项工作。

  一个合格的打扒队员,要具备一双“火眼金睛”,要能够从一个微小的动作、眼神、随身携带的物品诸多方面,分辨出谁是普通群众,谁有可能是是“贼”。

  真正的“贼”,不是影视剧里那样的,也和有时我们在菜市场、商场或是公交车上碰见过的那些“贼”不一样,那样的就是“小偷”,不是“贼”。

  抓贼要有敏锐的观察力,熟练的跟踪、反跟踪能力、高超的化装技术、沉着冷静的心态、以及面对亡命之徒无所畏惧、抓捕制服犯罪嫌疑人时需要的勇气和技能。

  还有在审讯当中,面对狡猾的对手,灵活使用审讯技巧等等方面,因为不能讲的太多,老萧就不细述了。

  总之大家记住一句话,审讯一个“贼”,从某些方面来讲,要比审一个杀人犯难多了。

  这里说句题外话,老萧在酝酿单写反扒的一章,希望写出来后大家会爱看。

  扯得有点远了,还是回到我的“11.05杀人案”上来。

  等了半个多小时,从铁路局办公区院外进来个人,他身材瘦小,戴着个破草帽,穿件灰白色的对襟布褂,深灰色的裤子。

  趿拉着一双破布鞋,一个肩膀上背着个鼓鼓囊囊的蓝色布袋子,另一个肩膀上挂着杆秤。

  他晃晃悠悠往院里走,看门的大爷像是认识他,咧嘴笑着挥手和他打了个招呼,没有管他。

  唐晓棠暗自嘀咕,这个看门的八成得过这个小贩什么好处,不好意思管他,这一看就是个卖瓜子花生之类的小商贩,怎么能放他进办公区呢。

  这个小贩晃悠到他们几个跟前,一把摘下头上的草帽扣在了唐晓棠头上,唐晓棠看见草帽下面那张脸,吃惊的张大了嘴,像是被吓着了。

  这个人,是反扒大队副大队长闫福俊。

  闫福俊那双灵动的小眼睛戏虐地看着唐晓棠:“美女,这样不好啊,眼里没有我这个农民老大哥呀。”

  唐晓棠把草帽拿在手里,不好意思的对他说:“闫队,你这副样子,怕是嫂子也不认得吧,不能怪我哦。”

  王宇笑了:“你别说,他媳妇真让他骗过,我给你们说说---”

  闫福俊连忙制止:“哎哎,那都是什么年月的事了,你拉倒吧。”

  他解开褂子用衣襟扇着风对唐晓棠说:“我给你讲讲你们领导跟贼的事儿啊---”

  王宇急了:“行了行了,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啦,说正经事儿吧。”

  闫福俊正色说道:“‘二利’弟兄们扫了一遍,平城‘蹬轮儿’的里边儿没有这么一号。”wWW.ΧìǔΜЬ.CǒΜ

  “不过你说的‘老明’找见了,已经去了队里,等你接见呢。”

  原来,在查阅现在看来是“二利”使用着的传呼机的接收信息时,发现在九月十七日十二点三十一分,有过这么一条信息:“老明,我们散了,有场子再联系。”

  打过扒的王宇对这条信息很感兴趣,当即就用唐晓棠的手机联系了闫福俊,把这个情况告诉了他,让他把“老明”找回来。

  这个“老明”是个老贼了,王宇知道他,这个家伙在平城“蹬轮儿”的圈子里名气很大。

  他大名叫曹俊明,今年三十二岁,十来岁的时候就因为扒窃被巴鲁阁抓过。

  因为年龄太小,没法处理,批评教育后让家长领回去了。

  从十几岁到二十几岁这十来年,他成了打扒队的常客,劳改劳教几进几出,但都是由于涉案金额较少,不长一段时间就又出来了。

  二十三岁以后,他就不怎么在平城出现了,据说是跟几个朋友到南方做生意去了。

  每年回来两三次,穿扮时髦出手大方,说是生意好赚了钱,但是过不了多长时间就又消失了。

  然而没有人见过他的什么生意上的“朋友”,闫福俊他们一直在暗地调查他,怀疑他是跑到外地继续“刨闹”,苦于没有真凭实据,奈何不了他。

  曹俊明有两大爱好,赌钱和漂亮女人。

  他好赌,赌瘾很大,平城耍钱的圈子里,对他评价很高,说他赌品好,从不赖账,输完就走概不拖欠。

  赌博是个无底洞,久赌无赢家,有多少钱也填不满这个深坑,有人算过账,曹俊明输掉的钱起码有三四十万。

  漂亮女人也是他的最爱,但是他从来不与对方谈感情,就是你要我的钱,我要你的人,没有哪一个女人了解他的底细。

  他这个人把自己隐藏的很深,对于他这些年的行踪,没有任何人知晓分毫。

  今年一月份,曹俊明回了平城,再没有出过门,人也低调了很多,很少抛头露面,和人说要安顿下来,做个正经营生。

  打扒队的人在街上见过他几次,没发现他有什么异常举动,表现挺正常。

  他对打扒队的老人很熟悉,遇上了还主动打招呼递烟,表示自己改邪归正了,要干个正经买卖。

  曹俊明是个老贼,那部传呼机上号时用的身份证,是被扒窃走的,信息里面提到“老明”,这是曹俊明的外号,现在一切迹象都指向了曹俊明,这部传呼机和他有关系,必须要找到他。

  王宇他们拉上闫福俊回了刑警大队,到了队里已经天黑了。

  闫福俊让他们回重案队办公室等着,他去把曹俊明领过来。

  时间不长,有人轻声敲门,巴鲁阁说道:“进来。”

  门一开,一个身高一米七左右、精精干干、三十来岁的男人走了进来。

  他穿着一件得体的黑色皮衣,笔挺的蓝色西裤,棕色皮鞋擦得锃亮。

  发型中分,梳得一丝不苟,脸皮白白净净,戴着副眼镜,像是很有文化的样子。

  一进屋他看见了王宇,笑嘻嘻的和他打招呼:“哎呦王队,有日子没见您了啊,”这笑容看在唐晓棠眼里,就有些媚俗讨好的样子了。

  王宇和他伸出来的手虚握了一下,说道:“老明,最好一辈子别见我,咱俩都‘不难活’。”

  曹俊明打着哈哈:“看领导说的,我做了守法良民,还得靠您保护呢。”

  “是吧巴哥,您老身体还是那么英朗啊。呵呵。”

  他边和巴鲁阁招呼着,边扫了一眼站在地上的唐晓棠和坐在床上的崔海。

  他看唐晓棠的目光很平静,唐晓棠却觉得很不舒服,她感觉曹俊明的眼神虽然从她身上一扫而过,已经把她上下打量个遍。

  闫福俊推门进来,他已经换上了警服,精干了许多。

  王宇和闫福俊交换了一下眼神,闫福俊对曹俊明说:“你是老队员了,王队现在在哪个队你也门儿清,咱们不用拐弯抹角。”

  曹俊明一脸正经地说:“闫队,我清楚,王队那是咱平城重案队的头,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地方,兄弟义不容辞。不过您二位、还有巴哥,你们知道,兄弟这次回来可是安分守己,连个鸡崽子------”

  闫福俊笑骂:“行行行啦,是不是得给你发个‘五好青年’的奖状呀,别别关公面前耍大刀,给脸不要啊?”

  “叫你来就一件事,你的传呼机呢?”闫福俊单刀直入。

  曹俊明惊讶的瞪大了眼睛:“闫队,你要用传呼机?”

  说着从裤兜里掏出一部“精英王汉字传呼机”向闫福俊递了过来:“兄弟这个没用几天,你要看得过眼就先拿上用。”

  王宇站起来拍了拍曹俊明的肩膀,慢条斯理的说:“老明,你这可有点过了啊,现在你是在我这儿,不是在打扒队的屋里。”

  曹俊明反应很快,他一脸严肃的对王宇说:“王队,你们是在查外国人被杀的案子吧?天地良心,我就是能‘刨闹’几下,‘干活儿’的时候连个刀片都没用过,哪敢动刀子杀人呀。”

  巴鲁阁把烟头在烟灰缸里摁灭,站起来说:“你有没有嫌疑不是用嘴说的,晓棠,你干过内勤,东西在哪儿你熟悉,去找一套收审表拿过来。”

  唐晓棠知道巴鲁阁的用意,走到办公桌前就去拉抽屉:“不用找,我这里就有,都是盖好章的。”

  曹俊明这下可慌了,王宇、闫福俊、巴鲁阁这三个人都和他打过交道,咋呼咋呼他太正常了,可是唐晓棠他没见过,不清楚她的路数。

  当时是有收审制度的,只要怀疑你在什么案子里有嫌疑,办个手续就可以把你扔到看守所里了,关个三五个月是很正常的。

  曾经有个传说,某地在清理看守所暂押人犯时,发现了一名被关押近两年嫌疑犯,一核对当年登记的底子,他涉嫌的案件,真正的嫌疑人都刑满释放了。

  这只是个传说,大家姑且当故事听吧。

  曹俊明一看要收审他,真是怕了,脑门子上汗都下来了:“王队、闫队,我是用过个‘大汉显’,那是赢的,不过又让我给输出去了。”

  巴鲁阁制止唐晓棠:“晓棠,先听他说说,不行了你就办手续。”

  唐晓棠坐在办公桌前拉开抽屉,拿出三张表放在桌上,掏出钢笔压在表格上面,抬头看着曹俊明,一股不耐烦劲儿。

  曹俊明往桌子上撩了一眼,那是如假包换的收审表,一填他的名字就齐活儿了。

  他看这美女警察一脸的不耐烦,赶紧央求王宇和闫福俊:“王队、闫队,我好好跟你们说,能不能让这位---警官把表收起来,我看见那玩意儿心慌。”

  王宇也不耐烦了:“哎我说闫呀,你们这几年是不是政策放宽了,人都没规矩了啊。”

  闫福俊有些恼了:“今天是你找他,按你们的来吧,我不管了。”

  说完,他就要开门往外走,曹俊明一把推住门就要往下跪:“闫队,你们听我说完行不行,你可不能走呀。”

  闫福俊有点无奈:“你别这样啊,我不爱看。”

  他对王宇说:“老明也是‘老队员’了,规矩他懂,先听他说说吧,你看呢?”

  王宇不置可否,唐晓棠把钢笔在手里玩弄着,巴鲁阁倒是表现出想听听曹俊明说什么的意思,崔海歪在床上,脸向里快睡着了,其实他已经快要憋不住笑出声啦。

  曹俊明看巴鲁阁对他有兴趣,连忙对住他开始讲述,把那部传呼机的来龙去脉说了个明明白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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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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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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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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