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疑惑道,“你以前也逃荒过?”

  程丽娇生惯养,从未吃过苦,怎么可能逃荒过,只是看过一些逃荒电影罢了。

  没想到,如今她也成了丧家之犬,也踏上四海为家的流浪生活。

  关翊谦上辈子流浪数年,早已对流浪生活熟悉无比。

  “我们没有路引,等同于流民,若被官府发现是要发回原籍的。但这一路上可怕是不是官府,而是和我们一样的流民,你明白吗?”

  程丽被石头慎而重之的态度给弄的紧张兮兮,她可以想象到。

  从前,在大城市生活久了的她也想过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野生活。

  但现在这个时代的农村和她想象中的乡村生活天差地别。

  这里没有法律没有道德约束,每个人都赤裸裸展示着自己的不堪和丑陋。

  抬头不见低头见互相熟识的村民尚且如此,那亡命天涯,身无长物的流民呢?

  只怕会比村民可怕万倍。

  程丽心里一阵恶寒,被眼前沉重又惨痛的生活压的喘不过气,“那我们怎么办?就一直流浪到国都吗?”

  关翊谦看着细皮嫩肉,貌美可人的继母,“我们先去县里混进县太爷的府里。”

  县太爷谷雨林明年就会回都城任职,届时,他们便可跟着县太爷去都城偃月城。

  此地距离都城偃月城千里之遥,路上匪盗横行,贼寇猖獗,只凭他和继母便是有十条命也不够用的。

  跟着县太爷有官府之人一路护送,才有可能平安到达偃月城。

  只是谷雨林是有名的爱美之人,继母这般品貌,只怕逃不了他的法眼。

  程丽对所谓县太爷并无什么崇敬,“好。”

  只是何家村到永善县还有五十多里地,石头脚力好,走个十几天就能走到。

  但是带着继母,只怕就要慢上许多。

  想到继母那柔若无骨滑嫩无比的脚丫,关翊谦难得脸红了。

  现在最要紧道就是要为继母改头换面,她一个女人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引人注目了。

  程丽也觉得以男子身份在外行走方便些,幸好出门前带了身何大的臭衣服捂脸。

  此刻,她当着石头的面大喇喇套上何大脏兮兮的衣服,嫌弃的捂住鼻子,“熏死我了。”

  即使上辈子关翊谦养尊处优当了朝廷忠臣,也没有继母这么娇气。

  继母以前过得究竟是怎样的富贵日子?关翊谦好奇不已。

  套上男人衣服后,石头又用土灰把程丽的脸和脖子手腕都抹成黑黄色。

  乌黑顺滑的头发塞入脏兮兮的布袋中,程丽此时已变成个浑身散发酒味的矮小男人。

  “差不多了。”石头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

  一切准备妥当,两人再次上路。wWW.ΧìǔΜЬ.CǒΜ

  可惜刚到镇上没多久,程丽的脚已经疼得受不住了。

  两人避开人群,石头脱掉她的鞋袜,这才发现白嫩嫩的脚底已经是血肉模糊,出了好几个水泡。

  程丽疼得呲牙咧嘴,不住抽气。

  石头只能无奈叹息,继母虽然身娇体弱,但忍耐力实在惊人,鞋子磨的全是血迹才喊疼停下。

  这年头,不管是驴子,骡子,牛,还是马,都是富贵人家才使唤的起的。

  他们手里这点银子还得留着日后生活,万万不能现在就浪费了。

  以后的路程还是得步行。

  但是程丽的脚已经不能再走路了。

  镇上离何家村不远,若是村长带着人找来那就全完了。

  石头不去看那渗着血迹的雪白玉足,硬下心肠,“此地危险不可久留,我们必须尽快离开。”

  程丽也知现在情况紧急,撕烂衣服将脚紧紧包裹起来,“好,我还能走。”

  万幸荷塘镇百姓都有地可种,每日辛勤劳作也能混个温饱,所以几乎没有落草为寇的。

  两人趁着夜色一瘸一拐的赶路,终于在天亮之时,赶到了相邻的仙女镇。

  仙女镇因为相传有仙女娘娘曾在此降落施雨而得名。

  仙女镇还有个仙女娘娘庙。

  庙里香火不断,来此求平安求子的信徒络绎不绝。

  当然,这些程丽都不知道。

  原身被程伯母困在家中无人待见,平日里也无人和她说话,所以她对外面一无所知。

  而程丽自己,对这个世界更是两眼一抹黑,比原身还不如。

  两人已饿得饥肠辘辘,程丽看见仙女像前的贡品口水直流,“我们趁着没人去拿点吃吧。”

  关翊谦震惊的一时说不出话,“怎可如此?”

  啊?

  程丽比她还震惊,这个杀人放火都毫不手软的少年怎么还怕石像吗?

  两人之间的代沟简直比马里亚纳海沟还大。

  程丽从石头你是不是疯了的眼神中明白供奉的贡品不能动,捂着咕噜噜乱叫的肚子道,“那我们怎么办?”

  “当然是去买馒头啊,我们有钱。”

  一语惊醒梦中人,程丽恍然大悟,卧槽,她有钱啊!

  为什么要风餐露宿,她可以住店吃饭啊。

  三刻钟后,程丽打消了这个念头。

  什么破客栈啊,住一晚居然要五十个铜板,怎么不去抢!

  现在外面的大馒头一个铜板俩,拳头那么大的素包子也才一个铜板。

  这什么破客栈,居然这么贵,到底是让谁住的!

  “是让路过的商人住的。”石头听到了她的碎碎念,为她解惑。

  程丽奇道,“为什么我们不跟着商人离开此地?他们定然有马车驴车。”

  这话实在太不谙世事,石头被继母的天真折服,“这些走南闯北的可不是普通商人,杀人越货的事他们也没少干。我们贸然送上门,只怕不出一晚就会变成两具死尸。”

  程丽听的后怕不已,外面步步惊心,竟然还不如留在何家村。

  石头知她这是生出了怯意,安抚道,“别怕,我们我们小心钻营,定能平安无虞到都城。”

  是吗?

  程丽对渺茫看不到希望的未来持怀疑态度。

  可是事已至此,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吃吧,”石头把包子往她嘴里塞了塞,“天大的事吃饱了再说。”

  入口满嘴流油的猪肉包子闻着香,吃起来更香。

  程丽连着吃了三个大肉包才意犹未尽的舔舔手指。

  石头人小胃口可不小,也是一口气吃了三个大肉包。

  吃饱喝足,两人又回到仙女娘娘庙,以天为被以地为席的躺在娘娘庙外墙处呼呼大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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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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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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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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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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