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余锦李雪>养娃记(13)
  李大麦没过几天就走了,之后便是与阿锦之间保持着书信来往。

  随着日子一天天的变化,村里面也发生了一件重大的事件,村里面有电了!

  各家各户开始拉电线,用电灯,阿锦家里的“老古董”小油灯,也终于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有了电灯,阿锦晚上有更多的时间教两个孩子学习。老三和小四认真好学,基础也打的很好,学习在整个乡镇里是名列前茅的。

  77年恢复高考,而老三建运就是那一年的应届生。阿锦的志向可不是仅仅是师范大学,她想把老三送进名牌大学。

  村里的人都不理解,在他们看来,孩子长大了有了一把力气,就要帮着家里干活挣工分了。

  至于学习,不是文盲就行。考大学那不是他们可以想的事情,家里人口众多,也没有那个条件可以拿出多余的钱来支持他们考大学。

  对于阿锦的做法,村里的人羡慕的有,嫉妒的有,说酸话的也有。喜欢阿锦的大娘也纷纷劝说阿锦,不要做傻事,吃饱饭才最重要。要多为自己想想,以后要嫁人,也应该攒点嫁妆了。

  对于这些话,阿锦一概不理,只是埋头做自己的事情。

  倒是有个人格外的支持阿锦,那就是bug女士。因为是重生归来的,所以知道有文化的人在未来是多么的吃香。

  她很多次怀疑阿锦的来历,毕竟在这个年代里,阿锦的超前想法也算是个另类的人。

  阿锦对于她的多次试探也都是说,这是父母的遗愿,父母坚信学习才会出人头地,她只是按照父母的话照做就是了。

  阿锦不是八卦的人,村里并不知道是阿锦私底下在给他们补课,不然郭丽红肯定不信,一个初中没毕业的人教出了一个高中生,这妥妥的bug啊。

  郭丽红心思只放在学习上,之前的事情被大家慢慢遗忘。村里的一些青年又开始注意到她了,不过并没有什么用,郭丽思的心早已不在这个偏僻的小村里了,她的志向是考大学,去城里,去更繁华的地方。

  又过了两年之后,老二建福顺利的高中毕业了,阿锦也兑现了自己的承诺,给他报名参军。

  而且阿锦对于乡镇的教育水平并不满意,她就向大队里打了申请,给剩下的两个孩子转学到县城里上学。

  大队考察了她的情况和两个孩子的学习成绩,的确是两个学习的好苗子,于是同意了她的申请,甚至给了阿锦一封推荐信,推荐阿锦去一家织布厂上班。

  要知道在70年代,一封推荐信是多么的重要,阿锦甚至没有学历。

  去了织布厂上班就能住宿舍了,还省下了一笔租房子的钱。

  因为要带着两个弟弟,阿锦申请了单人的宿舍,住宿费比合租的要贵的多,但也比外面自己找房子方便多了。

  可惜的是,李大麦学手艺学的很好,得到了师傅的赏识,在半年前就被师傅带到了城里,从城里到县里,骑自行车也要两个小时。

  自行车对于他们来说就是现代的法拉利,阿锦买不起。

  建福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很快就下来了,就定在开春之后的三月份。只剩下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在县城里比乡下要方便的多,不需要定时定点的去领票买布,公社是随时开门的,阿锦又是织布厂的工人,买布有优惠。

  阿锦这次大手一挥,豪爽的直接买了一匹布回家,这次她没有再给孩子们做军绿色的衣服,而是选择了深蓝色的耐脏耐磨的料子。

  给每个人做了一套新衣服,建福的新军装也发到手里了,这次倒是不用再拿着铺盖去参军了,军队里都给现成的。琇書蛧

  建福入伍当天,一身军绿色的军装,胸前带着大红花,阿锦带着两个弟弟去车站送他,她握着建福的手嘱咐道:

  “在部队里好好表现,机灵点,你是高中毕业的,比其他人有优势,争取早点入党,知道吗?”

  建福点头应道:“知道了,大姐。”

  阿锦又道:“经常给家里写信!每个月的工资不要寄回来,自己留着花,我们自己够用了。”

  建福又点头:“知道了。”

  “还有啊,不准把学习拉下,谁也不知道啥时候就能考大学了,大姐还指望你考个军校呢!”

  建福难得的没有反驳,只是一味的点头:“我知道了。”

  阿锦又把一些钱塞给了他:“这些钱你拿着,以后别指望我给你钱了。”

  建福低着头不说话,眼泪啪嗒啪嗒的掉在了阿锦手上。

  阿锦伸手抹去他的眼泪:“你个傻孩子,哭什么,当兵是好事。”

  建福看着身高与自己肩膀平齐的大姐,瘦弱的身材,一如既往洗得发白的衣服,就是这个小小的肩膀撑起了一个家,养大了三个弟弟。

  他把头抵在阿锦的肩膀上,开始痛哭起来。建运和建满也抱住他,几个人哭做一团。

  现在车站里每家的情景都是一样的,倒是不用怕丢人了。

  阿锦听见列车员催促上车的声音,连忙给他擦干眼泪:

  “快走吧,别晚了。安定下来就写信回来,缺什么和大姐说,我给你寄过去!”

  建福依依不舍的告别了家人,上了火车。阿锦就在站台上看着他,建福匆忙上了车,找到座位以后又打开窗伸出头来,看着阿锦和两个弟弟。

  “建运,建满,在家好好照顾大姐,你们长大了,别让大姐操心!”

  “二哥,我们记下了,你也要好好的!”

  火车开始出发了,窗户外满满都是参军的孩子伸出的头,看着这些稚嫩的面孔,即将被火车拉向不知名的地方接受更残酷的世界,阿锦眼眶也有点湿润。

  火车里的孩子拼命把头伸出窗外,只为看家人一眼。站台上的人们也在追赶着火车,只为能多看孩子一眼。

  这一幕,发生在70年代的每个地方,每个车站。火车,卡车载满了这些年轻的生命,去往基础建设,保家卫国,每个需要他们的地方。

  建福重新在座位上做好,打开了手里紧握着的东西,里面是阿锦临走前给他的钱。

  看到躺在手里的三十块钱,建福的眼泪又掉了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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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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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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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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