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强忍住心酸,尽全力的安慰母亲。
“没事的,相信我,爸爸一定会醒过来。一定可以的。”
一定可以的。我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只要抓住那个女煞,消灭了她,父亲的七魄就会回到体内,到时候我们就可以一家团聚。只是,今天那个女煞就在我们的面前,活生生的控制了一个女生去撞车,那个女孩儿一身的鲜血,我眼睁睁看着她断了气却无能为力。
我真的好怕,害怕再有无辜的生命因女煞而死,害怕父亲再也醒不来。这一切,都归因于那天夜里的一个小火星点子,都归因于我。我只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到了晚上,我按时去黄泉饺子馆儿上班儿。推门而入,饺子馆里竟然聚集三个小姑娘。其中一个,就是今日白天的姚蓉蓉。
看到我,姚蓉蓉和其他两个女生立刻围上来。
“小哥哥,你要救救我们呀!求求你了,一定要救救我们!”
我有些发蒙,姚蓉蓉指了指身边两个女生向我介绍。
“她们曾经都是跟闫妍一个寝室的。”
指着第一个穿着白色棉马甲的女孩儿的鹅蛋脸女孩儿。“顾珍。”
指针另外一个,穿着黄格子西服,黑色一布裙的女孩儿。“李春玲。”
我问。“今天出事儿的女孩儿就是你们寝室的吧?”
“对。”顾珍立刻回复。
“她叫彭兰燕,已经死了!直接从高速公路上被送去殡仪馆。”
李春玲瞬间抓住我的双手。
“小哥哥,你一定要救救我们!是闫妍回来复仇了。彭兰燕临死之前一直喊着闫妍的名字,就在刚才。我们寝室的唐晓茹也是叫着闫妍的名字,突然就发了失心疯。已经被导员儿送进了医院。”
“唐晓茹?”我对这个名字很是熟悉。“她不是闫妍生前唯一的闺蜜吗?”
“就是她。”姚蓉蓉解释道。“就在今天彭兰燕出事后不久,我们系里的学生都人心慌慌的。系主任把我们召集在一起开大会,旨在告诉我们不用担心。彭兰燕的事情只是一次意外事故。
可就在开大会的时候,唐晓茹突然发起了失心疯。当着我们系里全体师生的面儿就开始脱衣服。边脱还边叫嚷‘闫妍回来了,闫妍回来复仇了。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命还命,血债血偿。’”。
又是这句话,我顿时满身疑惑。今天彭蓝燕在高速公路上,大喊的也是这句话。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命换命,血债血偿!”
按理说,闫妍明明是自杀跳楼,为什么会用到以命还命这些字眼?难不成闫妍的死是另有隐情?
李春玲吞吞吐吐的道出实情。
“其实,这一切都怪今天被车撞死的彭兰燕。都怪她,当初就是她把闫妍怀孕的事情传播的所有人都知道。也是她带头孤立闫妍的。”
一切的一切,不过是女生之间的嫉妒。却不曾想,当年害死了一条年轻的生命。如今闫妍冤魂不散,一步步展开了自己的复仇。
三年前,一群初中刚毕业的孩子直接进入槟城职业学院,读五年制的护理专业。
这些小姑娘大都十五六岁,正是争奇斗艳,以自我为中心的时候。
闫妍身材高挑,长得唇红齿白,尤其是一头乌黑的秀发直垂到后腰,显得既温婉又漂亮。
当时护理系选出了两大美女,一个是闫妍,另一个就是她们同寝室的唐晓茹。
寝室的其余几个女孩子,对这系里两个出名的美女,自然是各种看不顺眼。
尤其是今天出事的彭兰燕,这姑娘是个小太妹性格,渣渣呼呼的,最喜欢和男生一处打闹,平时里也最瞧不起这些矫揉造作的小姑娘。
彭兰燕带着寝室的其余两个女生一起排斥闫妍和唐晓茹。
闫妍那时认识校外的一个男人,据说是个多金的富二代。
两个人一时间打的火热,闫妍还多次逃寝,跟那个男人出去幽会。
后来闫妍发现自己怀了孕,那个男人也凭空消失。妍妍不敢将这件事跟别人讲,只告诉过自己的好闺蜜唐晓茹一个人。
唐晓茹陪着闫妍去医院打胎,还出钱帮她掏了药费。
只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闫妍打完胎要在寝室里做小月子,唐晓茹每天帮她出去买小米粥和鸡蛋。那几天上大课,正是盛夏,闫妍却从上到下捂得最厚的毛衣,一点皮肉都不敢露出来。
彭兰燕聪明的很,一眼便看出端倪。和寝室其余两个女生一起围住了唐晓茹,逼迫她说出了闫妍的事情。
得到这么大的猛料,彭蓝燕又向来看闫妍不顺眼,自然要好好接题发挥,整治她一番。
她和其余几个女生,把闫妍怀孕堕胎的事传的整个护理系沸沸扬扬。
又添油加醋的,说闫妍给老头子当二奶,让人家原配找上门儿什么的。
一时间整个护理系流言四起,闫妍成为所有人眼中的笑柄。就连系里导员都多次找她谈话,甚至说出,如果再发生这种作风不良的事情,就让闫妍父母过来带她退学。
当时所有人都在孤立闫妍,就连她最好的闺蜜唐晓茹,也因为惧怕彭蓝燕几人,不得不跟闫妍保持距离。
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女,哪里经受过这么接二连三的打击,瞬间得了抑郁症。经常在夜里,一个人蒙着被抱头痛哭。
最致命的打击便是最后那天大课,也就是我在鬼打墙里看到的幻境。
上大课时,所有人都坐在前面,只把妍妍一个人孤立在最后排。全部同学都交头接耳的窃窃私语,那嘲笑的深情讥讽的话语深深冲刺着妍妍的耳膜。
闫妍鼓起勇气,最后一次给那个男人打电话。
这次,电话接通了。闫妍只听到电话那头的男人冷冷说了五个字。“我不认识你!”ωωω.χΙυΜЬ.Cǒm
这短短的五个字像一把利刃,在闫妍濒死的心脏上补上个最后一刀。
闫妍心如死灰,独自一人一步一步迈上教学楼楼顶。
而当时的彭兰燕她们早就看在眼里,尤其是彭兰燕还悻悻说了一句。
“有能耐她就跳下去,我要是她可没脸活着。”
其实杀人很简单,每一句刺心的话都是一柄软刀子,足够可以导致杀人无形。
怪不得,今天闫妍控制着彭兰燕的身体。一直反复嘟囔着一句话。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命还命,血债血偿。”
眼前的顾珍和李春玲正瑟瑟发抖的抱在一起。
她们也不曾想象,当年应无知引发的一起校园暴力,若干年后就要用鲜血和生命来偿还。
李翠玲紧紧的抓住我的右手。
“哥哥,求求你救救我吧!我还不想死,我知道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
两个姑娘的小脸,不只是因为痛哭,还是因为惊怕。都变得浮肿而苍白。这份憔悴而惊惧的神情,但凡是看她们一眼,都会为之动容。
可是,三年前的闫妍,又有谁心疼呢?又有谁为之动容呢?
记得《少年的你》里面有一句台词,“人长大了才学会同情。”
年轻的我们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怎么会去感同身受的理解别人的痛苦与伤痛。孩子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人,他们不知善恶,不懂是非。就连犯法,都只用付部分的责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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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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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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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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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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