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用的。”他道。
刑天不解:”没去救怎么知道无用?”
“去哪里救?”太子难得思路清晰,“老晋王诡计多端,既然是抓了她,定有所图,咱们与其跟无头苍蝇一般乱撞,不如只等着消息便是。”
正说着,国舅已经到了。
不过才半日时间,素来整洁如谪仙下凡,龟毛到袖子褶皱都要抻开的风光霁月的国舅爷。
此时下巴出现了胡茬,一丝不苟的头发看起来有些散乱狼狈,身影也有些萧瑟。
他翻身下马眼皮微垂,掀开之时,撇了一眼太子与刑天交握的手上。
分明什么也没说。
但周遭的空气就是莫名地诡异窒息。
能让人感觉到他的不悦。
太子撒开了手,侧头小声吩咐道:“舅舅肯定会救她的,你别添乱就是,养精蓄锐,明天多拿些人头。”
刑天没动,南宫弘不放心又道:“孤与舅舅筹谋了这么久,马上就能平定两淮,这个档口,不容有失,他知道,孤也知道。”
刑天抬眼看着他:“那四弦怕不怕,你知道吗?”
一句话就成功堵住了太子的嘴。
被人掳走,怎么可能不怕,两军交战,一般来说为了鼓舞士气,这样的人质都是率先砍头用来祭旗的。
有时候刑天看似懵懂,不懂人情世故。
可其实心思澄明却是比谁都要通透。
她甚至问了一句:“若是今日被掳走的是我,你是不是也不会去救。”只能等死。
素来能言善辩的太子沉默了许久。
见两人僵持在这里,沈云州转头先进了帐子。
南宫弘看着孤寂的背影,叹了口气,如实道:“孤想骗你,若是今日被掳走的是你,孤会不计一切代价去救……可也只能是骗你,事实上,不会。”
“两淮乱了太久了,每耽搁一日,就有更多的百姓死去,有更多的孩子死去。”
“江山社稷,看似轻飘飘只有四个字,可开头第一个字是江,偏旁是水,不只是江水更是泪水,是男儿有泪不轻弹,疼也要往肚子里咽的泪水。第二个字是山,沉重,也得咬牙死命抗。是压在孤肩头的担子,重于千金。”
“孤的第一节课,太傅与国舅就让孤记住,江山社稷永远比儿女情长要重要,黎民百姓,永远比皇家个人安危要重要!”
“别说是宋思弦,今日就算是掳走了孤,我宁死也绝不会妥协!”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若是说与旁人,可能这句话会迎来讽刺谩骂。
可说与刑天,她沉默了下来,脑海里闪过的是村子里的那些鲜活的生命。
他们勤劳朴实,辛勤耕作,从来不与人为恶,可最后的下场便是村子里所有人,无论男女老少都被叛军给屠杀了。
她嘴巴动了动,“村子里的人死,我救不了,如今我已不是当初的我了,这次,无论如何我不能让四弦死在我面前。”
“太子妃是你的发妻么?”刑天忽然没头没尾的问了一句。
太子整个人愣住,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他们说,太子是可以有许多婆娘的,太子妃是正妻,其余的都是小妾。”
南宫弘本想说不是的,皇家正妃是太子妃,同时还有侧妃和各个品阶……
她救了他,对他来说,跟东宫的其他等着他宠幸的妃子感情是不一样的。
他尊重太子妃,因为两人是父皇赐婚,门户相当。
太子妃操持着偌大的东宫,夫妻一体,该有的体面他必须要给。
刑天在他心中的地位,终归是不一样的。
可抬头对上刑天坚定地目光时,这样的话他便说不出口了。
“嗯,太子妃是正妃,纵然我心中喜欢你……也不能枉顾礼法,平日孤要早朝,参政忙国事……”
“不会时时去后院临幸……”
他想到两个人要静下心来,开诚布公地聊一次。却万万没想到是在决战前的前夜,这个时候说这些。
可他也不想诓骗她。
若是他分析利弊,他一开始是不愿意让她回京的。
狂野地鹰应当翱翔天空,而不是圈养在笼子里。
只是他不舍。
当刑天冲锋陷阵地时候,他身为太子不能一往无前,只能看着她的背影,看着自己的女人勇往无前,他的胸前燃烧着一把火。
那个时候他是为她感觉到骄傲的。
这样地强大地女子,夜里在他身下婉转呻吟嘤嘤哭泣……
他喜欢她的野性,爱她的不拘小节。
他知道只有她是真正喜欢他这个人,而不是太子之位。
只是他的身份,偏偏是不能行查踏错半步的太子。
身份便是他的牢笼,太子之位便是他的枷锁,他无法挣脱,内心阴暗的希望她能陪他,在无妄的东宫里,冰冷的院墙内,汲取一点真诚的爱意。
也有一块地方,有独属于他的温暖。
所以他卑劣的希望她可以为他忍一忍,乖乖听话,等他回去。
只是这个想法,这样地美梦,今日话说破之后,注定要破灭了。
果然,刑天摩挲着手中的红缨枪:“当时抢你……是因为我的确缺个男人。”
太子无奈一笑,真是身为带把的男人而感到荣幸啊。
“不过是我不对。”刑天认真道:“忘了问你是否娶妻。”wWW.ΧìǔΜЬ.CǒΜ
两个人当时都是懵的状态,主要她没经验,忘了问。
“我们村里都是朴实人家,不像县里的员外老财,三妻四妾。都是一个锅配一个盖。”
刑天道:“明日若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那是我的荣幸。我的尸首,劳烦埋在冬瓜坟的旁边,我们说好了要做邻居的。”
“若是侥幸能活下来……”
刑天抬眼看着南宫弘,直视着他的双眼道:“若是能活下来,我还是在军营做我的刑校尉。京城我不去,东宫,我不进!”
“我听兄弟们说,他们得胜会去万春楼嫖一宿,你就当被我嫖了吧。”
太子气笑了,可笑得比哭还难堪。
“谢斥是你的人吧?让他滚!”刑天说完,转身上马便打马离开了。
只留给太子一个决绝的背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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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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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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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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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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