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修大师、欧阳雁与江天雷没有被送到京城,而是来到了乌萨地界。送他们来的是大将军托木手下“乌云铁骑”的首领炽盘,便是栖霞寺中那个戴着银色面具的人。而他们所见到的锦衣人,便是大将军托木,在回程途中接到洛花的书信,离开他们赶往倦客岛去了。
明白他们的真实去向后,清修大师反而坦然了。乌萨王费了这么大周折,派人找到他,一定是有所图谋的。为了儿子,为了康朝江山与百姓福祉,他必须要去弄清楚事情的真相。ωωω.χΙυΜЬ.Cǒm
到乌萨的第二天,他们见到了那位乌泰大王。
此人二十七、八岁年纪,身材魁梧,相貌堂堂,眉宇间有山一般的坚定、铁一般的冷峻、刀一般的锋利以及鹰一般的敏锐。当他的目光凝注着你的时候,你会感觉他能看透你的心,并左右你的思想。
这样的人,仿佛天生是一位霸主,所有的人都该向他顶礼摩拜。
他穿着一身黑袍,骑着马过来的时候,便如同一片黑云骤然袭来。他是草原上的雄鹰,是百姓心目中的神。乌萨在他的统治下,势力越来越大。
他对他们三人以礼相待,他说他敬重温如玉,所以也敬重他的亲人与朋友。
而他看着欧阳雁的目光却特别的温和。他给欧阳雁讲了一个二十几年前的故事。
那时候是乌泰的父亲乌夜为王。他有个美若天仙的小妹,名叫杜无双。他们的母亲来自江南,是那种温柔似水、纯情如月的女子,她生下一双儿女,儿子随父姓,女儿随母姓。
杜无双是乌萨国的女神,她的容貌胜过草原上升起的月亮,她的声音赛过夜莺的啼鸣。有无数草原上的英雄健儿爱慕她,可她却象天边的云,永远淡淡的、遥不可及。
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一位负伤的男子。他倒在她的帐外,昏迷不醒。
她救了他,被他眉宇间的英气、霸气深深吸引,一霎那倾倒了爱河,将她那颗少女的心彻底淹没。
从此她跟定了他,不管他出身来历,不管他贫穷富贵,她像飞蛾扑火般投入他的怀抱。
他就是欧阳华,日后的日月城主,流星与欧阳雁的父亲。
杜无双离开草原,跟着欧阳华走了。
乌泰小时候只见过姑父、姑母一次,但那一次,他记忆深刻,为那样一位雄伟的男子,以及那样一位美丽的女子。
他也见过欧阳星与欧阳雁,但那时候欧阳星还只是个七岁的孩子,而欧阳雁还只有两岁。
从此再也没有消息,直到后来,乌夜知道了日月城的毁灭,以及妹妹、妹夫的死讯。
如今,乌泰继承王位,却因为温如玉的关系,意外地发现了杜若便是姑母的儿子。有时候造化弄人真是很奇妙。
乌泰并不恨温如玉,在他心目中,这种生死决斗本来就不计后果,何况,当初温如玉也已“死”于欧阳华之手,只是侥幸活了下来而已。
他只是希望找到欧阳雁,让他知道他在这世上还有亲人。
而欧阳星却永远地走了,对这位大表弟,乌泰有着太多的歉疚,他恨自己没有尽到一位兄长的责任。可是他并不知道这两位表弟一个从小失踪,另一个在当时的日月城之战中未死。欧阳星的生命便如他后来的名字流星一般,转瞬即逝。
面对这位雄才伟略,霸气纵横的表哥,欧阳雁有太多的敬佩,却更有隐隐的担忧。
他的野心足以让康朝、乌萨两国血流成河,他妄图逐鹿中原的心,使师父、师公无端受到牵连。
他知道师父绝不可能依附乌萨,绝不可能出卖自己的国家,可是事态如何发展,却不由他操纵。
他想回京城找师父,可乌泰不放他们走。并说温如玉很快就可以过来。
不想与这位刚刚见面的表兄闹翻,在征得清修的意见后,他们三人留了下来。
一眨眼又几天过去了。
这期间托木大将军带着伤回来了,倦客岛铩羽而归的他,向乌泰请罪,并汇报了整个跟踪、交战的过程。
“臣未能夺到倦客岛宝藏,有负大王所托!”一身灰衣的人低下头,威严与野性在乌泰面前完全收敛起来,恭敬到极点。
乌泰摆摆手,目光温和:“你已尽力了,我不怪你。”
“大王,温如玉武功盖世,若是他不肯为我们所用,将来我们要逐鹿中原,他便是我们最大的对手!”托木沉声道。
乌泰道:“洛臣相未归,我们且看她的收获如何。”
托木点头。
乌泰看着他,唇边露出微笑:“将军,这几天你不在,你家那位宝贝千金与我表弟玩得很好。”
托木一怔:“大王是说月儿?”
“是。看起来她很喜欢我表弟,天天缠绕在他身边,一直‘雁哥哥’地叫。”乌泰莞尔,“小儿女之心,煞是可爱。”
托木有些不好意思:“臣女才只有十四岁,她还太小,可能因为没人陪她玩,现在来了个欧阳雁,她觉得不寂寞罢了。”
“走,我们一起去看看他们。”
“好。”
“雁哥哥”。娇俏的女孩象风一样冲进来,一脸灿烂、毫无矫饰的笑容,照亮了整个帐篷。
清修忍不住与江天雷对望一眼,两人都微微露出笑意。
“走,雁哥哥,我们出去骑马,你整天闷在这儿要闷坏了。”不由分说,拉着欧阳雁就走。软软的小手握在欧阳雁掌心,欧阳雁坦然地让她握着,没有缩回。
目光注视到托月儿身上,有淡淡的宠溺。从小孤独的他,才刚与大哥相认,很快便失去了他。而托月儿的出现,正好填补了他心里的空白。
“师公,孙儿出去一会儿。”回头向清修打招呼,笑容在眼里明朗如帐外的阳光。
清修含笑点头。
看着这一双人影轻盈地飞奔出去,越马扬鞭,一串铃声在风中散落,清修感慨道:“若是草原永远这样和平、宁静,该有多好?”
江天雷脸上有凝重之色,道:“这位乌泰大王一心要公子归心,分明是野心勃勃,觊觎天下。他想利用公子的文韬武略。”
“贫僧也猜到如此。可他没有明说出来,只是将我们留下。碍于他是雁儿的表哥,我们只好暂居于此,等待如玉过来了。”提到温如玉,清修眼里飘过一抹愁云,微微叹道,“我与如玉已经十七年未见了。不知如今他长成什么样?”
江天雷道:“公子英俊绝伦,莫说是女人,便是男人见了他都要惊艳。而且他浑身的气度,高贵到如同天上的神仙,不似人间所有。”提到温如玉,江天雷满脸都是崇拜之色。
清修忍不住微笑,呆呆地看着无边的草原,喃喃道:“他会来吗?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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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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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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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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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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