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越那些年的人和事儿>第四十一章一锅端
  霍去病翻越焉支山的第五天当晚。

  休屠,折兰,卢胡,三王没有在继续率军追击,事实上,已经追不上了,此时的霍去病距离西城还不足百余里,西城被破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所以,西城已经没有办法在救援了,他们所能做只有在霍去病得胜回师的路上,打他一个措手不及,借着人数的优势,彻底消灭这伙让他们头疼了无数天的汉军。

  自霍去病率军进入河西后,河西四王就没有在睡过一天的好觉,整日不是在马背上行军,就是躲在白雪皑皑的山上,准备打霍去病的埋伏,结果一个不留神还让人家给跑了然后又开始追,然后就没有了

  霍去病的河西之战可以用一句很简单的话来形容。

  冲进你家里杀人放火抢粮食,你还抓不住他一个不小心还让他好顿揍

  虽然这一次被霍去病教训的很惨,但让河西四王稍稍宽慰的是,这个厉害的汉将,终将死在他们的弯刀之下。

  皋兰山,休屠三王现在就率军驻扎在山脚的旷野上,同时派人扼守住了附近任何可能离开的小路大路。

  这里,将是河西四王要率军歼灭霍去病的地方。

  原因很简单,霍去病攻破西城后,一定会出现在皋兰山下,因为这里是离开河西的必经之地。

  追,咋们肯定是追不上了,既然如此,那就在这条必经之路上等着汉军的到来吧,咳咳,虽然老巢被人家一锅端了,虽然妻儿老少估计一大半都成了汉军的人质,虽然这些年积累下来的物资和财富大概都要姓霍,或者被火烧光,可没关系,只要能歼灭这伙汉军,那一切的屈辱,都将会被洗刷。

  唉河西四王说来也是挺无奈的,如果有可能的话,他们是决定不会坐视霍去病攻破西城而置之不理的,可就像刚刚说的,他们实在是追不上啊,哪怕是西城附近还有不少的匈奴骑兵,但霍去病麾下汉军的战斗力他们早就有了了解。

  这么说吧,打得过的,追不上,追得上的,又打不过要多苦逼有多苦逼。

  眼下,皋兰山附近,原本在西城东南方的一万五千余匈奴骑兵已经全部赶到了皋兰山,配合休屠三王等人麾下原本的一万精锐,兵力已经达到了两万五千。

  不止如此,浑邪王在发现霍去病不是要跟他打一场迂回战时,立刻带了麾下五千最最精锐的匈奴骑兵,赶回西城支援,结果在半路就接到了休屠王的不必支援,转道来皋兰山的消息

  目前,浑邪王还在率领铁骑像皋兰山赶来,预计用不了一天的时间就能赶到。

  而当浑邪王到来的那一刻,皋兰山下的匈奴骑兵就达到了恐怖的三万人!

  这三万不是匈奴的普通骑兵,而是真正的精锐,尤其是河西四王麾下的一万五千骑兵,更是精锐中的精锐。

  最大的挑战即将来临。

  皋兰山下,班师回朝的冠军侯,即将和自己三倍之敌的匈奴骑兵,展开一场真正的血战,这一战没有任何的退路,也没有任何的技巧,有的只是,力量上的硬悍。

  西城,浑邪王和休屠王的老巢,他们这半生所积攒的物资几乎都推放在了这里,其中还包括他们的家眷,和手下的文臣百官,也就是说,浑邪王与休屠王的整个身家都在这里。

  霍去病翻越焉支山的第六日,西城匈奴守军终于接到了这里不久后将遭受汉军进攻的消息,顿时,整个西城便陷入了慌乱,守城的士兵开始搬运浑邪王的财物,浑邪王休屠王的妻子儿子也开始收拾细软准备逃跑。

  恩,还不错,至少没等霍去病都带人打到他们眼前了,他们才想起跑

  可他们已经注定跑不掉了,因为少掉了身后追赶的匈奴骑兵,霍去病不必在和追兵兜圈子,沿着正前方快马扬鞭,一路推进。

  六日晚,霍去病便带人赶到了西城。

  夜色静幕,眼前高大雄伟的城池上静静伫立在旷野上,此时的西城早已是人去城空,浑邪王和休屠王的一家老小早在六个小时前就跑了,连带着两千名守军和无数的财物,再加上几万名百姓。

  眼下的西城几乎就是一座空城,里面只有最后一小点不愿意离开匈奴百姓,人口大概只有两万多一点。

  西城下,一万汉军整齐的立身于跨骑白马的霍去病身后,一身战甲的霍去病,仰头看着面前这座雄伟的城池,和空无一人的城墙,而就在西城北部的旷野上,一束束极为显著的车辙印落入了霍去病的眼中。

  看来这城里应该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呵呵,跑的还挺快啊,至少走了有六七个小时了吧。

  面对空荡荡的西城,出乎预料,霍去病没有任何的失望,相反还有着一丝不屑。

  一群拖家带口,又携带了大批金银细软,怎么可能比他身后的将士速度还快呢?

  别说让你们提前走六个小时,就算让你们提前走一天,我霍去病也一样可以追上。

  “传我将令,大军沿车辙印进发,随本将生擒浑邪休屠一家老少!”

  霍去病一声令下,一万汉军枕戈待旦,“诺。”

  “李田,你率本部人马进驻西城,同时为我大军准备饭食,另外,派出斥候,若是发现大批匈奴追兵来袭,万万不要和他们纠葛,立刻撤出西城,派人向我传信,同时率领士卒与大军汇合。”

  李田握着马鞭在马背上轻轻拱手,“诺。”

  “出发,驾!”霍去病马鞭一扬,带着身后的士卒沿着车辙印前行,李田则是带着他手中的两千士卒撞开了西城的大门,很快,西城内剩下的匈奴百姓全都被汉军赶了出去,汉军将士们开始埋锅造饭和修整,李田则是带着人去浑邪王的王宫,去看看能不能有什么意外收获

  西城内的炊烟,在夜色中渺渺升起之时,四门的城墙上,便挂起了一面面耀武扬威的汉旗。

  浑邪王和休屠王苦心经营了几十年的老巢,汉军在没有损失一条人命的情况下,便简简单单的收入了囊中,在不久后,还连带着浑邪王和休屠王的亲属家眷。

  霍去病率军离开西城,追击浑邪二王的家眷和他手下的大臣时,是在晚上七点,而当汉军从远方押解着俘虏和缴获的金银玉器归来时,则是在第二天的中午。

  这一战,霍去病并没有费多大的力气,浑邪二王的家眷虽然在六个小时就提前出逃,可他们多为老弱妇孺,行进速度非常慢,六个小时才走了几十里而已,霍去病用了几个小时就追上了。

  夜色昵漫之际,数不清的汉军骁骑挥舞着马刀冲向了前方慢吞吞前进的大队伍,整个队伍足足有六七万人,西城的百姓一多半都跟着浑邪王的家属一并逃了出来,因为在他们眼中的汉军都是一群杀人放火抢粮食的存在

  战斗开始了,汉军刚一出现,战况几乎就是一面倒,汉军一面倒的抓俘虏

  自打汉军出现,这些逃亡的匈奴百姓和匈奴贵族就成了一群没头苍蝇,乱哄哄的在草原上乱跑逃命,八千汉军一拥而上,开始抓俘虏,砍人头。

  整整抓了一夜

  可惜的是,这里面有太多的匈奴百姓,而且当时的夜色也过于昏黑,在这极度混乱的情况下,有不少的大鱼都跑掉了,但也有很多的大鱼没有能来得及逃走,全都做了汉军的俘虏。

  第二天黎明升起之时,霍去病知晓了自己昨晚的战果,非常丰盛。

  浑邪王的儿子,休屠王的女儿,还有他们的十几名妻子,连带相国都尉等大官,尽皆成了霍去病的俘虏,休屠王用来祭天的金人现在都被张太戍拿在手里玩耍

  此外,还有四万名匈奴百姓和八百多名匈奴骑兵也成了霍去病的俘虏。

  以及几万担的粮食,和数之不尽的金银财宝,全是浑邪王和休屠王这些年的积攒。

  面对那成山的粮食和金银财宝,霍去病眼睛也不眨的下了一道命令。琇書網

  “烧,全部烧掉!”

  冠军侯这么做也是无奈之举,如果有可能的话,他也想把这丰硕的战利品带回大汉,但这种想法顶多是想一想,眼下的处境霍去病可谓是再明白不过,随时随地都可能遭遇匈奴主力,倘若带着这些粮食和金银财宝,那他只怕永远都会被留在河西。

  所以只好烧掉了,虽然比较心疼但总不能让匈奴人得了便宜。

  除了烧掉那些辎重外,霍去病还将四万名匈奴百姓全都放走,甚至就连浑邪王和休屠王的妻子他也放掉了,包括休屠王的女儿。

  这不仅是在昭示汉军的仁慈,也是因为霍去病不想带那么多的累赘,再加上虽然霍去病俘虏了浑邪王和休屠王的妻子,但那些都是小妾,正妻早就逃走了,连带着一些儿女,小妾是没有任何用的,而且都是女人,自己麾下的汉军将士难免会对她们有什么不好的企图,毕竟都是一群憋了很长时间的大老爷们,万一做出那种事情,对汉军的名声过于不好。

  至于为什么连休屠王的女儿也放走说来可笑,昨天晚上汉军一共抓了四个休屠王的女儿同样,她们也是没用的,休屠王不会因为几个女儿对自己忌惮,女儿,在休屠王这种人眼中就是用来和亲的工具而已。

  相对来说,儿子可就好很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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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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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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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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