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吕布张茉>第114章 奈何为女子
  堂屋内,太史慈有些尴尬看了眼张茉,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母亲前脚刚离开,他后脚便跟着走,似乎有点欲盖弥彰,可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他真觉得很不合适。

  这几日,他闲暇时多在谷中溜达,无论男女老少,说起阿茉无不崇敬爱戴,能让所有人都喜欢,可见她人品之贵重。

  他也听说了去年发生在谷口之事,为救万余老弱,亲自领兵出寨杀敌,差点命丧麴义箭下,还有杀匈奴、鲜卑,救回众多汉民,这一桩桩一件件,足可说明,阿茉之仁义胆识,远胜当世多数为官为将者。

  还有她捣腾的英格兰长弓、甚至马蹄铁,皆是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甚至于对阵型,她也懂得一些,最近又开始让辅卒试着操练什么鸳鸯阵。

  以十一人为阵,最前一个举旗队长,后方对称列有一长牌、一藤牌、二狼筅、二长枪、二镗钯和二弓弩。

  鸳鸯阵的士兵不需要像斩马刀手和长弓手那样,必须要有十分强壮的体魄才能入选,寨中辅卒即可操练,各种兵器分工明确,每人只要精熟自己那一种操作,熟练配合,对付三四倍多的敌人,也可轻易取胜。

  金鹰卫骑兵、长弓手、鸳鸯阵队,他觉得,如果能把这些人数扩到五万左右,几乎可无敌于天下。

  这般忠义礼智信齐全的明主,天下少有,若是男子,他定肝脑涂地效忠,可惜为女子,又挂名黑山贼寇之下,要让他为贼,实是为难。

  太史慈轻叹口气,又瞧了眼阿茉,自家母亲心里打的什么主意,他其实是知道的,但他有自知之明,这样优秀的女子,绝不是他能肖想的。

  正想找什么借口离开,张茉先站了起来,“子义兄,你坐会儿,我去帮阿母摘菜,晚上把安仁他们也喊来一起吃饭。”

  张茉又不是傻的,知道方氏的意思。自己是想留住太史慈,但绝不能用感情来欺骗,这是她的底线。

  “阿茉……”

  张茉刚走到门口,太史慈在后面叫住她。

  他走近两步,犹豫了一瞬,开口道:“阿茉待我母之心,慈甚为感激,只是……我本为避祸而来,待时过境迁,还是要离开。你待我母如寨中其他妇人一样即可,不必特殊照顾,等新屋舍起好,便让母亲搬出蓦然居。”

  阿茉想招揽自己,他是知道的,既然不可能留下为贼,还是先把话说清楚,省得将来要走的时候她难过。

  “我知道,子义兄能帮我训练弓手,我已感激不尽,不敢强求其他,来日你若有更好去处,自去就是,现在只当我们是雇佣关系,你为我训练长弓手,我付你酬劳。”

  她停顿了一会儿又道,“至于我待阿母好,开始诚然有几分拉拢你之意,但数日相处下来,她把我当女儿疼爱,我也是打心底里喜欢她。不怕你笑话,我其实最想做个寻常人家的小女儿,腻在母亲怀里撒娇……”

  能做个无忧无虑、快快乐乐的小女子,谁还愿意过刀口舔血的日子?去年麹义兵临城下,月前关口抵御胡人,她是真的怕得要死。

  太史慈不解地看着她,“你其实不必如此,我听安仁说,王家待你如亲生,却为何要在此招纳贼寇?回家好好做个世家女不好吗?”

  她沉默,不说太史慈,便是安仁、许褚他们也不太理解她为何要这样辛苦。

  她这人其实很懒很没志向的,否则前世也不会报个最冷门的考古专业,她只想毕业后去博物馆安安分分当个解说员。

  大学寒暑假时,大家都是拼命往社会上兼职混经验,她却跑去学校图书馆兼职个图书管理员,每天整一整书,滴一滴借书的、还书的,其他时间就是埋头看书。

  这一世,她若快快乐乐做个小女儿,不做不管任历史按照既定轨迹发展下去,王家是要被灭门的。

  王允待她如亲生女儿,王家三位兄长也是真心疼爱她,就连两位新入门的嫂嫂也对她极好,她如何能看这么好的一家人他日命丧叛军刀下?

  招兵买马的真正理由,她无法对任何人说,想到这儿,张茉突然觉得有点难过,说阿米娜孤身一人在这陌生的地方,自己又何尝不是?

  午夜梦回,她以为自己还是校园里那个无忧无虑的张茉,每天三点一线,没有任何烦恼忧愁,可醒来却发现一切都只是梦……

  梦醒了,她还是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在这个乱世挣扎求生!

  “我必须做这些,没理由。”她勉强笑了笑,转身走出厅门。

  这一抹无奈又酸涩的笑刺痛了太史慈眼眸,虽不知她为何必须这样,但他能感觉,她此刻的心情很沉重,甚至……很失落。

  看着她走远的背影,太史慈有些自责,自己方才是不是太过分了?阿茉或许只是觉得跟母亲投缘,只是想有个长辈关怀,可他却提出让母亲搬出去,说出如此生分的话惹她难过。xiumb.com

  梅香八卦地看了看有些懊恼的太史慈,再看看往田埂走去的阿茉,终于放下心,看来阿茉心里还是记着吕恩公的。

  这时,管亥提着两坛酒进来,见太史慈呆呆站在门口,朝他挥了挥手,笑道:“发什么呆呢?”

  太史慈回过神,有些不自然道:“没什么,想事情。”

  管亥递给他一坛酒,“天冷,喝点暖暖身。”

  见管亥过来,梅香立即眼冒爱心,三两下把衣服洗完,又兴高采烈跑去厨房张罗下酒菜。

  二人回到堂屋,席地而坐,管亥拍开酒坛木塞,一股醇厚酒香扑鼻而来,太史慈忍不住吸了吸鼻子,“这酒好香!”

  管亥朝他举了举坛子,“尝尝看!”

  太史慈迫不及待打开自己手上酒坛,浅浅抿了一口,双眼一亮,“好,好酒!”

  “岁首将至,这是阿茉发的年终福利之一,我把你的那份一并领来了。”

  太史慈神色怪异看着手中坛子,“难不成这也是她酿的?”

  “可不是,那年我被马贼砍伤,九死一生,便是她提纯出酒精,又配了什么生理盐水用来清洗伤口,才捡回一条命。”

  话匣子打开,管亥便停不下来,灌了口酒,继续道:“还有,她挖石炭的资金,也是靠卖这酒攒的,市面上这一坛要卖一金呢。那年她石炭刚起步,又招了许多流民,连妇人、孤儿也收留,手头吃紧,却宁愿典卖首饰衣物也不肯多卖酒,她说过多酿酒势必造成粮价上涨,那样会有更多百姓沦为难民。”

  “这就是你甘愿留在她身边的原因?”

  管亥笑了笑,“救我一命算什么,她要救的是更多人的命。留在她身边帮她,我这条命才有价值。”

  “安仁可是来为她当说客的?”

  “非也,只是让你更清楚的了解她。”

  太史慈苦笑:“我已了解很清楚,她确是奇才,奈何为女子。”

  管亥摇头,“不,你永远也不会完全明白她,便是我跟了她三年余,也有许多想不明白的地方,比如……你……”

  “我?”太史慈不明所以。

  “我日前问过她,为何会识得远在青州名声不显的你,甚至还知道阿母,你猜她如何回答。”

  太史慈忙问:“对啊,她如何说的?”

  回寨子后,他被这里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吸引,都忘了问这茬了。

  “她只说天机不可泄露!其余再不肯多言。”

  太史慈惊疑,“难道她还会巫卜之术?”

  “这个……不太可能,我从未见过她身边有用于巫卜的物件,大概是多智近妖吧,她小时候曾遇一白发老者,言她乃兵圣转世,教她三年兵法,在雒阳时又拜卢植为师,跟着学了两三个月,便已会多数经义典籍,甚至山川地理、天气水文,她亦知之甚多。天下十三州地图,试问有谁能画得出来?她却可以。”

  “兵圣转世?”太史慈眼中满是疑色,可若非如此,一个小女娃,如何能懂得这许多?

  管亥笑道:“我开始亦不信。”

  太史慈抿了口酒,脑中浮现方才那抹无奈酸涩的笑,问道,“安仁可知她为何要在此养兵?”

  管亥道:“那年我等在回晋阳路上遭遇贼寇,一家人差点丧命,她也差点叫贼寇掳去,后来回了晋阳便开始张罗要养兵,她说是为了自保。”

  “自保?”

  太史慈面带疑色,自保需要养一支这么强悍的兵马?边塞数千胡人非她对手,哪支贼寇敢来送死?而且,看她让人往各处招纳流民,显然还想继续扩军。

  想不通,索性也不想了,只待等一两年风声过了,他便带母亲回去,现在只当她是雇主就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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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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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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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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