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水瑶等着叠被,就坐在一旁等着他起。
程五郎像是突然反应过来什么,忙一把将被子盖回去,动作又急又快。
林水瑶问他,“相公想再睡会儿吗?”
程五郎道:“你先出去吧,我想换套衣裳。”
待会儿要穿的干净外袍就搁在炕头柜上,他说的换衣裳,应该是换里衣。
林水瑶马上去书篓里给他翻出前两天刚做的绣了小金元宝那套,“今儿天气应该不错,相公快换,我顺手就洗了,然后吃早饭,送你去县城。”
程五郎闻言,俊脸上有片刻的僵硬。
“不用。”他道:“我自己洗。”
又自己洗?
林水瑶总觉得他怪怪的,“相公,你是不是生气了?”
“没有。”程五郎深吸口气,语调平缓下来,“我主要就是突然想洗衣服。”
林水瑶琢磨着,他应该是昨夜没睡好,有些犯困,想洗衣服精神精神,便没再多说什么,“那我先去灶屋生火烧水啦!”
林水瑶出去后,程五郎才慢吞吞掀开被子,然后换下身上那套弄脏了的里衣亵裤,穿上外袍。
昨天晚上打来的水还剩半桶,他没去灶屋,也没等林水瑶烧热水,就着那半桶冷水倒进木盆,又往里倒了点儿皂角粉开始揉搓。
大早上的,水凉刺骨,但好在,总算是没让小丫头发现端倪。
林水瑶来到灶屋,发现四郎媳妇早就在里头忙活,不仅生了火,连馒头都已经给蒸上了。
她应该是只胡乱抹了把脸,还没来得及捯饬自己,头发有些凌乱。
“四嫂,你这么早呀?”
确实早,这会儿天才刚破晓。
但如今开春农忙,村人们睡得早起得也早,村道上早有人扛着锄头牵着牛准备下田,时不时地传来牛叫声和牛脖子里的铃铛声。
见她进来,四郎媳妇擦擦手,道:“想着男人要去县城了,我没怎么睡。”
林水瑶顿时有些尴尬。
算下来,五郎还是头回离家这么久这么远,按理说,她昨天晚上应该像四嫂那样担心得睡不着才对,可她好像睡得还挺香,连梦都没做一个?
见林水瑶低着头没说话,四郎媳妇以为她在担心五郎,便宽慰道:“你也别太忧心了,他们去县城读书是有旬休的,每个月能回来三次。”
又告诉她另一个灶上的锅里有热水,只管打去洗漱。
林水瑶回过神,这才发现自己忘了带桶。
等她折回去,就见程五郎已经把衣裳洗了,正等着漂。
林水瑶盯着他看了看,俩大黑眼圈还在,但瞧着的确是比先前更精神了。
看来昨天晚上那老鼠还挺闹腾人,可惜她睡得太死什么都不知道。
拎着桶去兑了温水回来,小两口开始洗漱。
家里其他人也陆陆续续起了。
林小乖打着哈欠准备去茅厕,余光瞥到站在院里晾衣裳的程五郎,当即就是一愣,“你昨天晚上让人给揍了?”
程五郎没搭理他,晾完衣服转身回屋。
霍三两口子昨天晚上没回去,在北屋空着的那间房里歇了一宿。
早饭后,他们夫妻要带程三宝和成哥儿去镇上入学,便跟程老爹一道走了。
程大郎负责送程四郎和程五郎去县城,这会儿正在外面喂骡子。
四郎媳妇站在他们家门口,低声跟程四郎交代着什么。
自从上次得了程五郎提点,程四郎对媳妇儿的态度和软了不少,当下也没反驳她,她说什么,他便只管点头。
程五郎背上书篓,望了眼站在门口一言不发的小媳妇儿。
他沉默了会儿,还是开口,“你……有没有什么话想跟我说?”
林水瑶想了想,一脸认真地看着他,“昨天晚上不方便,等你旬休回来,我给你炒一罐香喷喷的肉酱。”
程五郎:“没了?”
林水瑶有点懵,“是我忘了说什么吗?”
“……”
在心中默念了好几遍媳妇儿未成年,程五郎缓缓道:“那我走了,你多保重。”
望着男人走远的背影,林水瑶突然反应过来,高声道:“我会记得每天勤练字帖的!”
程五郎刚好走到门槛边,听到这一句,险些一个趔趄栽下去。
林小乖捧着肚子笑得停不下来,“姐,你再多说一个字儿,他就该吐血了。”
林水瑶一脸纳闷,“我觉得我说得挺好呀!”
林小乖:“那你觉得他想听吗?”
林水瑶更懵了,“他想听什么?”
“不知道。”林小乖摊手,“不如下次你直接问他。”
——
清河书院坐落于宣宁县城郊,背靠檀香山,西邻镜花湖。
建筑古朴,环境清幽。
上次考试从侧门进,今天入学走中门。
程四郎兄弟俩到了后,被负责接待的人带去跟其他几位考中的学生一块儿行拜师礼。
程五郎是被荀院长亲自选中的,免束脩银,只需给束脩六礼即可。
程四郎和其他几位则是除了束脩六礼,还得另交二两银子。
行完拜师礼,开始分班分寝舍。
清河书院总的分五个班,甲乙丙丁戊,越靠前的甲班,学生越拔尖儿,人数也相对最少。
戊班人数最多,光是学堂就有六个。
程四郎是有基础的秀才,分在丙班,程五郎零基础,直接最后一个班,戊班。
分班不同,寝舍自然也就不同。
俩人出了拜师堂就开始分道扬镳,被带去找各自的寝舍。
书院很大,亭台楼榭错落有致,抄手游廊似乎望不到尽头。
眼下正是草木返青的时节,放眼望去,一片盎然生机。
程五郎听负责接待的人介绍说,书院每个季度有一次升班考试,通过便可升到下一级,也有越级跳的,但这种学生非常罕见。
程五郎点点头,“听兄长提起过书院的试题,入学考试都这么难,想必升班考试也不会太简单,一般人,恐怕还真难做到越级跳。”
两人说话间,不知不觉就到了寝舍大门外。
接待人告诉他,每间寝舍外面都贴着入住学生的名字,程五郎道了谢,抬步走进去逐一开始找。
没费多大劲儿就找到了,寝舍门是关着的,程五郎想着里头应该有人,便抬手敲了敲。
不多会儿,果然有人前来开门。
当看清里头的人,程五郎愣了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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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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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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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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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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