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大郎想了想,觉得差不多,就对沈兴义道:“都给我吧。”
沈兴义差点把手里那碗酒给丢出去,惊得大喊:”你要这么多钱做什么?“
吃的喝的不都是他买么?
难不成是陈家要他给饭钱?不对呀,他之前送肉给陈家,宝来哥不是不收么?
难不成……
沈兴义倒抽一口凉气,丢下碗筷,抓紧了沈大郎的胳膊,瞪大了眼睛:“儿子,你是不是闯什么祸了?打死人了?睡了人家媳妇了?!”
沈大郎冷漠道:“我才十岁,手也断了。”
沈兴义想想也是,松了口气。
转瞬又警惕起来:“你要咱家的钱做什么?”
“我要办村学。”
沈兴义一头雾水:“怎么办?”
沈大郎应道:“修个学堂,请位先生来教导我和村里的孩子。”
原本以为陈小桑几个孩子是一时好玩,就随意教了些字,可如今看来,他们是真想学习。
他自己也不过入门,担不起他们的启蒙先生。
沈兴义愁啊,他就这么点家底了,还想留着给儿子买田地娶媳妇呢。
“儿子啊……你看你最近手断了也不能去打猎,要不……要不你明儿去县学读书?”
沈大郎拧了眉头:“没下雨。”
他跟先生约定的是下雨天才能去上学。
沈兴义凑近了劝说他:“咱多给点束脩,先生会愿意的。先生不是喜欢你吗,你多读书先生该更高兴啊!”
沈大郎丝毫不为所动:“一本《论语》我读了两年也没读透,需一位先生日日为我讲解。下雨天才去县学,我学无所成。”
若是他去县学读书,便要留爹一个人在家。
瞥了眼沈兴义手边那满碗酒,又瞅一眼胡子拉碴的沈兴义。
他不放心。
再者,去县学读书花费高昂,吃穿用度,开销过大,他爹一人无力承担。
若是请个先生回来,还能让陈家几个孩子也跟着读书。
不然,凭着他们的脑子,一辈子也写不了文章,更别提考科举。
至于陈小桑……
沈大郎不自觉把手放到怀里,按着那本《论语》。
小孩子过家家罢了。
沈兴义愁啊,愁得要把胡子揪掉了。
他不死心地问道:“要不……咱再商量商量?”
沈大郎不为所动。
沈兴义一个大老爷们儿差点抱着儿子哭,儿子一点不能体谅他当爹的难处啊!
沈大郎冷冷道:“陈小桑也会跟先生一起学。”
一听到陈小桑的名字,沈兴义什么情绪都丢到一边了。
大掌连着把沈大郎的肩膀拍了十几下,把沈大郎拍得全身都在抖:“放心吧儿子,爹一定给你们请个好先生回来,绝不比你县学的先生差!”
他儿子要跟儿媳妇一起上学呀,再难也得把事儿办喽!
沈大郎起身回屋子。
等先生来了,他要把书都搬到学堂让陈小桑瞅瞅,再原封不动地搬回来。
竟然让他整整等一天,以后都别想碰他的书。
一本都不行!
陈小桑连着打了几个喷嚏,李氏担心她受风寒,赶忙给她煮了碗姜汤。
喝完汤,她把大贵媳妇说的事跟李氏嘀咕了。
李氏一听就拧了眉头,第二天一早就去了媒婆家,再回来时,脸色很是难看。
大树媳妇赶忙问她怎么回事。
李氏怒气道:“他刘家还真是打着让三树入赘的心思,之前也不说,我还上赶着把三树带去相看。我要真把儿子送给她家,以后到地下,你爷爷奶奶还不得戳着我脑门骂呀?”
刘家肯定是看上她儿子多,就想先处着,过些日子差不多定下来了再说入赘的事。
可谁家愿意让自己生养的儿子去入赘?
只有活不下去的人家,儿子又多,才会给人入赘,还要被人背后说闲话。
入赘的女婿,比娶进门的媳妇地位低多了,她好好的儿子干什么要去受那份罪?
大树媳妇就劝李氏:“她家就刘春兰一个闺女,想找个男人入赘也是说得过去的,娘你要是不同意就算了,咱也不耽误人家姑娘。”
李氏叹了口气,“我让媒人去推了,就是可惜了这么个好丫头,是咱家没福气。”
大树媳妇知道婆婆很看重刘春兰,可这也没法子不是。
人家好好的姑娘当儿子养了,肯定要娶个男人回去的。
李氏心头落了个结,眼下又没合适的,看着三树就着急上火,三树天天窝在田地里躲清静。
正巧最近不怎么下雨,田里地里都干了,陈老汉带着三树一担担地往田地里挑水。
陈小桑带着三个柱子帮忙烤鹌鹑换金银花。
村里人知道金银花能卖钱后,领着家里孩子去摘金银花。
原本满村跑的孩子都涌到田野地边了,一天天忙下来,那些孩子总会偷偷藏一些金银花,几个小伙伴凑成一背篓过来跟陈小桑换鹌鹑。
大人们也心疼孩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们吃去了。
头一天陈小桑就换回来五背篓金银花,跟她娘和两个嫂子忙活一天摘的差不多了。
接下来几天,拿金银花来换的孩子越来越多,她家鹌鹑也越抓越多。
瞅着渐渐少了的鹌鹑,二柱纠结了:“小姑,我们要没鹌鹑吃了。”
陈小桑安慰他:“还好好多呀,你看我们每天还有这么多鹌鹑蛋,很快就又能孵出小鹌鹑了,过一个月又长大了。”
二柱觉得小姑说的有道理,也帮着抓。
大树媳妇帮他们杀好后,就让他们自己拔毛自己烤,见他们做得像模像样的,也就都交给他们了。
转眼就到了十月,天一直没怎么下雨,村里人顾不上摘金银花,都下地挑水去了。
大人不盯着,孩子们可乐呵了,一个个摘了金银花就往陈小桑家送。
陈小桑家的金银花越来越多,大树媳妇几个天天窝在家里忙活着炮制金银花,再由大树带到镇上去卖,一天竟是有百来文的收入。
陈家人也不敢小看鹌鹑生意了,由着大柱媳妇来负责养鹌鹑换金银花。
地里挑水累人,大家累得狠了,也好一口鹌鹑。有些老人跟着去摘了金银花来换鹌鹑,拿回家炖汤给家里壮劳力补油腥。
一个月下来,光是金银花的生意,陈家人挣了三千多文。
大树媳妇更是尽心养鹌鹑,恨不得把这些小东西捧在手心里护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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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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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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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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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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