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照顾红云的任务就交给张三了,他有养马的经验,别看红云如今枯瘦如柴,但毕竟是千里马,底子不差,只需好好将养上大半个月,就能恢复千里马的雄姿了。
紧接着,要求打造的马车也好了,崔家终于变成了有车一族,但考虑到红云的身体因素,这期间出行还是以租借马车为主的。
期间他们去周家拜访。
与王夫人的自恃身份不同,周夫人和楚凝嫣亲自在大门口接待,如此可见两家情分非同一般,崔大娘和周夫人关系不错,平日里也多有来往,总算不像在临西县那般,整日把自己闷在家里了。
从周家回来后,崔维桢就一直待在书房里,连到了午膳时间也见没出来,叶蓁蓁还以为是他看书太过入迷忘了时间,结果进去一看,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他在作画。
宣纸上画着仕女图,从衣鬓、首饰和衣裙都色彩分明,纤毫毕现,看似是工笔画,但从中可见对线条和立体隐隐的运用,画上仕女的面容不再是工笔画中大同小异的眉眼,而是被他用油画的手法描摹,肤白如雪,瞳黑如点漆,唇红若丹,若是不仔细看,还以为画中站着一个真人。
这样的画法,比工笔画更加形似写实,又比西方的油画多了几分朦胧写意的美感,这样完美的融合,完全把叶蓁蓁给惊呆了。
这究竟是什么天才啊!
她不过是教了素描而已,人家直接中西合璧,开创出新的流派了。
“怎么样,好看吗?”
崔维桢落下最后一笔,把狼毫放下,抬头问着意见。
叶蓁蓁依旧没能回过神来,呆呆地附和,“好看,桢哥儿,你真是太厉害了。”
“你喜欢就好了,这是我给你画的设计图,首饰和衣裳做出来,大约就是这个效果。”
崔维桢又端详了画作一眼,满意地点头,“你若是没意见,我便画出具体图样给店家制作了。”
“等等,你说什么首饰衣裳?”
叶蓁蓁突然回过神来,追问了一句,“你刚刚是我首饰和衣裳的花样好不好看?”
崔维桢挑眉看她,“不然呢?”
叶蓁蓁:“……”
“我以为你问的是画。”
她的眼神难掩惊艳,“你是什么时候琢磨出这个画法的,我以前从未见你画过。”
崔维桢唇角浮现细微的笑意,带着矜持又克制的欢喜,声音比往日多了几分轻快,“我已经研究了一段日子了,只是一直没空作画,今日小试牛刀,效果还不错。”
这还叫小试牛刀?
这天赋已经逼得普通人没有活路了!
叶蓁蓁大受打击,脚步虚扶地扶着墙离开了,至于首饰衣裳花样什么的,她完全没有意见了——崔维桢的审美,还需要怀疑吗?
她现在要做的,是努力努力再努力,要是不继续填充自己,真的要被崔维桢给比下去了。
叶蓁蓁以前没学过油画,但并不妨碍她学习工笔画,崔大娘也是个琴棋书画的高手,向她讨教完全没有问题,等到她学有所成,同样也能用工笔画法绘出油画效果来。
在这一方面,崔维桢已经走在前列。
他这些天格外忙,整日钻在书房里作画,但除了第一天看到的仕女图,其余的画作连影子都见不着。
叶蓁蓁收拾书房后,觉得奇怪,便问了洪知远,“你家老爷的画哪里去了?”
洪知远正在犹豫呢,崔维桢就进来了,他在门外就已经听到了,也不隐瞒,直接说道:“我让知远拿去卖了,倒也得了不少银子,足够我个人花销,以后你不必给我零花钱了。”
难怪上次逛街,崔维桢说不用再给他银子,原来早就有卖画的打算。
卖画为生听起来有些落魄,但不少上京赶考的士子都是这么做的,也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坏名声,事实上,凭借自己的本事挣银子,并没有值得让人指责的。
叶蓁蓁顾虑的,作画太过耗费时间了。
她不得不制止他这个行为,“你再过几日就要去国子监学习,日后还是要以功课为重,不必废时间卖画了。下个月有了胭脂坊的利润银子,咱们的日子也能宽裕了。”
出发点是好的,但她并不知道,崔维桢这阵子在京城声名鹊起,与他的不务正业有很大的关系。
一开始凭借的是在胡姬酒肆的一首《胡旋女》,因其出众的诗才被广为传唱,待其自成一派的工笔画流出,名气更是达到顶峰。不少人都知道,这次赴京的士子中,有位诗画双绝的人物。
就连不少高高在上的举世名儒,都在打听崔维桢,可见他这些日子热度之高了。
只是,俗话说得好,枪打出头鸟。
适当地展露才华是可取的,但没必要锋芒毕露,崔维桢没忘记他还是有仇人在京城的。
天南地北的大才子多不胜数,从来都不缺乏惊才绝艳之辈,在他沉寂后,肯定不会缺少新人冒头,引发新一轮的潮流。
雁过留痕,他的已经传出名声,虽然不再有热度,但还是给人留下印象,已经给他来年的春闱下了一道保险了。
于是非常顺从地听从了叶蓁蓁的建议,“好,都听你,那我就不画了。”
明明早有打算,嘴上却是满口好话,把叶蓁蓁捧得高高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桢哥儿越来越听她的话了呢。
她美滋滋地说道,“你尽管安心读书吧,家里的事交给我,保证没有问题。”
语气骄傲又自信,如果身后有尾巴,这会儿肯定要翘了起来。
崔维眼底忍不住流露出笑意,亲昵地蹭了蹭她的鼻尖,“我知道,有你在,我从来都不需要操心这些。”
之前银子宽裕还好,崔维桢可以不操心,但如今在京城安家落户花光银子,他舍不得她劳累辛苦,才想办法挣银子的。
毕竟,他才是一家之主的。
好在现在一切都步入正轨,接下来的日子,他终于可以安心在国子监求学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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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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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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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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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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