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张凌毓拱了拱手道:“左提督大驾光临,在下求之不得。”
我请张凌毓落座之后,深吸了一口气,才把自己接受阴司密令,追查血字秘档的事情完完整整的说了出来。最后,我才说道:“阴司密令凶险万分,我不强求各位参与进来。”
我本来想说:不愿留在半间堂的话,我陈九把酒相送。
可是话到了嘴边,却怎么都说不出来。
叶开第一个站了起来,从身上拔出匕首,左手握住刀刃,右手攥紧刀柄,将刀锋缓缓从手里抽了出来,鲜血瞬时间从他手中成行淌落。
溪月吓了一跳:“叶开,你要干嘛啊?我们不是朋友吗?你……”
叶开伸出满是鲜血的左手:“以血为契,苍天为鉴,轮回不离,生死不弃。”
血契!
血契,是术道当中最高契约。
什么歃血为盟,义结金兰都不及血契可靠。盟约可毁,结义可断,唯独血契不容更改。
术道一旦定下血契,除非是魂飞魄散,否则就算轮回转世也得完成契约。
我同样抽出匕首划过手掌与叶开握在了一起,我们两个人的鲜血混在一起,一滴滴落在桌上,已经分不出那是谁的血了。
“术士张凌毓,愿结血契。”张凌毓抽刀划破手掌把手伸了过来。
“术士张道凡,愿结血契。”
“出马弟子溪月,愿结血契。”
溪月把手伸过来的时候,琥珀哭了:“我怎么就收了这么一个笨蛋弟子啊?被人家吃得死死的,早晚得被吃得连渣都不剩。我命苦啊!”
“你们几个都走吧!我留下来陪溪月。我好命苦啊!”
琥珀用爪子捂着脸呜呜大哭的时候,屋里忽然传来一声咒骂:“放屁!溪月参与阴司密令,那是机缘。他们一旦成功了,得是多大的功德。你只老狐狸想要吃独食儿?门儿都没有。”
另外一个懒洋洋的女声也传了过来:“我们百劫仙本就是死中求活,跟着溪月,有陈九谋划,有诸多高手相助,还有地府撑腰,能抵得上多少劫数?你这老狐狸想把我们骗走,独揽好处。可真是坏得很啊!”
“不玩了,真没意思!”琥珀放下了爪子,眼睛里面果然一点眼泪都没有,她的嘴角上却带着笑意。
琥珀要留下守护溪月是真的,她想送走其他几位仙家也是真的。
只不过,她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保护同生共死无数岁月的伙伴。
其他几位仙家了解琥珀,就像是半间堂的人了解我一样。
韩老鬼赶紧翻出了伤药,绷带:“这是怎么话说的?一个个咋就下刀那么狠呢?血契,见血就行,你们可倒好,看把手给割的。”
“我就不跟你们定血契了,我是小九的祖宗,将来他犯天条,诛九族的时候,肯定跑不了我这份儿。咱们之间可别兄弟相称,这不合适。”
韩老鬼的话有道理,他真跟我们结成血契,那就是平辈论交了。
虽然江湖人不太在乎辈分,经常有各自论辈的事情,但是韩老鬼在乎他是我祖师爷这层身份,肯定不愿意跟我论成平辈。
韩老鬼正准备给我们几个包扎伤口的时候,门外忽然传来有人鼓掌的声音:“好好好……半间堂生死不离,同心戮力,何愁大事不成?”
我转头看时,却看见城隍从外面走了进来,手里还提着一个包裹。
我刚要过去见礼,城隍便摆手道:“不必多礼!”
上官跟你说“不必多礼”,那是为了显得自己平易近人,你要是给当真了,那就是傻到家了。
我们几个依次跟城隍见礼之后,城隍才把包裹放在了桌子上:“这是我派人带回来的白袍线衣。你们半间堂留下吧!”
“今日,本官就照会东北各大城隍,册封半间堂五大白袍。你们想要册封谁是白袍,可以先商议一下。”
东北五件白袍,有三件在半间堂,城隍拿来的这两件白袍,应该是卜雨泽和索元华的东西。
那么说,苏戮的白袍就是赝品!
白袍仙衣果然不同凡响,连火车都被阴阳之力搅成碎片,白袍仙衣竟然丝毫未损。
我还在琢磨着怎么分配白袍的时候,琥珀先开口道:“我家丫头,是半间堂的开山元老,白袍必须有丫头一件。”
要是按时间算的话,溪月的确是最早到半间堂的人,而且半间堂现在的地盘还是她家里出的钱。
叶开的白袍是他爷爷的遗物,我肯定不能拿走。
张道凡本身就是白袍先生,不需要分给她。
我自己占一件白袍的话,还剩下一件,我是应该送给张凌毓?还是应该留给韩老鬼?
不论把白袍送给谁都有道理。
这件白袍,张凌毓可以不要,但是我不能不问:“五件白袍里应该有凌局一件。”
“我的身份不适合成为白袍先生。”张凌毓笑道:“我相信,半间堂尽收五大白袍,定能成为江湖美谈。”
韩老鬼开口道:“凌毓的身份确实不适合成为白袍先生,最好是苏戮也不要跟白袍沾上什么关系。他们毕竟不是真正的江湖中人,白袍对他们来说反而是一种束缚。”
韩老鬼改口称张凌毓为“凌毓”,等于是认可了她的身份,甚至已经把她当成了半间堂的人了。
我点头道:“也好!既然半间堂要出山争夺血字秘档,高调一些也无妨,白袍的事情就这么定了。”
当天夜里,东北三省三大城隍联手册封半间堂五大白袍,并且通传术道,震惊江湖。
东北术道的目光全部集中在半间堂的时候,我留下韩老鬼和张道凡应对术道,自己带着叶开,溪月悄悄离开了半间堂。
我知道张凌毓正在通过苏戮收服六扇门,就直接找上了天知晓。
让我感到惊讶的是,我最后一个接触的盛天奇案,竟然发生的时间最早。
血海阶梯第一次出现是在清雍正年间,那个时候血字秘档仍旧保存在皇史宬。而且,正值康乾盛世也是清朝国力最为鼎盛的时期,血字秘档失窃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可我总觉得,血海阶梯仍旧离不开血字秘档。
司宸讲述道:血海阶梯第一次出现,是在雍正年间的辽东沙家崴子。
相传,雍正年间沙家崴子一户姓冯的人家,生下来了一个奇怪的孩子。
那个孩子不仅双眼都是玻璃花儿,看上去就像是瞎了一样,而且到了五岁还不会说话,那个孩子平时什么都不做,就是蹲在村口看着村民在进进出出。
那双泛着白花儿的眼睛,盯在谁的身上,谁都觉得毛骨悚然,有人说:打那孩子身边经过的时候,就感觉像是自己脚底下趴着一条长虫,说不定啥时候就能蹦起来给你一口。
就在村里人都在躲着那孩子的时候,那孩子忽然开口说话了。他当时盯着一个出去干活儿的村民说了一句:你今天能整个人出去,不能整个人回来。
那孩子说这话的时候,正好赶上村里人下地干活儿的时候,好多人都听见了。
有些人还乍着胆子上去问:你说的是啥意思?
那孩子却是怎么问都不开口了,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说“不能整个儿回来”的人看。那人被看得心里发毛,连话都没说就跑了。
结果,那个人真就出事了。
他们家里人,见他天-黑了还没回来,就央求村里人去找。
村里人找到他的时候,那人的尸首就倒在河边上,脑袋却不知道哪儿去了?
这不就应了那个小孩的说法:是整个儿人出去,不是整个儿人回来吗?
村里出了人命,县衙的人也过来看了,验尸的仵作说:那个村民是背后被人砍了脑袋,人在临死之前,还是跪在河边上。人脑袋八成是掉进河里,让水给冲走了。
不管杀人的凶手找没找到,这人死了总得下葬。按照老话儿讲:人死了得全尸下葬才行,尸首不全的人投不了胎。
那人死的地方,可不是什么小河沟子,人脑袋掉下去,说不定都得冲出十几里地去了,想把脑袋找回来,那不是大海捞针么?www.xiumb.com
那家人又是求人,又是求仙,可是谁也不知道那人的脑袋上哪儿去了?
后来有人说,要不是就问问冯家那孩子,他不是说栓子出去就回不来吗?说不定,他还能说准呢?
那家人想想也有道理,就去了冯家。
老冯家本来就是老实巴交的人,听说自己家孩子说了人家的生死,生怕人家找上门来,早早就把孩子打了一顿关屋里了。
这倒不是老冯家愚到什么事情都往自己的身上揽,而是当地就有这种“看见人要死,不能往出说”的说法。
沙家崴子一边靠山,一边靠水,村里人除了种地就是在靠着山水挣吃喝。山里,水里哪有不死人的营生?
小孩儿的眼睛净,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看见谁脸上有死气。所以,大人从小都在教孩子看见什么都别说。
你说出来,人家要是躲过一劫,阎王爷没收到人,就得过来收你;人家要是真死了,他家人指不定就得说那人是你咒死的,上门讹你银子,你都说不出理来。
老冯家以为自己家孩子是哑巴,从来没教过他这些,能不害怕人家上门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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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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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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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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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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