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却郑重其事道,“晚宝,这咋不算本事呢?你这本事明明大的很,厉害的很。咱们十里八乡的,有几个像你这样厉害的姑娘?”
二婶吴氏也跟着李氏后面道,“咱家晚宝啥都好,就是太谦虚了一些,要是不谦虚的话就更好了。”
苏晚晚:“......”
行,她努力的不谦虚,变的傲娇一些总成了吧?
“阿奶,东西卖完了,你们去瓦市上看看,有没有啥想买想要的东西。”
李氏道,“咱们走走看看就行,家里又没有啥缺的需要的东西,不用买的。”
“那行,咱们先在瓦市上逛逛看看,等会儿我再过去聚仙楼给人送松茸。”
几个女人在镇上走走停停,没怎么来过镇子上,觉得啥都新奇的很。
苏晚晩走到一个摊子前,看到几朵不错的头花。
上次给她大嫂二嫂买了头花和红头绳,可是没有给她娘和二婶买。
李氏就不说了,年纪太大,戴这东西不太合适。
但是她娘和二婶还好,年纪不大,也才三四十岁。
对于这个年代而言,可能三四十岁觉得老了,但是在来自二十一世纪的苏晚晚看来,三四十岁压根不算啥。
这年纪,完全可以好好的打扮打扮。
这女人嘛,不管是年纪大的还是年纪小的,没有一个是不爱美的。
苏晚晚觉得,也得让她娘打扮的美美的才行。
打扮漂亮了,不说别人看了觉得如何,你自己也能心里美美的。Χiυmъ.cοΜ
苏晚晚拿过一朵头花,别在了钱氏头上,“娘,真好看!这头花咱们就买了吧!”
钱氏脸微微一热道,“你这孩子,娘都一把年纪了,有啥好看不好看的?
买了这头花,给娘戴着也是浪费。”
“娘,你还年轻呢,哪有一把年纪了?我看娘明摆着风韵犹存,打扮一下,太好看了。
娘,反正这头花咱家买了的,可不许拒绝,我就觉得娘戴这头花好看。”
苏晚晚说着,给吴氏也挑了一朵,“二婶,你看,这头花好看吗?”
吴氏也没想那么多,以为苏晚晚是给自己,或者给钱氏买的,便道,“好看!”
苏晚晚见吴氏说好看了以后,才将头花取下来,别在了吴氏的头上。
“嗯,二婶,你戴着好看。”
吴氏这才明白了苏晚晩的意思。
这孩子,是故意给她买的呢!
吴氏有些惶恐,“晚宝,二婶不要,多花钱呀。
二婶年纪也不小了,哪需要打扮。不用破费,花这份钱!”
吴氏觉得自己男人瘫痪在床,已经给家里添了麻烦。
几房人没嫌弃,他们二房心里已经很感激,没必要的花费肯定不能有。
苏晚晚却不依着,“二婶,要不了多少钱,钱是挣出来的,又不是省出来的。咱们多卖几碗甜水,这钱就挣回来了。
二婶,你和我娘的年纪都不大,打扮打扮一下多好呀!”
一旁的孙氏劝了句,“娘,二婶,你们都听晚宝的。晚宝想尽一份孝心,你们接受这一份心意,要不然晚宝该伤心了。”
连带着李氏都发声道,“既然是晚宝的心意,老大媳妇,老二媳妇,你们就收着。
回头戴出去,就说咱家晚宝挣钱买的,让别人羡慕去。”
有了一个这么厉害,会挣钱,又孝顺的闺女在,李氏自然想炫耀一下,不说让人知道他们家晚宝多会挣钱,至少让人知道他们家晚宝多孝顺。
见李氏都这么说了,钱氏和孙氏才没有拒绝。
苏晚晩给钱氏和孙氏选好了头花,又去摊子上看了一下,选了一个比较精致的木簪子。
李氏这把年纪戴头花不合适,可是这种素雅的木簪子却是可以的。
给李氏戴上了后,苏晚晚满意的点了点头,“阿奶,真好看,这个簪子送给你。”
“啥?晚宝,这簪子是给阿奶买的?”
苏晚晩点头,“是啊,怎么了?阿奶,你是觉得我选的簪子不好看吗?要是阿奶不喜欢,我就去给阿奶选一个别的样式的。”
李氏赶忙摆了摆手,“晚宝,阿奶喜欢,当然喜欢啦。
我们家晚宝选的东西,阿奶都喜欢,怎么可能会不喜欢呢。
只要是我们家晚宝看中的,阿奶都喜欢。”
见李氏这么说,苏晚晚的嘴角堆着笑,“嗯,阿奶,你喜欢就好。”
“哈哈,晚宝,没想到你给我老婆子也选了。”李氏感慨道。
苏晚晚拉着李氏的手,“阿奶,大家都有,您肯定也得有。
这头花阿奶戴着不合适,可这簪子阿奶戴着很好看。”
李氏摸了摸头上的簪子,心里美滋滋的。
甭管啥样,只要是他们家晚宝送的就行。
这支簪子不仅是簪子,还是他们家晚宝对她的一片孝心。
“嗯,阿奶听晚宝的,晚宝觉得是啥就是啥。”
苏晚晚给几个人都选好了东西,爽快的付了钱。
其实也没花多少,一共加一起不过一斤肉的钱罢了。
只是乡下人,大多数人都很穷,没这个钱花,当然更舍不得花钱打扮。
苏家也是条件好了才会这样。
这要是条件不好,同样舍不得花这份钱。
苏晚晚路过肉摊,顺便买了两斤肉还有一斤猪肝。
买的肉多,老板又送了两节筒子骨。
苏家人都由着苏晚晚拿主意,既然苏晚晚挣到了钱,想买肉吃,那就吃肉。
条件不好吃不上没办法,条件好了吃点肉算不上啥。
家里的大人孩子都需要补身子,吃好了身子能更壮实些。
逛完了瓦市,苏晚晚才去了聚仙楼送吃的。
几个人到了聚仙楼跟前,李氏抬头看了一眼,感慨道,“哎呦,晚宝,这聚仙楼可真大,真气派呀,我老婆子活了几十年,还没看过这么好的房子。”
李氏说的倒不夸张,聚仙楼是城里最大最好的酒楼,看上去确实气派,要不然的话,这里的消费不会那么贵。
他们乡下的那些破茅草屋更是比不得聚仙楼的,难怪李氏发出这样的感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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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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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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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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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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