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真正开始有招牌,是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宋代,而在宋以前,都是用布缀于竿头,悬在店门口,叫做幌子,也称为望子,就像杜牧诗中那句“水村山郭酒旗风”所描绘的那样,除了文字幌,还有实物幌,比如凉席店铺在门前立一卷席筒,因为在旧时,不识字的人占绝大多数,所以这样的店铺幌子更加方便。
中牟县只是个小县城,街上大小店铺都是悬挂幌子,并未见什么店铺悬挂牌匾,除了几家高档的酒楼。
“潘爷,我们家可是百年老店,您只给这么点钱,这也太说不过去了。”掌柜上前苦苦央求道:“潘爷,您就再加点吧,自从我家小主人身患重疾,老爷就到处寻访名医,为治好小主人的病,卖田卖地卖房产,都快花光了所有家产,如今只能卖掉裕源首饰店了,您可不能趁火打劫啊。”
“这是你们曾家的事,与我无关,况且我已经让你三成了,你还得寸进尺啊,头两年曾顺的长子曾元死在那座鬼宅里,眼下连他的小儿子曾宝也快要病死了,我看这都是曾家祖上不积德,报应到他的两个儿子身上了。”
这个商贾叫潘善,是潘氏祖宅大管事的儿子,现今管着些生意,潘善仗着潘家势力故意压价买下了曾家的首饰店。
潘善又对着那几个伙计道:“估计这回曾宝的命也是保不住了,你们几个有愿意留下来的,我潘某赏碗饭给你们吃,不愿意留的,就滚回曾家门前等着哭丧吧。”
“你.......你怎么能诅咒我家小主人?”
“谁让曾元那么胆大敢住在鬼宅,贪便宜却丢了小命,他的弟弟怕也是撞上鬼了,要我说还请什么大夫,赶快请道士驱妖捉鬼才是要紧的。”
潘善冷哼一声,负手走回店内,掌柜被他的话气得捶胸跺脚,想要再与潘善争辩几句,却被潘善的小厮推推搡搡,掌柜是个上了年纪的人,差点晕过去,好在伙计扶住了他,这一幕全被坐在对面酒肆二楼雅间内的两个年轻男子看在眼中。
店家看他们两人都是布衣儒生打扮,便呵呵笑道:“两位客官应该是从外地来的吧,不知道弄琴巷上有座鬼宅,你们瞧见的那个商人以前跟曾元有过节,如今曾家破落了,他自然要说些难听的话了。”琇書網
头戴浅蓝色幅巾的俊秀男子正是郗遐,他单手支颐,看了一眼仍在反复用热水烫杯子筷子的步布,不由得笑道:“我们是游学至此,我的这位好友很喜欢听一些新鲜趣闻,店家不如讲来与我们听听,到底他们有什么过节?”
阿九会意取出一串钱递给那位店家,店家把钱收入袖中,眉开眼笑的回道:“其实那个潘善和曾元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就是同时看上了怡红院的如月姑娘,当初潘善比曾元出的价钱还要高,按理说如月应该被卖给潘善,可是如月和曾元早已情投意合,怡红院的紫妈妈又特别疼惜如月,最后还是曾元替如月赎了身,后来曾元带着如月住进那座鬼宅里,没过一年他们俩就死了,要我说如月跟着潘善可能会活的更好些,至少能当个妾室,找个曾元那样的庶族子弟,不仅不能明媒正娶,而且还被养在外宅,最后又搭上了自己一条命,确实不值啊。”
“原来还有这么一段故事。”郗遐笑道:“我们远道而来,饥肠辘辘,店家随便看着给弄几样小菜就行了。”
“好,两位客官稍等,酒菜马上就会端过来。”
在店家转身走开后,郗遐吩咐了阿九一些事,阿九也很快下楼去了。
步布皱眉问道:“季钰兄,为何不直接去曾家查访,反而坐在这里浪费时间?”
郗遐喝了一口温水,笑道:“元先兄(步布字),不必着急,你刚才也听到首饰店的掌柜说他家小主人身患重疾,久治不愈,快至午时了,估计我们这会去了曾家,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还不如先坐在这里填饱肚子,思悛兄和祁县丞去找潘伯武了,他们吃的肯定是珍羞美味,而我们只能吃点凉拌野菜了。”
“我是不介意吃野菜的,在云梦县时我和武音可是饥一顿饱一顿的,也没钱喝酒,那段日子简直就是噩梦,如今我又可以随心所欲的活着了,自然吃什么都觉得香。”
步布无所谓的笑了笑,郗遐却看着窗外若有所思。
“季钰兄,在来的路上你为何突然提起了东汉末年吕布帐下中郎将高顺,还说高顺也可能出自陈留高氏,你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郗遐淡淡一笑,“有人从陈留郡旧志上看到过有关高顺的一点记载,他应该不是和吕布、张辽那样出身于并州军,而是兖州陈留人,出自陈留高氏的可能性很大。你也知道陈留高氏在汉末三国出过两位名人,袁绍外甥并州刺史高干和曹魏时期的太尉高柔(高干从弟),陈留高氏和汝南袁氏有着姻亲关系,而高门大族之间的联姻很可能不局限于一两个人,还应该有其他的姻亲关系。
高顺的事迹记载很少,但他的实力是可以跟曹魏的“五子良将”匹敌的,或许还高过他们,训练陷阵营这样一支精锐不是短期内可以做到的,所以说陷阵营很可能是高顺或者是陈留高氏的私兵,如果真是这样,高顺在族中的地位不会低于高干和高柔。
高顺作为中郎将在吕布军中地位很高,就连张辽都是他的部下,如果说高顺真是吕布并州军嫡系的话,那么吕布知其忠心却不重用他就说不过去了,后来吕布手下将领郝萌勾结袁术叛乱,高顺带兵平叛,结果吕布非但没有嘉奖他,反而渐渐疏远了他,吕布更是夺去高顺的兵权,把陷阵营交给亲信魏续统领,当攻战之时才重新交由高顺指挥。
高顺并非并州军嫡系,所以吕布才需要提防手握重兵的高顺,这样也就能说得通了。高顺是一员猛将,直属手下就七百人,却被他训练成一支特种部队,他很有统兵能力,只是为人太耿直,没有归降曹操,而是被杀身亡,真是可惜可叹。”
步布微微点头,“你说的似乎也有些道理,可高顺与中牟令高勉之死没什么关联吧,就算他们真是一家子,那么对解开鬼宅诅咒有什么帮助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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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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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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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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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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