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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填坑吧祭司大人>第十二章
  雷烈这么想着,他这个二总管当了许多年,眼看着大总管快要告老还乡,结果小王爷的王妃带来的陪嫁里又有一个精明能干的仆人,原本稳拿的大总管之位现在出现了变数,因此,他想要再为律王做些什么,以确保大总管之位,百分之百的落在他的身上。

  倚着花窗的凤歌则完全没有注意到这边发生了什么,如果她的内心可以被投影具现化,那么,将会是一场堪比火山爆发、大地震动、怒海狂啸的场景。

  而导致这般剧烈心理变化的起因就是:关林森在她的要求下,将昨天晚上她对林翔宇做了什么原原本本的全部说了出来。

  凤歌的问题是:“我对林翔宇做了什么?他什么这么怕我?”

  因此,关林森只回答了她与林翔宇之间的部分情节,后半部分没有说,因为暗卫的职责是有一答一,不要自由发挥。

  听说江湖上有一个叫“万事通”的人,只要给钱,无论问他什么问题,他都会一一解答,但是,这个“万事通”行踪飘忽,根本不知道上哪里可以找到他。

  如果他现在出现在这里,凤歌愿意出五十两,如果能赊账的话,出一百两也可以,去买一个答案:

  “被无意间调戏的男人被吓病了,我该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但是现在这个能解决问题的人不在这里,就只好自己想办法了,凤歌悠悠叹了口气,也许弄清楚事情的起因才最重要。

  仔细回忆自己从城外遇到林翔宇开始,吃过的东西,碰过的东西,看到的东西……

  吃的东西与金璜一样,她没有任何异常。

  碰过的东西也与金璜一样,看到的东西,也没有什么特别,到底是哪里出的问题呢?

  凤歌想了半天,也不明所以,此时,林翔宇的卧室门打开,他穿着挺隆重,一径向正厅走去了。

  病得这么重,还要工作吗?凤歌对他生出无限的同情,想起自己的父皇曾经在重病高烧之余也曾彻夜批阅边关八百里加急的军报,想想自己未来少不了的加班,不由得又是长长叹了一口气。

  林翔宇刚走进正厅,雷烈便站起身:“可算好了,走吧,别让王爷等急了。”

  律王的话,在这丰县的一亩三分地比起圣旨只怕还管用些,林翔宇只得喏喏依从,跟在雷烈后面向王府走去。

  院子里这下更安静了,连虎子都不知去向,凤歌发现,林翔宇昨天带她们进的装满了各种小雕像的房门竟然开了,也许是仆妇打扫完,忘记上锁了吧?

  不如去替他把门关上,也省得有猫儿狗儿的把东西打坏了。

  凤歌这么想着,便往那屋子去了,站在门口就看见,赫然有一个雕像已经摔在了地上,她不由得一惊,本能的想关了门,绝不踏进去,免得惹祸上身。

  但是,在雕像中似乎藏了一个什么东西,白乎乎的,一半在外面,一半还在雕像里。

  “我不碰,我就看看。”凤歌环顾四周没人,蹑手蹑脚的进了房,好像生怕惊动了这一屋的雕像似的。

  不看则已,一看,她皱着眉头,向后退了一步,这雕像是三个人皮雕像之一,恐惧让她想要离开,但是那半掩半露的纸条却让她产生了十分的好奇。

  最后,好奇心战胜了恐惧感,她上前,蹲在地上,小心的将那张纸条抽出来,上面用暗红色的朱砂写着一串字:庚辰年腊月三十亥末三刻

  若是别人还未必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是,凤歌一看,心中便是一颤,这行字写的不是别的,正是她的生辰八字。

  皇族中人详细的生辰八字,从来都是秘密,只记于皇家玉牒之上,绝不会流传至宫外,以免引来不轨之徒使用巫蛊之术行魇镇。

  凤歌身为大公主,天命的储君,自然皇家相关部门更是慎之又慎,今日竟在这巴国行脚商处得的人皮娃娃里看见了自己的生辰八字,焉能让她不大惊失色。

  待她冷静下来,想着也许不过是巧合,天下人这么多,同年同月同时生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她将字条翻来覆去的看了几回,除了生辰八字,再没别的。

  “难道是制作这三个娃娃的时间?”凤歌此时好生发愁,心想若是没有将金璜赶走就好了,起码还有人可以商量商量。

  转念一想,昨夜自己那般失态,会不会是因为中了诅咒?

  凤歌顿时又紧张起来,原本坚信着世间根本没有什么妖魔鬼怪的她,对自己的世界观产生了怀疑,虽然这个只有时辰,没有姓名,但是……

  万一它产生效力有个范围呢?比如,距离它方圆几丈之内无差别全方位中招?

  想到这里,凤歌更加惊慌,她连包袱都忘记拿,就跑出了县衙,小县城的正午时分,街上都没什么人,大家各回各家吃饭去了。

  也没人对县衙里跑出个漂亮大姑娘表示惊讶和指指点点。

  她在街上走了几步,被正午的大太阳在头顶上晒了一会儿,害怕的情绪似乎也随着炽烈的阳光一同消散,凤歌这才想起来包袱没拿,想折回去,就听见前方不远的拐角处似乎有人在谇论着什么。

  走过去便看见一个极其气派的府邸,门口人来人往,热闹非常,凤歌信步走过去抬头一看,正门口的门楹上端端正正三个大字“律王府”。

  朱红的大门旁两边各站四个全身甲胄的士兵,看着那身材和气势,绝不是寻常家奴。

  这位王叔是当今圣上,凤歌亲爹的亲弟弟,在他刚刚登基没多久的时候,位于北方的燕国觉得这皇帝立足未稳,很好欺负,便挥师南下,向恒国发起进攻。

  边关将士几乎抵挡不住,最后,满朝武将束手,竟是这位律王叔主动请缨,率军往北境前线杀退敌军。

  得胜班师之后,他从那些精英士兵中优中选优,挑出了最忠心于他,也是功夫最为了得的人做了王府的家丁护院。

  世人皆知,律王府里的那些下人们,可不是好惹的,那一个个,可都是在沙场上真正砍过人脑袋,见过血的。

  律王爷功高卓越,当今圣上便免了他每年春秋朝觐之礼,只是三年一次的大朝觐才会来一次,想起上回见到律王叔的时候,自己才十一岁,乳臭未干的小丫头模样,只怕现在律王叔认不出来。

  凤歌放心大胆的往人群里凑,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

  “奇怪,林知县怎么进去了?”

  “对啊,当听说他元宵的时候竟然就送了一副字给王爷,从此再也没听说他与王爷有过来往。”

  “莫不是他想升官发财,求王爷指路?”

  “你没见着是二总管雷烈把他引进门的吗?这待遇,不像是他上赶着求人,倒像是王爷请他。”

  议论纷纷,皆是类似的论调。

  王府门口实在人太多,凤歌决定往别处走走,随意走了几条街,在一处偏僻的地方,竟然立着一座道观,牌匾上写着“四象观”。

  今天不是初一也不是十五,道观门口冷冷清清,人说门可罗雀,这门口的地面过于干净,连鸟雀也不乐意往这里。

  想到从人皮娃娃里发现的那张纸,一向坚持相信着科学的凤歌,忽然决定到道观里上炷香,顺便把那张邪性的纸给烧了。

  进门之后,凤歌才发现,这紫竹观不是一般的小,别家道观再怎么也该是正中为正殿,供着三清并玉皇,两旁边为偏殿,或供月老或为知客厅,而这道观,竟然连正殿也没有,只有一个神龛,里面供着的也不是玉皇和三清,而是青龙白虎朱雀玄武。

  凤歌平日里也读过关于民间的风俗和信仰之类的文献书籍,只知上古时代有拜四灵的,至今应早已具现化为人形,哪里还有直接拜这四灵的。

  正在她站在神龛前发愣的时候,一个道人从矮墙后面转悠出来,似乎是刚从茅厕出来,正哼着歌系裤带。

  他头一抬,正与凤歌四目相对,整个人都僵住了,两手还保持着系裤带的姿势。

  非礼勿视,凤歌多年来受到的教育便是在别人尴尬的时候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她仰头望着墙边的柳枝,念道:“嫩绿点点凝枯枝,美哉美哉。”

  她的眼睛余光瞟着道士已经收拾停当,这才双目平视,看着道士:“想必您就是此间观主?失敬失敬。”

  道士也假装好像刚刚才与她打照面似的,身子微躬行礼道:“无量天尊,贫道稽首了,不知女施主今日前来是问卜消灾,或是进香许愿?”

  两人心照不宣,假装刚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凤歌认真的问道:

  “本想进香,但见观中只有四灵,不知是何说法?”

  “女施主请先上香,之后贫道可为女施主慢慢解释。”道人从一旁取来三枝清香,在烛火上点着了,才递给凤歌,凤歌接过,恭恭敬敬拜了三拜后,将香插进香炉之中。

  道人将凤歌请至后面一处房舍之中,屋里陈设极其之简单,墙边有床榻,榻上的矮几两边,各有一只蒲团。

  道士烧了水,为凤歌倒上。

  “小观素日没什么人来,虽有茶叶,却也是隔年旧茶,还不如清清静静喝这梅花上收来的雪水。”

  凤歌笑道:“看不出道长也是如此雅致之人。”

  凭良心讲,这位道士与雅致这个词之间的距离,大概像最西端的夏国戈壁到最东端的宁国渔港那么远。

  一脸的胡子,想学别人仙风道骨偏又不像,看起来乱七八糟,仿佛还能看出他今早吃的是小米粥。衣服也是隐隐飘着很久没洗的味道。

  若不是凤歌知道有文人骚客喜欢玩扪虱而谈,早就吓跑了,起码眼前这个道人,还没伸手往衣服里抓虱子。xiumb.com

  想到这杯子的清洁程度堪忧,凤歌不动声色将杯子放在茶几上,好像很认真的在听道士对她说关于四象的故事。

  “所谓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自古便受先民礼敬,直至后来,各教派林立,兴衰几世之后,百姓拜神,不过是希望神仙能回应自己的要求,若有不顺意,便不再前来。”

  凤歌点点头:“正是呢,不再前来已经算寻常,我还知道有地方求雨不成,挥鞭打龙王雕像呢。”

  “所以,神灵已经成为了一种商人,与凡人做交易,凡人提供香火而他们提供神迹,仅此而已。但是……”道士的表情忽然变得神秘,他的声音也变得低沉:“灵力只有在心中真正有信仰的时候,才能发挥,只是交易,是不会得到神灵庇护的。”

  听起来很厉害,但是凤歌完全没听明白:“可是,如果神灵不灵的话,哪来的信仰?”

  道士笑了:“所以,这才是我这四象观,不供三清玉皇,也没有月老与财神,只供了天地四灵。人,生在天地间,与世间万物并存,四灵,亦是指代天地万物。”

  他慢悠悠的喝了口水:“对于君王来说,治国平天下是信仰。对于百姓来说,修身齐家亦是信仰,儒生也好,武将也罢,心中须信仰着仁义礼智信,行为才不会偏差。”

  见凤歌还是不甚明白的模样,他笑道:“比如,女施主每日早起梳妆,晚上还要一样样的卸妆,再一样样的上晚妆,难道不麻烦?但是看着镜中的自己变漂亮,看着意中人眷恋的眼神,就什么麻烦都不怕了。”

  “哦……道长,你好懂。”凤歌点点头,用化妆打比方,她瞬间就懂了。

  父皇的妃子们天天变着法的折腾,大概得到父皇的垂青就是她们的信仰吧。

  想想很多女子将自己一生的幸福都挂在男人身上,喜怒哀乐皆是靠别人施舍。过去凤歌没觉得她们这样有什么不妥,如今被这道士说破,忽然觉得,一生的目标就是为了搏一个人青眼一顾,实在太蠢了。

  无论是好或是坏,事事须得把握在自己手上,无论成败,皆无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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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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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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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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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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