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余锦李雪>养娃记(12)
  回到家里,两个孩子看到阿锦带回来的点心,珍惜的把点心收了起来,留下来慢慢吃。

  老二开始晒咸菜,咸菜种类不多,萝卜干,腌制的白菜还有些野菜。

  再让阿锦给他做一些玉米饼子,一个星期的饭钱就可以省下很多了。

  阿锦现在一个月的工资在二十块钱左右,她算了算手里的钱,又去给他买了新的布,做了一套新被子,新床单,新枕头。让他拿着去住校用。

  两年来,老二的个子也长了很多,阿锦又给他做了一套新衣服,依然还是绿色的军装,利落又精神。

  老二不能穿的衣服,阿锦也不浪费,按照老三的身高在修改一下给老三穿,以此类推,老三的给小四穿。

  开春以后,老二就开学了,阿锦又找了一辆驴车把他的东西都驮上。

  临走之前,阿锦拿出五块钱递给他:“这钱你拿着,你这个月的饭费。多的没有,不够吃就自己饿着吧。”

  老三也拿出自己攒的一毛钱:“二哥,这是我自己攒的!你拿着用吧!”

  老二把一毛钱塞回老三的手里:“我不要,够用了,你自己留着花吧,等我回来给你们带好吃的。”

  两个孩子高兴坏了:“二哥,我还想吃上次那个点心,真好吃。”

  老二摸了摸小四的脑袋:“好,二哥给你带。”

  阿锦推着老二上了驴车:“快走吧,你去给我好好学习,你要是让我知道你在外面不好好学习,我就打断你的腿!”

  “我知道了,大姐!你放心吧。”

  驴车开始出发,阿锦看着慢慢远去的建福,有种我家有儿初成长的感觉。

  老二冲着他们挥着手,扬起一个明媚阳光的笑容:“我走了!大姐!你们在家要好好照顾自己啊!”

  阿锦和两小只也挥手和他告别:“走吧,路上小心。”

  接下来的日子又恢复了平静,老二每个星期天回来在大队上做半天的活再回去。日子虽然依然艰苦,但也充实而忙碌。

  要说这两年来,唯有一件事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之外。wWW.ΧìǔΜЬ.CǒΜ

  那就是王军祥并没有接受郭丽红,郭丽红明里暗里的示好也都被他拒绝了。

  郭丽红眼看着时间的滚轮来到了70年代,还有几年时间就要恢复高考了,她心里急得要命。

  但是李大麦根本不搭理她,王军祥也是百般拒绝,更不可能回去找侯文博了。

  因为侯文博认错态度良好,思想教育进行的十分顺利,所以被关了一年的紧闭就放出来了,毕竟大队里面还缺人干活,不可能一直养个闲人。

  侯文博出来以后就找了郭丽红谈话,并且赔偿了她十块钱解决了此事。

  之后,他们就彻底断绝了来往。郭丽红现在想回去找他都不可能了。

  既然两条路都走不通,郭丽红只好把希望放在高考上,她已经考过一次了,虽然已经记不太清楚了,但是大概的出题方向她还是有点印象。

  阿锦看着她下工之后便跑回家复习,暗暗点头,这才有个重生女的样子嘛,重生一次还要靠男人,那和废柴也没什么区别了。

  而阿锦马上就要20岁了,好看的脸蛋,踏实能干的性格,得到了村里大娘的一致认可,已经开始有大娘给阿锦签红线了。

  阿锦都以家里还有弟弟要养为理由,拒绝了。

  现在家家户户虽然没有以前困难了,但是依然不好过。正如阿锦所说的那样,如果和阿锦结婚了,就要担起两个弟弟的责任。

  不仅有两个拖油瓶,而且没有娘家的帮扶,以后什么事都要靠自己,这也让很多人家望而止步。

  阿锦也乐得清静,她现在正沉浸在养成的乐趣中无法自拔。

  这天下工后,李大麦叫住了正要回家的阿锦:

  “招娣妹子,我有几句话能和你说说吗?”

  阿锦停住脚步看向他:“大麦哥,你说吧,我听着呢。”

  李大麦的脸上开始漫开红晕,支支吾吾的说道:

  “我要去县城里了,家里亲戚给我找了个师傅,我要去学一门技术,以后养家糊口。”

  阿锦开心道:“这是好事啊,大麦哥,你和大队上已经申请了吗?”

  李大麦脸更红了:“申,申请了。我,我,我想说你要是有东西带给建福,我帮你带。”

  “不用了,建福每个星期都回来,没有什么需要的。”阿锦拒绝道。

  李大麦狠狠的打了自己一下,阿锦连忙抓着他的手:“有什么事情慢慢说,你打自己干嘛啊!”

  李大麦鼓起勇气反握住阿锦的手,男人粗糙宽厚的大手把阿锦的小手全部覆盖住,阿锦感觉到手上传来了炙热的温度。

  “招娣妹子,你,你,你能等我吗?我可能短时间回不来,但是我能帮你养弟弟,你等我在县城里稳定下来,我就接你一起过去。你等我好不好?”

  说到这里,这个朴实的农家汉子,眼中竟然开始泛着泪光,阿锦怀疑要是自己说个“不”字,李大麦估计会当场哭起来。

  阿锦任由李大麦握住自己的手,她笑着问他:“你不嫌弃我的两个弟弟吗?养大他们还要好长的时间。”

  李大麦听到阿锦这么问,心中更激动了:“不嫌弃,只要是你的我都不嫌弃!”

  阿锦噗嗤一声笑了,她用一只手拉着李大麦:“走吧,回家做饭去。”

  李大麦就傻愣愣的被阿锦拉着走,反应过来时,又赶忙追问道:“你答应了?”

  阿锦笑得更开心了,晃了晃牵在一起的手:“都这样了,你说我答不答应。”

  李大麦感觉到手里握着的小手,只觉得是握着世间珍宝,现在就算给他金山银山他都不会换,这可是他从小喜欢到大的人。

  他又紧了紧手里的力度,对阿锦说道:“我这辈子都不会放开了!招娣,谢谢你。”

  说完用空着的另一只手擦了擦眼泪。

  阿锦又用自己的袖口给他擦了擦脸:“别哭了,瞧你那点出息!”

  李大麦也不反驳,就只是傻笑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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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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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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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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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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