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咬金一口干了二两白酒。
霎时,一张澎湃的大脸红了个通透。
可现在,程咬金却眯缝着眼睛,在回味这浓浓的酒意。
“二郎,你也尝尝,这酒回味无穷啊!”
李二其实早就在打量这酒了:
“此酒竟是如此清澈,无有一丝浑浊,最难得的竟是这酒香味如此浓烈香醇。”
接着,他并没有像程咬金那样一口饮尽。
而是浅浅的呷了一口。
双目微微闭合,细细的体味着那香醇的酒意。
浅浅的酒液顺着喉咙下咽,随之有一种淡淡的灼热感传来。
紧接着这股热流遍布全身,身子仿佛都活泛开了。
这是一种极其特别的感觉。
“当真是好酒啊!”
李二瞪大了眼睛,忍不住赞叹一声。琇書蛧
跟着就催促问道:
“庄贤弟,此酒何名?”
庄舟脱口说:
“这叫二锅头。”
李二皱了皱眉头:
“这名字俗气了些,不过酒却是极品。”
“就是就是,这才是男人该喝的酒,以前喝的都像是水了。”
程咬金骂骂咧咧的说着,又把杯子递了过来:
“庄老弟,再给我整一杯。”
庄舟没做反驳,又给他满了一杯酒。
端起酒杯,碰了一下,三人一起边吃边喝。
不多时,一瓶二锅头也差不多见底了。
除去庄舟和李二各自喝了一杯,剩下的全给程咬金抢过去喝了。
算下来程咬金差不多干了六两白酒。
可这家伙,完全没有尽兴,反而还勾起了肚子里的酒虫。
“庄老弟,那啥……还有二锅头吗?”
程咬金有些意犹未尽。
“没了!”
庄舟摊了摊手:
“这次我就带了一瓶,你要想喝,下次到我店里来买,过两日就有货了。”
“诶!这可真遗憾,我酒劲儿刚起呢,这就完了!”
程咬金满是不甘,抄起筷子又往盆子里夹起一大块粉蒸肉。
直接一口放进嘴里,接着啊呜啊呜的咀嚼起来。
“庄贤弟,此乃何物?”
李二又夹起粉蒸肉下的一块红薯,仔细辨别了一眼,确认自己不认识。
可这玩意,他刚才已经吃了。
软糯糯的,还很甜。
一口下去,就有那种满足的饱腹感。
“这个啊,这叫红薯。”
庄舟其实已经是微醺状态了。
没法子啊,他喝酒不行,顶天四两白天,必翻车。
“这红薯是什么果实?”
“这是长在地里的,对啊,你们这边还没有,等下……”
庄舟记得拿过来的红薯还没有用完,晃晃悠悠的起身去拿了一个。
“呐,就这玩意。”
庄舟将一个紫红色的红薯递给李二,又解释说:
“这就是红薯,去了皮,可以直接生吃,当然,最好的还是煮熟了吃,很甜。”
“另外,还可以晒成红薯干,放几个月都不会坏。”
“什么?!”
李二当即震惊了,拿着手中的红薯不断的查看。
嘴里还在不断喃喃念叨:
“此物竟然如此神奇?”
“对啊!而且这红薯产量也很高,一亩地大概能产三四千斤,用你们的话说,就是二十石(dàn)左右。”
庄舟这些日子里还是学习了不少知识,比如这初唐一石大概是120斤。
“亩产二十石?”
李二骇然。
要知道,自他登基亲政以来,无时无刻都在想如何让老百姓吃饱的问题。
现在虽然已经不是开国之初那样艰苦,可老百姓依然缺吃少穿。
尤其是这吃的东西,完全不够。
倘若这红薯能亩产二十石,那是李二想也不敢想的事。
小小个红薯,完全可以拯救黎民苍生啊!
“阿丑,你听见庄贤弟说的没有,这红薯产量竟是如此之高?”
程咬金当然早听到了,也是满脸的疑惑:
“庄老弟,这红薯真能亩产二十石,没吹牛?”
庄舟想了想说:
“这肯定跟土地的瘠薄有关系,土质好的还不止二十石,当然,土质差的估计也就十几石,反正产量肯定不低的。”
“够吃了!”
李二欣喜笑道:
“只要能亩产十石就完全够吃了,庄贤弟,这红薯可是能够拯救黎民苍生啊!”
亩产十石,还能保存几个月不坏,行军打仗时完全可以用来作为军粮。
庄舟点点头,尴尬一笑。
这两个家伙怪怪的。
管他呢!
反正我只是过来长安做生意的。
这黎民苍生跟我也没啥关系!
“对了,我观庄贤弟谈吐不凡,门口牌匾上的字体也是飘洒华丽,想必读过书吧?”
这一个二个的,怎么都很关心我读没读过书?
看来这个时代很看重读书人啊!
“不瞒秦兄,我幼时跟着家父四处行商,也曾识文断字,勉强算个读书人吧!
至于师承何派就谈不上了,门口牌匾上的字,其实是我托一个友人所作,登不得大雅之堂,见笑了!”
庄舟又把先前说过的话,再次说了一遍。
可李二听了眉头却是紧皱起来:
“庄贤弟既是读书人,为何不考取功名,如今朝堂开科取士,正需要庄贤弟这样的读书人入仕为官,而却偏要做商贾呢?!”
说着,他满是不解的盯着庄舟,想要知道他的答案。
庄舟显然听出了对方对商贾的轻视。
没法子啊!
所谓士农工商,商人连农民都不如,是排在最后一位的。
想了想,庄舟说:
“我这个人懒得很,不想做官,更没什么匡扶社稷的抱负,只想着做点小买卖,过点小日子。”
李二瘪了瘪嘴,这特么也是我想要的日子好吧!
只是没有法子才做了这皇上啊!
接着只听庄舟继续说道:
“你说说,这人活着都是一辈子,干嘛要那么累,简简单单的不挺好吗?”
“……”
李二愣了一下,很扎心啊!
其实这也不怪庄舟会这样想。
他出生在和平年代,自幼接受的思想就是这样。
不可能一天天喊着匡扶社稷吧?
会被当作神经病的。
再说了!
他读书只是为了能找到一份好工作,有个稳定的收入。
说到底还是为了过小日子。
而这个年代呢!
那就不一样了。
读书则是为了入仕做官,施展毕生抱负,为朝廷效力,为皇帝尽忠。
可庄舟尽哪门子忠啊!
而且他才不会去干这样的傻事。
“庄老弟,你这年纪轻轻的,不思进取啊你!”
程咬金吸溜着排骨,帮衬着自家陛下说话。
庄舟反驳道:
“如今这天下海晏河清,当今皇上又是千古一帝的圣君,我作为一个平头老百姓,只想过好自己的小日子,难道有错吗?”
这番话听起来怪怪的,可程咬金却是无法反驳。
只能说,这马屁拍得十分有水平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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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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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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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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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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