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走?”

  “你想让我走吗?”

  “赶紧走,没有你我乐的自在。”

  “我想着,你若是舍不得,我可以不走了。”

  东方不败张张嘴,到底没能将冠冕堂皇进行到底。

  “我的能量很特殊,来的人是我很久很久的朋友,如果不离开那就只有一个办法。”

  爆炸声将思绪阻断,一切的一切仿佛是一眨眼间。

  东方不败用筷子戳着桌子上的糕点,见人于廊下小憩,水面蒸腾雾气,风吹起人的衣角,好似仙人醉卧。

  他想着想着忽觉得肉疼起来,好好的“金山”就给炸了,便觉得眼前人是个了不得的大宝贝了,于是这几日闹脾气的心思也收了收。

  “小美人,想看大爷睡觉就看,做什么偷偷摸摸。”这句话当头压下,就如同大手撕碎了美丽画卷。

  东方不败一脚过去将人踹了下去,成默没有防备这人突然发作,掉进水里成了个落汤鸡。

  小鱼儿打此处过汗毛炸起,觉得格外不祥,拉着小仙女就跑。

  成默气笑了,打河里抓出一块淤泥出其不意的摔在了东方不败的衣服上,这衣服可了不起,是精心准备了几个月才做成的,这可是专戳肺管子了。

  于是两个人打了十分没风度的一架,燕南天知道两人功夫不错,在一边观战,但他很快遭了殃,那满天飞的泥巴角度刁钻的飞过来,砸了他的袖子,于是他表情十分复杂的后退了。

  他轻推小鱼儿胳膊:“他们一直这样?”

  小鱼儿:“也不是,还有更无赖的招没用。”

  燕南天一挑眉:“那你怎么练的功夫?”

  小鱼儿:“……”

  于是祸从天降,小鱼儿和小仙女被抓着练武功去了。wWW.ΧìǔΜЬ.CǒΜ

  燕南天是个靠谱的长辈,觉得这几个小的功夫真是稀松,便日日抓着几个小的练武,两个不正经的,往往要带着一堆吃食,看着他们汗流浃背。

  移花宫成了大猴子窝,成默教苏樱做毒药就给东方不败下毒,东方不败教苏樱做暗器,专门往成默身上招呼,身在其中的众人,竟不知是谷外更危险还是谷内更危险。

  夜色微凉,两人打了几十个来回,最后坐在了树杈上。

  闭着眼睛就是休息,对于他们来说,这样和平的时间,难能可贵。

  东方不败:“你之后要去哪里呢?”

  成默:“不知道,满世界转转吧,我辛苦很久了,也该出去转转了。”

  东方不败:“我会走上你那个位置。”

  成默一笑:“祝你成功。”

  东方不败也笑:“祝你心想事成。”

  他们十分的坦诚,也知道走上那个位置不过是为了做更想做的事。

  东方不败抬头看天:“你说,死去的宿主也会变成星星吗?”这是十分幼稚的问题。

  两人背靠着背,成默轻轻道:“会的。”

  世间人事往复,多少情深义重,多少泛泛之交,多少人心隔着肚皮看不清摸不透,有多少人能如他们这般说打便打,说笑便笑,又有多少人心意想通得这般“你死我活”。

  小鱼儿靠着栏杆,边上坐着几个小的,花无缺拎着壶酒喝了一口。

  小仙女伸了个懒腰:“他们到底还打不打了?”

  苏樱:“根据以往推算,他们今天大概不会再打了。”

  铁心兰:“没东西看了,回去睡觉。”

  花无缺把铁心兰拉到怀里:“娘子,今天月亮不错,再看看吧。”

  小鱼儿看着屋顶的背影:“世上能这样靠在一起,毫无防备的谈天说地能有多少?”

  花无缺:“多少人不知道,不过该是有你的。”

  江湖休养生息多年,新秀也成长起来,听长辈讲多年前的江湖大劫,已经没什么感触了,他们是锋利的剑,初出茅庐不怕虎。

  他们一脚踏进江湖,觉得自己是个正经的江湖人了,天南地北的闯荡,来到移花宫前,据说这里有神仙,也有人也组织队伍大规模来到此处但也没能进去。

  不知名的某一天,一个年轻人做好了准备面对毒蛇猛兽的危险,但一步往前,就看到万箭齐发,即刻要成马蜂窝,那一天他似乎同时看见了鬼魅和神明,那两人不知从哪里出现,将他拖了出去。

  他迷迷糊糊晕头转向听见有人说话。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知道死活,怎么就跑到这里来了?”

  “快走吧,一会席面都凉了。”

  待年轻人恢复神智,已经是天黑,曾听故事,有小童看仙人下棋,待看完回家已经过了千百年。他一骨碌爬起来觉得心有所悟,便挥剑成招,末了下山,对着谷门三拜。

  江湖出好人自然也出些不是东西的,拦路抢劫的,偷鸡摸狗的,风流采花的,让当地官府十分头疼,花了大把银钱悬赏也没有头绪。

  直到一个阳光火辣的下午,一个人一身黄衣头戴斗笠,一巴掌将一沓通缉令拍在了县太爷桌子上。

  悬赏的犯人,死活不论,但每次这人都能把活的犯人带回来,于是很快就成了赏金排行榜上有名的赏金猎人,又过半月,一个红衣人也来到这里,开始接任务,这红衣人也是了不起,一夜之间就捉了四个通缉要犯。

  这两个人简直把官府当成了自己的库房,只要缺钱就带着犯人来,这样高的效率带动一串连锁反应,不出半年,衙门的牢房满了,犯人们本不宽敞的生存空间更加拥挤。

  而原本升迁无望的县太爷连升两级,乐的嘴都合不上了,数不清的礼份子送到他家,他也成了动动手指就能改人命运的人。

  “话说那红灯夜鬼跳进屋来,指着那新升的县太爷就是一声大喝!呔!好个老贼,身为父母官竟然不思百姓疾苦!搜刮民脂民膏!今日我们替百姓除了你这祸害!说罢抽出长刀七尺有余!”

  说书先生一拍惊堂木:“那县太爷吓得屁滚尿流!,再不敢逞凶作恶!”

  “好!”台下人连连鼓掌,只有两个人脸色十分“好看”。

  成默:“红灯是谁?”

  东方不败:“夜鬼是谁!”

  成默:“这难听的名字,怎么搞出去的!”

  于是两个没风度的当天晚上就拜访了说书先生,正要上床休息的说书先生被吓得三魂丢了七魄,病了好几天,这下可好,谣言更加离谱,直说这红灯夜鬼是真鬼魅,提到他们就要大病一场,名声传的越来越远,有些捉不到犯人的衙门还专门摆两个小木像来上香。

  说来也神奇,只要摆上这小木像,那犯人没多久就会被五花大绑的扔在县衙门口,同时那雕像也会破碎。

  对此成默表示,那木像比名字还丑?忍不了!

  孩子养大了,对于两个人来说,余生都是放肆的日子,每天都在努力的赚积分。

  越到后来越丧心病狂,成某人的赚积分大法又派上用场,把那些人折磨的四处逃窜,也因手段格外不是东西,两个罪犯克星又成了大魔头。

  江湖上对这两个人的评价毁誉参半,也说这两人亦正亦邪,性格难以捉摸。

  很多年后,移花宫的桃花越开越红,风吹过来,落英缤纷。

  小女孩拿着小石子瞄准了树边衣角,嗖地一下扔出去,却落进了一只纤细的手里。

  她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看着那过分好看的爷爷。

  东方不败摇摇头:“小一,你又调皮了。”

  小女孩鼓鼓脸颊:“想和爷爷玩。”

  东方不败蹲下来摸摸小女孩的头:“他累了,我给你讲故事好不好。”

  小女孩连声答应,被哄着走远了。

  成默睁开眼睛,揉揉太阳穴,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这具身体已经到了极限。

  他看着不远处的东方不败,忽然想到了陆小凤和花满楼,那个江湖上有名的浪子,不论天南地北的走多远,只要有空就会跑到百花楼蹭吃蹭喝,把自己遇到的新鲜事从头到尾讲一遍。

  原来他从一开始就没想明白,他们担心的不是离别,而是没能好好告别……

  小鱼儿记得那天,刀兵声四起,比过往的任何一次都要激烈汹涌,吓得众人出去看,那红衣灼灼,白衣飘渺,用的乃是这世上最精湛的功夫。

  这场战斗持续了七天七夜,以双方力竭为收场,两人双剑折断,相视一笑便不动了。

  风吹平大地,再来时已成了两座旧坟,初一十五,每逢佳节,小鱼儿和花无缺带着家人来看他们。

  他们打了一辈子到死也在打,可小鱼儿知道,这世界上,他们再难看到这般的人了。

  新时空的转接处,两团光在虚空中飘着,各自发光,最后迅速旋转,一个失去踪迹,一个直奔时空总部……

  也许多年后,在某个不知名的地方,他们还会相见,昏天黑地的打一场,痛痛快快的喝一场,于他们而言,每次相见都热烈激昂,尽致淋漓,生死不休。

  东方不败踏上新阶,前方的路是属于他的开始,未来的征程,依旧是星辰大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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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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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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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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