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马灯看罢。
余琛眉头死死皱起,心里闷得发慌。
张三那无法形容的痛苦、愤怒与怨恨,被他深切地感知到。
——那是不看见季家三恶霸在断头台上人头落地的话,死都无法瞑目的痛。
也化作执念,留下遗愿了。
说实话,余琛见过不少泼皮无赖,但像季家三兄弟这种当着人家丈夫的面儿干出的这种事儿,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想象。
你说你哪怕是嫖呢?
花点儿!
花不了几个子儿!
为啥要搞得人家好好两口子家破人亡?
“呼……”
长长吐出一口浊气,他看向度人经中,黄泉河畔那死不瞑目的鬼魂。
“你且安心等着,定叫那仨恶霸,人头落地!”
晌午,邻水街,捕房。
昏暗的物证室里,橘黄的油灯摇曳。
林一看着眼前的靴子,沉默不语。
第二桩了。
短短半个月不到,他负责的邻水街,这已经是第二桩命案了。ωωω.χΙυΜЬ.Cǒm
这让林一心头相当沉重。
不错,有案子的确是好事儿,毕竟案子破了,就是他的功绩。
但这杀人命案,却不是林一愿意见到的。
长叹了口气,他将那靴子取出来,仔细端详。
这只靴子很大,布料像是罗丝布制的,火点不燃,水浸不透,当然价钱也不便宜,想来主人不是什么贫苦人家。
另外,不出意外的话,这应当就是凶手留下的靴子。
而现在距命案发生才不到半天,说明那凶手大概还没有时间将剩下一只靴子处理掉。
也就是说,越早锁定凶手,越有可能找到关键的证据。
可这茫茫渭水,说大不大,说小也绝对不小,一时间要去哪儿找一只落单的靴子呢?
——尽管确定命案侦破方向时,邻水街捕房的所有吏目都出动了,但至今,仍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
愁啊!
愁!
正当林一眉头紧皱的时候,物证室的油灯,猛然摇曳了一下。
林一转头看去。
就只看见那泛黄的墙壁上,自个儿的影子旁边,多了一条影子!
当即,林一浑身一惊,转过身去。
就只看见一条湿漉漉的半透明身影,站在阴暗角落,双脚不沾地儿,摇曳飘忽。
——不是人!
有了一次“见鬼”经验的林一,立刻便看出了这条身影,绝不是人!
废话,正常人也不可能在这大白天悄无声息地闯进戒备森严的物证室里来!
“大胆妖孽……”
林一心底发寒,声色俱厉。
相比上一次见鬼,这一次他更加清醒,也更加……惊惧!
但色厉内茬的喝话还未说完,林一便觉得眼前的鬼魂,越看越眼熟!
再壮着胆子,向前一步,定睛一看!
哎呀!
这不是那早上刚从河里捞起来的张三儿吗?
想到这儿,林一咽了咽口水,强压下心头惊骇,开口道,“你是那茶铺张三儿?”
没想到的是,这鬼魂竟回应他的问话,缓缓点头。
林一心头一喜,压下恐惧,也管不得自己两次见“鬼”是不是有什么特殊体质了,当即问道:“张三儿,我乃是邻水街捕快林一,正在查你被人谋害一案,若是你知晓凶手,且速速说来!”
那鬼魂点点头,将昨夜发生的一切,都一一道来。
说罢,便飘然离去了。
物证室里只剩下林一一个人,咬牙切齿!
季家三兄弟?
可真是老熟人了呀!
且不说他们先前被告奸罪一事儿,那事儿不是林一处理的,他也只听闻同僚提过一嘴。
但那季老大,不正是那当初当街打人,被自己捉了以后口出狂言,最后还托关系被放出去了的泼皮无赖吗?
当即,林一脸色一冷,佩刀一戴,铁尺一栓,叫上人,捉人去了。
丝毫未曾注意到,捕房不远处的巷落里,看坟少年,目睹一切。
邻水街,季家,房门紧闭。
屋外寒风猎猎,屋里碳火熊熊,暖意萦绕。
五大三粗的三兄弟围坐在大桌前,桌上摆着几坛酒,一碟花生米,两盘茴香豆。
那主位的中年汉子,方脸,横肉,面目狰狞,可止小儿夜哭,正是三兄弟中的老大。
“这事儿,多少有些冲动了。”
季老大啧了一声,又道:“不过那张三儿倒真是不知死活,竟敢和咱们动手,该他去死!可惜,不该把尸体扔进河里的,听说已经被发现了。”
显然,言语之间,他说的冲动,不是杀了张三儿,而是没有更好地处理尸体咧!
说罢,一口酒饮尽,长长打了一个酒嗝儿。
一旁,更加高壮的季老二则一脸忧愁,皱眉道:“六爷嘱咐过咱们,最近别犯事儿,这事儿可不能让他老人家晓得了,要不咱仨都要脱层皮!”
“只要咱们不说,谁知道?”比起二人稍微瘦削一些的季老三,脸色阴沉,道:“就权当这事儿没发生过,跟咱们无关——反正来去我都看了,无论是咱们昨晚去张三儿家,还是给他扔进河里的时候,周遭都没人看到!”
“是这个理儿。”季老二看向自家兄长,有些忧心道:“可是大哥的靴子被那死鬼拽下河了,怕是个隐患,要不咱们先把剩下的一只处理了!
嗯……我想想,不如烧了?或者我现在出门儿,直接给它扔河里去?”
听到靴子,三人脸色都有些差。
当时杀了人,季家三兄弟都有些紧张。
直到着急忙慌回了家,才发现季老大的靴子丢了,回想起来才发现,好像是在将那死鬼扔下河的时候被拽下去了。
这可是大患!
是铁证!
逮着了,那可是要杀头的大罪!
季老大取出靴子,摇头,“傻货,这靴子是罗丝布的,防火,点不着。”
然后,又瞪了自家兄弟一眼,“还有,现在满街都是吏目,你现在出门去丢靴子,不是自投罗网?
还是等夜深了,人少了,那些衙门的狗都睡了,咱们再悄悄出城,把这只靴子挖个坑埋了去,谁也找不到,才放心些!”
听罢,季老二和季老三都是连连点头。
靴子扔河里,早晚会被打捞起来,等晚些时候往城外山上一埋,那才是永绝后患!
商量完处理证据的事儿以后,三兄弟不再去想这人命案子,继续喝酒。
咕噜咕噜,吨吨吨。
烈酒下肚,兴许是酒精刺激,加上杀人的激动。
季老大的小兄弟,又站起来了,呲溜舔着嘴唇,叹道,“可惜了,可惜那张氏润得很,却上吊死了去。”
听罢,季老二仿佛回味起那晚,也是咧嘴笑道:“大哥别可惜,等风头过了,咱们去那华清楼潇洒去!”
“你懂个屁!”季老大骂了声,“那些风尘俗物岂能和良家女子比?”
“不都是女人么……”季老二嘀咕着,不说话了。
谈笑之间,三兄弟哈哈大笑,全然不再有那刚杀了人的恐惧了。
但所谓,乐极生悲!
砰地一声!
厚重木门被粗暴的踹开,门栓的方木被拦腰踢断!
林一一进来,就看到桌上的那只靴子,当即便认了出来!
这和物证室那只,一模一样!
于是二话不说,招呼着几名吏目冲进来,三下五除二将三兄弟摁在地上!
季老大吃痛,怒火中烧,当即欲反抗!
但听哐地一声,林一明晃晃的大快刀出鞘,抵在他脖颈上,这恶霸当即便萎了,不敢动作!
“带走!”
林一一声大喝,提起绳索将三人捆地结结实实!
押回捕房!
末了,想起上次季老大身上发生的事儿,捕房门口的林一把刀一抽,往门上一砍,冷声道,
“今儿,谁再敢无端把人放走,我活剐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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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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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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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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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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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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