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唔~~真好吃啊!”
闹了一场误会,见庄舟如此大快朵颐,李二也是顾不得了。
可他却没有先吃排骨,而是粉蒸肉。
入口,软糯带着甜味。
满嘴的香味顿时炸裂开。
萦绕着味蕾。
这肉香味,简直无法用言语形容。
“庄贤弟,这是什么菜啊?”
“这是粉蒸肉,这是红烧排骨。”
“这粉蒸肉是什么肉,为何与我平日里吃的不一样。”
李二平日里吃得最多的可是羊肉。
庄舟这时也是大快朵颐,口中含糊不清的说道:
“这是猪肉。”
“啥?这是猪肉?”
“啊!有什么问题?”
李二顿时瘪了瘪嘴。
猪肉可是贱肉,权贵人家根本吃也不吃。
这都是下等贫苦老百姓才吃的肉。
而且。
李二也曾经吃过猪肉,可那肉膻味很重。
一点也不好吃。
“我也曾吃过猪肉,可猪肉这种贱肉,绝没有这样美味。”
李二说完,程咬金也是肯定的说道:
“就是,这绝对不是猪肉。”
“猪肉我也吃过,骚味十足,哪有这么美好!”
“嘶~~~又辣又香啊!”
“……”
庄舟十分无语。
最先喊着有毒的就是这大块头。
现在吃得最凶的也是这家伙。
满满一大盆排骨,这家伙独吃了半盆。
“庄贤弟,快说说,这到底是什么肉?”
李二夹起一块粉蒸肉,放进嘴里,慢慢咀嚼。
肥而不腻,软糯可口。
这肉香味简直绝了!
“这就是猪肉。”
庄舟解释说,“只是你们现在吃的肉没有没经过阉割处理。”
“把猪阉割处理?”
李二不解。
“对,这就是劁(qiāo)猪啊!俗话说,猪不劁不胖,猪不劁心不静,猪劁了,心就静了,气就顺了,身体倍棒,吃嘛嘛香,自然就胖了!”
“而且啊!这劁了的猪,也就不那么骚味十足了,做之前,再用调料腌制码味,就好吃了。”
庄舟说得信手拈来。
可李二却是听得满脸懵逼,他看向程咬金:
“他说的你听懂没?”
程咬金啊呜啊呜的啃着肉排骨:
“这还有啥听不明白的,庄老弟的意思,这猪就要像宫里的宦官一样,一刀割了。”
这理解能力,满分啊!
“原来如此!”
李二恍然大悟:
“这还当真是有些意思。没想到,庄贤弟连这些也懂。”
“来!别光顾着说话,尝尝这红烧排骨。”
李二拿起筷子将信将疑地夹起一块放进嘴里。
一口下去。
“哇!”
“好辣!”
李二顿时被辣得吐出舌头。
可这辣味依然在。
现在他算是明白,程咬金刚才为何会说这东西有毒了!
“嘶!这什么辣椒酱可真够劲啊!”
李二吸了口气,脸颊一下子就辣红了!
这是真被辣到了。
这也是难怪。
甜味是味觉,而辣味则是痛觉。
可这时的程咬金显然早已适应了这个辣味。
或者说,他已经很享受这种痛觉了。
“二郎,你多吃几口就好了,这玩意越吃越好吃,真给劲。”
李二缓和了一会儿,似乎觉得没那么难受了。
相反,这身体还有一种十分舒畅的感觉。
忍不住,又操起筷子夹了一块排骨放进嘴里。
嗯?
这味道依然有那种辣味。
可是这味道却是让人忍不住还想再吃。
果然。
李二又夹了一块。
这越吃越带劲。
不多时,李二便觉得是大汗淋漓。
整个人十分通畅起来。
“怪哉!我怎么觉得全是筋骨都畅快了许多?”
庄舟淡淡一笑说:
“这辣椒啊,可以去除体内的湿气,加速血液循环,让人大开味觉,好处多着呢!”
“这辣椒果真是个神奇东西!虽然吃着辣,可真是越吃越想吃。”
李二这时也已经吃得上劲了:
“对了,庄贤弟叫什么名字呢?”
“哦,我全名叫庄舟。”
“嗯,字呢?”
庄舟知道,古代好些人都有字。
因为古人认为直呼其名,往往不太尊重。
所以大多人都会在成年的时候,取一个“字”。
而这个字,大多都是给外人叫的。
别人叫你的字,便表示对你的尊重。
比如常山赵子龙,自我介绍就叫自己赵云。
这表示自己的谦虚态度。
可当他的好友叫他的时候,就会叫他子龙。
这包含了一种尊重。
当然还有就是会显得亲切。
想了想,庄舟也给自己现编了一个:
“字墨韩。”
李二沉吟片刻,随后念道:
“庄墨韩,集结了庄子墨子韩非子,当真是个好名字啊!”
庄舟:“……”
吃了一会儿,庄舟才想起自己还带了一瓶红星二锅头。
这是53度的蓝瓶装。
“二位大哥,喝酒吗?”
谁知庄舟这样一说,程咬金立刻瞪大了眼睛。
“咳咳……庄老弟,啥酒啊?”
“白酒。”
庄舟原本准备夜里自己留着喝两口的。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喝酒还得人多才有意思。
庄舟起身拿出带过来的那瓶红星二锅头,还有三个玻璃酒杯。
刚往桌上一放。
李二和程咬金的目光,立刻就被桌上的东西吸引了。
如此透明的杯子。
比之琉璃却要纯粹了许多。
尤其这个蓝色琉璃的瓶子。Χiυmъ.cοΜ
这都是从未见过的东西。
“庄贤弟,我虽说不上大富大贵之人,可这天下的美酒我也喝过不少,还真就没见过这样的酒。”
听了李二的话,旁边的程咬金就瘪了瘪嘴。
这天下都是你的,你居然好意思说自己不是大富大贵之人。
呵!
你可真谦虚。
不过李二后半句话,程咬金还是十分赞同的。
“就是啊,庄老弟,要说这美酒,我敢保证,没人比我懂酒。”
程咬金也是满脸自信,喝酒这方面,他就没怕过谁。
他可是出了名的酒虫。
“那行!今天就尝尝我这酒。”
说着,庄舟就给二人各自满了一杯。
这是庄舟带过来的杯子,一杯大概能装二两。
不大,反而显得有点精致小巧。
可这杯子在程咬金看来,那就是小气了。
“庄老弟,你这一小杯,未免也太没诚意了吧?”
看着这小小一杯,程咬金就不满意了。
这特么还不够漱口的。
“别急啊!我这酒度数高,平常人也就喝一杯就够了。”
程咬金面色立刻冷了下来:
“庄老弟,你这话不是瞧不起人么?”
“那你敢不敢一口干了?”
“这有何难!”
说完,程咬金直接端起杯子,仰头一口就干了。
结果……
“嘶~~~”
“哈~~~”
程咬金猛烈地咳嗽起来:
“咳咳……这酒可真特么够劲!!!”
然后就看到这个大块头,吐出来了长长的舌头哈气!
这模样,简直像极了那啥!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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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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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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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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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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