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冬素是真的很喜欢胭脂,回程都不想坐车了。
有了刚刚被凌墨萧带着,风驰电掣般的骑行,现在骑在胭脂背上慢慢走,她根本不害怕。
凌墨萧见她不想坐车,自己也骑马与她并行,小丫头笑得眼睛弯弯,像两弯新月。
还不如低头跟胭脂说话,这哪里是养马,跟养宠物一样。
凌墨萧想到几天后就要出发去京城,小丫头从小没离开过家乡,也不知会不会害怕?
便问道:“此去京城,最少三、五年才能回来,你若想家,到时候可以把沈家人接到京城。”
沈冬素心道,是你三、五年才能回封地,而我,三年期满就能回来了啊!全当去外地工作三年。
摇头笑道:“不用,我阿爷说了,我家人都是本分的农户,去京城反而不习惯。”
“那你可想带个家人同行?你的兄长或是弟弟,可以到京城读书。”
沈冬素再次笑道:“我带莫表哥同行啊!”
凌墨萧心中一顿,他知道小丫头是没有跟他交心,总在想后路,所以不想把家人牵扯进来。
看来只有帮她把蔡沅的事解决了,她才会全身心地信任自己。
三天新婚生活转眼即过,接下来两个夜里,沈冬素醒来发现自己就在里面的被窝。
只是她很疑惑,为何半夜半梦半醒间,总觉得抱了一个人形暖炉。
肯定是跟大莲睡久了,天天抱着她睡,连做梦都梦到她。
凌墨萧又发现小丫头一个优点,那就睡觉是睡得真香啊!
跟她吃饭一样香,和她同桌吃饭,能让人多吃两碗。
而搂着她睡觉,他再也没做过噩梦,小小的软软的娇躯在怀,他连梦里都是春暖花开。
当然,他会提前醒来,回到自己的被窝,绝不让她发现,半夜被窝里多了一个人。
回门那天,沈冬素醒得格外地早,她半夜还在盘算带什么礼物回去。
凌墨萧说,反正他们要去京城,府上的东西放着也用不上,凡是沈家用得着的东西,都送沈家去。
沈冬素觉得他对农村人不了解,让沈爷爷来说,别这院中掉的树叶子都能扫回家烧火。xiumb.com
怎么会有没用的东西?农村人眼里,一截布头,一根稻草都是有用的东西!
她当然不能脸皮厚到,什么都往娘家搬。
精贵摆件用不上,拿回家还容易招贼。
笔墨纸砚多备些,家里两个学生,蒋氏只舍得给他们买黄麻纸习字。
仲阳的砚台平时都舍不得用,和小虎都是拿大鱼鳞当砚台用。
库房里成堆的好纸好墨好笔,白收着也是吃灰,她各挑一些,感觉够两孩子用上一年的份。
吃的东西主要是盐和茶,沈爷爷爱喝茶,但自家买的多是便宜的粗茶,或是沈爷爷自己从老茶树上摘了,回家炒制的喝。
她挑了好几罐名茶,再有就是盐,哪怕沈家现在家境好了,蒋氏也舍不得买好盐。
照她来说,吃了几十年盐泥,都习惯了。
习惯才怪!盐泥做菜做饼,一股子泥土味,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现在她再用盐泥做饼,除了最爱惜粮食的小满,谁也不肯吃一口!
但蒋氏不用盐泥,最多就用便宜的褐色粗盐,买回家自己磨碎了用。
像青盐、白盐,对蒋氏来说,她是永远都不会买的!
白盐比白银还贵,她疯了才会去买那么贵的盐吃。
所以沈冬素特地多备了些盐,让家里一年都不缺盐吃。
这年头盐是贵重物,普通人买盐都是有定数的,商人卖盐也要盐引,但凌府就不用了,备的很多。
再有就是糖、干货、腊味、米面、酒、棉麻布、厚的毛皮料子、木炭等等生活必需品,足足装了两辆车。
凌墨萧见她一早就起来备礼物,结果备的都是便宜的东西。两车礼物,都没十金。
自己都看不过去,哪有头一次回门就带这些东西的。
他问刘管家,按京城的规矩,回门要带什么?
刘管家已经被沈冬素洗脑了,直接道:
“要是按京城的规矩,主子带的东西,只怕沈家不敢收。”
“送礼就是要投其所好,对沈家来说,送一尊金玉如意,不如送一头牛来的好。”
凌墨萧眼睛一亮,当即道:“那就送牛!”
沈冬素的聘礼和陪嫁,都有不少地,沈家雇人也好,租给佃户也好,这牛都是必须品。
在农村送礼,牛可谓是最高级别的礼物了!
以前农村人嫁女儿,要的聘礼就是牛。十里八村才出一个,聘礼敢要一头牛的姑娘。
一般都是价值‘一条牛腿’‘一个牛头’,之类的。
若有傻姑娘,村里的孩童就会笑她:“你值条牛尾巴。”
刘管家一时半会还弄不到那么多牛,牛可是官府管制的财物。
最终准备了六头牛,四匹马。
普通农户是不准养马的,马是战略物资,最多养拉货的矮脚马。
但若是凌王送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当这支回门队伍上路,又是引来一群百姓看热闹。
沈家村的村民,早早就等在河堤上,想看今天沈家女儿回门有多隆重。
果然够隆重,六头戴着红花的牛,四匹戴着红绸的马,这让整个沈家村的人都乐疯了。
至于那两车礼物,哪怕里面装的是金银珠宝,在农村人看来,也没牛值钱!
沈家人更是激动不已,别家人的姑娘给家里挣一头牛回来,就是能轰动十里八村的好姑娘。
瞧我家冬素,足足挣回来六头牛四匹马!
仲阳激动地问林钟:“哥,我也能学骑马了吧?你教我骑马!”
沈林钟笑道:“好!小虎也一起学。”
回门宴又叫认亲宴,今天所有亲戚都会来,让新女婿认一认。
但沈爷爷不准二房一家来,就来个青牛。
另一家亲戚也没喊,那就是冬素的舅舅蒋德运。
可蒋德运脸皮厚啊,听说外甥女嫁给了凌王,他悔青的肠子,又快喜疯了。
只要他能巴结上凌王,那别说是在光州,在整个宜州城,他都能横着走!
之前因为县尉要纳冬素为妾一事,他被县太爷罚在家禁足。
知道今天是冬素的回门,他和郑氏特地早早来到沈家村外等着。
没敢让沈家人发现,怕提前把他们赶走。
等冬素和凌王来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冬素怎么好意思赶亲娘舅走?
说不定凌王还会携他一起入席,这样一来,他就出名了啊!
蒋德运正想美事呢,可惜他忘了一件事,那就是凌王府中有人认识他啊!
就是那个踢他一脚的甲四,甲四骑在马上,远远就看到人群中的蒋德运和郑氏。
岂能猜不到这两人的打算,肯定是想到王爷轿前拦轿。
冷哼一声,立即人不动声色地将两人押起,捂紧嘴巴,不让他们乱喊乱叫。
待队伍过去,再把两人扔远些,警告一番,敢靠近,腿打断!
甲四都没把这事跟沈冬素提,怕影响她的心情,到沈家后,只悄悄跟沈林钟说了一声。
让他注意些,那个蒋德运不像好人,别拿王妃的名义,在外面乱来,到时候影响沈家。
刚巧莫修谨在一旁听到了,他可不像沈林钟那样,对亲人仁慈,讲亲情。
他因父母的问题,从小就被莫家那边的亲戚嘲讽嫌弃,也就三个姨母对他好,他谨记于心。
蒋德运先害阿沅,又差点害了冬素,莫修谨早已不把他当舅舅看。
笑对甲四道:“多谢甲统领提醒,你放心,我们绝不会让他抹黑王妃。”
甲四走后,林钟忧心仲仲地道:
“你打算怎么做?怎么说他也是我们的舅舅,又不能打不能骂的。”
唉,贪上这么一个舅舅,沈林钟也是很无奈。
莫修谨眼睛微眯,笑的像一只千年狐狸:“你放心,我来办。”
此时,另一件比冬素带回牛和马还轰动的事发生了,那就是‘神医甲十八’受王妃所托。
专为沈父做了一件东西,那是一条栩栩如生的人腿!
当甲十八从包袱里拿出来的时候,在场之人,全部惊的目瞪口呆。
凌墨萧很快就反应过来,这是沈冬素做的,他扭头看向坐在一旁的小妻子。
一脸的傲骄,目光看向父亲的时候,充满孺慕之情。
凌墨萧打开折扇,挡住旁人的视线,低声问沈冬素:“你何时做的?”
沈冬素也不惊讶他会猜出来,同样轻声道:
“很早就做出来了,只是,怕引人瞩目,一直不敢给父亲用。”
她看向凌墨萧又道:“你说了,我现在是王妃,想做什么都行的。”
声音中竟然还带了一丝不确定,凌墨萧真想伸手捏一下她的脸颊。
别说你做出一条腿,就算做出木牛流马,本王也支持你!
这时,沈父小心翼翼地接过那条腿,却不知道怎么用,眼巴巴地看向甲十八:
“神医,怎么装上呢?”
甲十八:……我哪知道?
扭头看向王妃,沈冬素忙起身笑道:“神医教女儿了,我来教父亲怎么装。”
亲戚们都围过来看,此时他们以为这条腿只是好看,并不能走路。
蒋氏帮丈夫将裤脚挽高,露出那截断腿。沈冬素慢慢地将义肢装好,一边讲解,一边叮嘱:
“开始会破的皮肉痛,不要带太久。”
沈父一点也不乎那点痛,只要能让他像正常人一样站起来。
让他到河堤上去看看水车,让他不再去哪都被人指指点点,再痛,他也能忍!
“好了,父亲试试站起来。”
沈父习惯地拿过拐杖,沈冬素夺过来,轻笑道:“爹,你可以试着自己站起来。”
在全家人期待的注视下,沈父很是不安,试了几次,竟然忘了有双腿的时候,是怎么站起来的。
沈冬素看向林钟:“哥,你来扶父亲站起来。”
就像小时候第一次被父亲扶着走路一样,沈林钟温柔地扶起父亲。
这时他才发现,一直以来在他心中,都是高大威猛的父亲,竟然比他矮了。
佝偻着身子很瘦,数根白发丝刺眼,额边的皱纹很深。
瞬间,沈林钟的眼眶就湿了,父亲是什么时候老的?我竟然,不知道。
沈父在沈林钟的搀扶下,慢慢地走了几步,但他还是习惯地只用一条腿,那条假腿拖着不动。
蒋氏帮他把裤脚放好,还跑回屋里,把另一只鞋拿来,给这只假脚站上。
站着不动的时候,还真跟寻常人一样。
蒋氏瞬间激动的哭了:“当家的,你好了,你好了!”
所有人都红了眼睛,沈父真的再次站起来了!
唯有沈冬素皱眉道:“不光是站起来,还能走啊!
哥,你放开爹。
爹,你大胆一点,试着走几步。”
沈林钟慢慢放开父亲,就像他刚会走路时,沈父慢慢松开他的手一样。
沈父先是不安,额边都出汗了,他为了不让女儿失望,努力地迈动那只假腿。
很快他就发现,合磨处传来刺痛,而他,像用手中的木刀一样,熟练地用起那条假腿来。
他先是在屋里慢慢地走两圈,在众人期待和惊喜的目光中,他越走越快,边走边喊:
“冬素,爹能走了!爹能走了!”
旁人以为甲十八是神医,沈父和凌墨萧一样,瞬间心领神会,这是冬素为他做的。
走快起来之后,他嫌屋里太小,几步走到屋外,走到院中,走出大门,对门口看热闹的村民喊道:
“哈哈,我能走!我又能走路了!”
村民们的激动劲,可比沈家人热烈多了,瞬间将沈父围住,跟看神仙下凡一样问:
“你这是又长了条腿?”
沈父忙提起裤脚,让大家看那条假腿:“是凌府神医为我做的,瞧瞧,跟真的一模一样!”
甲十八和沈林钟出来扶他,结果村民都围着甲十八跪下:
“神医啊!你这真是神仙手段啊!”
沈家人都赶出来,扶村民起来,别吓到甲神医,以后不敢来沈家了!
屋里的沈冬素小声对凌墨萧道:“这就是为什么我不敢早点给父亲的原因。”
“看来得让甲十八跟咱们一起去京城了,他要留在光州,只怕门槛会被人踏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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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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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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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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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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