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文章之中不也批评我的诗词了吗?我都敢将它登出来,其他人又能说什么?这些文官最会装模作样了,就算心里不爽,他们表面也会一笑了之,以示自己宽宏大量。若是小肚鸡肠,经不起批评,反而德行便会落了下乘,为人所诟病。”
知识分子的虚伪,杜蘅轻松拿捏。
何解忧看到杜蘅都这么说了,他自然也不好说什么。
“给高太后祝寿的文章,都写好了吗?”
“有,已经呈上来十几篇了。”
“倒是不少。”
何解忧笑道:“听说官报社要给高太后祝寿,就算咱们报社没有约稿的官员,也铆足了劲,哪怕写不出文章的人,也会请人代笔。”
拍须溜马这种事情,大梁这些官员,从来不甘于人后。
杜蘅立即就让何解忧将这些文章给拿上来,发现蒋由竟然也写了一篇,此人年纪轻轻,倒是有一笔好文章。
文章之中,提到了刊印《女范》之事,但没写明时间,杜蘅亲自拿了朱笔,添了一行字上去,说道:“祝寿的文章就用蒋由这一篇吧,至于其他各色的诗词,再挑两首。”
“既是给高太后祝寿,社长文采惊世,何不也写一篇?”
这种阿谀奉承的文章,杜蘅不屑为之,笑道:“我现在哪有空?不是要忙着给高太后刊印《女范》吗?”
何解忧不禁担忧起来:“可赶得上进程吗?”
“走一步看一步吧。”
杜蘅将其他文章交给何解忧,只留下了那一篇署名丝妙的《品藻》,挥了挥手:“你下去忙吧。”
“是。”
“丝妙……绝色少女?”
我去,太自恋了吧?
杜蘅忽然发现笔名暗含的深意,原来是个字谜,绝字的色被绝了,就剩一个绞丝旁。
古人看文,是从右往左,妙字就是少女二字。
看来是个年轻女子。
伸手摸过文章所用的皮纸,能够清晰的感觉出来,其中一处有着微妙的凹凸之感,这是砑印花纹。
造纸的时候,会准备好一块纹版,上面刻着一些花鸟鱼虫的图案,将纸覆在其上,盖上一张薄一点的毛毡,再以拱花花锤施加一定的压力。
这样纹版的图案,便能印在纸上。
当然,这是暗纹。
杜蘅拿起皮纸,对着窗棂照射进来的阳光看了一眼,从暗纹中发现了一丛芦苇,两只鸳鸯。
拿起皮纸闻了闻,隐约有些香气。
……
花满楼,白天照例比较冷清。
但冷清,依旧有人。
只是没有演出而已。
一台演出需要排练很久,满姑也不傻,自然等到晚上人多的时候,才会让楼里的姑娘上台。
“哟,公子,怎么这么早过来?”满姑上前迎接。
“杼秋呢?起了吗?”
“都中午了,能不起吗?”
杜蘅点了点头:“我去找她。”
凤杼秋房里此刻没人,听到有人敲门,便问了句:“谁呀?”
“我。”
“杜公子?”凤杼秋满心欢喜。
接着她便开门,微微欠身:“公子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想你了呗。”杜蘅随口开了一句玩笑。
凤杼秋听了很是受用,赶紧吩咐丫鬟准备茶点,邀请杜蘅进了内屋。
“来,有件东西给你看看。”杜蘅便将丝妙的文章从袖中取出来。
凤杼秋眼眸一亮:“公子最近又有好诗词了吗?”
“不是我写的。”
“那是谁写的?”凤杼秋徐徐的展开文章。
“你听说过一个叫丝妙的人吗?”
“未曾听说。不过这字……倒是有些章法。”
杜蘅笑道:“比起你的簪花小楷如何?”
“不同的风格,如何能比?”
凤杼秋一边说着,一边看着文章,一双明眸越睁越大:“此人……竟然如此大胆!他竟然连……连公子的词都敢批判!”
“她说的也没错,我有些词确实不怎么注重音律。”
“不注重音律又怎么了?奴家就是喜欢公子词中透着的那一股子洒脱和豪迈。”
人生的际遇真是微妙,从一开始杜蘅和凤杼秋的针锋相对,到如今她竟然成了自己的迷妹。m.χIùmЬ.CǒM
丫鬟把茶端了上来,杜蘅坐在靠椅之上,慢悠悠的品着,未了,说道:“文章看完了,帮我看看这纸。”
“这纸……上面的砑印花纹像是观心堂的。”
杜蘅平常很少写字,因为字太丑,就连上的奏折,都是请人代笔。
所以文房四宝他也很少研究。
但凤杼秋不一样,她名满京华,才色双绝,对这方面的见识一定广,比一些官宦人家的闺中小姐更广,因为她每天都要接触各式各样的文人雅士,文房四宝也是一个聊天的话题,而闺中小姐则没有这样的机会。
跟她喝一杯茶就要两贯钱,这钱也必须让客人花的物有所值。
虽然大梁的官宦小姐,也不是足不出户,但见的世面总不如在青楼里,她们最多带着三五闺蜜,逛一逛书肆,喝点下午茶,接触不到太多的人。
凤杼秋的见识,一半是从跟人聊天之中给聊出来的。
“这个花纹倒是可以当成一个商标,一看就知道是哪家纸铺生产的,这纸还有一股淡淡的奇香,售价应该不低吧?”
“售价确实不低,不过有件事公子说错了,这香不是纸香,而是墨香。”
杜蘅笑道:“你倒是有一副好鼻子,那你说说,这是哪里的墨?我平日所用的墨,不是这种香味。”
凤杼秋拿着皮纸,凑到鼻尖闻了闻,说道:“里面添加了灵犀香,还有麝香、冰片、丁香,尤其这灵犀香的占比很高。”
灵犀香,便是从犀牛头上那根角提取的香。
前世杜蘅倒也收藏一些古董,包括一些古墨,知道古人制墨会添加一些香料,通过检测,现在就有一千多种,所谓墨香便是这么来的,不像现代的墨汁,是化工生产的,带着一股恶臭。
可尼玛用灵犀香制的墨,杜蘅还是第一次见,毕竟这在古代可是稀世珍宝,你竟然拿来制墨,那得多豪横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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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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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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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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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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