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自己没什么能够回报的,在泱肆这个公主殿下面前,她身无长物,没有什么能够拿得出手。
泱肆想了想,问她:“你有没有办法,拯救一个放弃生命的人。”
陆绾儿怔了一下,“此人为何不想要继续活下去?”
泱肆沉思了很久,摇头,她好像懂,又好像不懂。
为什么梅妃就是无法真正的开心起来,带她出宫,带她赏梅,甚至说要带她南下,可是她都像只是在配合泱肆完成一个任务一样。
就像是,你希望我去,那我便去。
而不是我自己想去。
明明前世,梅妃是建北二十七年才离世的,离现在分明还有五年时间,她为何会……
难道是因为,林淑妃也与前世不同,提早自缢而亡了?
是了,如果今生与前世一样,那么梅妃的离世也会紧随林淑妃之后了。
她在一切开始之前,将林家铲除,却因为连环反应,致使梅妃也要少在人间多待几年了吗?
那么,阿烈是否也会提前要杀了自己呢?
想到这种可能,泱肆心中莫名燃起一种无名的灼痛。
在泱肆的沉默中,陆绾儿问道:“此人可在宫中?”
“嗯。”泱肆回,“她是后宫的一位娘娘。”
“那似乎就不足为奇了。”
后宫里的生活,有多少妃子是安逸且乐意地去享受呢?不过就是被迫关在牢笼里,却还要步步为营,机关算尽,提心吊胆,就怕一不小心,就落入了陷阱里,死而无墓。
陆绾儿道:“殿下,或许根源在于,后宫吞噬了她的一切,她逃不开,也挣不脱。”
泱肆知道,她的意思是,除非让梅妃永久地离开皇宫,离开这困了她十余年的地方。
陆绾儿的到来,白玉似乎很开心。
因为泱肆不让它进殿,所以它也养成了不踏入泱肆寝殿的习惯,可是今日一直在陆绾儿身边绕,她走到哪跟到哪,甚至无视规矩,无视泱肆,跑进殿内来,眼巴巴地望着陆绾儿。
陆绾儿自然是笑着摸它的脑袋,“几日不见,它怎么变得愈发强壮了?”
泱肆不爽地看着白玉在她的掌心下乖顺的模样,咬着牙道:“看它整日闲着没事干,让侍卫给它锻炼,要不然胖出病来。”
“确实。”
陆绾儿赞同地轻笑,小狐狸,不,现在是大狐狸了,像是听懂了她们的对话一般,疑似哀怨地低呜了一声。
“它是某一日突然就出现在国师府的,那时大人刚刚回京,就抱着它去洗了澡,喂了吃的,然后它就再也不肯走了,一直赖在国师府,让国师府又添了一点热闹的气息。”
泱肆确定了,这小狐狸精就是喜欢江衎辞,并且已经认定了国师府是它的家,而自己把它从国师府抱回来,在它的世界里,就是害它没有了家,还抢走了江衎辞。
真是,再过几日不就跟她一起住进国师府了吗?到时候把它丢给凛寒,看它敢不敢和她抢人。
入夜,泱肆在出宫之前,叫住落染。
单刀直入:“你现在还喜欢阿烈吗?”
落染顿了一下,赶紧摇头,“殿下,之前是奴婢不懂事,让您操心了。”
“无事,你不喜欢了就好。上次看你太伤心,本宫没忍心告诉你……”
泱肆觉得,还是让落染知晓为好。
“阿烈同你我一样,都是女儿身。”
望着她因为不可置信而呆滞的神情,泱肆拍了拍她的肩,“你很聪明,应该很容易能明白。”
落染在呆愣中点点头。
泱肆没有再多言,踏出去,廉狱按约定在宫外等她,接她去见那个宫女。
一路上,泱肆忍不住回想,有关于阿烈的一切。
九年前,建北一十三年。
母后离世的第二年,清明前三日。
她从皇陵回来,经过城中,在一条偏僻又古旧的小巷子里,望见被一群衣衫褴褛的人围攻的阿烈。
她懒懒地倚在一旁,看着与她差不多身形,甚至比自己更瘦弱的人,拼死护着手里的馒头,反抗,却只是换来更猛烈的暴力。
母后从小教育她,大北的子民就是她的子民,她要爱护他们,要帮助他们。
大抵是因为刚祭拜过母后,她心中有善,于是她解下腰间钱袋,递给那群乞丐,让他们离开。
那个人仍然蜷缩在墙角,泱肆走上前去,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乞丐抬起脸,脸上花的看不清样貌,望向她,又好像是望向了她身后,蓝天上的团团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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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临时起的名字,随意,又像寄托了所有感情一样寓意深刻。
对视的那一眼,泱肆望见面前人眼里的不屈与倔强,一种与命运顽强抵抗的坚韧。
她仿佛望向了另一个自己。
像是不同躯壳、不同经历但同一个灵魂的自己。
她将另一个自己领回了宫,洗干净换上新衣服,才发现,她是个女孩儿。
泱肆问她,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她回答,想成为一个强大的人。
怎么样才算强大?
能够保护自己,保护身边人。
就这一个理由,就够了,泱肆告诉她,可以帮她,但要付出很多代价。
代价就是,因为母后的离世而被剥去了大半柔软情感的泱肆,剥夺她了“云”这个柔软的名字,也剥夺了她成为一个成为普通女孩子的权利。
从此以后,靖安殿下身边,多了一个叫阿烈的侍卫,除了她们二人,无人知晓这个侍卫是个姑娘。
包括不久后入宫的落染。
为了做好这个侍卫,她每一日都要前往军营,进行和男儿一样强度的训练。
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儿,在军营里过得多苦多难,也一声不吭地扛下来,回宫后从不向她叫苦埋怨。
一开始,没有人认可她,因为她瘦弱得不行,几乎是皮包骨,还比同龄的男儿郎矮上一大截,一看就是营养不良,被人明里暗里耻笑过。
而且她那沉默寡言的性子,十分不合群,被讥笑了,也是种保持着那副刻板的神情。
军营里的人,给她取绰号,死鱼脸。
泱肆是很久以后,某一天想去校场看看这人练得如何,而亲眼见证了这一幕。
她没有上前去为她撑腰。
而是把她叫过来,狠狠训斥一顿,让她自己给自己找回的地位和尊严,自己去抵抗别人的欺辱和轻视。
后来,听说她把一个嘲笑她的男儿打到几乎残废,再也不能回军营。
没人再敢惹她。
泱肆觉得,对了,就该是如此。
她知道自己是自私的,仅凭一个眼神,就把阿烈培养成了另一个自己。
那十年的征战生活里,泱肆常常觉得孤寂。
因为陪在自己身边的,只有自己。
可是多了一个相似的灵魂作伴,她又觉得,日子好像没有那么难熬,好像还可以再撑下去,撑到战胜,撑到凯旋。
没有阿烈,就不会有护国公主靖安。
可是现在,她要去挖掘阿烈甘愿被她培养,甘愿守在她身边的原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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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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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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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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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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