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所有人走了以后,凤歌问道:“你为什么见了我像见鬼一样?”
林翔宇闭了闭眼睛,又睁开:“你真不记得了?”
“记得什么?”凤歌一脸的无辜。
“昨天晚上,你你你你……”连说了好几个“你”,林翔宇也没说出个下文来,毕竟男子汉大丈夫差点被小丫头强吻这种事情,说出来实在是丢人现眼,比当初考工部三试而不入还要丢脸,上回已经被迫出京外派,这次他不想再去更远的地方。
不,事实上,如果非要他说出来,他宁可扯着裤带去上吊。
凤歌仔细回想,脑海中,似乎是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印象,一个男人压在她的身上,她又压在那个男人的身上,那个男人的面目已经没有印象了,只记得他的身体在颤抖,就像林翔宇现在的样子。
她本以为那只是自己做的一个春梦,难道是真的……自己恃强行凶,把林翔宇给……
凤歌搓搓脸,觉得很是匪夷所思,但是看着他现在的样子,就像被恶霸欺凌的良家妇女,不由得她不往那个方向想。
“我……我是不是对你做了什么?”凤歌酝酿了很久,还是说出来了。
“出去!”林翔宇大叫。Χiυmъ.cοΜ
凤歌怕自己留在屋里对他刺激太过,只得怏怏出屋,出去之后,发现金璜已经不见了,咦,这个女人不是说要十倍的解约金吗,怎么就这么走了?
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大概只有暗中观察一切的关林森可以回答了,凤歌认真的想应该怎么样才能把他给召唤出来,刚刚要落水的时候,他出来了一次,可能只有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才会出来?
想到这里,凤歌四下寻找绳子,想先上个吊,结果发现后院里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再跳一次水塘?可是她只是想把关林森召出来,并不想还要换身衣服。
面前的白墙看起来十分结实,大概撞上去,也能死吧?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凤歌向后退了几步,忽然加快脚步,飞奔向前,直向白墙而去。
还没跑几步,一只黑影“唰”的从斜刺里冲出来,挡在她的面前,可惜,身高不够,只是挡在她的脚前,她一下刹不住步子,重重地向前栽了下去。
就在她的头要与青砖地发生剧烈碰撞的时候,整个人如腾云驾雾一般的飞了起来,一个宽厚的怀抱抵去了所有的冲击力,将她牢牢护住。
“大小姐,这是做什么?”关林森面无表情的问道。
凤歌有些不好意思的抓抓头:“我,我只是想叫你出来。”
关林森幽黑的眸子里看不出一点温度,冷冷的看着她:“根据暗卫工作守则规定,如果主子要寻死,就由着他寻死,我们的保护范围是意外或是他人蓄意谋害,自杀是不在保护范围之内的。”
“哦……”凤歌心里十分失落,接着又浮出一丝欣喜:“那你为什么还出来救我?这不就违反暗卫工作守则了吗?难道,你这是为我破例?”
关林森瞟了一眼趴在地上的黑狗虎子:“因为刚才你是被它绊了一跤,如果不是因为它,我是不会出手的。”
“……”这人也是个毫无同情心的,凤歌愤愤:“那我要找你的时候,应该怎么叫你出来!”
关林森无奈地看着她:“你就叫我的名字,让我出来就好啦。”
“就是……‘关林森,出来’?这样?”凤歌眨巴着眼睛。
关林森点点头,又将一本《大恒皇朝暗卫工作规范管理条例》从怀中掏出:“大小姐有什么不懂的,尽管从这里面找到答案,以后切莫再做这种……这种伤及自身的事了。”
早知道有这本书,就省事多了啊,什么工作规范,分明就是《如何正确科学使用暗卫》的说明书。
“本文所指的暗卫,即签定暗卫委托协议,接受暗中保护雇主职责的人员,保护雇主的人身安全。”
“雇主财产安全、雇主亲朋好友安全、雇主自寻死路均不在保护范围之内。”
“未经雇主召唤,暗卫不得显露行踪。雇主召唤应遵守相应程序,不得在有3岁以下,60岁以上的围观者在现场时召唤,如违法此条规定,造成小儿夜啼,老人心梗等等一切后果,均由雇主承担。”
“暗卫不得接受其他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任何兼职要求,不收费的兼职也在此条规定之内。”
“暗卫不得利用职权谋害雇主,雇主不得利用雇佣关系谋害暗卫,如有私人恩怨,须向暗卫工会提交申请,解除雇佣合同后自行解决。”
凤歌看的直咋舌,这比外国传过来的女德女诫还要复杂,她又随手翻了翻,发现最后一页只有一条,用极其粗大的红体字写着
“暗卫有权拒绝一切雇主的非正当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职业X骚扰!如雇主违反此条,则由暗卫权益委员会直接向皇帝陛下提起申诉。”
哎哎?等等,这个什么暗卫权益委员会是什么鬼?
凤歌十分费解,想要亲自见到皇帝,就算是朝廷官员也得是正三品以上,区区暗卫,竟然有此能量?
不过仔细想想,本朝第一任暗卫统领,是太祖的挚交好友,父皇的暗卫好像在父皇登基之后由暗转明,跑到边关去做将军了,再然后……嗯,咦,说起来,这个人应该很有名的,为什么竟然一点也想不起来,他做将军之后有什么英雄事迹?也可能是过于太平了,所以将军无功?
凤歌用力的回忆,才想起一星半点,似乎那个暗卫姓刘,很普通的姓,却有一个不错的名字,叫刘觥奕,又是喝酒又是下棋,挺风雅,不像这个关林森,真不知道他是不是五行缺木,搞了这么多木。整个人也像木头一样……
又在屋里坐了一阵,外面有仆妇唤她用午膳。
重病不起的林翔宇自然是有人端进房去吃,本来饭桌上有个金璜插科打诨也挺热闹,可是,现在她也走了,凤歌心情低落,虽然桌上的饭菜不错,可是她却一点也吃不下去。
后院里的仆妇本来就不多,现在都在各自忙着自己的事,偌大一个院子里,竟然一个人也没有,也没有声音。
凤歌夹了几筷子菜还有几块排骨,抱着碗坐在门口的石阶上,如果在宫里,别说让母后看见了,就算是让大宫女、乳母看见,都是要好生教训一阵的。
可是现在谁也不会来说她行为不端,也不会有谁来说她不合储君规矩。
刚想把关林森叫出来陪自己吃饭,就看见一只黑影慢慢悠悠地从树林子里跑出来,坐在她面前,是虎子,看见坐在阶上的凤歌,它坐在地上,十分高兴的摇着尾巴,还在地上滚来滚去。
凤歌看着不由轻笑,从碗里捡了块红烧排骨,扔过去给它,虎子一口叼住,“吧唧吧唧”咽了下去,吃完了一块,又眼巴巴的看着凤歌,一脸的期待。
碗里的骨头全扔给了它,它还是那样,凤歌将只剩下白饭和青菜的碗给它看:“真的没有了。”
虎子默默的抬头望着屋里,屋里有桌,桌上有盘,盘里有菜,菜名红烧排骨。
“这莫不是真了精?”凤歌自言自语,站起身,进屋想要再取些排骨来喂给他吃,可是,往桌前一站,她大惊失色,明明还堆尖的排骨,为什么现在空空如也,只剩下一些残汁在里面昭示着排骨曾经存在的痕迹?
她转头,瞪着虎子:“不告而取是为贼。”
一脸茫然的虎子不知所以的望着她,看她端着盘子走出来,尾巴摇得更起劲了,整个身子跃起来,两只前肢趴在曾经装过排骨的盘子上,却失望的发现,没了。
它伤心欲绝的看了一眼凤歌,那难过的小眼神,仿佛在哭诉这个馋嘴的主人竟然把排骨吃光了。
这事太邪门了!凤歌观察四下无人:“关林森,出来!”
那道灰色的身影果然出现:“殿下。”
“排骨是谁吃的?”
“殿下的侍女,金璜。”
凤歌目瞪口呆,知道这个女人不要脸,不知道她这么不要脸,已经被赶走了,竟然还回来偷吃排骨。
凤歌又坐在石阶上,看着虎子:“不是我吃的。”
虎子投以鄙视的眼神,头一甩,走了。
凤歌看着关林森:“我没吃。”
关林森默默看着她:“属下知道,可是虎子不知道。”
算了,被一条狗误会就误会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想到林翔宇反常的情绪,凤歌觉得有必要好好研究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虽说明面上,丰县的事务还是由县令林翔宇负责,但是,实际上,无论是大小官员,或是稍稍有点影响力的当地官绅都唯律王马首是瞻,律王的王府,一年四季无论是风霜雨雪或是暴晒,都排着长长的送礼队伍等着拜会律王。
大多数情况下,律王当然是没空理他们的,只有几位要紧的客人,才能得到律王的亲自接见,其他人么,将礼物抬进门,门房收了礼单,不过彼此一拱手,说两句客气话,这场接见就算结束了。
林翔宇,本县县令,上任半年多以来,从来没有见过律王大人的面。
以他这芝麻绿豆的小官,连律王府上的大总管都见不着,也就路过王府门口的时候,门子还能稍微露个和善的表情,微微点个头。
他也没什么钱,不像那些豪绅能烧得起珍稀贵重的礼物,上回过元宵的时候,他写了幅字送进去,门子当时客气的收了,等他前脚出了大门,闲着无聊围着王府转了一圈,发现有家人从后门抬出几个大筐,筐里装着一些废弃的字画木器之类的,其中有一只盒子十分眼熟,那就是他刚刚送进去的卷轴。
当时林翔宇的心跟当时的天气似的,拔凉拔凉,趁着没人发现,他捡回了那卷字轴,搁在房里,提醒自己再也不与律王打任何交道,大不了一辈子当小吏当到死,也没什么不好,悠闲!自在!
忽然,有仆人前来敲门:“林知县,律王府的雷总管啦。”
“啊?”林翔宇以为自己听错了,猛地坐起来:“哪来人了?”
“律王府。”
“我这是在做梦。”林翔宇又倒回床上,闭上眼睛,还翻了个身,脸朝墙。
此时门口一阵喧闹,仆人说:“雷总管,您看,林知县真的是病的很重,刚刚吃了药睡下。”
“王爷吩咐要请,我若不看一看就回去复命,只怕这差使也是做到头了。”
接着,门被人推开,一个人大马金刀昂首阔步向前,走路都带着风,身后紧跟着的两个家仆,也是统一服饰,脸上的神气不像是仆人,倒像是地主来巡视自家的佃户了。
“林知县,怎么?病啦?”律王府二总管雷烈那洪亮的声音,在卧房里回荡,如果这是梦,那一定是恶梦,林翔宇实在无法忽视这样惊天动地的声音,他只得弱弱的转过身,强撑着起来:“雷总管,您怎么来啦?”
“王爷有请,还请知县大人尽速更衣随我入府。”
几百年没打过交道的律王竟然叫府中颇有地位的雷烈来叫他,林翔宇脑中闪出几个大字:“黄鼠狼给鸡拜年。”
唉,堂堂国家干部七品官,竟然沦落到自比缩在棚子里的鸡……林翔宇的心情是崩溃的。
“好,请总管稍等,我马上就好。书安,请雷总管到正厅用茶。”
齐书安是县衙里的主簿,平日里也没什么事要做,只是整理整理卷宗,升堂时做做记录,完事了做做结案陈词什么的。他一心想要考个正经的功名,不要在这县衙里混这个不出头的主簿,难得见着王府里说得上话的大人物,他自然是喜不自胜,点头哈腰:“雷总管,这边请。”
雷烈扔下一句话:“王爷立等,知县大人可得快些。”
“下官明白。”林翔宇慢慢站起身来。
雷烈出门,正巧撞见一位身材纤细窈窕的少女,倚在花窗旁,树枝将正午的阳光切成一块一块的光斑,投在她那条绯红色的裙摆上,裙边的明珠禁步静静的垂着,纹丝不动。
再看她的脸,一双杏眼中似乎蕴着抹不去的哀愁,一双如远山般淡淡的秀眉微微蹙起,任是谁见了,都会心生几分怜爱之意。
“好俊俏的小娘子。”雷烈赞道,他向前方带路的齐书安:“这位是林夫人吗?”
齐书安看着,笑道:“林知县尚未娶亲,这位姑娘,以前我也从未见过,是昨天带回来的。”
“哦。”雷烈心中打起了小九九,“这位姑娘,怎么看起来不高兴?”
齐书安笑道:“这,我们做下人的可不好说了。雷总管,这边请。”
雷烈随着引路的齐书安往正厅走,走几步,又回头看了一眼凤歌。
此女子不仅仅是漂亮,要说漂亮的女子,雷烈随着律王也在京里看过了不少,只是那一身高贵的气度与风华,显然绝不是什么普通人家的女孩子。
说不定,律王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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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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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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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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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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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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