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波劳碌一生的他突然觉得:成功的男人到底最后想得到是什么?暮年了,他也想回归大自然,回归童年最喜欢的地方,去踩踩每一条铺着卵石头的弯弯曲曲的小路,看看那里蔚蓝的大海,那里的小山,吃吃娘亲最拿手的地瓜粉团……也看看自己深爱的人……
小雪时节,宛宛在回蝴蝶谷的路上,最近寄住在一家写着:“莫问”的小客店,夜里,她睡着了,但又醒了,她做了一个好梦:梦见祖母给她很多水果吃,她一高兴,就醒了,她披着斗篷出来院子转转,夜深了,这个陌生的地方经过白日的喧嚣,变得很静。
刚好屋里有墨宝,看来主人很细心,她又回屋临字帖,半个时辰后她又踱步出去,她无意中瞥见墙角落里有一株很美的水仙花,好像特干,她赶紧拿起附近的一把喷壶,给水仙喷上一点水,她发现它比刚才更美了。
大大小小的水珠,有的附在碧绿的叶子上,有的安然自得地躺在水仙的花朵上,晶莹剔透,为神秘美丽的它增添了不少神采,她想起古人诗句:“生来弱体不禁风,匹似频花较小丰。脑子酿熏众香国,江妃寒损水晶宫。银台金盏何谈俗,矾弟梅兄未品公。寄语金华老仙伯,凌波仙子更凌空”。
她心情愉悦,满意回屋睡了。
第二日,一大早,她又去看它,发现它的叶中又抽出了几支华葶,每支上面都有很多花骨朵。她很高兴,她咧嘴笑,看见有五朵素洁清雅的花儿互相偎依着,含笑不语,沐浴着清晨的霞光,时时散发出淡雅可爱的清香,哦,这冬日的尤物。舍弃那些让你不幸福、不快乐的人,再去寻找真正适合自己的人,这才能够让你迎来真正的涅槃重生,就像毛毛虫经历痛苦的蜕变后,最终能够变成一只缤纷绚丽的蝴蝶,自由地翱翔天际,这是善用痛苦的人,获得命运的最高奖励。
在小雪时节开花的水仙花,是很美的,花白色,略带淡黄色。她细瞧一下:每朵花有五、六片花瓣,样子像个小杯子,每朵花朵长在茎的顶端,常是几朵花开在一起,她俯首嗅了嗅,很香……她抚摸着水仙花的叶子,扁平而狭长,球形,像一个个洋葱,她突然觉得它像一位有内涵的美丽女子……让人想一睹亲泽……
世人常把水仙花养在水里,就是凌波仙子……
再说胡一风直觉林小糊将不久人世,他心里有几分苦痛,在这个岁数,很多朋友都陆续离世了。
他在一家饭馆点了一盘蒸鱼,炒了一盘几个时鲜的菜,要了二两酒,自己小酌。
他边吃边回忆:也许这一生,他总是觉得男人与女人之间,最美好的时刻莫过于初遇见,彼此之间都存在这神秘感,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他对林小湖的几十载的情感就是这样的。
俗话说,没有一段关系的出现或消失,是无缘无故的。
在他的心里,他却对这个善良、温柔的女人种下了爱慕的种子,她银铃般的声音总是能一下子驱散自己的苦闷与寂寞。爱在心,口难开,“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胡一风觉得自己见过林小糊那般如沧海巫山一样的女人,所以从此之后他见到的所有女人所有景色,都觉得比不上她。
这辈子他很成功,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对林小糊在心中种下的那颗爱慕的种子生根发芽,逐渐长成了参天大树。他逐渐明白,他对于她的情感,不是那种朋友的友谊,他此生是真的爱上了这个美丽的女人。
林小糊是那种很温柔,但是不大容易妥协的坚强的女人,她外柔内刚,外表温柔,但拥有一颗强大的内心,她内心丰盈,不畏风雨。
胡一风终于松了一口气,他最近几日悄悄在妙心庵旁买下一块墓地,终于了却一桩人生的心事,他觉得瞬间轻松许多,这一生奔波劳碌到这坎,现在墓地都找好了,还有什么事放不下,还有什么事值得他去大费周折。
他希望林小糊百年后,能葬在这里,因为他知道她老年后经常住在庵里,一个月有半个月都是吃素斋的,他觉得这里四周宁静幽美,有湖,有山,可以听到“沙沙”的树叶落地的声音……他相信林小糊会喜欢这里,他以后可以常常来看她。
也许人世间,千百人便有千百种活法,
但有一点应是共通的:活得越淡然的人,便越从容,也越优雅。
他的余生已经想当一个灵魂淡然的人,喧嚣处从容,山水间清欢,一草一木皆成风景。
胡天行知道祖父最近也来蝴蝶谷。
夜幕降临了,胡天行终于在紫苏园外,等来了蝶飞儿。
“这个折磨人的小妖精!”
胡天行看了风尘仆仆的一身蓝纱裙的蝶飞儿踏进紫苏园。
“这个女孩最近在心里折磨他,又好像安抚他,他又希望她崇拜他,赞美他……
他好像是她的,但她不是他的……”
“胡天行,你怎么来这里?”
“哦,我来蝴蝶谷看风景,顺路来看看你们……”
“对了,般若,祖母最近怎么样?”
“还好,有点回光返照,这几日都比较平稳,刚睡下……”
“娘亲,爹爹呢?”
“他们都休息了!”
“嗯,那就不吵醒他们,明日早上再问安!”
“你也赶紧漱洗一下,吃点东西,我熬了南瓜小米冰糖粥……”
两个姐妹长得像花儿一样,笑起来更美丽了,很耐看。
胡天行喜欢长得耐看的女人,但如果这个女人只是长得好看,内在空空,那他根本不可能爱她到上瘾。
但蝶飞儿这个女孩,有才华有情趣会折腾,总能给他新鲜的感觉,他心里好像喜欢她,喜欢得难舍难分。
般若已经很详细地告诉他,蝶飞儿她从小就具有很强的诗词歌赋的素养,不仅如此,主要她还拥有让人过目难忘的气质,明眸善睐,顾盼生姿,在蝴蝶谷这里的名声,甚至盖过了以前常年跑在生意场上的谷主爹爹。那这样的佳人又吸引了一个个商贾才子,为她倾倒,执意迎娶呢,最近来蝴蝶谷提亲的人很多,也许他对她也是与君初识,一眼万年了。
胡天行他深知早年间他与黑水崖的名门首富之女贾小姐的交往,与其他女人的来往,都是人们茶余饭后津津有味的谈资。但是他虽然也交往过了优秀的女人,但都不投入,直到他遇到蝶飞儿后,她眉眼盈盈,娉婷玉立,举手投足间自有一番风韵,他立马就被这个女孩深深吸引了,他将首富之女抛在脑后,对蝶飞儿一见钟情,但他却迟迟不知道她的心思,他也想听从祖父的提议,两人缔结同心,结下百年之好。婚后她可以帮助他打理家族事务,成为他最好的贤内助,携手一生,相伴白头。
胡天行他心里已经在欣喜地计划:结婚后,他们夫妻二人的感情,肯定不会因为时间的消磨,而日渐消失,反而经过时光的淘洗,情义更加笃定。二人育养几个儿女,个个都如花似玉继承了蝶飞儿的美貌,夫妻二人在忙碌的工作中也不会减少对于儿女的关爱,待到儿女都长大成人各自成家,找到了令人满意的另一半,紧接着儿女们也各自生儿育女,共生育了几个可爱的外孙,他和她这个小家庭也就由二人世界变为了一个小家族,一派祥和,其乐融融。
“胡天行,你在傻乐什么?”
已经梳洗后的蝶飞儿走出来,一身紫色碎花长裙,显得更美丽了。
“想喝茶吗?”
“对了少爷,你平时在府里都喝什么茶?”
“一些养肾强肾健肾的茶,哈哈,对于男人身体非常的好,能够预防肾虚……”
“大少爷,这是最偏僻的紫苏园,怕了你了,你又胡扯了?喝些粗茶吧,也很养人的,像人参,你试下,嘻嘻!”蝶飞儿给他倒了一杯山茶。
在蝶飞儿面前,他觉得自己有时像个孩子,心里特别轻松愉悦!
这个女人就是一个心中有丰满大爱的人,所有的是非埋怨,吸纳到她这里就会净化,再发出来的声音就是和谐喜乐的。
“说到人参,对了还有桑葚,听说能够帮助男人健脾养肾……哈哈!”蝶飞儿突然说到,把胡天行逗笑了。
也许普天之下,优秀有个性的男人的共性:
喜欢征服,不喜欢被驯服。喜欢挑战,不喜欢安逸。喜欢新鲜,不喜欢无趣。他也很难免俗。
楚云天一直告诫他,男人在平常的时候还是从一而终,自始至终对一个女孩好,这样才能够让自己的身体更健康,如果伴侣过多的话,也容易沾染上一些不好的疾病,对自己的身体不利,尤其是对于肾脏负担也是非常大的,但要让他收心的女人不多,目前就只有蝶飞儿一个。
“胡天行,听说黄酒泡黑豆,每天吃一点,多男人身体有好处!”
“什么好处?”
“黑豆,味甘,可以进脾经,有滋肾补肾壮阳、补血补气清目之功效。黄酒是用谷物作原料,用麦曲或小曲做糖化发酵剂制成的酿造酒。黄酒香气浓郁,甘甜味美,风味醇厚,并含因而有多种功效,如促进血液循环,补血补肾养颜的……”
“这么神奇吗?”
“随便扯扯!”
“嫁给我,怎么样,听说最近提亲的人很多……”
“那我总得挑挑拣拣吧?不能随便嫁人吧!”
“别挑了,就嫁给胡府了,我有足够的资本可以带给你幸福的生活。”琇書網
“我又不拜金!得了你!”
“你不答应,我就要展开了对你疯狂的追求,你不怕吗?你不答应,我就站在谷底,不回去!”
“你像个小无赖!别扯了,明日,回你府里去,我忙着呢!对了,楚大哥最近在忙什么?”
“你就惦记那小子,他有女人了!”
“这样最好,他终于有着落了!”
对于她而言,楚云天是她想珍惜一辈子的好友,她担心两个人恋爱后,会因为争执分手,那么他们就连朋友也做不了。
“那你要嫁给什么样的男人?”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熬过去,蝴蝶谷就会有一番新天地!”
胡天行不明白她的意思。
蝶飞儿心想:难熬的日子里,坚守底线、相信善良就是一个人最大的高贵与体面。
蝶飞儿是大家闺秀,平时待人温和,很好说话。但是一旦触及到底线,却是半分不让。
自从谷主爹爹从蝴蝶港回来,蝴蝶谷风雨飘摇的这几年,很多人劝她选择富贵人家体面嫁了,离开蝴蝶谷,远走高飞,但都被她一口回绝,她知道这不是体面,她要的体面是人品,灵魂,学识,谈吐,教养……都体面
她一直在呵护自己的心态,她始终明白:一个女人一辈子淡定从容,无论在何种处境中,都保持着一份体面,必然是因为一个人无论面临人生何种境遇,都能处之泰然,才是真正的体面。
“蝶飞儿,你的信!前日收到的!”般若拿出一封信。
蝶飞儿打开信:
“蝶丫头:
见字如面!
那日突然想起你肯定爱读书,特此馈赠一句:自古就有嗜书如命读书成痴者。南宋诗人尤袤说:“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而读之,以当朋友;幽忧而读之,以当金石琴瑟。”理学家朱熹著名的《读书有感》诗云:“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东晋大诗人陶渊明“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读书之乐,溢于言表。每天读一点书,你第二日就会聪明不少!对吗?丫头!你是幸福而高贵的,你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获得你人生最大快乐的能力。祝福你!江南留言。”
蝶飞儿嘴角上扬,这个男人在干嘛?他好像读懂她,莫非他也动了襄王之心?
蝶飞儿独自一人走出院外,冬日的紫苏园,四周很静谧,这里有一些最不起眼的不知名的花儿,在最僻静的角落里,它们开的很美,她感叹造物者的神奇。
冬日总会教人冷静淡定深邃,蝶飞儿觉得自己只要把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没有功利性地去做,默默地做,花点业余时间去做,就会做好它。
业余时间兴趣做什么,可能会丰富一个人,也会毁灭一个人,人生再长也不过百年,不要一味去追求做一个成功的人,她想去做一个有情趣,有价值,有修养,会独立思考……懂温暖善良的女人。
“是江南先生!他好像对你特上心!”般若笑着说。
“不要胡扯!没有这事!”
“一个楚云天就够了,又来一个江南,还真是不让我省心。”胡天行自言自语。
“对了,宛宛明日到家,祖母说这次你们回来,我们三个姐妹的亲事都要订了了,轮流操办,她就了却一桩大心事。”
“还有蝴蝶港明日也有几个人来……”
“嗯!”
云紫要来了,还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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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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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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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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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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