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飞的风雪里,余琛站在无人在意的街角,手里捏着纸人儿,望见这季家三兄弟被捉进捕房的一幕。
方才放了心,转身离开。
先前,林一所看到的张三儿的鬼魂,自然也是纸人所化。
在看完张三的走马灯后,余琛以纸人纸马术悄无声息地溜进捕房,找到林一,将一切都对他说了。
这案子发生在邻水街,林一又是邻水街的捕快,加上先前有过“见鬼”经验,自然是不二之选。
而从结果来看,他也没有找错人。
在听闻了张三儿的遭遇后不到一个时辰,林一就带人把那三个恶霸给捉住了。
——害人性命,那可是要杀头的大罪,想必等他们人头落地后,张三儿的鬼魂也可以瞑目了才是。
心里这般想着,余琛上了清风陵。
上山以后,他把度人经摊开来。
那张三儿的鬼魂跪在黄泉河畔,双目无神,喃喃自语,“偿命了吗……他们偿命了吗……”
余琛叹了口气,“安心,等不了多久了,那捕快林一也是个刚正之人,会给你个公道。”
衙门的事儿他管不着,但想来那季家三兄弟的死刑,应当是板上钉钉了。
渭水城里。
捕快林一自是第一时间就去将那两只靴子做了比对,结果当然就是他娘的同一双。
除了样式对得上以外,就连鞋底的磨损,鞋面的变形程度,都一一对得上号!
这一来,林一心头一喜,跑不了了,就他们仨!m.xiumb.com
当即,便审了季家恶霸三兄弟!
可让他未曾想到的是,在这近乎铁一般的证据面前,季家三兄弟完全不认账。
问他们张三儿死的那晚他们在哪儿,他们只说都在家喝酒睡觉;问他们那靴子怎么回事儿,他们只说是放在屋外晾着,醒来就不见了一只,还感谢巡捕房帮他们找回了靴子……
反正就是,对于张三儿的死,矢口否认,绝不认账!
但即便如此,林一也不恼。
——这世道,可不是你不承认就定不了你的罪的!
虽然审了大半下午,也没审出来个什么东西,但对于季家三兄弟的案子,林一仍是十拿九稳。
当然,前提是这三个家伙在获罪前,都在捕房里关着,别又像上次一样,半路被人放了去。
夜色入暮,林一从捕房出来,正好碰见渭水总捕带人前来。
林一当即心头一冷,他可是记得清清楚楚,当初那当街打人的案子,就是这总捕把季老大提前放了出去。
这家伙早不来晚不来,偏偏挑这个季家三兄弟被抓了的时候来,你说还能为了啥?
果然,这渭水总捕一到,就对着林一劈头盖脸一阵大骂,说他没啥证据就瞎抓人,坏了捕房的规律,破坏了衙门在老百姓心里的印象云云,最后要求林一立刻把季家三兄弟给放了!
林一也不反驳,当着诸多吏目的面儿,让他骂,任他责备。
直到这位渭水总捕骂累了,气喘吁吁,林一才让人去取出那两只靴子,将证据,明明白白摆在总捕面前!
一瞬间,这位渭水总捕的脸色,就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先前那些斥责林一的话,更像是一个个巴掌打在自个儿脸上,火辣辣地疼!
“总捕身居高位,统领全局,自然顾不得这些小细节。”
林一一边拦在捕房门口,一边阴阳怪气,“是我林一职务疏忽了,没有立刻向总捕大人禀报。”
这话明面儿上是在认错,但长了脑子的都听得出来,是在嘲讽总捕尸位素餐咧!
一时间,诸多吏目想笑又不敢笑,只能硬生生憋着。
那总捕一张脸涨得通红,冷哼一声,拂袖而去了!
林一冷冷望着他的背影,对手下吏目道:“今儿晌午我说的话记住了!谁敢无端放人,我摘了他脑袋!”
“是!”诸多吏目,战战兢兢。
但并未有多远的总捕心头却晓得,林一这是在点自己呢!
他心头愤恨,但无奈于林一乃是县太爷亲自点的兵,虽比自己低一级,但只要他不犯错,也绝不怕自己这总捕就是了。
当即,脸色更加难看了。
一夜无话,但有所为。
在这一晚,发生了许多事儿。
比如那渭水总捕离开邻水街捕房后,去了天桥一带,一座没有挂牌的宅邸,呆了半个时辰后,出来了。
比如邻水街捕房,一个身穿夜行衣的蒙面身影,悄无声息地从天窗翻进去,一刻钟后又悄无声息地离去。
比如这个时候,林一还在趁着夜色抹排,从张三儿门口一直到他的抛尸地点,挨家挨户询问,有没见过季家三兄弟的身影——虽然那靴子足够定罪了,但多些人证,更是极好的。
至于余琛,则在清风陵上,一边等着季家三兄弟上公堂的消息,一边等着正青帮的消息。
还有那整天和尸体打交道的搬尸人,入夜时分,却从后门儿钻进了城北的一间堂皇大宅里。
以他先天境的身躯,那一对对巡逻的官兵,压根儿就发现不了,竟直接让他走进了大宅深处的一间书房里去了。
书房里,灯火通明。
一个穿宽松长袍的胖男人伏案而作,细细打量着桌上的书本,时而皱眉,时而挑眼,颇为认真。
但定睛一眼,却能发现这桌上才不是什么正经玩意儿,都是些劲爆的香艳画本咧!
见搬尸人走进来,这胖子才叹了口气,收起桌上的东西:“说多少回了,进来前吱个声儿。”
搬尸人也不理他,往桌前一坐,就开口道:“今儿,我又去见了那个孩子。”
胖子抬起头,“如何?”
搬尸人皱了皱眉,最后还是道:“和往常一样。”
听罢,胖子眼里闪过一缕痛苦之色,“造孽的娃哦,不说荣华富贵,至少也该如寻常人家的孩儿一般长大,当年……都怪我……都怪我没用……”
说到这儿,他仿佛想起了什么,突然问道,“明天夏天,他满二十了吧?”
搬尸人点头。
“好。”胖子一点头,眼中坚定:“十五年前,我没能保住他爹娘,十五年后,哪怕豁出老命,也不能让他真被发配了去。”
搬尸人沉默,没有回答。
“年关将至,三年一次的州巡终于要到了,交代你的事儿办得怎么样了?”摆了摆手,胖子转移了话题,开口问道。
“物料大多准备好了,就差一点决定性的证据。”搬尸人回答。
胖子点头,不说话了。
搬尸人起身离开,末了,又道:“对了,捕房的总捕最近和黑水帮的那群家伙,走得挺近。”
胖子听罢,猛一皱眉。
那一刻,仿佛整个房间的温度都冷了几分。
“好。”
他只这样回答了一个字儿,结束了这段剪短的对话。
搬尸人推门而去,从后门离开,仍没人发现,就像他来时那样。
翌日,朝阳东升,金鸡破晓。
连绵风雪的渭水,久违迎来了一个大晴天。
一个艳阳高照,风雨欲来的大晴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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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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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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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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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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