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晚晚记得,苏铁柱的生辰在两个月以后。
等着苏铁柱过生辰的时候一家人可以到聚仙楼来庆祝庆祝。
过两个月,应该有这个钱来聚仙楼吃一顿。
她和钱掌柜的关系,说不定还能让钱掌柜给她打个折呢。
这样一顿饭下来,也花不了太多钱。
李氏听了苏晚晚的话,赶忙摆了摆手,感慨道,“晚宝,这么大的一个大酒楼,看上去就气派不凡,如果去里面吃饭的话,应该得花不少钱吧?”
苏晚晚点了点头,“阿奶,这是咱们城里最好的一家酒楼,很多有钱人都爱来这吃饭。”
李氏听苏晚晚这么一说,立马不愿意同意过来酒楼这边吃饭,“晚宝,这酒楼东西这么贵,咱家可吃不起。
有这钱还不如好好的攒着呢,哪能这么破费?
再说了,晚宝,你做饭做菜的手艺也好吃的不得了,让阿奶说,肯定不比酒楼厨子做的饭菜差。
来这吃一顿饭,还不如吃你做的,指不定比着酒楼的厨子做的还要好吃呢。”
苏晚晚笑了笑,如果单纯的从厨艺上来说的话,她做的饭菜确实不一定就比聚仙楼的厨子做的差。
倒不是说她的手艺有多好,主要是苏晚晚系统里的调料多,这一点是聚仙楼万万比不得的。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年代的厨子做饭的手艺再好,在调料欠缺的情况之下,肯定不如苏晚晚做的好。
只是有时候吃饭,不一定能去吃饭菜的味道,还得讲究一个场合气氛。
聚仙楼是整个城里最大的一家酒楼,来这吃饭,气氛很不错,也享受一下被人热情招待的感觉,体验一下这年代有钱人的生活。
当然,非常能理解李氏舍不得钱的心理。
这年代的人吃饱饭都是件奢侈的事情,别说花这么多钱去酒楼里吃一顿。
有些事情,也只是有钱人的权利。
有钱人家吃一顿花费的钱,可能抵得上一般人家吃上好几年的了。
“嗯,阿奶,咱们以后再说。你们先在外面等我一下,我去送了东西就过来。”
苏晚晚说着,拿着采好的松茸,去了酒楼。
“好,晚宝,你去吧,我们等着就是。”
苏晚晚刚进去聚仙楼,就听见有人拍桌子,不悦的嚷嚷了起来,“你们聚仙楼才敢号称是城里的第一酒楼?要我看也不过如此。
做的都是什么菜呀?就这味道,还好意思拿出手来?”
男人说着,刚才刚吃进嘴的往外吐了出来,“呸呸呸,做的什么菜,难吃成这样,都有些咽不下去。”
苏晚晚顺着声音的方向看了过去,瞧见了一个男人,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穿着一身锦衣,头发高高竖起,束发用的是玉牌,模样倒生的挺不错,很是俊俏,就是脾气不太好的感觉……
从这人的相貌打扮看得出来,应该是个条件不错的,有点身份地位的人。
男人的身边还跟着一个随从,穿着一身黑衣,看上去很威猛,一看就让人心生惧意,不敢上前招惹。
有钱人真好,二十一世纪一样,请一个保镖在身边,看着就觉得威风
刚才说话的男人名叫楚风,他身边的侍卫叫吴彪。
楚风同吴彪使了一个眼神,便听到吴彪那森冷的声音道。“你们耳朵是聋了吗?我们家公子是太难吃了,还不赶紧过来换菜?是不是找死呀?”m.χIùmЬ.CǒM
吴彪一发声,一旁招待客人的小二哥吓得赶忙跑了过来,“好嘞,客官我这就去给您换菜。”
小二哥也是看脸色行事的,这两人一看就知道不好招惹,哪里敢得罪呀。
那位公子哥的侍卫一巴掌都能够拍死他,他可不敢怠慢了,不管怎么样,先保住小命重要。
而且他们聚仙楼打开门做生意,事情闹成大了,影响他们招揽客人,小二哥自然不希望如此。
将饭桌上的菜撤走以后,小二哥到了钱掌柜的跟前,同钱掌柜报告道,“掌柜的,现在该咋办呀?这位公子都换了四五次菜了,做了这么多菜竟然都不满意,是不是故意到咱们店里来挑衅的呀?
咱们聚仙楼的菜,是整个城里味道最好的。
结果这位公子怎么吃怎么不满意,要我说,肯定是找茬的才对。
掌柜的,你可得好好想想,怎么去应付。”
这么大的事儿,他只是一个店小二,实在处理不了,也只好过来同钱掌柜的说一说。
如果人家真的过来闹事,肯定得想法子好好的处理才行。
钱掌柜的也皱紧了眉头,深深的叹口气。
如果是一般闹事的人,直接轰出去也就罢了。
毕竟他们聚仙楼也有一定的背景势力。
可是这个楚风一看就是身份不同凡响之人,对于这样的人物,钱掌柜的是个有眼力劲的人,哪里敢随便招人。
万一人家有权有势,还不得搭上他们聚仙楼?
钱掌柜的只好无奈的叹了口气,“那就让厨子再做吧,做到人家满意为止!”
店小二撇了撇嘴,“掌柜的,要我说咱们就是再做一百次人家也不会满意。
酒楼好吃的菜全给人家端上来了,还有啥能拿出手的?那么多好吃的菜看不上,剩下的又怎么可能看得……咱们就是折腾,那也是白折腾了……”
听到店小二嘴里叽叽喳喳的话,钱掌柜的有些头疼。
“那你说怎么办?你给我出出主意?”钱掌柜无奈的回了句。
店小二想了想,掌柜的都没啥主意,他一个店小二能给出啥主意?
算了算了,只能按照掌柜的说,再继续让后厨做呗。
等做到客人都不耐烦,自己走了就好。
钱掌柜的也深深的叹了口气,开了这么多年的店,很少碰到这样的情况,现在也不晓得怎么办才好。
苏晚晚眸子转了转,同钱掌柜的道,“钱掌柜的,要不我帮帮你?”
毕竟和钱掌柜的做长久的生意,现在钱掌柜的有困难,苏晚晚搭把手帮帮忙也没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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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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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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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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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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