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FBI犯罪心理画像>ChapterV 残害孩子的凶残恶魔
  “口红杀手”的残忍暴行

  1945年6月5日,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的夏天才刚刚开始,当人们正享受这即将逝去的清凉天气时,在一栋公寓中却发生了一起让人毛骨悚然的凶杀案:一个43岁的女子约瑟芬·罗斯被杀于她所居住的公寓中。当警方赶到案发现场时,发现约瑟芬身中数刀,倒在血泊中,不过她的手中却死死地攥住一缕黑色的头发。

  随后,警方询问了约瑟芬的男友和前夫以及她的亲朋好友,但并没有获得有用的线索,这导致案件一直没有新的进展。但仅隔半年,即12月20日,在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再次发生了一起谋杀案。

  一个名叫弗朗西斯·布朗的女子也在居住的公寓中被人杀害了。警方赶到案发现场发现,弗朗西斯头部中弹,脖子上还留下致命的刀伤。因此,警方推测,凶手的目的就是置她于死地,所以开枪打中受害者的头部后,还在其脖子上再刺了一刀。

  警方在案发现场搜查时还发现,在卫生间的镜子上,凶手还用受害者的一支口红写下了几行潦草的字迹:“这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看在上帝的份上,在我杀死更多的人之前,快抓住我吧!我控制不住自己了。”

  当媒体对这起谋杀案进行报道时,便将潜逃在外的真凶称为“口红杀手”。看到凶手留下的古怪文字后,芝加哥警方认为,必须尽快抓住凶手,否则会有更多的受害者。可是,在他们继续调查的过程中却一直没有获得有价值的线索,直到第二年一起幼童被杀案发生……在1946年1月6日的晚上,年仅6岁的小女孩苏珊娜·德格兰在自家的卧室中睡觉。突然,卧室中传来几声尖叫。苏珊娜的母亲听到后立刻跑到女儿的房门口,紧张地询问女儿发生了什么事,但房间中却传来女儿“没事”的回应。随后,母亲就回房睡觉了。

  可在第二天天亮时分,母亲却没有见到苏珊娜,家人找遍了整栋房子,也没有看到孩子的踪迹,他们随即报了警。警方在搜查卧室房间时,发现卧室的窗台下面放着一把梯子,因此,他们猜测凶手有可能是通过梯子爬进了苏珊娜的房间,然后将其绑架走的。

  另外,他们在房间中还发现一封古怪的敲诈信:“准备两万美元,等我的消息。别告诉FBI或警察。我只要5元和10元面额的纸币。”敲诈信之所以古怪,是因为信件是手写的,而且不规则地夹杂着大小字母。警方推测,凶手有可能对音乐比较感兴趣,因为这种书写模式有点像五线谱的写法。

  与此同时,芝加哥市的市长也收到了类似的信件,但内容却是指责罗斯福总统和物价管理办公室为所欲为,而失踪小女孩苏珊娜的父亲德格兰先生正是在物价管理办公室工作。在此期间,德格兰家中还接到几个勒索电话,但后来警方证实这些都是趁火打劫的街头小混混所为,并不是真正的绑匪。

  正当警方深入调查之际,一个匿名电话打到了警察局,暗示警方应该去德格兰家附近的下水道搜查一下。果然,警方在那里发现了苏珊娜的尸体。让警方震惊的是,苏珊娜的尸体已被凶手肢解成数块,而且每个肢体部位都被扔在不同的地方。警方在一个废弃多年的地下室中找到了尸体的头部,还在地上发现了受害者的头发以及胡乱擦拭过的大量血迹。经过检验得知,此处正是分尸的现场。

  验尸官检查完肢解后的尸体推测,凶手可能非常了解解剖学,可能是一个很有经验的屠夫。因为凶手在肢解尸体时刀法干脆利落,甚至一般的医生都难以做到这一点。

  这起案件被媒体报道后,整个芝加哥市人心惶惶,大家都开始担心自己孩子的安全问题。人们在猜测凶手犯罪动机的同时,都相当愤慨:是谁竟然如此的残忍?连6岁的孩子都不愿放过,而且还残忍地肢解孩子的尸体。

  此时,警方夜以继日地进行搜查、审讯可疑人员。但在讯问了3000多名嫌疑人后,却没有任何收获。时隔半年后,一名入室抢劫的男子被抓获,案情才有了新的进展。

  一天晚上,三名警察在街上巡逻时,发现一个正准备入室行窃的持枪嫌疑人。于是,他们对他进行抓捕。可是,对方却做出猛烈的反抗。最终,警察还是将那名男子制服并抓获。经审讯得知:这名男子名叫威廉·海伦斯,今年17岁,是芝加哥大学的学生,成绩非常优异。

  不过,当警方对他深入调查却发现,海伦斯有很多犯罪记录:在他13岁时曾因为非法持枪而被捕,并在他的家中搜查出大量的武器,由于当时他年纪小,所以没有被定罪。可是,不久后他又因为盗窃而再次被捕,结果,被判在圣彼得学院接受管制3年。他在16岁时被释放,由于成绩优异,考入了芝加哥大学电气工程专业修读。可在此期间,他恶习难改,犯下了几起入室行窃案。但他声称,自己之所以这样做,只是缓解压力的一种途径。

  后来,警方在他的宿舍中搜查时发现了有关谋杀和盗窃的证物。警方立刻将他与之前的“口红杀手”联系在一起。为了能够将海伦斯定罪,警方对他采用了暴力审讯的方法,比如:对监狱中的海伦斯施加野蛮手段;采用“高科技的手段”——用硫喷妥钠(俗称“吐真剂”)以让他交代事实,但却没有得到有价值的线索。

  在法庭上,警方提供了关于海伦斯犯有谋杀案的证据:苏珊娜家中的敲诈信笔迹与被害者弗朗西斯家中的口红笔迹在鉴定后完全一致;敲诈信背面所提取到的指纹也与弗朗西斯家中的门把手上的指纹相吻合。这些指纹都是海伦斯的,另外,在海伦斯宿舍中发现的两本书籍,正是在苏珊娜失踪当晚丢失的。

  诸多媒体对这起案件进行跟踪报道。更有媒体称此案为“世纪大案”,对案子进行了全程追踪报道。还有媒体直接宣布,“口红凶手”就是威廉·海伦斯,应该早日服法。在这样的氛围中,律师建议海伦斯应该早日认罪,以逃避死刑判决。

  最终,威廉·海伦斯承认了三起谋杀案的罪行,在1947年9月4日,他被宣判终身监禁。

  但事情没有结束,在入狱几年后,海伦斯开始不断上诉,声称自己是无辜的,自己当年之所以认罪,是由于惧怕死刑以及被警方注射硫喷妥钠,从而让他不得不承认罪行。与此同时,笔迹鉴定的结果也有诸多争议。就连FBI的笔迹鉴定专家戴维德·格兰姆斯也表示,敲诈信的笔迹与海伦斯的笔迹并不完全吻合。

  时隔30年后,这起案件再次被媒体报道。于是,FBI让犯罪心理分析专家罗伯特·K·雷斯勒和另一位心理画像专家对狱中的威廉·海伦斯进行调查和分析,以探究他真实的想法。

  在调查之前,雷斯勒先对威廉·海伦斯的过往经历进行了研究:在海伦斯很小的时候,他就喜欢性幻想,而且随着年龄的增大,这种性幻想越来越严重,因此,他总是偷窃女性的衣物,并在家中试穿女性内衣。除此之外,他还崇尚暴力和屠杀,在家中的墙壁上总是贴有诸多纳粹首脑的照片。

  在他13岁的时候,由于私藏枪支被人发现,同时还被迫承认偷过女性内衣并纵火。但由于年纪小,他被送到工读学校管训数月。后来,又因为盗窃被送到学院管制了几年。不过,他非常聪明,毕业后考入了芝加哥大学。可是,在此期间,他却开始毫无理由地杀人,在杀完人后又像没事似的回到学校。

  雷斯勒分析,从心理角度来看,他之所以会犯下杀人的罪行,是由于早年的偷盗女性内衣、纵火等罪行的升级。每当他杀害一个人之后,他就会继续偷盗女性内衣。

  当雷斯勒与威廉·海伦斯交谈时发现,他总称自己所做的事情都是乔治·曼德指使他做的。但雷斯勒调查时发现,海伦斯曾经带着调查人员到案发现场,详细地说明作案的细节,如果是别人指使他做的,他怎么会将作案细节讲得如此清晰。

  后来,心理医生对他诊断发现,海伦斯并没有多重人格,而所谓的乔治·曼德只不过是他在大脑中虚构出来的人物,他就是想将自己的罪行推得一干二净,想要借助于“精神分裂症”来逃脱法律的制裁。虽然当年警方为了尽快破案,对他施暴,但毫无疑问,他确实犯有杀人的罪行。可是,他却伪装得很好,让公众都认为他是迫于警方的压力而认罪的。

  通过细致的调查和分析,雷斯勒明白眼前的威廉·海伦斯是一个善于隐藏的“怪物”,他虽然表现得很配合他们的调查工作,却不愿承认自己的罪行。他声称自己偷窃女性内衣只是一个恶作剧,但对社会并没有造成什么危害。他还称自己在狱中是一个模范犯人,在监狱中已经修完了学士学位,希望自己在有生之年能够走出监狱。

  雷斯勒并没有被他的假面目所蒙蔽,虽然他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但雷斯勒却在查看几十年前苏珊娜遇害的案情报告和现场照片后分析出:海伦斯通过梯子进入苏珊娜的房间,孩子惊醒后大叫了几声,引起了母亲的注意。可是,海伦斯却强迫她谎称“没事”,从而让她的母亲离开。随后,海伦斯继续实施他的暴行,将孩子绑走,并将其带到废弃的地下室中杀害和肢解尸体,最后,将尸体扔进了下水道。作案之后,他若无其事地回到宿舍。

  对于雷斯勒来说,虽然此次调查与访谈没有让威廉·海伦斯交代犯罪事实,但他可以肯定的是,威廉·海伦斯正是三起谋杀案的真凶,因为每个案发现场都有他留下的指纹。正如他在镜子上写下的那句话:“看在上帝的份上,在我杀死更多的人之前,快抓住我吧!我控制不住自己了。”落入法网满足了他的心愿。

  【凶手访谈的难度】

  对于执法人员来说,对变态残忍的凶手进行访谈是一项前景难以预料的艰巨任务。在访谈后,有些人不仅会受到精神上的折磨,而且还莫名其妙地患上各种疾病。因此,执法人员与受访的杀手之间的关系往往有些怪异。正如雷斯勒曾引用尼采的一句话勉励自己:“与魔鬼作战的人要谨防自己因此而变成魔鬼。如果你长时间地盯着深渊,深渊也会盯着你。”

  有些变态杀手非常聪明,在与执法人员谈话时,他们总是反客为主,占据谈话中的主动地位,利用对方的需求而骗得对方团团转,最终,导致执法人员没有任何收获。雷斯勒的一位同事就曾在与凶手交谈后变得行为有些异常,并想要教给凶手逃避死刑判决的方法。后来,凶手死后他甚至悲痛欲绝。这是因为他在心理上已被凶手控制和操纵,对其相当信任。

  因此,对于执法人员来说,访谈凶手,其实就是他们与凶手的心理较量。如果想从访谈中了解凶手的犯罪心理和作案规律,就要有虚与委蛇的耐性,同时,还要掌握谈话的主动权,才不会被凶手牵着鼻子走。

  是谁杀害了小女孩

  玛丽·弗兰西斯·斯托纳是佐治亚州罗马市一名12岁的小女孩,她长相可爱,热情待人,在学校中还是乐队的女指挥。因此,很多同学都喜欢玛丽·弗兰西斯爽朗、友好的性格。可在一天晚上,玛丽·弗兰西斯的父母迟迟没有见到女儿回家,本以为她去其他同学家里玩了,但打电话询问很多同学后才知,玛丽·弗兰西斯放学后是与她们一起坐学校班车回家的,她是在家附近的公路边下的车。

  此时,玛丽·弗兰西斯的父母不由得担心起来:如果女儿在家附近的公路边下了车,这么短的距离早就应该到家了。他们担心女儿遭遇不测,随即打电话报了警。

  于是,当地警方立刻搜寻失踪的玛丽·弗兰西斯。正当警方展开搜查时,有人打来了报警电话:在一条长满树木的小路边有一具小孩子的尸体。

  警方闻讯立刻赶到了案发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了封锁。待他们准备检查尸体时,首先注意到小孩子的脸上盖着一件鲜黄色的外衣,身上的衣服凌乱不堪。尸检报告显示,小孩子致死的原因是由于头部遭到钝器的强烈打击,颅骨破裂正是遭受重击的结果;脖子上有明显的勒痕,表明在她死前曾被凶手从背后勒住其脖子;小孩子还曾遭到凶手的强暴。

  根据尸检报告,警方推测,小孩子受到的致命伤害有可能来自凶手随手捡起的案发现场的大石头,因为在她头部附近就有一块血迹斑斑的大石头。后来,警方查证得知,这个年幼的孩子正是失踪的玛丽·弗兰西斯·斯托纳。

  玛丽·弗兰西斯的父母得知这一消息后,非常难过,他们请求警方务必抓到凶手。负责此案的是佐治亚州罗马市常驻办事处的FBI特工罗伯特·利里,他也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他理解玛丽·弗兰西斯父母失去孩子的心痛和难过,因此,他决定要亲手抓住这个杀害孩子的变态“恶魔”。

  随后,他联系了FBI心理画像专家约翰·道格拉斯,希望他能够协助破案。道格拉斯在拿到案情报告前,为了尽可能多地了解受害者的详细情况,他与警方一起调查了玛丽·弗兰西斯·斯托纳。

  玛丽·弗兰西斯是一个非常懂礼貌且讨人喜欢的小女孩,只要是认识她的人都会对她赞不绝口。在学校里,她是乐队的女指挥,与同学们相处也不错。由于乐队女指挥的演出需要,她时常穿着制服去学校。她从来没有喝酒或是吸毒的记录,也没有发生过性行为。这在验尸报告上也有所体现,在玛丽·弗兰西斯遭受强暴前,她还是处女身。

  了解了这些情况后,道格拉斯认为,玛丽·弗兰西斯是低风险环境下的低风险受害者。这表明凶手是随机作案,并不是有预谋的。

  随后,道格拉斯开始仔细查看案情报告和现场照片并进行分析:从受害者身上凌乱不堪的衣服可以看出,她是在他人的强迫下脱光自己的衣服,遭到凶手的强暴后,又被允许匆匆地穿上,这在案发现场的照片中也有所体现:受害者的一只鞋子并没有系好鞋带;而受害者的背部、腿部等部位并没有明显的杂物,表明她是在汽车内遭到强暴的,而不是案发现场的树林中。

  凶手之所以用外衣盖住受害者的头部,表明他对犯罪行为的感觉非常不好。但是,通过这起凶杀案可以看出,凶手的智商属于中等到中等偏上的范围。他在犯案后,头脑比较清晰而且有条理,他可能会对犯罪过程进行思考,并将自己所犯下的错归咎于受害者,从而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合理的。这个思考的过程越长,那么,凶手越是难以坦白自己的罪行。即便他接受测谎仪测试,也能顺利地通过。

  在风头不那么紧时,凶手可能会悄然离开这个地方,潜逃到其他地方。这对于警方的抓捕工作来说,无异于难上加难。因此,道格拉斯认为,警方应尽快抓住凶手。

  从作案手法来看,凶手有可能就住在附近,而且可能曾被警方调查询问过,不过,他会很积极地配合警方的工作;凶手并不是初次犯案,可能曾有过强奸、纵火等犯罪记录,但他有可能是第一次杀人。而从案发现场看,由于这个地方较为偏远,表明凶手对这一带非常熟悉,知道那里不会被人轻易发现。

  凶手所使用的汽车可能有好几个年头了,但由于经济问题,他一直没有买新车;汽车的性能不错,而且保养得也很好;从案发现场来看,凶手做事比较有条理,同时,也表明他可能有强迫症,所以这类人往往比较喜欢颜色比较深的汽车。

  通过分析,道格拉斯还设想出了这起凶杀案的全过程:由于年幼的玛丽·弗兰西斯比较热情,而且行为外向,很容易相信他人。因此,凶手可能对她连哄带骗,将其带到了汽车上。

  凶手并不是有预谋地犯罪,他可能是开车正好经过这里,遇到玛丽·弗兰西斯后才决定下手的。由于小女孩活泼可爱而又性格开朗,导致凶手的内心受到了幻想的刺激,将她纯真烂漫的态度错认为是对方愿意与他玩性游戏的暗示。

  可是,现实打破了凶手的幻想。当他对玛丽·弗兰西斯施暴时,她不停地大声呼救并露出惊恐万分的表情,让他才知道一切都是自己的幻想。可是,面对苦苦哀求他饶命的小女孩,他无法控制局面,不知道接下来究竟该怎么办。

  在他冷静过后,他意识到只有杀人灭口,才是他唯一的出路。为了让玛丽·弗兰西斯能够更好地配合和服从自己,凶手让她赶紧穿好衣服,表示自己会放她一条生路。

  可是,在玛丽·弗兰西斯刚刚转身准备离开时,凶手却从后面徒手勒住了她的脖子。但这需要相当大的力气,此时的玛丽·弗兰西斯不停地挣扎。凶手本来就控制不住她,如今她剧烈挣扎,更令他无法达到目的。因此,他将玛丽·弗兰西斯拖到一棵树下,随手抓起一块大石头,朝着她的头部猛击了好几下,杀死了玛丽·弗兰西斯。

  通过这些分析,道格拉斯对凶手做了初步的心理画像:凶手是一名白人男性;年龄大概在24~29岁;智商中等到中等偏上,但学历最高可能是中学,在上学时曾辍学;已经结婚,不过婚姻有可能出现问题或是已经离异;从事技术类的工作,比如水电工等;性格较为自负、傲慢,即使警方对他进行测谎测试,他也能够顺利地通过;曾经有过纵火、强奸等犯罪记录;所驾驶的汽车颜色有可能是黑色或是蓝色的。

  当道格拉斯将自己的分析以及凶手的心理画像交给FBI特工罗伯特·利里时,罗伯特惊讶地说:“这些分析所描述的凶手与我们刚刚放走的一个嫌疑人极为相像。”罗伯特特工将这个嫌疑人的情况告诉了道格拉斯:

  嫌疑人的名字叫雷尔·吉恩·德维尔,是一个白人男子,今年24岁,他的工作是负责佐治亚州罗马市的树枝修剪;曾经结过两次婚,但后来又离婚了,目前,他与第一位太太生活在一起;他曾经是一起少女强奸案的嫌疑人,但由于证据不足而没有对其起诉;在青少年时期,他曾由于私藏莫洛托夫鸡尾酒而被拘留;他在上初中时就辍学了,但智商测试显示,他的智商在100~110之间;平时,他总是驾驶一辆已有三年车龄的黑色福特平拖车。

  当警方审讯他,问及事发当天他在做什么时,他声称,当时他在一条街道附近修剪树木。后来,警方对他进行测谎测试。结果,他顺利地通过了测试。

  听完罗伯特的叙述后,道格拉斯建议,像雷尔·吉恩·德维尔这样的凶手,测谎对他来说根本没有任何用处,也测不出任何结果。因为在他的潜意识中,他认为自己能够战胜机器。所以,在审讯时,不妨采用一种逼其就范的方法:将审讯的时间放在晚上,而且在警察局内进行审讯。在审讯前,先让嫌疑人感到比较自在、放松,目的是让他放松警惕,从而暴露出其心理上比较薄弱的地方。同时,将标有他姓名的诸多档案袋放在他面前的桌子上,以彰显警方全力以赴侦破此案的决心。

  在审讯时,不需要做过多的说明,只要把案发现场沾有受害者血迹的石头放在一张矮桌子上,并与嫌疑人的视线保持45度的角,使得他在转头的时候就可以看到。

  在这个过程中,审讯者要密切关注嫌疑人的非言语线索:呼吸、冒汗、行为举止等。如果他是凶手的话,是没有办法对那块石头视而不见的,即使警方对它的来历只字不提。

  其实,这是道格拉斯多年研究出来的审讯技巧,即给嫌疑人营造出一种“如坐针毡”的氛围。

  在审讯场合,可以布置一种带有神秘色彩的微弱灯光,而且审讯人员不要超过两名,最好包括一名来自联邦调查局的特工,还有一名是当地的警察。在审讯时,审讯人员可以向嫌疑人暗示警方已经掌握了他的相关情况,并站在他的角度上去责怪受害者,宣称一切都是受害者的问题,这样才能给他一个解释自己行为的机会。

  在这起凶杀案中,由于凶手使用钝器重击玛丽·弗兰西斯的头部,那么,凶手身上必然会沾有受害者的血迹。所以,在审讯的过程中,如果嫌疑人闪烁其词的话,审讯人员此时只管直视他的眼睛,意在告诉他:他的身上沾有受害者的血迹。此时,对方必然会方寸大乱。

  的确如此,事情的发展正如道格拉斯所预料的那样:当嫌疑人雷尔·吉恩·德维尔被警察带到审讯室时,他一眼就看到了那块石头。很快,他就开始冒虚汗、呼吸急促,身体也出现防卫性的姿势。当审讯人员故意将罪过和责任推给玛丽·弗兰西斯时,他表示出了附和之意。当警方提到血迹的事情时,他显得坐立难安。因此,审讯人员更加确认他就是这起案件的真凶。

  最终,雷尔·吉恩·德维尔承认自己的罪行,并声称是玛丽·弗兰西斯引诱和威胁了他,所以他才那样做的。不仅如此,他还供认了一年前在罗马市曾犯下的强奸罪行。最终,雷尔·吉恩·德维尔因为奸杀玛丽·弗兰西斯·斯托纳被判死刑。在他被捕16年后,即1995年5月18日,他坐在电椅上被处死。

  【破案的突破口】

  心理画像专家道格拉斯认为,不管在何种案件中,破案的突破口就是要寻找嫌疑人“最薄弱的地方”,想办法让其“上钩”,并让他看到自己所面临的麻烦,从而突破嫌疑人的心理防线,让他/她乖乖地与警方合作。比如,在合谋案中,一旦找到了容易突破的嫌疑人,那么,这个团伙很快就会土崩瓦解。

  另外,在审讯时还要决定由谁“扮演”审讯的“主角”,即选择有权威性、威风凛凛,且能让嫌疑人心理上感到轻松的审讯人员,但在必要时,就要变得相当严肃和不留情面。

  而对付那些非暴力犯罪嫌疑人时,“布置”审讯现场可以取得烘托、渲染气氛的效果。比如,在审讯时,如果特意准备一间审讯室,会让嫌疑人感到警方对这起案件的重视度;如果在审讯室的墙壁上“装饰”一些图片资料或是图表,会让嫌疑人感到警方的调查力度和规模都非常大。同时,在那些图表上,还可以标出凶手所要面临的刑罚,这样能给嫌疑人造成更大的压力,以此让他感到切身的利害关系,从而取得更强的“如坐针毡”的效果。

  道格拉斯还表示,审讯的最佳时段就是深夜或是凌晨那几个小时。此时,嫌疑人精神上往往较为松懈,会更容易暴露自己的弱点。而连夜审讯也给嫌疑人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这起案件非同小可,警方正在全力以赴地进行侦破。

  亚特兰大儿童连环谋杀案

  20世纪70年代末期,亚特兰大市的经济变得空前繁荣。由于劳动力需求的增长,黑人在城市中的比例渐渐超过了白人,而且公众还将一名年轻的黑人律师梅纳德·杰克逊选为市长。虽然经济发展迅速,但很多黑人的家庭依然贫困不堪,从而导致犯罪问题的大爆发,当时的亚特兰大犯罪率增长很快,成为美国最危险的城市之一。正因为如此,一场恐怖的大灾难在亚特兰大市悄然发生,几乎没人注意到。

  1979年的夏天,年仅13岁的艾尔弗雷德·埃文斯离开西南贫民区的家之后,便如人间蒸发般消失不见了,家人报警后也找不到他;同样,住在亚特兰大西南贫民区的14岁男孩爱德华·霍普·史密斯在外面玩耍后也一直没有回家。

  在他们失踪三天后,警方在尼斯基莱克路附近的一片森林中发现了艾尔弗雷德·埃文斯的尸体。而距离艾尔弗雷德50英尺的地方还发现另一具被肢解的尸体。经检查得知,死者正是爱德华·霍普·史密斯,他比艾尔弗雷德早四天失踪,两个小男孩都是黑人。

  验尸官检查发现,艾尔弗雷德身上只穿着一条长裤;从尸体受伤状况可以推测,他在死前并没有反抗的迹象;而从脖子上的勒痕推断,他是被凶手勒死的。爱德华则是被一把0.22口径的手枪射杀的,他也是上身赤裸。

  当地警方对这两起谋杀案进行了调查。当警方正在调查时,有一个匿名电话打到了警局,声称他看到了艾尔弗雷德与爱德华遇害的场面。当时,他们两个人发生了争吵,恼怒的艾尔弗雷德就开枪打死了爱德华。随后,艾尔弗雷德又被另外一个男孩勒死。

  得到这一线索后,警方对艾尔弗雷德与爱德华的背景进行了调查。经过调查发现,他们两个都有吸毒史。于是,警方便将这两起谋杀案当成黑人少年因为毒品而起争执的案件草草处理,因为这样的案件时常发生。另外,他们也没有对那个匿名电话做深入的调查。

  可是,没过多久,又有少年遭遇不测。1979年9月初,14岁少年米尔顿·哈维与父母从西南贫民区搬到了西北郊的中产阶级社区,但几周后,米尔顿骑着自行车出门后却再也没有回家。

  直到11月中旬,有人在亚特兰大的伊斯特波音特区雷德瓦恩路与德瑟特大道附近的垃圾站发现了米尔顿的尸体。由于尸体已经腐烂不堪,验尸官也无法检查出他尸骨上的伤痕。因此,警方便没有将此案与谋杀案联系在一起。

  不久,警方在一个废弃的学校中又发现了一具孩子的尸体。后来调查得知,那个男孩是9岁的尤塞夫·贝尔,他是在10月底失踪的。验尸官检查发现,他也是被人勒死的。有目击者称,在尤塞夫失踪前,曾看到他上了一个成年男子的汽车,而那个男子看起来好像是尤塞夫母亲的前夫。但警方调查后发现,尤塞夫母亲的前夫有不在场的证据。

  这两名受害者同样是黑人,可当地警方并没有将他们的死与之前的儿童谋杀案联系起来,因为他们并没有发现这些案件中的共同点。所以,警方也没有将这几起案件当成是连环谋杀案。

  不过,在这大半年的时间里,由于不断有儿童失踪、被害,不仅引起媒体的关注,也让亚特兰大的黑人市长梅纳德·杰克逊高度重视。他通过媒体宣称,将会全面调查近段时间发生的儿童谋杀案。同时,他还让公共安全局黑人局长李·布朗负责侦办此案。

  此时,亚特兰大市的黑人家庭都弥漫着恐惧的氛围,他们担心自己的孩子会遭遇不测。对此,有的人认为,这一系列谋杀案可能是由于种族的原因。甚至还有人认为,这有可能是三K党所为。

  当警方加大调查力度时,虽然案情没有很大的进展,可是,在1979年11月到1980年3月期间却没有儿童失踪、被害的案件发生。正当大家以为罪犯似乎已经收手的时候,凶手却再次开始了他的“演出”。

  1980年5月5日早上,12岁的女孩安杰尔·拉尼尔去学校上课,可是,老师并没有看到她的身影。在她失踪后的第5天,有人在一条偏僻的道路边发现了安杰尔的尸体。验尸官检查尸体发现,安杰尔也是被凶手勒死的。她的手脚被电线捆绑着,衣着很完整,内衣也没有被动过的痕迹,但她的嘴巴里却塞着一条不属于她的内裤。

  此时,警方注意到,这起谋杀案的对象与之前的不同——被害者是一个年幼的女孩。另外,凶手的作案手法也有不同,不再将受害者的衣服脱掉。

  正当警方进行调查时,又有孩子失踪了:11岁的杰弗里·马西斯在3月12日失踪后至今没有下落。紧接着,不断有儿童失踪、遇害:5月19日,14岁的埃里克·米德尔·布鲁克在家附近的地方被人用钝器重击头部身亡;6月9日,12岁的克里斯托弗·理查森失踪了,至今未找到;6月22日,8岁的小女孩拉脱妮娅·威尔逊在家中的卧室遭到他人的绑架;6月24日,10岁的阿伦·威齐的尸体在一座桥梁上被人发现,由于窒息和颈部骨折而身亡;7月6日,安东尼·托尼·卡特的尸体被人在一座仓库的后面发现,他身中数刀,脸部朝下,警方勘查现场后得知,此处并不是案发现场,死者是在其他地方遭到杀害后被凶手搬运过来的。

  此时,当地的警方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公共安全局局长李·布朗也认为这种犯罪模式再也不能忽视了。因此,他成立了专案调查小组,成员达到50人。然而,当警方正在筹划之时,凶手依然丧心病狂地犯案。

  7月31日,10岁的厄尔·特雷尔在雷德瓦恩路附近失踪了,而这一地点正是米尔顿·哈维尸体被发现的地方。紧接着,12岁的克利福德·琼斯的尸体也在一处僻静的巷子中被人发现,死因是窒息身亡。此时,警方才将这一系列儿童谋杀案联系在一起。

  在厄尔·特雷尔失踪后,他的父母曾接到绑匪的电话,声称他已经将厄尔·特雷尔带到亚拉巴马州,要他们尽快交出赎金,否则就将厄尔杀掉。

  由于案件已经跨越了州界,FBI也介入了案件的调查。同时,FBI还让心理画像专家约翰·道格拉斯与罗伊·黑兹尔伍德协助破案。当他们前往亚特兰大市时,已经有16名少年失踪或被杀害。为了能够详细地了解案情,道格拉斯与黑兹尔伍德不仅仔细查阅了案情报告、现场资料等,还调查、询问了受害者的家人以及受害者被发现的地方,以找出这些案件的异同点。不仅如此,他们还将自己假设成凶手,以更好地了解凶手的心理。

  首先,他们排除了三K党的种族仇杀犯罪。因为种族仇杀犯罪都是高度公开的,才能制造更大的影响。如果是种族歧视团体作案,他们不会坐等警方和公众发现他们,而是公然地发出挑衅,将尸体放在最为明显的地方,毫不隐讳地传达信息。可是,在这一系列案件中并没有发现此类情况。

  所以,道格拉斯与黑兹尔伍德一致认为凶手肯定是黑人。因为不管是发现尸体的地方还是抛尸的地点,大多数都是黑人居住的社区。如果白人出现在这些地方,必然会引起他人的注意。而且,当地警方在对案件进行调查时发现,从来没有白人到过这些地方。

  其次,这一系列案件中的受害者有很多共同的地方:年幼、喜欢在街上游荡或玩耍、对外界懵懂无知。因此,这导致他们很容易受到诱惑或是上当受骗。而凶手很有可能有一辆车,这样才会轻易将孩子带走。

  由于大多数受害者都生活在贫困的家庭中,所以,对于这些不谙世事的孩子来说,即使很小的诱惑就能够吸引他们。对此,道格拉斯与黑兹尔伍德还做了一个实验:让一名当地警察伪装成工人进入这些社区,对孩子们出示5美元,让他们跟着自己去干活。结果,不管是白人警察还是黑人警察,不管他们要求孩子们做任何事情,他们都会毫不犹豫地答应,并跟着警察离开。同时,这个实验也表明,如果是白人进入这些社区,立刻就会引起他人的注意。

  根据以上分析,道格拉斯与黑兹尔伍德对凶手做出了初步的心理画像:凶手是一个黑人男子,单身,年龄可能在25~29岁之间;可能是一个警察迷,时常驾驶一辆类似警车的汽车;当警方调查这一系列案件时,他总是想方设法参与进来;他可能有一条警犬类型的狗;凶手很懂得哄骗小孩子的技巧,可能与他的工作有关,他可能从事音乐或是表演相关的工作;如果孩子在建立关系的初期拒绝他,他就会凶相毕露将其杀死;凶手可能有恋童癖或是有性犯罪记录。

  FBI与当地警方根据道格拉斯与黑兹尔伍德对凶手所做的心理画像和分析,将嫌疑人的名单缩小到了1500人。另外,他们还调查了受害者的家庭、学校、朋友等,以此获得更多的线索。

  正当他们深入调查时,凶手依然顶风作案——15岁的特里·皮尤的尸体在罗克代尔县的西格蒙路上被人发现。而这个地方距离20号州际公路仅有1.5英里,车辆来往非常频繁,但凶手依然敢在此行凶。因此,道格拉斯认为,凶手之所以这么做是在向警方公然挑衅,只要他愿意,可以在任何地方抛尸。同时,这也表明凶手密切关注媒体的报道。

  不久,在迪卡尔布县的比福德公路附近又有人发现了11岁的帕特里克·巴尔塔泽的尸体,受害者也是被凶手勒死的。验尸官检查尸体发现,在死者身上发现的毛发和纤维与之前的受害者身上所找到的完全吻合,这表明凶手是同一个人。

  于是,媒体对这一发现进行广泛的报道。这让道格拉斯不免警觉起来:凶手如此密切关注媒体的报道,当他得知这一情况后,必然会将尸体抛入河中,以免让FBI再次找到相同的毛发和纤维。因此,他建议FBI与当地警方在搜查时不妨将重点放在河流附近的地方。

  果然,不出道格拉斯的预料,FBI很快在绍斯河中发现了13岁的黑人男孩柯蒂斯·沃克的尸体。有目击者称,曾看见他跟着一名黑人男子上了车。一天之内,FBI又发现了两具尸体——13岁的蒂米·希尔和21岁的埃迪·邓肯。而埃迪是案发以来年龄最大的受害者。

  FBI检查这几名受害者发现,他们与之前的受害者不同,身上都被脱得只剩下内衣。对此,道格拉斯分析,凶手之所以这么做是想要消除死者身上的毛发和纤维。

  于是,FBI让监视小组秘密监视绍斯河附近可能出现抛尸的地方。但狡猾的凶手似乎已经洞悉警方布下的天罗地网,突然宣布了“停战”似的,不再有儿童或少年失踪、被害。这让FBI处于被动的状态,也无法获取新的线索。

  不过,有犯罪心理学家却提出了这样的看法:随着案情的发展,凶手在选择作案对象时也发生了改变,受害者的年龄从八九岁到十二三岁,到现如今的21岁,这从犯罪心理学角度来看,凶手杀害了这么多无辜的孩子,但心理上却得不到满足,反而变得更加残忍和猖狂。如今,凶手的经验和作案次数不断增加,导致他越来越有恃无恐。同时,FBI与警方一直没有抓获他,因此,他的心理需求也逐渐膨胀,从而开始对成年男子下手,以获得更大的成就感。

  于是,犯罪心理学家建议FBI与警方,由于凶手的作案对象已经发生改变,所以现如今的调查重点不能仅仅放在儿童谋杀案上。这也解释了为何这段时间没有儿童失踪、遇害的消息。因此,FBI开始调查近一个月内的所有失踪、谋杀案件。

  随后,道格拉斯针对近期的犯罪案件,总结出了与之前的儿童连环谋杀案相类似的手法:受害者都是窒息而亡、颈部都出现了勒痕等。其中,有几起案件与道格拉斯总结的特点有关,除了抛尸地点有些不同:受害者的尸体有的被扔在废弃的公寓楼中,有的则被丢在灌木丛中等。

  不久,FBI注意到一个名叫韦恩·伯特伦·威廉斯的黑人嫌疑人。有FBI特工表示,在河流附近监视的时候,曾看见他开着车经过杰克逊路大桥,并在桥中央停留了片刻,而且还听到重物落水的声音。

  因此,FBI对他进行了询问。威廉斯表现得很配合FBI的工作,态度也不错,声称自己只是一个唱片推销商,与父母住在一起。FBI按照惯例询问一些问题后就将其放走了。不过,FBI并没有放弃对他的监视。

  两天后,在杰克逊路大桥附近,警方发现了27岁的纳撒尼尔·卡特的尸体,尸体在河的下游出现。FBI检查发现,纳撒尼尔·卡特也是被人勒死的,发现他尸体的地方正是21岁埃迪·邓肯的尸体被发现的地点不远处。而嫌疑人韦恩·伯特伦·威廉斯就曾在杰克逊路大桥附近出现过,但由于证据不足,FBI只能对他秘密监视。

  此时,FBI注意到威廉斯与道格拉斯所做的心理画像极为相似:黑人男子,今年23岁,有一只牧羊犬;是一个警察迷,而且还时常开着旧式的警车,之前曾因为冒充执法人员而被捕。

  据FBI调查发现,威廉斯现如今住在亚特兰大的希尔斯,这一地区曾发生过多起儿童谋杀案。也有目击者称,曾看见他在一些受害者最后出现的地方停留过。

  于是,FBI申请了搜查令,他们对威廉斯的住处进行了全面的搜查。当他们搜查威廉斯的汽车时,发现车子有清洗过的痕迹。不过,在FBI的仔细搜查下,他们在威廉斯的汽车和卧室中发现了与受害者身上相同的毛发和纤维。

  可是,韦恩·伯特伦·威廉斯在法庭上却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声称自己可以接受测谎测试。但是FBI知道,测谎对于他来说根本没有用,因为在搜查他的房间时发现了一本如何欺骗测谎仪的书籍。

  最终由于证据确凿,韦恩·伯特伦·威廉斯谋杀罪名成立,被判终身监禁。

  【法庭上凶手的心理画像】

  对于大多数嫌疑人来说,即使通过严格审问,也无法让他们坦白罪行时,他们在法庭上可能面临更大的心理压力。比如,上文中的韦恩·伯特伦·威廉斯在接受审讯时拒绝承认自己是凶手。在接受审判时,能言善辩的他站在法庭上表现得很配合,戴着眼镜看起来非常斯文,坚称自己并不是凶手,是由于种族歧视才被怀疑。温文尔雅的他很有可能会取得陪审团的信任,因为他的表面看起来太不像凶手了。

  不过,心理画像专家道格拉斯给公诉人提出了建议:在法庭上询问威廉斯时,尽可能地让他多说话,以此来摧毁他的内心防线。因为威廉斯过分地控制自己,而且性格刻板,想要摧毁他的心理防线,就要不断给他施压,并且询问他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在击垮他的内心防线后,再侵入他的个人空间,质问他:“你杀死那些孩子时感到恐惧吗?”

  结果,律师按照道格拉斯的建议让威廉斯暴露出了他虚伪的一面。虽然他一再否认自己的罪行,但他却变得暴怒起来,辱骂FBI与警方,这让陪审团看到他虚伪的一面,他外表斯文,其实是在掩盖自己残暴的真面目。最终,法庭宣判他罪名成立。

  年幼报童被杀之谜

  1983年秋天,在这个秋意渐浓的季节,美国内布拉斯加州的天气格外宜人,秋风瑟瑟,满地的落叶随风而起,风景相当迷人。可是,在内布拉斯加州的贝尔维尤市,却发生了让人如同置身于冰冷冬季的残忍命案。

  周日清晨,住在贝尔维尤市的丹尼像往常一样早早地起了床,他是当地的一名报童,每天他都要骑着自行车去城里的一家便利店中取报、送报。虽然丹尼只有13岁,但他乐此不疲地做着这份工作。他的哥哥也是一名报童,他的父亲则是一名邮局的职员。

  虽然已进入秋天,但生性顽皮的丹尼却不爱穿鞋子,即使父母多次提醒他天凉了,应该将鞋子穿好再出门,可任性的他还是光着脚丫骑着自行车离开了家。可爱的丹尼欢快地骑着自行车,朝着便利店飞驰而去……

  可是,在早上7点钟的时候,报纸投递管理人员却接到附近住户的投诉电话,声称他们到现在还没有拿到今天的报纸。而这些住户正是丹尼负责派送的。管理员以为丹尼在途中玩耍而耽误了送报,因此,他在附近的街区找了一圈,但并没有找到丹尼。管理员只好打电话给丹尼的父亲。

  丹尼的父亲听闻这一消息,随即去了丹尼负责送报的地方,又仔细地找了一遍,可依然没有看到他的身影。后来,丹尼的父亲从丹尼负责送报的一些住户那里得知,丹尼已经将前三家的报纸送达了。当他找到第四家的住宅时,发现丹尼的自行车倒在这家住户的篱笆外边,其他报纸还在车上的袋子里。此时,丹尼的父亲不免感到担心,他随即报了警。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刻联系了离贝尔维尤很近的驻奥马哈办事处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强尼·伊凡斯。与此同时,FBI行为科学部的犯罪心理分析专家罗伯特·K·雷斯勒也接到了通知,希望他能够协助伊凡斯破案。

  雷斯勒与FBI探员伊凡斯在警局汇合后,与当地警方立刻赶到了案发现场。起初,警方以为丹尼是被他的叔叔和婶婶带走了。因为他们在调查时得知,丹尼叔叔的公司目前人手紧张,之前也曾想让丹尼去帮忙。可是,警方与丹尼的叔叔联系后才得知,他们并没有带走丹尼。

  随后,FBI探员伊凡斯与当地警方开始对丹尼所负责的片区进行地毯式的搜查。到了周三下午,他们在一片草丛中发现了丹尼的尸体。他的手脚被捆住,嘴巴也被封住。身上仅穿着内衣,他的前胸和后背有多处刀伤,脖子上也有几处伤口。他的肩部被削掉一块肉,腿上也有几处刀伤。经验尸官鉴定,这些伤是在丹尼死后被凶手砍伤的。另外,凶手还相当凶残地将丹尼的脸划得血肉模糊。

  验尸官在检查尸体时还发现,丹尼的口中有一颗石子,而且尸体好像被移动过很多次。对此,警方推测,这个地方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丹尼有可能是在其他地方遇害的,凶手随后将其扔在这里。另外,丹尼的内衣没有被脱掉,验尸官在检查其身体时也没有发现任何性虐待的痕迹。

  此时雷斯勒也到了抛尸地点,并对现场进行了仔细的勘查,可是并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在抛尸地点旁边有一条小路,但是一条没有出口的死路。附近还有一个十字路口,其中有条路通向了河边。

  雷斯勒在查看这里的地形时感到非常不解:凶手为何不将尸体扔到河中呢?如果尸体顺着河流飘走的话,警方就很难将案件侦破;抛尸地点附近有很多空的啤酒瓶,可能周围的居民会在此开派对,这么容易被发现的地方,凶手为何还会选择在此抛尸呢?虽然此处杂草丛生,但不远的地方就有一条公路,尸体很容易被他人发现。对此,雷斯勒分析,凶手在抛尸时可能心里比较害怕或是很匆忙,他可能是在晚上将尸体丢弃在这里,就立刻跑掉了。

  随后,FBI探员伊凡斯对当地的居民以及目击者进行了询问。丹尼的哥哥称,之前他在送报纸时曾被一名开着汽车的白人男子尾随。有的目击者也称,曾看到一名白人男子经常开车载着十几岁的男孩兜风。

  根据这些线索以及当地警方提供的案情报告和现场照片,雷斯勒对凶手做出了初步的心理画像:凶手是一名白人男子,年龄20岁左右;单身,当地人;目前可能做一些零散工,或是失业在家;凶手并不是有预谋性的犯罪,智商也不是很高;从受害者手上被绑的绳子可以看出,凶手的双手比较灵活;而从受害者没有遭到性侵犯或是性虐待来看,凶手可能没有性经历,并且心理有问题;凶手可能喜欢看淫秽书籍,也可能是恋童癖的受害者。

  由于雷斯勒研究过大量凶杀案,因此,他认为大部分的连环杀手都是白人男性,而这起凶杀案也不例外。除了目击者的证词外,受害者是在白人社区失踪的,如果其他肤色的人进入这一社区,必然会被居民注意到。

  雷斯勒之所以认为凶手的年龄是在20岁左右,是由于抛尸地点非常不合理,这表明凶手可能是第一次行凶,而这样的案件几乎都是年轻人所为。由于有目击者曾看到嫌疑人开着车,抛尸地点也证明他是开车去的,这表明凶手有驾照,因此,他的年龄不会低于16岁。

  在丹尼失踪的地方并没有发现反抗的痕迹,表明凶手有可能认识受害者。但并不能肯定凶手是否单独作案。如果凶手有同伙,那么,他们肯定是分工合作的,一个将丹尼骗上车,另一个则将其控制住。

  从作案时间可以看出,凶手可能在早上6点左右就出发了。所以凶手是独自一人居住,也没有什么规律的作息时间。而在抛尸地点的不远处有一片森林,凶手没有将尸体丢弃在那里,表明他并不是很健壮。同时,也表明凶手可能对这一带比较熟悉。

  验尸官虽然没有发现受害者被性虐待的证据,但雷斯勒却认为并不能将这一情况排除掉,可能是凶手没有得手,在丹尼反抗时就被他杀掉了。不过,由于丹尼的尸体被破坏得面目全非,因此,无法判断丹尼是否在生前激烈地反抗过。

  受害者并没有遭到性虐待或是性侵犯,表明凶手可能没有真正的性经历。因为在美国20岁左右的男性没有性经历是非常少见的,这表明他在成长的过程中心理上一定有问题。而凶手将受害者的衣服脱掉却没有强暴对方,而是对其痛下杀手,表明凶手心理不健全的同时,头脑中还有不少奇怪的幻想。这表明他可能喜欢看淫秽的书籍,或是曾经是恋童癖的受害者。

  不过,让雷斯勒疑惑不解的是,凶手为何要用刀将丹尼肩膀部位的一块肉削掉呢?难道上面留有凶手的相关证据吗?

  雷斯勒通过对抛尸地点的分析认为,凶手的自制力比较差,有可能会在案发后重返抛尸现场或是假装协助警方提供线索,或是以帮助受害者的家属为由来了解案件调查的进展情况;抑或是他还曾到案发现场等地点徘徊过。于是,雷斯勒建议FBI探员伊凡斯,可以将凶手的心理画像通过媒体对外公布,这样凶手一旦出现在这些场合,必然会引起他人的注意。

  此时,警方的化验人员将捆绑受害者的绳子经过化验得知,这种绳子并不是普通的绳子,在市面上很难买到。因此,FBI探员强尼·伊凡斯认为,这条线索可以将嫌疑人的范围缩小。另外,他还让催眠专业人员对受害者丹尼的哥哥以及其他目击者进行催眠,以此让他们回忆起更多有用的信息。

  另外,雷斯勒还认为,凶手必然会再次作案,所以要尽快将其抓捕归案。可是,一段时间过后,再也没有发生类似的凶杀案,这导致FBI的调查工作一直处于停滞不前的阶段。几个月过后,在奥马哈附近再次发生了一起男孩遭到绑架的案件。

  12月2日,早上8点半,欧福特空军基地某军官的儿子克里斯多夫·保罗·沃尔登步行去沙比郡的学校上学。可是,学校的老师却没有见到沃尔登的身影。老师与沃尔登的父母联系后,随即报了案。

  警方对目击者进行调查时得知,曾看到一个白人男子开车载着沃尔登。三天后,在一片森林中,一名打猎者发现了一具孩子的尸体。经检查确定,受害者正是失踪的克里斯多夫·保罗·沃尔登。而发现沃尔登尸体的地方离他失踪的地点仅有5英里。

  雷斯勒接到通知后,再次与FBI探员伊凡斯见面。在了解案情和查看现场照片后,雷斯勒发现,这起凶杀案与丹尼被害的案件极为相似,沃尔登的尸体被发现时身上也只穿着一条内裤,全身上下到处都是刀痕。更加残忍的是,威尔登的喉咙几乎被凶手割断,这表明凶手越来越凶残。

  但这两起案件也存在不同点:丹尼遇害案中,绑架现场并不是杀人现场,而抛尸地点也不是案发现场,即凶手先将丹尼绑架后将其带到某个地方,杀害后再将他的尸体抛到河边的草丛中,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在故意迷惑警方;而在沃尔登遇害的案件中,沃尔登的尸体被丢弃在树林中,在案发现场还有很多脚印,脚印显示是两双脚走进去的,但只有一双脚印走了出来,这表明树林有可能就是案发现场,同时也表明凶手是单独作案的。

  雷斯勒通过这起凶杀案,更加断定凶手的胆子比较小,甚至有些懦弱。他之所以选择小男孩作为犯罪目标,是因为在凶手的眼中,孩子会因为害怕而失去抵抗能力。而从作案手法来看,凶手的作案手法越来越成熟。

  根据这些线索,雷斯勒对凶手的作案手法和心理状态进行了模拟:由于第一次作案所用的绳子已被联邦调查局化验分析过,所以,不能再使用它。对付孩子,不需要非用绳子、胶带等,只要威胁、恐吓就可以。这次作案可以让孩子穿着衣服走到较为隐蔽的地方,然后再脱掉衣服,将其杀掉。

  雷斯勒通过模拟,更加确定地推断凶手的年龄只有20岁左右。在沃尔登被杀害的案件中,经检验得知,他也没有遭到性侵,这让雷斯勒更加确认凶手在性方面有问题。他挑选容易下手的小男孩作为犯罪目标,表明凶手可能曾经遭到他人的侵犯而感到自卑,同时,这也表明他的心理非常脆弱。

  与此同时,验尸官也提供了新的线索:在上一桩凶杀案中,受害者丹尼口中的小石子与案件并没有任何关联,是他不小心将其他案件的线索与丹尼案弄混了。雷斯勒认为,在丹尼遇害的案件中,抛尸地点应该与作案地点相隔不远。

  根据掌握的新情况,雷斯勒对凶手的心理画像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凶手是一个20岁左右的白人男子,单独作案;居住的地方离贝尔维尤或空军基地不远;喜欢看侦查类的小说和杂志,因而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受害者身上之所以有很多刀伤,可能是凶手为了清除死者身上的印记或是咬痕;凶手的学历不高,可能在基地从事维修或是技师类的工作。

  雷斯勒还分析,如今学校即将放假,凶手很可能借此机会继续作案。因此,他与FBI探员伊凡斯以及当地警方全力进行深入的调查,以期能够更快地抓捕凶手。另外,雷斯勒还通过媒体提醒家长,让他们的孩子在此期间不要单独外出,并让各执法机构加大调查力度,遇到可疑的人员和车辆立刻汇报联邦调查局,这样在短时间内凶手可能就不敢顶风作案了。

  在此期间,FBI与警方对当地曾经有过性犯罪记录的人进行了讯问。其中有一人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因为在他的住处发现了绳子和胶带。警方在与其交谈的过程中发现,他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人,而且毫不避讳地告诉警方自己是个同性恋。不仅如此,他还顺利地通过了测谎测试。

  正在FBI与当地的警方深入调查时,有人向警方提供了线索:在沃尔登失踪的前几天,他曾经看到沃尔登与一名年轻的白人男子在一起。为了能够获得更加详细的信息,警方让专业催眠人员对其进行催眠。庆幸的是,他不仅回忆起沃尔登与一名男子上了车,还想起了车牌上的前几个号码。

  获取这一重要线索后,当地警方把它交给FBI,随后,他们开始对与之相符合的车牌号进行调查。经过电脑比对发现,有将近1000辆汽车成为调查的对象。1985年1月11日,正当FBI调查嫌疑人的车辆时,案件又有了新的突破。

  一天早上,一位教堂学校的女教师发现一辆车总在教堂附近转悠。司机是一个瘦弱的年轻男子。他将车停好后,下车前来借电话,但女教师拒绝了他,对方非常生气,并威胁称要杀了她。

  此时,女教师注意到这名男子的身材相貌与媒体描述的犯罪嫌疑人很相像。因此,她躲到教堂一处僻静的地方打电话报了警,还偷偷地记下了那名男子的车牌号码。后来,那个男子就开车离开了。

  随后,警方根据车牌号找到了一家租车行。经过询问得知,这辆汽车被欧福特空军基地的人租走了,他声称自己的车需要修理,因此将自己的车留在租车行。警方对那辆车进行搜查发现,这辆车不仅与几位目击者所提供的线索相吻合,而且在后备厢中还发现了绳子、胶带、尖刀等可疑物品。另外,这辆车也是FBI正在调查的那1000辆车的其中之一。

  警方立刻将这一信息反馈给FBI和空军基地。随后,FBI特工伊凡斯与几名调查人员以及基地的安保人员对车主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得知,车主的名字叫约翰·约瑟夫·朱伯特,在空军基地从事维修师的工作,今年21岁,身材比较瘦弱。这些情况与雷斯勒对凶手所做的心理画像极为相似。

  在经过朱伯特的同意后,FBI与当地警方对他的房间进行了仔细的搜查。结果,他们发现了很多特殊的绳子、一把猎刀以及各种侦探小说,其中有一本已经被翻得皱巴巴的,讲述的正是谋杀报童的故事。

  于是,朱伯特被带到了联邦调查局的办事处,FBI特工伊凡斯对他进行了审讯。起初,他并不承认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还称警方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可后来,当FBI拿出确凿的证据摆在他的面前,朱伯特终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朱伯特因为谋杀罪被判入狱后,FBI犯罪心理学家对他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访谈,才了解了他不为人知的一面:原来在朱伯特六七岁时,他就有了谋杀别人的幻想,想把家中的保姆杀掉并吃其肉。不仅是在童年,在他的青春期、成年时,他的这种幻想一直都在大脑中浮现。犯罪心理学家认为,这一切可能源于他不健全的家庭以及性格乖戾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家旅馆的佣人,其父亲则是一家餐厅的服务员,他们的关系一向很差,时常在家中吵架。在朱伯特10岁时父母离异了,于是他与母亲生活在一起。母亲性格乖戾,时常发脾气、乱摔东西,而且母亲从来不关心他,这让朱伯特感到相当自卑。起初,朱伯特对女孩充满了幻想,但在他12岁手淫时,被母亲发现后对他又打又骂,此后,他的幻想对象就渐渐转移到年幼的男孩身上。

  后来,为了能够去贵族学校读书,他找了一份送报的工作,因为母亲没有能力负担高额的学费。但朱伯特进入那所学校后,却时常被同学取笑他是同性恋。高中毕业后,他进了一所军校读书。由于所在州法定的饮酒年龄比较低,因此他时常纵情饮酒,导致训练迟到,或是彻夜不归。因此,第一学年结束后他就回家了。

  不久,朱伯特加入了空军,并认识了一位年轻的同僚,他们相处得非常好。后来,他们还一起去了欧福特空军基地服役,并住在同一个宿舍,此时的朱伯特非常喜欢看侦探小说。可好景不长,与他相处很好的室友却突然远离了朱伯特。这让朱伯特相当恼怒,并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刺激,从而导致他犯下了第一起谋杀案。

  据朱伯特交代,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他之所以会用刀划伤受害者,是因为他在他们身上留有咬痕,他想要用刀将其抹掉。因为他在侦探小说中曾看到过这样的情节:有凶手因为在受害者身上留下咬痕而被抓获。

  在1992年,约翰·约瑟夫·朱伯特因为犯有谋杀罪而被判死刑——坐电椅。

  【犯罪心理特征】

  FBI心理画像专家分析,对于犯罪分子而言,他们的犯罪心理特征与其生长环境、职业、受教育程度等因素有密切的关系。在长期的社会生活、犯罪经历中不断强化,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种行为定势。

  因此,当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时,他们的心理特征就会通过客观事物表现出来,从而留下心理痕迹。所以,行为科学专家和调查人员通过对犯罪现场的物质痕迹进行分析,就可以推断出犯罪分子的心理痕迹,从而刻画出他们的犯罪心理特征,由此便可以分析出罪犯的性别、年龄、学历、职业、个人习惯、家庭情况等。

  以“上帝之名”的刽子手

  1985年5月31日下午,南卡罗莱纳州哥伦比亚市阳光明媚,13岁的莎丽·费伊·史密斯正准备与父亲罗伯特去游泳馆游泳。当罗伯特发动车子时却发现忘记带会员卡了,于是他返回房间中去拿。可短短的几分钟后,当他回到车子里时却发现女儿不见了,她的小提包还放在座位上。他本以为女儿也回房间去了,当每个房间都找了一遍后,也没有见到莎丽的身影。罗伯特大惊失色,立刻打电话报了警。

  当地警方立刻赶到了案发现场,负责此案的探员吉姆·梅茨不禁感到疑惑:可爱的小女孩怎么会在自家的门前失踪呢?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会干出这种事呢?吉姆·梅茨想不出答案。因此,他们对莎丽所住的社区进行了大规模的搜查。另外,还有1000多名志愿者也帮忙搜查。结果,却没有任何收获。

  正当罗伯特·史密斯在家中焦急地等待消息时,一个声音怪异的男子打来了电话,他声称自己绑架了莎丽,并说出了莎丽运动裤里面穿的是黑黄相间的泳装。

  此时,莎丽的父母相信女儿肯定在这个男人手中,因为他所说的完全属实,并非是从媒体上看到的。莎丽的母亲希尔达非常担心地对绑匪说,女儿患有糖尿病,需要定时补充营养、吃药。还没等希尔达说完,那名男子打断了她的话,说了一句:“今天晚些时候你们会收到一封信。”然后,电话就挂断了。

  莎丽的父母立刻将这一情况告诉了警方,警方此刻也相当担心莎丽的安危。梅茨探员毕业于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与FBI的同事和行为科学部的道格拉斯关系不错,因此,他打电话向FBI求助。

  当时,FBI特工吉姆·赖特与罗恩·沃克正好在调查局中。当他们了解了绑架案的情况后,查看了现场照片和电话记录,分析认为:绑架者可能是老练而危险的人;莎丽可能危在旦夕,甚至可能已经被凶手杀害了;凶手很快就会产生一种难以遏制的欲望,会接着再犯同样的罪行。

  同时,他们还推测出大概的案情:当绑架者看见莎丽独自一人坐在车中时,他便趁机将其掳走。如果当时有汽车经过的话,凶手可能就不敢那么做了。

  随后,FBI特工介入了这起案件的调查,FBI心理画像专家约翰·道格拉斯也闻讯赶来。他们先在莎丽的家中安装了监听设备,期待绑匪再次打来电话,然后收集新的线索。

  不久,莎丽的家人收到了一封莎丽写给他们的信件,共有两页,左侧页边自上而下用大写字母写着“上帝是爱”。随后,警方将这封信送到实验室做纸张和指纹分析。当道格拉斯看到这封信的内容后认定,这起绑架案已经演变成了谋杀案。但史密斯一家却由于虔诚的信仰,依然相信莎丽还活着。

  6月3日下午,绑匪再次打来了电话,问他们信是否收到,是不是该相信他了?接电话的是莎丽的母亲希尔达,她声称要听到莎丽的声音,才能相信他。绑匪阴森森地说,再过两三天就知道了。

  当天晚上,绑匪再次打来电话,暗示莎丽家人他很快就会放了莎丽,但他语气阴森地说,莎丽已成为他身体中的一部分,不管是在肉体上,还是精神和心灵上都与他融为了一体。

  听了电话录音后,道格拉斯推断,莎丽已经遇害了,凶手是在欺瞒史密斯一家。通过追查,他们查到了绑匪所使用的电话是莎丽家附近的公用电话。为了及时查到电话来源,通话时间必须维持15分钟以上,但对于处于惊恐和悲伤中的莎丽家人来说,他们无法拖延这么久。

  因此,FBI特工吉姆·赖特鼓励莎丽的家人在接到绑匪的电话时,要尽量“安抚”对方,即让对方感到他们是怀着同情在听他倾诉,从而延长通话时间。最终,莎丽19岁的姐姐唐做到了。

  6月4日夜里,绑匪再次打来电话,莎丽的姐姐唐接起了电话,采用了特工所教给她的“安抚”交谈法。凶手似乎找到了倾诉对象,向唐讲起了绑架细节:他接近莎丽时摆出友善的样子,并为她照相,然后连哄带骗将其带上了车。不过,在凶手讲话的过程中,他的态度时而友好,时而显得有些残酷,有时候还透露出一丝的悔意。

  当唐问他问题时,他总是很生气地称,不要打断他,不要提问。最后,他还告诉唐,莎丽很快就会被送回,并让她准备好一辆救护车。第二天中午,莎丽的母亲接到了绑匪的电话,告诉了她具体的地点,并称“上帝选中了我们”,而后挂断了电话。

  警方重新放了电话录音,并按照绑匪提供的路线找了过去。正如道格拉斯所预料的那样,莎丽已经被杀害了。在那里他们发现了莎丽的尸体,身上还穿着绑架时的衣服,但尸体已经腐烂不堪,可以推断她已经死亡好几天了。由于尸体腐烂得厉害,验尸官无法断定凶手采用何种杀人方式,也检查不出莎丽是否遭到性侵。

  但道格拉斯与FBI特工吉姆·赖特以及罗恩·沃克通过犯罪现场以及受害者的尸体分析,凶手作案是有预谋性的,而且非常有条理;凶手年龄比较大,大概在30岁左右,非常聪明;通过他与莎丽的家人大玩心理游戏时的无动于衷和残忍,可以看出凶手可能早婚,但婚姻比较短暂且不成功;可能独居或者与父母同住;凶手可能有猥亵或骚扰儿童或女性的犯罪记录;他在犯案后,斟酌再三写下了那些路线,并数次回到抛尸现场做精确的测量;做事刻板有条理,他可能与莎丽的家人通话时,将所说的内容都写在稿子上,因此,他不让他人提问或打断他的话,否则他会忘记读到哪里。

  在犯案前,他可能多次到莎丽的家门口踩点;根据凶手的个性,他的车肯定保养得不错,而且车龄可能只有两三年;凶手是一个复杂而矛盾的人,他总是表现得相当傲慢、自负以及对世界十分鄙夷,但却与内心的不安全感与自卑感发生冲突;从抛尸的地点可以看出,凶手比较熟悉这一地区,因此,他肯定是当地人或是在这一地区居住了很长时间。

  不久,FBI的信号分析部门提供了新的线索:凶手在打电话时使用了一种被称为变速控制器的装置,从而让声音失真。对此,道格拉斯与吉姆、罗恩推断,凶手对电子学知识比较了解,可能从事住宅建设或是制造业之类的工作。随后,他们向全国各地的FBI外勤办事处发出电传,请求他们帮助调查生产和销售这种产品的制造商和零售店。

  当史密斯一家正准备莎丽的葬礼时,凶手又打来了电话。这次他打的是受话人付费电话,并指明要与唐通话。他在电话中声称自己明天上午就去自首,并惺惺作态地表示希望莎丽一家能够宽恕他的罪行,并为他祈祷。可是,后来他又暗示自己不会自首,而是打算自杀。

  不仅如此,在同一天,他还打电话给当地的电视台新闻节目主持人,声称他有自首的打算。

  但道格拉斯在听完电话录音后认为,凶手并没有自首的打算,他也不会选择自杀。他是一个非常自恋的人,只是想让莎丽一家对此做出反应,他们对其做出的反应越多,他就会感到越自在和满足。

  道格拉斯还分析,如果警方不尽快抓捕他,他还会再次杀人。下一个作案目标可能是与莎丽长相酷似的人,也可能随机选择一名受害者,他所有的行为都显示出他操纵、支配、控制他人的欲望。

  当晚,凶手又打来电话,依然要与唐交谈,他再次声称自己要去自首,还用漫不经心的口气描述莎丽的死亡过程。他告诉唐,自己是用胶带封住了莎丽的嘴巴和鼻子,从而让其窒息死亡的。当唐质问他为什么要杀害莎丽时,他却称“只有上帝知道”,还说让上帝宽恕他之类的话。

  在莎丽遇害的两星期后,一个名叫黛布拉·梅·赫尔米克的9岁小女孩在自家房屋的院子前玩耍时被人绑架了。案发地距离史密斯家相隔24英尺,而当时黛布拉的父亲就在屋里,离现场只有20英尺。

  警方询问附近的邻居得知,当时有一个男子停好车后,走下来主动与黛布拉谈话。正说着,他突然拽住黛布拉,迅速地将她带到车里,而后发动车子急速离开。看到这一切的邻居立刻大声呼喊,并与赫尔米克先生驾车追赶绑架者,但并没有追上。

  警方随即展开搜捕行动。而FBI与道格拉斯也参与了这起案件的调查,很多FBI特工和警察都感到心情沉重,因为他们也有与黛布拉差不多大的孩子,除了会产生遭绑架的也许是自己的孩子的恐惧和揪心外,还会很自然地想把孩子带在身边,不让他们离开自己的视线。

  虽然莎丽与黛布拉的年龄不同,但通过案发现场的环境和作案手法可以看出,凶手极有可能是同一个人。

  因此,道格拉斯对凶手做出了更细致的心理画像:虽然凶手用变速控制器改变了声音,但可以确定凶手是一个白人男子,因为两名受害者也是白人,跨种族性犯罪的案件是非常少见的;凶手肯定是本地人;凶手是出于性原因而犯罪,并且患有某种缺陷的成年人;凶手表面上看来可能有些腼腆和彬彬有礼,体型粗壮,对女性没有什么吸引力;犯罪期间他可能开始酗酒,不修边幅,热衷讨论谋杀案;可能有收集色情书刊的癖好。

  当FBI与当地警方全力调查时,黛布拉的家人却没有接到绑匪的电话和要求,从而让他们无法找到新的证据。这不仅让警方感到焦急,对于失去孩子的父母来说,更是相当煎熬和痛苦。

  为了能够让凶手主动暴露自己,道格拉斯建议,可以通过媒体记者对案件的相关报道来引蛇出洞,让凶手做出反应。

  于是,道格拉斯再次去了史密斯家中,希望莎丽的姐姐能够作为“诱饵”帮助他们抓捕凶手。但史密斯先生不同意,他不想让唯一的女儿以身犯险。道格拉斯向史密斯先生保证,凶手虽然凶残,但他却是一个胆小鬼,在警方的严密监控下,他不敢对唐做出不轨的举措。而唐聪明勇敢,是完全可以胜任的。为了抓住杀害莎丽的凶手,史密斯先生只好同意了。

  在媒体充分报道这两起案件后,道格拉斯让史密斯家人为莎丽举行了一次追悼仪式,并让媒体对仪式进行报道和宣传。在仪式举行的过程中,道格拉斯让唐将莎丽生前最喜欢的一个树袋熊玩具放在莎丽的墓碑前,等待着凶手来将其取走。正如道格拉斯所分析的那样,凶手由于胆小,并没有来取那个玩具。

  但到了晚上,凶手却给唐打来了电话,这次他没有将声音做技术处理,直接问唐是否听过黛布拉·梅·赫尔米克,还告诉她一个准确的地址。果然,警方按照凶手所提供的地址找到了黛布拉的尸体。

  与此同时,FBI的技术人员正在想方设法对莎丽的遗嘱进行检验。当一名技术人员发现遗嘱的纸张是从标准的纸簿里撕下时,他通过一种名为“埃斯塔基”的装置查出了在纸簿的前几页纸上书写时留下的肉眼几乎看不到的轻微凹痕。经调查,它显示的是一份食品杂货的购物清单和一串数字。最终,通过这些数字,FBI查出这是亚拉巴马州亨茨维尔市的一个电话号码。

  南卡罗莱纳州的警方经过反复验证,查到了这个电话号码曾在莎丽被绑架的数周前接到过距离史密斯家15英里的一处住宅打出的多个电话。经调查得知,那处住宅属于一对中年夫妇——埃利斯和沙伦·谢泼德。

  随后,FBI立刻赶到谢泼德家中。可是,这对中年夫妇与道格拉斯所分析的凶手完全不同,除了男主人埃利斯是一名电工外,他们待人热情友好,而且婚姻幸福美满。他们承认曾经向亨茨维尔打过电话,是因为儿子在那里的陆军部队服役。同时,当这两起凶杀案发生时,他们都不在家中。

  如此重要的线索到了这里似乎突然中断了,这让FBI顿时感到挫败不已。不过,当他们向谢泼德夫妇描述凶手的特征时,夫妇俩一致表示,拉里·吉恩·贝尔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们告诉FBI特工,拉里是一个30来岁的离婚男子,他的儿子与前妻一起生活;离婚后,他与父母同住;他的性格较为腼腆,体格粗壮,经常替埃利斯干活;从事的是住宅用电的布线工作,平时也做一些杂活;做事非常细致、认真。

  另外,这对夫妇还称,在他们离开家的那段时间里,是由拉里照看房屋的。在他们离开之前,还在一本纸簿上把儿子的电话留给了他,以备他照看房屋有事时可以随时联系。在他们回来后,经常听到他谈论史密斯女儿遭到绑架并被杀害的事情。而且他的变化也让他们感到意外,胡子拉碴,不修边幅。

  听了谢泼德夫妇的描述,FBI特工基本断定拉里·吉恩·贝尔正是他们要找的凶手。当这对中年夫妇带着FBI去搜查拉里住过的房间时发现,他的房间里有很多色情杂志。当他们将凶手打给唐的电话录音放给谢泼德夫妇听时,埃利斯肯定地说,毫无疑问是拉里的声音。

  在拉里·吉恩·贝尔准备上班的时候,FBI将其抓捕。随后,当地警方搜查了他的住处。果然如道格拉斯分析的那样,他做事刻板有条理:鞋子整齐地摆在鞋架上;书桌收拾得干净利落;汽车也保养得不错,汽车行李箱里的工具摆得井井有条。

  另外,警方还在他的床下找到了与莎丽相匹配的毛发,并在书桌上找到了前往莎丽和黛布拉抛尸地点的路线说明。

  起初,拉里·吉恩·贝尔并不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最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最终,他因为谋杀莎丽·费伊·史密斯与黛布拉·梅·赫尔米克而被判死刑。

  【有组织犯罪】

  有组织犯罪并不是临时起意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凶手往往是步步为营,经过精心的策划而作案。不仅如此,凶手还会使用一些策略来欺骗受害者,他们大多比较聪明,在取得受害者的信任后,将其骗走并杀害。比如,装作好心人让人搭便车、骗小孩说带他/她找父母等。

  而有组织的犯罪一般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即凶手在作案前会做一些准备,而这些都是调查人员事后才得知的;二是实施阶段,凶手往往会采用挟持、谋杀、虐待、强奸等作案方式;三是抛尸阶段,即凶手会选择较为隐蔽的地方抛尸,以免被人发现;四是摆脱调查阶段,很多凶手在案发后为了摆脱调查人员的搜查和追捕,有的会远走高飞,有的则故意与调查人员接触或是到案发现场徘徊,抑或是围观被害者的葬礼、墓地,以此满足自己的幻想。

  “美国小小姐”死亡的真相

  6岁的琼贝妮特·拉姆齐如同“上帝的宠儿”,金发碧眼,长得非常可爱、漂亮,小小年纪的她不仅获得过“科罗拉多小小姐”等多项荣誉,还在美国儿童选美大赛中当选为“美国小小姐”。因此,年仅6岁的琼贝妮特就成了美国家喻户晓的小明星。

  聪明可爱的琼贝妮特也是家人眼中的宝贝,他们都认为她是上天赐给他们的“礼物”,因此,父母对她倍加珍惜和疼爱。可是,上天却格外残忍,在1996年12月26日,也就是圣诞节的第二天,当拉姆齐一家人还沉浸在节日欢乐中时,他们视若珍宝的女儿却消失不见了,这让他们感到非常惊慌,四处寻找琼贝妮特,但始终不见孩子的身影。后来,他们在家中的楼梯口发现了一封勒索信。

  难道琼贝妮特是被人绑架了吗?绑匪会不会打骂她?琼贝妮特的父母非常担心,虽然信中警告他们“如果将此事告知他人……我们就会砍掉你女儿的头”等威胁性的话,但拉姆齐一家还是决定报警,希望警方能够尽快找到他们的宝贝女儿。与此同时,琼贝妮特的父亲约翰还通知了自己的密友以及有名望的朋友到他的家中,给他出主意、提供帮助。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刻赶到了拉姆齐家中,他们拿到了那封长达3页的勒索信。写信人声称是“小型海外组织”,信的末尾还署名“S.B.T.C”。另外,信中还称,如果拉姆齐一家想要再次见到他们的女儿,需要支付11.8万美元的赎金。并且在勒索信中还提到,绑架者会在上午的8点到10点左右打电话,以告诉他们支付赎金的具体方式。

  随后,警方对拉姆齐的住处进行了简单的检查。他们发现,房间并没有被他人潜入的痕迹。在拉姆齐住所附近的雪地上只有拉姆齐一家人以及密友们的足迹。

  到了下午1点,拉姆齐一家还是没有接到绑匪的电话。因此,警方决定对拉姆齐的住所进行仔细的搜查。与此同时,琼贝妮特的父亲约翰也加入搜寻的队伍中,希望能够找到有关女儿的线索。

  当约翰走进地下室时,警方突然听到他的一声惨叫。于是,几名警察立刻奔跑过去。他们发现,约翰抱着琼贝妮特的尸体从地下室的酒窖中走了出来……

  这让警方感到惊讶不已,当他们再三确认拉姆齐的住所没有被他人潜入的痕迹后,自然就将琼贝妮特的父母视为嫌疑人。

  法医检查琼贝妮特的尸体发现,她的身上有被殴打的痕迹,死因可能是被人用丝袜或是绳索之类的物品勒住脖子而窒息死亡。另外,受害者在死前还遭到了性侵。

  于是,警方进一步对拉姆齐的住所进行搜查。结果,他们在一个房间中发现了写威胁信所用的记事本和红色的圆珠笔,而且还找到一份与威胁信类似的练笔信。可是,拉姆齐夫妇却坚称他们是清白的,并且花费重金聘请当地有名的律师为其辩护。琇書蛧

  最终,这起谋杀案在法庭上讨论了将近一年,也没有任何结果。但拉姆齐夫妇却一直顶着“嫌疑人的帽子”,很多人都对他们指指点点。

  于是,警方再次将目光转向那封威胁信,认为它有可能是破案的关键。同时,他们还请求笔迹分析专家和语言心理专家对其进行分析。

  专家在仔细查看那封威胁信后认为,通过写信的风格可以看出写信者非常聪明,因为他总是使用巧妙的语言设置。另外,有分析专家指出,通过信的内容可以看出,写信者最初的目的就是欺骗。

  当分析专家对琼贝妮特的父亲约翰所写的书信进行研究时发现,不管是在语法、拼写习惯、词汇等方面与威胁信有很多共同的地方,而且在信件的格式上也非常相似。因此,他们认为这“毫无疑问是同一个人所写”。

  同时,有语言心理学家也指出,人的行为往往能体现出潜意识的想法。所以,当他们对威胁信进行分析时,他们希望可以看出写信者的潜意识。

  经过全面的分析后,他们从信件中得出一些线索:凶手是女性;凶手的犯罪动机是由于过于愤怒和痛苦,而将其宣泄到受害者身上;凶手在写威胁信时就已经将琼贝妮特杀害;凶手写威胁信时之所以用第一人称叙事,是想让读信者“仔细聆听”。

  通过这些线索,他们一致认为拉姆齐夫妇就是杀害琼贝妮特的真凶,而且是琼贝妮特的父亲约翰协助妻子帕齐杀害了他们的女儿,并且帮助其掩盖事实真相。

  经过媒体的报道,琼贝妮特的父母再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即使他们通过一些节目辩称自己是清白的,但却没人相信。不仅如此,还有媒体在报道琼贝妮特的葬礼时写道:“琼贝妮特的母亲一边掩面痛哭,一边通过手指缝偷偷观察我……”

  因此,他们不得不搬离所住的社区,因为还有人怀疑琼贝妮特的死与她的哥哥也有关。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为了过平静的生活,拉姆齐夫妇只好搬离这个地方。

  在这起谋杀案过了两年后,案件有了新的发现:法医从琼贝妮特的内裤上提取的DNA样品,在绘制成DNA图谱后发现,这个DNA属于一个未知的男性,它并不是琼贝妮特父亲约翰的。因此,他们将这份DNA数据报告提交给美国联邦调查局的DNA数据检索中心,因为该中心档案库中有诸多不法之徒的DNA数据。

  随后,FBI也介入了调查,他们对琼贝妮特遇害时所住的社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经过调查发现,在琼贝妮特遇害的那年,这个社区竟然发生了100多起入室盗窃案。另外,在拉姆齐家附近,还有38个有犯罪前科的性侵犯者。这让FBI不免感到震惊,在如此多的嫌疑人中,当地警方为何将嫌疑人认定为拉姆齐夫妇呢?接下来,FBI对这些嫌疑人进行了一一盘查。

  正在FBI深入调查这起案件时,在2006年8月16日,一个名叫约翰·卡尔的小学教师引起了FBI的注意。他曾在泰国曼谷因为多起猥亵幼女罪而被捕,在他被捕后,警方在搜查其住所时发现很多写给“美国小小姐”琼贝妮特的信件。信件中用大量的篇幅描写他对琼贝妮特的爱意,而且他还非常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

  因此,FBI对约翰·卡尔进行了审讯。不过,还没等FBI对他严加审讯,他就向FBI供认了自己的罪行,他声称琼贝妮特的死完全是一个意外,他并不是有意伤害她的,他非常爱她。约翰·卡尔面对媒体的采访时,他声称对琼贝妮特的死感到非常抱歉,但他并不愿提及具体的细节,因为对他来说一切都是那么痛苦。

  当约翰·卡尔被FBI定为杀害琼贝妮特的嫌疑人时,拉姆齐夫妇的律师也向FBI透露了卡尔的相关信息:他曾经住在拉姆齐家附近,而且还在其他社区担任教师。可是,当FBI对约翰·卡尔进行深入调查时,琼贝妮特的母亲帕齐因为患有卵巢癌而只剩下一个月的寿命。直到她去世,也没有摘掉杀害女儿的嫌疑人“帽子”。

  当所有人都认为约翰·卡尔就是杀害“美国小小姐”琼贝妮特的凶手时,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却一波三折。在2006年10月5日,加利福尼亚的法庭因为案情疑点重重并且证据不足而当庭释放了约翰·卡尔,这让人们感到非常意外。

  后来,FBI通过对约翰·卡尔的DNA检测发现,他的DNA与犯罪现场所遗留的血迹中的DNA不相符,从而排除他是凶手的可能。可检控方却不那么认为,因为他们在抓捕卡尔时发现,他的私人电脑中有很多儿童色情图片。因此,他们以涉嫌传播儿童色情图片的罪名再次起诉约翰·卡尔。

  可是,当约翰·卡尔有可能作为儿童性侵犯嫌疑人接受审讯时,案情又出现了戏剧性的转折:公诉方不小心将卡尔电脑中的关键数据弄丢了。结果,只好将约翰·卡尔当庭释放。对此,美国民众认为,约翰·卡尔曾声称在琼贝妮特遇害时与她在一起,很可能是他一厢情愿的幻想。这起轰动美国的幼女谋杀案至今仍是一大悬案。

  【凶手的笔迹】

  在大多数案件中,调查人员会在调查的过程中让笔迹分析专家对犯罪嫌疑人的笔迹进行分析。不管犯罪分子是出于威胁、索取钱财等原因留下笔迹,还是在被捕之后的书面坦白,都会由笔迹专家对其进行分析,以此帮助调查人员掌握有利的线索。因此,从根本上来说,笔迹学是一门取证科学。正如英国著名笔迹学家帕特里夏·马恩曾在其著作《罪犯笔迹》所说的那样:“没有笔迹学家能够根据一两个显而易见的线索发现一个人是罪犯,正如同医生无法在发现一个迹象后就诊断出病人身上的病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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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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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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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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