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霄不认为闻君耀是饲蛊人,但有一点确实让他挺在意的,就是自己与闻君耀重逢的那夜,对方头疼的在床上打滚。卫霄心道,会不会闻君耀也被人下蛊了?只是一个下在腹部,一个下在脑袋里?这么想着,卫霄觉得闻君耀如果能回来一次倒也好。若真是中蛊了,元墨纹能救就让他救。要是元墨纹没办法的话,他可以悄悄把掺了经书纸灰的水给闻君耀喝下去,不管怎么样,总应该有些效果的。
想到当日闻君耀疼到用脑袋撞床头板的样子,卫霄就感觉有些心虚。他知道自己默写的经书对人有好处的事,也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结果,其间收了闻君耀不少的好处,却没有给对方任何的回报,有违于他平日的处事原则。卫霄板着小脸,不自禁地咬了咬下唇,暗中告诫自己要在这几天里多写一些经文,以备不时之需。
“你胡说什么呐?我知道你是被蛊虫的事吓傻了,可也不要把谁都看成下蛊的人好不好?”闻镶玉自然也怀疑闻君耀,但这种事摊在元墨纹这样的外人面前说开,只能丢自己的脸,闻镶玉首次为自己娶了个没脑子,又不懂看人眼色的女人感到后悔。
“你……”
未等孔知心出言争辩,元墨纹抬手打断她的话头,询问道:“你们中蛊的时间不长,最多在入院前的一星期之内。这段时间里,闻少爷在家吗?”
孔知心挑起眉梢,疑惑地瞥向元墨纹道:“他大半年没有回来过了,也就上个星期天在医院里见过他。这和是不是他下得蛊有什么关系?”
蠢货!叫她不要说了还说,怕别人不知道她是傻子啊?闻镶玉气得恨不得伸手抽孔知心两巴掌,但未免在元墨纹面前失态,只得强压火气,沉声道:“元天师不是说了嘛!只有养蛊人才能给人下蛊。在我们入院前的七天里,君耀都在潭石市,怎么可能给你下蛊啊!”
元墨纹微微颔首道:“闻老爷说得对,下蛊的时侯,必须由养蛊人超控蛊虫钻入目标物体内。最远也得在百米之内,太远的话会让蛊虫失控。这还是附蛊,若是本命蛊的话,还要近上一半的距离。因为,本命蛊更容易不听话,一旦失去控制便会反噬其主。听你们的意思,闻少爷当时不在市内。如果是这样,那下蛊的事一定与他无关,回不回来便不重要了。”
“谁知道他是不是偷偷回来过。”
孔知心说的很小声,闻镶玉只听到她在嘀咕,冷冷地瞪了一眼。卫霄、元墨纹却是听到了孔知心在说什么,卫霄一早便知晓孔知心与闻君耀之间的矛盾,现在听到这样的话,倒也不奇怪。但元墨纹对闻家并不熟悉,此刻脸上虽未显出什么表情,心底难免有些鄙夷。
面前的两人连儿子、孙子都怀疑,那他们还能相信谁?反过来说,他们同亲近之人的关系都闹得这么僵,怪不得有人会给他们下蛊了。但这些都不管他的事,他来帮忙不过是拿人钱财□□,加上,他很想知道闻镶玉等人究竟是吃了什么东西,才能把已入腹的蛊虫在短短几天内给生生克死了。
闻镶玉等人吐出来的死虫他看过了,是古书上记载的一种叫‘朝天香’的蛊虫。这种虫子极为难缠,就算知道有人中蛊也救不了。因为这虫会躲,喂药吧,它躲到人脑中去。针刺吧,它钻到肠道间去。任你手段百出,都治不了它,甚至把蛊虫逼到绝地的话,它会把满身的毒液融入血液之中,带着寄主一起消亡。而且,并不仅仅是‘朝天香’这种蛊虫如此,其它的毒虫亦是这般鱼死网破的本性。
所以,自古除蛊,都是要先把蛊虫引出体外,才能设法解决的。大多利用蛊虫性淫这个特点,找只母蛊把寄主体内的虫子牵出来。但这个方法有许多的惊险之处,比如,要找母蛊必先找到养蛊人,养蛊人岂是这般容易找的?既便找到了,对方愿不愿意救人还是两说。最后千求万求求得养蛊人答应出手,还得看他的道行比不比得上给寄主下蛊的那个人。若是不及,那他引蛊的时侯,寄主体内的蛊虫不出来不说,可能会叫被故意催发淫性的母蛊失控,反陷入寄主体内去交合,还会在寄主体内产子。
这么一来,寄主除蛊不成反受其害,运气好一些的,今后常年躺在床上给蛊虫当养料,但人总算活着。多数人,则在子蛊孵化后,被活生生的吞咬,直到肠穿肚烂都还未必能咽下那口气。而这次事故中的闻镶玉几人,虽听说当日肚子疼得打滚,但比起成功除蛊也会缠绵病榻的寄主可谓幸运得多了。
因此,元墨纹对孔知心、闻镶玉几个把‘朝天香’克死的原因非常感兴趣。元墨纹觉得对方应该是吃了什么,才会克死蛊虫的,但也不排除其它的可能性。不过,这样的事可遇不可求,元墨纹倒也没有多执著。令他心喜的是,就算到头来查不到线索,这次也没白走。闻镶玉的那个孙子,根骨实在是好,他该用什么方法让闻家人同意他把这个孩子收为弟子呢?闻家不缺钱,也……
“元天师,今天辛苦了。不如我命人送你去卧房休息一下,再下楼用晚饭如何?”闻镶玉提议道。
在元墨纹起身离开前,卫霄慌忙抱着大白鸡开溜,跑到别墅后的庭院里,装作和大白鸡玩耍的样子。
“咦?”
卫霄想把乌骨鸡放在地上,没想,大白鸡用爪子紧紧地抓着他的绒线衫,并不停地点着头,像啄木鸟似的啄入他的衣兜,每啄一下便昂起脑袋,衔着什么东西往嘴里吞。
“你在吃什么啊?”卫霄左臂环抱着大白鸡,右手朝乌骨鸡正一张一合的喙上轻拍了一掌,接着把手伸进口袋,捏到一张被扯破的经书纸片。
不会吧?卫霄惊愕地俯视着怀里的乌骨鸡,前后左右细细的打量了几遍,心道,难不成如今手里抱着的,真是从别墅的厨房里逃出去的大白鸡?可是,就算是那只乌骨鸡,它为什么会吃自己口袋里藏的经书纸片呐?因为动物的鼻子特别灵,知道这是好东西么?就像那天半夜里来偷袭他的蛊虫般被吸引住了一样,连他这个目标物都顾不上,反而爬去看经书了。可惜,蛊虫吃不了,佛经是专门克制邪祟之物的。但是,书页上又充满了灵气,蛊虫简直就如飞蛾扑火似的昏了脑袋,最终丧命于经书之下。
“咯咯,咯咯。”一点墨用亮晶晶的小豆眼,眼巴巴地瞅着卫霄,一副想吃又不敢擅自去啄的样子。末了,还用自己的小脑袋蹭蹭卫霄的下巴,每蹭几下便仰头看卫霄一眼,万分执著地恳求卫霄给自己喂食。
“阿嚏——!”
因为白毛大鸡头上的绒毛扫过卫霄的鼻尖,卫霄鼻子一痒,打了遇到乌骨鸡后的第二个喷嚏。卫霄单手搂着乌骨鸡,取出裤袋里的手绢擦了擦鼻子,低头间刚好瞧见乌骨鸡那馋涎欲滴的模样,灵机一动道:“你听得懂我的话吗?”
“咕?”白毛大鸡听到卫霄的提问,眨巴着圆溜溜的豆眼儿,歪着脑袋定定的注视着他。
“原来听不懂啊?”卫霄故作遗憾地垂下头,嘀咕道:“那就算了,这个经书可是好东西,不是谁都能吃的。”
“咕咕,咕咕,咕咕!”一点墨猛地扇起翅膀咕咕乱叫,一边奋力地点着小脑袋,那股紧张劲儿,仿佛怕卫霄不知道它在回答之前的疑问似的。
卫霄心下喜出望外,脸上却没有泄露一丝喜色,只是抱着一点墨往角落处走,站在相对比较隐秘的地方,低声道:“好了,我再问你一遍,你能听懂人话么?”
“咕咕。”乌骨鸡这次不敢装傻了,卫霄一问赶忙点头。
“你想吃经书对不对?”卫霄粉嫩的小脸笑得像狼外婆一样。
“咕咕。”一点墨的头点得如同小鸡啄食一般。
卫霄清了清嗓子,压低嗓音道:“我先问你啊,你是不是我们家逃出去的大白鸡啊?”
一点墨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个头。
卫霄扬起淡眉,张着大眼道:“真的是那只大白鸡啊?那你是从家里逃出去之后,被元墨纹捉到的咯?”琇書網
“咕咕。”一点墨垂下脑袋。
卫霄任是从一只鸡脸上看出了忧闷的表情,险些笑出声来。继续问道:“元墨纹是好人还是坏人啊?是好人的话点头,是坏人就摇头。”
“咕?”一点墨歪着脑袋,眨着小豆眼一副不解地神情。
看来,一点墨才刚起了灵智,比较难的问题它回答不了。卫霄抿着唇,看着可怜兮兮仰头瞅着他的大白鸡,按下惋惜的心思,打趣道:“你说,你这么笨,元墨纹干嘛要养你啊?他会不会是想把你养肥了吃吧?”
“咕咕,喔喔——!”一点墨吓得扇起了翅膀,叫声都变了。
“别急,别急。”卫霄抚摸着大白鸡的脖子,安抚道:“我多给你吃点经书,让你变聪明。要是他以后对你不好,你就逃掉。”
一点墨闻言,死命地点头,还撒娇似的把脑袋凑到卫霄的下巴下蹭蹭。
“吃经书还不够,还得练习。”卫霄笑眯眯地凝视着怀里的大白鸡,用哄骗孩子的口吻说道:“你住在家里的时侯,你每天晚上偷偷过来,我给你吃经书,还问你一些问题。你要把元墨纹每天做的事情都记住,记得越牢就越聪明,知道吗?等你吃了经书,我就问你问题,你要是能答出来,我就给你多吃一点。对了,我叫闻天傲,你要记住我的名字啊。要是元墨纹说起我的名字,你一定要仔细听,他在说什么……”
“咕咕,咕咕。”卫霄每说一句,一点墨便点一下头。卫霄虽知一点墨未必真能探知什么消息,但显然,这个不靠谱的约定仍这么定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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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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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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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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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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