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自从从栖夕谷回来后,有点心神不宁,觉得越来越离不开蝶飞儿,只想一个人喝闷酒。
“冻笔新诗懒写,寒炉美酒时温。醉看墨花月白,恍疑雪满前村。”
他在案前写下李白的诗句,觉得这立冬,到晚上时,能和那丫头喝杯酒,说说话……应是人生最痛快最舒畅的事了。
胡天行不死心,他终于来到蝴蝶谷,爬上紫苏园,一路上都是怒放的芙蓉花,胡天行抬头一看,湿湿的,天上正下细雨,芙蓉花在细雨斜风里还是开得异常鲜艳。这谷峰的沿路上有有很多芙蓉树,错落有致,或是几棵挤在一堆,或是一株独立。雨中依然。美得让他忘了自己。
他第一次如此认真地端详大自然的一草一木,身心陶醉,他突然觉得不虚此行,给自己忙碌的商涯生活吹入了一股清新的风,他突然有种解脱释然,人挺舒服的……
般若正在厨房忙炖汤,她昨日去市集,立冬了,该给家人吃些温性食物。她到中药铺抓了:党参、黄芪、白术、茯苓、熟地、白芍各10克。当归、肉桂各5克,川芎、甘草各3克,大枣12颗。
她一早在厨房里,把买来的把墨鱼、母鸡、老鸭、净肚、猪脚,排骨弄好,,又准备了冬笋、蘑菇、花生、葱各……
她麻利地将各种药装纱布袋内,扎好口,又把鸭、鸡肉及猪肚洗净,排骨剁开,再把姜、笋、菇洗净,然后一起放进砂锅,加水,她燃起柴火,这些是她一个人跑到海边的防护林下捡的,当起柴火还真好用,一会儿火煮开后,她就改用文火煨炖,又加了黄酒、花椒……
“好香啊,般若丫头,我真是有口福,一来,就遇到你在做饭……”
“啊!胡公子,怎么是您?您怎么来这里了…吓了我一跳…”
“这里可是好地方,蝴蝶谷的顶峰,天然仙居啊!比我家的胡氏别苑强多了……”
“大少爷,您尽开玩笑……这可是最偏僻的地方……您是呆不住的……快进来喝杯清茶,新茶哦……”
“今日我们这里补冬,你还真有口福了……”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又一年,去年补冬我还在……”
“立冬,这里还不冷,但祖母常说,还是要顺应自然的变化,入冬以后起居调养都应该以“养藏”为主。情志要恬淡安静、寡欲少求,这样可以使得神气内收,利于养藏。冬日万物凋零,常会使人触景生情、郁郁寡欢……”
“般若,你也快成白云山庄的少奶奶了,可你未来婆婆可是江湖第一冷美人,你不怕吗?嘻嘻……你们谷里的女孩子都是精灵,那小蝶什么时候回来?”
“瞎操心,少爷,我就知道您大少爷直奔主题了,想找我们家蝶飞儿来了…哈哈…”
他们边喝茶,边说话,俨然久违的故人。
“说实话,你是看上小蝶的外表,还是青睐她的内在?”
“都有,男人都是这德性……”
“汉帝重阿娇,贮之黄金屋。
咳唾落九天,随风生珠玉。
宠极爱还歇,妒深情却疏。
长门一步地,不肯暂回车。
雨落不上天,水覆难再收。
君情与妾意,各自东西流。
昔日芙蓉花,今成断根草。
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
般若随口念了一段,看了胡天行。
胡天行大声接到:
“当年汉武帝曾经十分宠爱阿娇,为她筑造金屋让她居住。武帝对她娇宠万分,即使她的唾沫落下,也会被看做像珠玉那样珍贵。娇宠到极点,恩爱也就停歇了,武帝对她的情意渐渐停歇淡薄。阿娇被贬长门后,即使与武帝的寝宫相距很近,武帝也不肯回车,在阿娇那里暂时停留。雨落之后再不会飞上天空,覆水也难再收回。武帝与阿娇的情意,各自东西。往日美丽的芙蓉花,今日成为凄凉的断根之草。如果女人凭借姿色侍奉他人,相好的日子是十分短暂的。”
“看来,要追蝴蝶谷女子太不易了……不过,小姐姐,蝶飞儿迟早是我们洞天一府的人,我有自信与实力,但你也得帮帮我……”
般若被逗笑了,这胡天行又嬉皮笑脸了,没了往日那桀骜不驯的古怪了。
“你们是一胞姊妹,指点迷津如何?”
“遇到高手了吧?那江南先生好像和蝶飞儿很默契,你着急了?”
“说说蝶飞儿……”
“我们三个在蝴蝶谷长大,蝶飞儿从小她最擅长装糊涂,给人感觉头脑简单,你想和她大谈什么,她常常显得很迷糊,啥也不懂,有时候感觉傻傻的,像个孩子一样单纯。但其实,她只是表面上装的糊涂,她其实看的很透彻,心里懂得分寸,适当的时候装装傻,并不会把心里话告诉别人,就用装糊涂来掩盖自己,祖母老说她是我们孩子堆里一个智商很高,情商也很高的孩子……”
“你们蝴蝶谷的女人,老老少少都是高段位的女人,内心是十分强大的……”
“对啊!我昨日晚上酒喝多了……”
“那我帮你弄醒酒汤……”
“好香!”
“我在炖花生煲猪蹄!”
“俗话说:药补不如食补。”
“初冬来了,早晚都冷,多给家人吃些含糖、脂肪、蛋白质和维生素的食物,比如说母鸭…母鸡……比较滋补……牛羊肉不大吃,对了,要多吃蔬菜……”
“沿路走来,芙蓉花开得很旺,未甘白苎居寒素,也着绯衣入品流。”
“芙蓉花挺美的,也很独特,随着天气渐寒,花朵在枝头呆的时间也越短,它们往往早上开的花朵,晚上就会花落归根。”
“谷主爹爹曾说,芙蓉花如看透尘世的智者,在大红大紫时,急流勇退,绝不拖泥带水……”
听般若一讲,胡天行觉得蝴蝶谷的那片芙蓉花,其风景丝毫不逊于四月之春。千朵万朵,挂满枝头,娇丽大方……
“喝吧,解酒汤!”
“是用什么宝贝做成的?”
“我用它,是葛花。”
“好喝!谢谢,你真是贴心人!便宜白方彦这小子了!呵呵!”
“以后你和白方彦生的孩子肯定特别聪明!”
“不管孩子聪明不聪明,以后肯定得让他多读书,培养孩子的文学素养的!”
“对啊!说得好,一个孩子长大后的外貌可能会吸引人,但是这个孩子的内涵素养才会真正的感染人,我肯定会丰富孩子的内在。”
“孩子的气质,可以靠着后天训练出来的,一定得多培养孩子的内在,让孩子的内心世界丰富起来,培养好孩子的修养与谈吐。”
“般若,你说得很好,你以后肯定是一位好母亲!”
“般若,你说蝶飞儿会喜欢我吗?你觉得我怎么样?”
“我觉得蝶飞儿从小就崇拜大气儒雅的英雄,可能你要对她大方一点。你不能老是把钱太当一回事,会给蝶飞儿一种不够爱对方的感觉…有些东西用钱也买不回来的…爱情就像一个剥洋葱的过程,看似坚硬不摧,刀枪不入,但随着你对她的极力宠爱,你会发现高冷的蝶飞儿里面竟藏着一颗很柔软的心。”
“我觉得楚云天大哥比较踏实稳重,做起事情来讲究稳扎稳打。他又是低调的,内敛的,又深情浪漫,很会心疼蝶飞儿。你做不好,她肯定会喜欢别人的,江南先生,楚大哥,还有……”
“你也认为楚云天好……”
“楚大哥真的不错,他比较踏实稳重,做起事情来讲究稳扎稳打,又是低调的,内敛的……但性格有点闷……”
“他闷,假如蝶飞儿和他,他还保持一成不变的话,会让她感到无趣,爱情是需要双方花时间花精力去经营的,如果他都不去寻找他和她恋爱的激情和趣味,往往会留不住蝶飞儿,让人会想要游离……”般若边说,边喝着茶。
“你们女孩子的心太深了,海底两万里,可怕,弄不懂的……”
“胡公子,男人在真正的灵魂伴侣面前,不用隐藏,也隐藏不了,女人是能够发现对方的情绪和心思的。时间能够鉴别的不是爱与不爱,而是双方能否互懂对方和包容对方的一些瑕疵。”
“反正男人女人相处中,如果因为因为外貌或者金钱,短暂的心动在一起的情侣,他们的爱是易碎的,是很容易被消灭和打破的……只有那些灵魂世界能互相吸引的人的爱,才会长久的……”
胡天行听傻了,原来这乡野丫头真是不一般啊!
“我娘亲说:她爱我们的父亲,就是没有理由的心疼他和不设前提的宽容他。而爹是真正喜欢娘亲的人,会哄她一辈子。我的父母就是用最甜蜜的方式,抵挡他们一生岁月里的兵荒马乱,他们两个人把彼此妥善安放在自己怀里,长久珍藏在自己心里。你以后会懂得心疼与呵护蝶飞儿吗?或许还有希望追到她……”
“说的对,我祖父也说过:好的婚姻,不是找到了完美的伴侣,而是两个人能相互接纳缺点,彼此包容对方的不足……”
“般若,我以后娶到蝶飞儿,她所有的喜怒哀乐,我都能心领神会,她所有的任性胡闹,我都会温柔包容…这样,行吗?…”
“哈哈,胡少爷,你真的愿意对我家蝶飞儿好,愿意随时随地哄她,花心思去读懂她,让她尽情地做自己,这样我才会帮你……”
“哈哈,你这丫头,我肯定不会亏待我真心喜爱的女人的……”
“那你告诉我小蝶从小到大的一些嗜好,比如说过的话,做的趣事,爱吃的点心……”
“嗯嗯,怎么说呢?……嗯……我们三个丫头,就属蝶飞儿最低调,她永远知道自己要什么,上次她说不要和穷的男人谈钱,不要和富的男人谈陪伴,这样会造成了女人的不幸……她好像从一开始就一直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她深深懂得这个道理,所以有取有舍,她好像特别会包容接纳我们的缺点,也好像特别会接纳我们生活中的不完美,和她在一起,我们都觉得特别轻松……可是她好像对异性又不轻易动心,对待感情,她常说女孩子一定要认真,但也别较真,但绝对不是非哪个人不可……她好像到现在都没轻易喜欢上谁…,爱上谁……我祖母现在身体不好,特别挺着急她的亲事……”
“哦,可我觉得她喜欢楚云天,不,最近又觉得她对那个叫江南的男人很好……”
“喜欢和爱又不一样……”
“你和白方彦是喜欢还是爱……”
“别插嘴,不然我不说了……”
“反正蝶飞儿不会因为别人的冷落而不安,也不会因为男孩子的花言巧语就昏头昏脑,也不会因为对方忽冷忽热欲擒故纵的手段,而智商清零,更不会因为对方的不告而别,就变得一蹶不振……”
“我明白了,蝶飞儿就是一个谜,捉摸不透……”
“蝶飞儿就是一个漂亮、可盐可甜、有魅力、谈吐举止得体,又能够懂得男人的内心的女孩……胡少爷,你自己看着办,我只能帮到这了……”
胡天行心想:这丫头无论在什么时候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都可以很幸福的,同时也让那个男人魂牵梦绕,反而担心她的离开……
再说楚云天自从那日看到蝶飞儿上了江南先生的马车后,心里老是觉得失落了什么,有点六神无主。
他一向是个有计划、很喜欢有规律的生活的男人,几点做什么,他几乎都已经事先安排好、并列入每天的行程中。
他一向不大喜欢别人靠近他,如果别人常常去找他,可能会让他觉得厌烦,其实并不是他不喜欢人家黏他,而是因为他早就安排好这段时间的计划了,而且,他们很讨厌计划被延后的感觉。
可是最近几日,他一点计划都没有,他喝着厨子为他泡的黄芪和玫瑰花茶,坐在书房里发呆,脑海里老是晃起蝶飞儿和江南先生,他知道他想要的不是高傲的孔雀,他喜欢的是像蝶飞儿这样一只简单的,能让他开心舒服的大白兔。也许在飞扬城这种商业社会,他经历沧桑,看惯了尔虞我诈、世态炎凉,他懂得现实残酷,也承担着太多压力,虽然在别人眼里,他看似风光无两,但他内心很渴望有像蝶飞儿这样类型的女人,能陪他一起简单快乐地聊天吃饭,喝酒,到处走走,散步……这样他就知足了。
他觉得蝶飞儿在很多方面很丰富,她身上总是很优雅和有趣。每次看到他,他总是会很不自觉地想要呵护她,拥有她,他喜欢他她身上没有太多欲望,他希望他们彼此好好相爱,就很美满……
他想着,又浮现蝶飞儿的仙女之姿,风流婉转,自从他第一次见到她后,让他看一眼,他就再也挪动不了步伐。她风流雅韵地神态,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一颦一笑,勾人摄魄。因为蝶飞儿这样的女子,美的与众不同,风情如柳,单纯清新,又惊心动魄,他开始会心疼至极,有时想把世间最好的东西都拿给她,只为哄她开心……
也许应了书上的一句话:“世界上最迷倒众生的,不是美丽的女人,而是最有吸引力的女人。”
楚云天顿时觉得他喜欢她,他活了这么多年,他只有真正喜欢一个她这样的女人,哪怕这个女人以后很老了,他也依然会觉得她的出现是上天对他的恩赐。
钱可以买来感情,可买不来真心,这才是最可贵的东西。他这份爱很霸道,但也是真心让人快乐的。
楚云天整理思绪,下午要去趟雷府谈生意,有关玉玲珑的事,只要是蝴蝶谷有关的事,他都想自觉去办好,为了他爱的蝶飞儿。
他想到和他有来往的雷氏企业的雷老爷,最近在继承人的选择上也相当慎重,他从父亲雷老太爷那里接过继承权时,就曾闹得腥风血雨,几个兄弟反目成仇,都是要将对方置于死地的架势。大概不想让自己经历重演,雷老爷子女不多,而且只有一个儿子,按照传统,长子雷在容被认为最有可能拿到继承权,雷老爷也一直按照继承人的规格培养儿子。目前,最核心的两个业务,就是由雷在容打理。作为当地财阀第一公子哥,雷老爷从小对雷在容要求就相当严格……琇書網
楚云天知道雷在容是个极度冷漠之人,大概这是每个继承人必备的条件,受雷老爷影响,儿子性格也比较“冷漠”,连自己妻子的家族也不忙,雷在容渐渐接触到核心业务,关于他身上的负面新闻却一直不断,几次被告上法庭,最后被保释出来,倒是这次听说他为了讨外面某个女人欢心,还是费劲心思,这冷漠的男人一旦深情起来,便是温柔到了极致。据说为了讨那个女人欢心,三天两头,嘘寒问暖,但凡那个女人觉得缺少了什么,第二天雷在容就会给添上,很是殷勤。
昨日听商会里的朋友说这个女人叫香棱子,身为家中的独生女,从小深受全家人宠爱,宛若一颗被捧在手心里的夜明珠。这个女人自幼长相可人,且乖巧懂事,因此她的父母更是恨不得将她宠上天去,几乎事事都依着她。年幼就跟着父母四处奔波,跟在父亲的身边,在这期间,见识到各地不同的风景与人……掌握了很多方言。后来家里就为她起了一位教书先生,两年后进入天主教女子学校学习。香棱子便养成了读书的习惯,成绩也不错,她的父亲为人风趣幽默,母亲则出身于大家庭,虽然没有受到很多的教育,但也有着很正的三观。他们对闺女虽然十分宠爱,但却不娇纵……
楚云天打听到:雷在容会注意到香棱子,实属一场美丽的"意外"。彼时的香棱子已经成为了名动飞扬城的名媛,而雷在容刚好处于事业迷茫的时期。有一天,雷少爷从烦人的应酬场上好不容易脱身出来,满身酒气的他,选择独自一人,行走在冷清的街上,吹冷风。他在街上醒酒时,脑子里却还在想着自己需要完成的任务,越想越烦闷。也就在这时,他恍然间的一个抬头,有个女人经过,这人就是香棱子,她回首时的一瞥一笑使得她忘记了烦恼……他把她记在心里,第二日开始打听……
楚云天一向稳重,深谙江湖风云,他喜欢摸清与他来往的男人心性,尤其会去了解这些男人喜欢的女人类型,他觉得这些对他们的事业往来有帮助……
窗外下着雨了,楚云天披着银色斗篷,撑起黑伞,走了出去,举目四眺,这里景色挺美:烟雨迷朦的江南,杨柳依依的江南,杏花梨花桃花缤纷的江南,紫燕剪冬雨丝竹弄管弦的江南,绝美江南的蓝色……哪一日等他把几桩事情做好,他肯定要多陪陪她,带上蝶飞儿,他心里认为最美的江南女子一起出行,到处走走……
年迈的胡一风住在胡氏别苑,想到“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又想起夏茉莉捎信来说:林小糊………他知道他爱的女人,她将不久人世,心里很失落……他走在落雨的院子外……芙蓉花落了一地,但桂花却香气扑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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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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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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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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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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