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左芬庾萱>第二百二十三节 中牟篇:奇怪的少年(一)
  中牟县城,柳桥街上有家卖首饰的店铺伙计已经摘下悬挂在店门前那块长方形幌子,掌柜还在门口与一位姓潘的商贾讨价还价。

  古代真正开始有招牌,是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宋代,而在宋以前,都是用布缀于竿头,悬在店门口,叫做幌子,也称为望子,就像杜牧诗中那句“水村山郭酒旗风”所描绘的那样,除了文字幌,还有实物幌,比如凉席店铺在门前立一卷席筒,因为在旧时,不识字的人占绝大多数,所以这样的店铺幌子更加方便。

  中牟县只是个小县城,街上大小店铺都是悬挂幌子,并未见什么店铺悬挂牌匾,除了几家高档的酒楼。

  “潘爷,我们家可是百年老店,您只给这么点钱,这也太说不过去了。”掌柜上前苦苦央求道:“潘爷,您就再加点吧,自从我家小主人身患重疾,老爷就到处寻访名医,为治好小主人的病,卖田卖地卖房产,都快花光了所有家产,如今只能卖掉裕源首饰店了,您可不能趁火打劫啊。”

  “这是你们曾家的事,与我无关,况且我已经让你三成了,你还得寸进尺啊,头两年曾顺的长子曾元死在那座鬼宅里,眼下连他的小儿子曾宝也快要病死了,我看这都是曾家祖上不积德,报应到他的两个儿子身上了。”

  这个商贾叫潘善,是潘氏祖宅大管事的儿子,现今管着些生意,潘善仗着潘家势力故意压价买下了曾家的首饰店。

  潘善又对着那几个伙计道:“估计这回曾宝的命也是保不住了,你们几个有愿意留下来的,我潘某赏碗饭给你们吃,不愿意留的,就滚回曾家门前等着哭丧吧。”

  “你.......你怎么能诅咒我家小主人?”

  “谁让曾元那么胆大敢住在鬼宅,贪便宜却丢了小命,他的弟弟怕也是撞上鬼了,要我说还请什么大夫,赶快请道士驱妖捉鬼才是要紧的。”

  潘善冷哼一声,负手走回店内,掌柜被他的话气得捶胸跺脚,想要再与潘善争辩几句,却被潘善的小厮推推搡搡,掌柜是个上了年纪的人,差点晕过去,好在伙计扶住了他,这一幕全被坐在对面酒肆二楼雅间内的两个年轻男子看在眼中。

  店家看他们两人都是布衣儒生打扮,便呵呵笑道:“两位客官应该是从外地来的吧,不知道弄琴巷上有座鬼宅,你们瞧见的那个商人以前跟曾元有过节,如今曾家破落了,他自然要说些难听的话了。”琇書網

  头戴浅蓝色幅巾的俊秀男子正是郗遐,他单手支颐,看了一眼仍在反复用热水烫杯子筷子的步布,不由得笑道:“我们是游学至此,我的这位好友很喜欢听一些新鲜趣闻,店家不如讲来与我们听听,到底他们有什么过节?”

  阿九会意取出一串钱递给那位店家,店家把钱收入袖中,眉开眼笑的回道:“其实那个潘善和曾元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就是同时看上了怡红院的如月姑娘,当初潘善比曾元出的价钱还要高,按理说如月应该被卖给潘善,可是如月和曾元早已情投意合,怡红院的紫妈妈又特别疼惜如月,最后还是曾元替如月赎了身,后来曾元带着如月住进那座鬼宅里,没过一年他们俩就死了,要我说如月跟着潘善可能会活的更好些,至少能当个妾室,找个曾元那样的庶族子弟,不仅不能明媒正娶,而且还被养在外宅,最后又搭上了自己一条命,确实不值啊。”

  “原来还有这么一段故事。”郗遐笑道:“我们远道而来,饥肠辘辘,店家随便看着给弄几样小菜就行了。”

  “好,两位客官稍等,酒菜马上就会端过来。”

  在店家转身走开后,郗遐吩咐了阿九一些事,阿九也很快下楼去了。

  步布皱眉问道:“季钰兄,为何不直接去曾家查访,反而坐在这里浪费时间?”

  郗遐喝了一口温水,笑道:“元先兄(步布字),不必着急,你刚才也听到首饰店的掌柜说他家小主人身患重疾,久治不愈,快至午时了,估计我们这会去了曾家,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还不如先坐在这里填饱肚子,思悛兄和祁县丞去找潘伯武了,他们吃的肯定是珍羞美味,而我们只能吃点凉拌野菜了。”

  “我是不介意吃野菜的,在云梦县时我和武音可是饥一顿饱一顿的,也没钱喝酒,那段日子简直就是噩梦,如今我又可以随心所欲的活着了,自然吃什么都觉得香。”

  步布无所谓的笑了笑,郗遐却看着窗外若有所思。

  “季钰兄,在来的路上你为何突然提起了东汉末年吕布帐下中郎将高顺,还说高顺也可能出自陈留高氏,你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郗遐淡淡一笑,“有人从陈留郡旧志上看到过有关高顺的一点记载,他应该不是和吕布、张辽那样出身于并州军,而是兖州陈留人,出自陈留高氏的可能性很大。你也知道陈留高氏在汉末三国出过两位名人,袁绍外甥并州刺史高干和曹魏时期的太尉高柔(高干从弟),陈留高氏和汝南袁氏有着姻亲关系,而高门大族之间的联姻很可能不局限于一两个人,还应该有其他的姻亲关系。

  高顺的事迹记载很少,但他的实力是可以跟曹魏的“五子良将”匹敌的,或许还高过他们,训练陷阵营这样一支精锐不是短期内可以做到的,所以说陷阵营很可能是高顺或者是陈留高氏的私兵,如果真是这样,高顺在族中的地位不会低于高干和高柔。

  高顺作为中郎将在吕布军中地位很高,就连张辽都是他的部下,如果说高顺真是吕布并州军嫡系的话,那么吕布知其忠心却不重用他就说不过去了,后来吕布手下将领郝萌勾结袁术叛乱,高顺带兵平叛,结果吕布非但没有嘉奖他,反而渐渐疏远了他,吕布更是夺去高顺的兵权,把陷阵营交给亲信魏续统领,当攻战之时才重新交由高顺指挥。

  高顺并非并州军嫡系,所以吕布才需要提防手握重兵的高顺,这样也就能说得通了。高顺是一员猛将,直属手下就七百人,却被他训练成一支特种部队,他很有统兵能力,只是为人太耿直,没有归降曹操,而是被杀身亡,真是可惜可叹。”

  步布微微点头,“你说的似乎也有些道理,可高顺与中牟令高勉之死没什么关联吧,就算他们真是一家子,那么对解开鬼宅诅咒有什么帮助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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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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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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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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