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在坚持与耐力。
在尝试了第一次失败后,李疆并没有气馁,反而是斗志更勇,好不容易走到了这个地步,再轻易放弃,他自己都会看不起自己。
上一世,他活得太过平庸,每天碌碌无为地活着,如同行尸走肉,以至于确诊癌症后只能呆在床上等死,这一世,李疆不想再那么活。
于是……
借着那三百军板的“缘由”,李疆独自一人在营帐里度过了十几天,除了日常前来送饭和打扫卫生的侍女小翠,他就再没见过别人。
这十几天里,黑虎军万人也算是得到了难得的休息,大家纷纷在私下里议论,这位废太子不会真被那三百大板打得改了性子,连续十几天都没出过营帐一步。
要知,王虎将军事后派人送过去的药,乃是长安药殿的金石散,敷上三天,便可下床走动,这都过去了十几天,这位太子还躺在床上动不了?不可能的事啊!
这不像是他的个性。
这一点,王虎与那位矮小老头也格外奇怪。
不过一想到当夜这位太子从红楼院里招来三位美人,两人只能黑脸着往那方面想……
许是这位“废太子”那夜耗光了精力,需要休养吧!
确实是需要休养……
在这十几天里,李疆除了吃饭睡觉,其余时间全部沉浸在自己的识海里去尝试将自己的气力融合。
他原本以为第一次失败,单纯是自己开小差的缘故,但随着尝试的次数越来越多,他才发现根本原因是“王霸经”的凝气法门做起来太过困难。
没有十脉的震动。
就等于失去了外力,将气与力二者融合。
单纯凭借自己的意志做到融合这一步,太难了。
连续失败了一百次,李疆身心疲惫,索性蒙被子过头,呼呼大睡起来。
人又不是机器,失败了那么多次,不如先放下,停一停,想一想,答案总会在不经意间,出现在自己面前的
只是,他睡觉的时候,答案没来,不速之客,却是悄悄道来,这片驻扎着一万黑虎军的营地,自三年以来,终于迎来了第一批从长安来的贵客。
……
废太子发配三年,再怎么说也是唐国皇族的血脉。
不论是皇宫里的那群贵人,还是朝堂上曾经支持着天凤皇后的大臣,又或是藏在黑暗里想要这位废太子“死”的敌人,都不会放任他在边疆连续呆十年,准确的说,是让他活着!
大家心知肚明,那位唐皇准许大臣的提议,废除了李疆的太子之位,将他送到边疆,表面上是为了平息百姓和大臣们的怒火,给文院一个交代,实际上,却是在保护。
李疆的生母天凤皇后,其母族曾在五年前参与了谋反,事后谋反被平定,天凤皇后被打入冷宫,看似风雨消散,但朝堂与修道界的人都清楚,天凤皇后的嫡子李疆,还是太子。
只要李疆还是太子,他日唐皇升天,李疆上位,天凤皇后早有一日踏出深宫,为母族死去的三千性命讨个交代。
毕竟……
民间早有传言,此次谋反,背后有奸人陷害。
众人皆知,天凤皇后深爱唐皇,曾为了唐皇登临耳顺巅峰,献祭了自己的道法,甘愿沦为凡人,伴其左右。
如此佳人,又如何会谋反?
此等传言,再加上李疆太子的身份,那些贵人们只有一条路……
那便是,杀死李疆!
这一点,唐皇早已清楚!
所以……
押送李疆前往边疆的人,会是三年前被誉为唐国兵部第一天才的王虎。
所以……
守在这边疆的将士会是唐国第二军团,曾以一万人歼灭五国十万铁骑的黑虎军!
所以……
李疆能好好地活到现在。
站在风雪里,一身盔甲的王虎腰胯那柄黑色重剑,目色沉然地立在大营入口前。
身后,一万黑虎军并排成列,威风赫赫。
白雪落在每一名士兵的盔甲上。
寒风刺骨,呼呼袭来。
虎军如泰山,镇若乾坤。
随着那一支贵人的车队出现在远方的雪路上,王虎攥紧剑柄。琇書網
身旁,那名矮小老人拿着烟斗叼在嘴角,冷声道:“来者不善啊。”
王虎轻哼一声:“三日之后,便是边城灯会,长安朝堂有位大臣上奏,称废太子李疆虽被废了太子之位,但依旧是皇族的一员,于情于理,都应有份赏赐。”
“说得这漂亮,倒是不见前两年有人开过这口。”
矮小老人觉得讽刺,想到那份消息,不想隐藏:“在此之前,我的人在长安收到消息,说是那位文院的天才在韩国吃了瘪。”
“韩国那道院里,出了位不世出的天才,年仅十八,便破了纵横一品,一柄三尺剑,可破百里杀人不沾血,南境那边的战争还未打,唐皇派去和韩国和谈的使臣,就被杀了。”
王虎听出了某种意思:“道院出了个天才,便觉得底气十足,前途无量?小小弹丸之地,也敢破礼杀使臣?活腻了?”
矮小老头叹了口气:“谁让文院那位还在禁地闭关呢?”
王虎皱起眉头:“所以,你想告诉我,朝廷想要停止这场与韩国的南境之战,只剩下一种方法?”
他点点头,没有否认,点明道:“送质子!”
“李疆,是最好的人选。”
话到此处,王虎未再开口。
两国交战,弱势的那一方,送皇子为质,为期十年。
王虎为此感到悲哀,既悲哀于李疆身在边疆却要为一国平安去向他国当人质,也悲哀于,曾强盛于四国之上的唐国,在那一场谋反之后大伤元气,竟连与一弹丸之地的韩国交战的底气都没有。
又不是打不起!
还没交战,就要喊和?
好笑的是。
朝廷里那群为了让李疆乖乖听话当人质,居然破天荒地提出灯会赠礼的大臣。
这莫不是忘了三年前他们在金殿前的那番“豪言壮志”。
“呸。”
“一群小人。”
王虎眉角微挑。
目光落在那辆贵人的马车上。
斜风吹起,头马长吁,吐出一口长长的冷气后,停在大营入口前。
一名披着虎皮绒衣,抱着暖炉的老太监,在两名女仆的搀扶下,颤颤巍巍地走下车。
他面容清白,白眉阴柔,举手抬足间,都显着娘气。
见到王虎,他缓步上前,双手作揖:“奉朝廷之命,前来给太子李疆送礼,王将军,可否命人带我身后这两个小太监去见见他?”
王虎居高临下,一双虎眸瞪着这老太监。
虽说太子纨绔,但他王虎内心,依旧视他为尊。
可你这个从长安来的老太监,到了这边疆,连基本的皇族礼数都忘了?
他冷声道:“皇宫里的赏赐,你不该亲自去么?”
老太监咳嗽一声,摆摆手:“老了,有隐疾,受不得风寒,狐贵妃嘱咐过老奴,不可受风寒归宫。”
“再者说……”
“此次我来,找的是您,一个废太子,不见也罢,您说呢?”
王虎低眉:“将军我,觉得不妥!”
“你该如何?”
老太监一愣,拿出手帕又咳嗽了一声,他淡然一笑,缓缓侧过身。
紧接着,便见那马车里,又一名白衣青年手持圣旨,掀开门帘,探头而出,立在那马车头上,瞧着王虎。
“王将军,威风不减啊。”
刷!
王虎眸光一紧。
他立即双手拱起,甩袖而下,单膝下跪。
“见过!”
“四皇子!”
噗通一声。
身后一万黑虎军,齐齐单膝下跪。
“参见——”
“四皇子!”
“四皇子,福寿安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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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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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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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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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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