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上司死了,卧底警察没办法自证清白……
沈冬素看向凌墨萧的眼神,充满了真诚和祈祷,你千万,要长命百岁!
凌墨萧把这个眼神解读为感动,小丫头为我没将此事告知旁人,而心生感动吗?
他便进一步道:“所以,在世人眼中,你就是本王的妻,是凌王的正妃。”
“你不必觉得约束,凌王府,你就是规矩。”
可沈冬素太了解职场了,人家老板这么说,你还真能胡来啊!
就像学校,老师天天说着学校是我家,可你敢在‘家’乱扔个垃圾试试!
她强笑道:“多谢王爷的信任,你放心,我不会借你的名头,在外面乱来的。”
凌墨萧嘴角微扬:“就算借了,也无妨。”
你越这么说,我越不敢借啊!万一三年后要我付违约金怎么办?
她不想再聊这个话题,总觉得越聊心里的压力就越大。便道:
“我想去火锅酒楼看一看。该主打炒菜了,菜单还没拟定。”
凌墨萧摇头:“那些事,交给贾管事做。咱们今日,还有要事要办。”
沈冬素疑惑:“什么事?”
这凌府既无长辈,也无宗祠,啥事能称得上是‘要事’?
然后沈冬素就被纪绣娘带到房间换衣裳,换了一身跟昨天的嫁衣差不多的大衣裳。
只是款式要简单一些,没戴凤冠,戴了一套与衣裳颜色相配的红宝石头面。
凌墨萧也是盛装打扮,头戴金冠,身着大红锦衣,披着墨色大氅,腰缠镶玉腰带,脚上是金丝绣祥云纹的长靴。
越发显得整个人贵气难掩,身边站着这么一个出彩的人物,就算是小村姑沈冬素,也不自觉抬头挺胸,自信起来。
只是她心腹疑惑,这是要去见谁?凌墨萧不用装病了吗?
然后两人就被带到花厅,里面坐着两个头发半白的老者,桌上放着一堆颜料……
这俩是画师,凌墨萧口中的要事就是,画师要为两人画一幅新婚画像。
呃,沈冬素理解的是,就是拍婚纱照。
别人是婚前拍,咱这是婚后拍,摄影师换成画师而已。
据她所知,画这种像,哪怕是皇帝和皇后,也是并排端坐着,绝不能有半点不规矩之处。
可这个画师不知怎么回事,不时说着:“王妃和王爷靠近些。”
“笑一笑,王爷太严肃了。”
……
你上辈子,绝对是个婚纱摄像师!
就这么僵坐了近两个时辰,沈冬素坐的腰酸腿痛,才听到那句如同下课的铃声:
“好了,容老夫上完色,就给王爷王妃过目。”
凌墨萧道:“尽快。”
画师忙恭敬应下,看来得熬夜干活了!
沈冬素等他俩提着东西走了之后,才跳起来揉腰揉腿,又问凌墨萧:
“你不酸吗?”
凌墨萧拉她坐下,竟然俯身为她按摩小腿。
看着这个金贵无双的男子,像普通丈夫照顾妻子一样照顾她。
她不禁脸一红,小脚往里面勾,小声道:“不用了王爷,我已经不酸了。”
凌墨萧抬头看向她,两人离得那么近,沈冬素都能从他的眼眸中,看到自己的倒影。
自己的脸,肯定很红,耳尖,很烫。
“能走吗?不能的话,我抱你。”
沈冬素忙站起来,结果起太快,扯到麻筋,身子一歪,凌墨萧瞬间将人抱住。
一手搂腰,一手搂肩,嘴角轻扬:“看来,还是不能走!”
说完,一把将人打横抱起,娇小的沈冬素在他怀里,小小一只,又轻盈,又柔软。
凌墨萧觉得,这样抱上一辈子,他也不会累。
沈冬素直接羞红了脸,把头埋在他怀里,觉得丢死人了!
头也不敢抬,沿途听到府上其他人的脚步声,她更是恨不得隐身算了。
小手紧紧地抓住凌墨萧的大氅,恨不得把自己包进去,催促道:
“王爷快点。”
凌墨萧没带她回卧室,而是来到小书房,把她放到窗前坐好,铺开取笔:
“再坐一会,让本王为你单独画一张。”
沈冬素诧异:“王爷会作画?”
“琴棋书画,是自幼必学的功课。”
沈冬素轻笑道:“等王爷画完,我也给您画一幅。”
凌墨萧没问她是从哪学的话,就沈家那情况,根本不可能让女儿去学画画。
而她口中什么都会的师傅,据她所说,明明没教她太长时间。
她却学了一身的医术、厨艺、制香、纺棉,想来还有很多他不知道的能耐。
这画画,就是其中一桩。
小丫头,你身上的秘密是真不少啊!
凌墨萧画的是仕女图,画中的美人,坐在窗前看书,一幅岁月静好的模样。
脸倒是挺像她的,但这气质完全不搭。
她小声嘀咕道:“画上的美人像仙女,我就是个俗人。”
凌墨萧在心中默默地道,在本王心里,你就是仙女。
这话他却不好意思说出口,只道:“是本王画艺不精,改日再为你重画一幅。”
沈冬素忙道:“才不是呢!王爷画得很好,我很喜欢,让人做成画卷吧,我要带在身边常常欣赏。”
接下来就是她给凌墨萧做画,她又是调光线,又是调姿势,比画师的要求还多。
结果用的工具,只是一张纸,一支炭笔,还有一个硬木板。
凌墨萧什么也没问,全程听指挥,静静地坐了许久,才听她道:
“差不多了,我才是画艺不精,王爷别嫌弃。”
凌墨萧上前一看,瞬间看明白,这画法跟昨夜画舆图山河的画法一样。
没想到用这个画法画人物,竟然能画的如此传神!如此相像!
他看了半天没发表评价,沈冬素不禁期待地问:“王爷觉得怎么样?”
凌墨萧点头:“非常好!本王觉得,你可以把这个画艺传给刑部。”
沈冬素一愣:“刑部?为什么?”
“画逃犯,抓起人来容易。”
沈冬素:……大佬你是什么脑回路?
咱们在这互相肖像,这跟后世互相为对方拍照一样,你竟然想到抓逃犯!
这时,她的肚子很不合适易地叫了起来,她都没察觉,画画竟然画得这么晚,都过了中午点心的时间了。
纪绣娘早就准备好的茶水点心,只是看主子们画的认真,没好打扰。
凌墨萧喝的是药膳山药鸡汤,沈冬素喝的桂圆红枣奶茶,热气腾腾的。
因画画而冻得冰凉的手,不一会就回得暖暖和和。
她舒服地啜着茶,吃着红豆小卷、茯苓糕、驴打滚、豌豆黄……
想着家里的人在吃什么呢?肯定舍不得吃白面,黑面饼加个鸡蛋,几个孩子都能馋哭。
沈爷爷爱吃发饼锅盔,死面的他咬不动,要泡茶才能吃。
凌墨萧看她吃着吃着一脸沉思,便知她在想家人,遂轻声道:
“甲四要去一趟镇上,顺路,给沈家送几盒点心。”
沈冬素大喜,忙亲自去厨房装盒。
别以为前天摆嫁女酒,沈家准备的点心干粮多,这会还有剩的。
就沈家天天来干活的工人,剩再多,也吃完了!
甲四默默地看一眼主子,顺路?这到底哪里顺路了?
还有,我去镇上做什么?主子,你要给沈家送东西,直接说就行了啊!
干嘛非给我找点事干?
王爷给他找事也就算了,小王妃给他食盒的时候,竟然叮嘱道:
“你别偷吃啊,厨房给你留的还有。”
甲四:……活该你俩是两口子!
这一天过得好像格外地漫长,吃完点心,两人就没事干了。
沈冬素不禁好奇问凌墨萧:
“别人真夫妻,新婚第一天会干什么?”
凌墨萧别有深意地道:“你真想知道?”
沈冬素本能地点头,突然发现,他看向的方向是,拔步床……
瞬间脸一红,脑中闪过二姨母给她的避火图画像,忙轻咳一声道:
“我也不是那么想知道。”
凌墨萧忍着笑意,轻声道:“想骑马吗?回京城的路上,难免要骑马,想不想学?”
沈冬素的小脑袋点成小鸡啄米,一双眼睛亮晶晶的。谁会不想骑马啊!
穿越至今,她连驴都没骑过呢!
纪绣娘很快给她准备好骑术服,沈冬素见她在这么多柜子找衣裳,好像有搜索引擎似的,瞬间就能找到。
不禁好奇问:“你怎么记得住?”
纪绣娘失笑:“这些衣裳都是奴婢带人做的,又是奴婢亲手收拾的,怎么会记不住?”
新婚女子的衣裳大多是红色,这身骑术服也是,大红衣裳黑坎肩,黑红两色交织。
再将长发梳成高高的马尾,好一个潇洒肆意的江湖女侠!
沈冬素在铜镜前摆姿势:“我觉得腰间再配把剑,我就是江湖上惩奸除恶的女侠!”
换好衣裳的凌墨萧一进门就听到她这么说,不由失笑:“女侠还是先学会骑马,再学用剑吧!”
沈冬素脸又红了,今天是怎么回事?老是被他的话弄的脸红心跳的。
还有,凌王你又是怎么回事?你之前明明是高冷不理人啊!怎么假结婚之后,你就这么爱说话了?
先坐马车到郊外马场,沈冬素觉得这马场已经够大了,足有一个高尔夫球那么大。
可凌墨萧还嫌小:“初学骑马,用不着太大的马场。有机会,我带你去光州马场,那里大一些。”
他先带沈冬素选马,沈冬素的执念,想选一匹白马。
人家是白马王子,她就是白马女侠。
结果马场的白马要么太老,要么脾气不好。最后挑了一匹胭脂色的小母马,沈冬素当即就给它取名胭脂。
先跟它培养感情,又是喂苹果,又是梳毛,还嘀嘀咕咕说了不少悄悄话。
凌墨萧在一旁看的有趣,他看沈冬素做什么都有趣。
本来刘管家要让骑手教王妃,结果王爷说要自己亲自教。
从上马开始教,然后沈冬素上了好几次,都没爬上去,小胭脂都不耐烦了。
凌墨萧直接托着她的臀,把她举了上去。
沈冬素只觉他大手托过的地方,如火在灼一样,缓了许久才平息心绪。
凌墨萧牵着马缰绳,先拉她在马场慢慢走了几圈。
骑在高大的马背上,才发现,跟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总觉得随时会被甩下去,沈冬素忙问:“护具呢?”
凌墨萧疑惑:“什么护具?”
“就是戴膝盖和头上的护具啊!”电视上不是这么演的吗?骑马戴的护具,不比打仗戴的少。
结果凌墨萧摇头道:“没有护具。它若乱跑,你俯身抱紧马脖子。
摔了也无妨,学骑马,哪有不摔的。”
这话把沈冬素吓个半死,她可没少听说,摔马摔残了。
忙俯身抱紧马脖子,又不好意思承认自己害怕了,小声道:
“王爷,要不今天就学到这里。”
凌墨萧好笑地问:“可你还没骑着跑一跑呢?”Χiυmъ.cοΜ
“不用跑了!走一走也一样,我已经骑上来了嘛。”
凌墨萧看她一眼,随即,一步翻身上马,坐在她背后。
轻声道:“别怕,靠近我,我让你体会一下,真正的骑马。”
那是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风驰电掣一般,跟骑摩托的感觉完全不同。
马蹄哒哒地疾驰,风在耳边呼啸,周围的一切都在漂移。
他们好像在追逐天边的云一样,跑的那么潇洒,那么肆意。
沈冬素瞬间就爱上了这种感觉,靠在凌墨萧怀里,一点也不觉得怕。
甚至大笑了起来:“快点,再快点!”
凌墨萧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抓着缰绳:“驾!”
胭脂马跑成了一道残影,沈冬素也真正体会到骑马的乐趣。
掉头跑回来,下马之后,沈冬素的心还是狂跳的,她激动地对凌墨萧道:
“我一定要学会骑马!这种感觉,好像要飞了一样。”
凌墨萧宠溺地看着她:
“这个跑马场太小了,若是在漠北草原,能一口气跑上好几个时辰。
特别是日落的时候,像是在追逐太阳一样。
若有机会,我一定带你去体验一番。”
沈冬素重重点头:“好!我很期待。多谢王爷带我来骑马,这匹胭脂送我了吗?”
凌墨萧突然伸手揉了一把,她那被风吹乱的额前发,随即转身道:
“送你了,带回府上养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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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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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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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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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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