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晋不打烊>049.人生达到了巅峰
  既然决定要交好刘克朗,至少就不能让他觉得有疏离感,林许自诩就是个普通的平常人。

  实际上也是,智商不比别人高,甚至情商也平平,这一世之所以现在看着风光,还是沾了前世信息爆炸的光。

  可现在刘局座把他当成高了一个层次的人,这样就很难一起愉快的玩耍。

  骑手小哥前世也没多少经历,虽说结交人的办法有很多,但总结起来也不过两种,无非物质、精神两手抓。

  物质上林许自己都紧巴巴的,而且也不知道这时代送什么东西合适?

  至于精神……就更扯了,前世的苦逼社畜哪里研究过这么深刻的课题?

  虽然物质、精神两抓瞎,但底层有底层的办法,就像林许自己感受就颇为深刻那位大学同学。

  虽然人家主动断了联系,但骑手小哥即使到了现在,还对那位铁子仍念念不忘,原因只有一个,大佬曾经带他装逼,带他飞。

  游戏里也是一样,只要队友曾经扶过我一次,哪怕扛,也要把兄弟扛进安全区。

  既然不会什么别的手段和人交朋友,那就抄作业,带别人飞。

  “刘兄,我做的那几首曲子你会唱吗?”

  别的技能咱不会,但唱歌兄弟很拿手啊!林许目前也只有这个方面能带飞。

  “嘿嘿,不瞒允诚,白姑娘那首,兄弟不太行,但其他的,都能唱!”

  哎,要得就是这个效果,你要是不会唱,我还不知道怎么下手了!见刘克朗眼里放光,林老板放心了。

  流行歌曲,流行歌曲,就是咱老百姓喜欢的那个味儿。

  安排。

  林允诚来了不搞大合唱像话吗?还有王法吗?

  也不知道是畅园有高人,还是顾眉自己聪明,反正她的节目有了重新编排。

  至少,在有了三首歌曲以后,她不会每晚把三首歌都唱一遍了,一般两两组合,今天这两首,明天那两首。

  今晚的大合唱还有惊喜,林许初见戴梓时用来装逼的两首民歌,也不知道是秦光还是其他乐师把伴奏给整了出来。

  《太阳出来喜洋洋》如今在扬州已经传唱开了,但这首歌曲对于这个时代自认高人一等的读书人来说还是有点上头。

  因此,《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这样雅俗共赏的歌曲就火遍了大扬州。

  和伍佰大佬的演唱会类似,这晚顾眉也不用唱,有林导师指导,伴奏一起,群众们就自觉自愿的开嗓了。

  自从中秋之后,喜爱新曲的人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虽然顾眉的小院里天天都有大合唱这个保留节目。

  但大家都觉得没有中秋那晚唱的过瘾,原因也很简单,林导师不在,大家不好意思吼。

  吼歌这玩意也是会上头的,毕竟大家又不是歌手,唱的有好有坏不说,可能还有人五音不全。

  顾眉领唱时,谁也不好意思吼,还是要按照歌曲本来的意境走,可吼歌不同,管他娘的,吼就是了。

  林指挥一上场,大家都闻到了熟悉的味道,果然,吼歌开始。

  林许是不知道的,他的这个做派刚好安抚了刘克朗,刘都头在平头百姓眼里算个人物。

  但对于能够出现在畅园里的绝大多数人来说,他就是个渣渣。虽说不是伸根手指就能碾死的家伙,但至少平常都不带拿正眼瞧的。

  现代的社会人都知道,低层人要强行往高层次的圈子里插入是很难的,至少没人带的话几乎插不进去。

  人家一见面就是三五百个w的买卖,你一开口,明晚去海底捞还是铁锅炖哈酒,这明显不在一个频道。

  没开唱前,刘克朗就是类似的赶脚,虽然小酒哈着,烧腊恰着,但他和林老板谈的都是市井趣事。

  其实他不知道,林老板也只会谈这个,当然,刘都头以为林老板是在故意配合他,因此感激的很。

  不然你听听旁边桌的话题嘛,不是“听说赵兄刚刚花150贯新纳了一房小妾?”

  就是“苏州李太渠新做了一首清平乐,小弟背给兄台品评一下。”再不就是“吏部曹侍郎把考功司主事于盛林给踢走了,据说是这么回事……”

  别人高谈阔论,两个渣渣小声在谈羊巷哪家的羊肉做的地道。

  大合唱开始的时候,刘克朗还是有点放不开。

  可等看到一帮喝得醉醺醺,平时在街上遇到,连看也不看他一眼的公子哥们扯着嗓子,脖颈上的青筋都爆了出来,声嘶力竭的吼着歌曲。

  刘都头突然就开心了起来,原来你们也爱这样玩儿啊?等他也放开喉咙开喊出来以后,刘都头飘了。

  虽然是局座,可跟现代的局座不同,刘都头也是要亲自上街巡查、办案的。

  什么抓歹徒,调解市井纠纷,就算是局座,很多时候也得亲自出马,和老百姓打交道,嗓门不大,那还搞个锤子?

  声音不把别人盖住,你怎么镇住耍无赖的泼皮、泼妇?因此……刘都头的中气比起养尊处优的公子哥,那足的可不是亿点点。

  “……兰花却依然,苞也无一个……”《兰花草》并不是吼歌的好曲子,全曲能够火力全开吼出来的也无非这一句。

  唱到这句时,局座平常工作中练就的狮子吼发威了,连自认是个小歌手的林导师都惊叹了。

  吼到这里时,刘都头自己也被惊了一下,因为他太出挑了,可随即惊吓就变成了惊喜。

  平常正眼也不看他一下的公子哥们,这时候居然眼中放光,竟然还有人对他微微点头示意。

  瞬间热泪盈眶有没有?就是那种“哇,他看我了,他看我了,还对我笑,啊,要死了!”

  嗯,大约就是这个味儿。

  老子爱死吼歌了!当然,这是第二天酒醒了以后刘都头才发出的感慨。

  音乐嘛,就是有这种功效,能让人短暂的忘记所谓的身份、阶层差异,刘克朗的精神显然在顾眉的院子里得到了升华。

  吼歌时刘都头的功力大家都见识到了,合唱完毕,爽过了,有些自认能过来说几句话的老铁提着酒壶来敬酒。

  这下也没人再提什么都头不都头了,跟林指挥喝一杯,和刘都头自然也要喝一杯,还不忘点个赞“刘兄唱的好!”

  呐,有满级大佬带飞就是这样的,别看你前一刻才从新手村里出来,可谁知道你下一刻会不会换装传奇,一刀999?

  林指挥哪里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最后唱《橄榄树》的时候,他又放了大招。

  刘都头不是中气足、嗓门大吗,咱们玩拉歌好不好?

  “今晚高兴,带大家玩个新花样!”

  哗啦啦,吃瓜群众们激动了,都这么多天了,中秋下午林导师带一帮小伙伴“蹦迪”的消息早就传遍了朋友圈。

  前几天林导师生病,大家自然不好打搅,这两天朋友圈已经刷爆了,到处都是“啥时候把林允诚约出来嗨?”

  今天林导师又要亲自带飞?

  大佬,快开始你的表演!

  “我看今晚大家都很高兴,咱们不如这么玩儿,刚好,左边和右边的兄台,咱们分开唱。

  屋里的兄台都出来,想去哪边去哪边,赶紧,刘兄,你去左边。

  说好了,一边唱一段,比比哪边唱的好,吼的响,输的一边自觉的自罚三杯,大家觉得怎么样?”

  蛤……还能这么玩儿?这可比干吼带感多了啊!

  什么怎么样?憋哔哔了,赶紧开始吧!

  刘都头这一刻走路腿都在抖,为啥?

  有一种主将登场的赶脚呗!

  听到林许把他分到了左边,左边回廊里的群众们嗨了,就这嗓门,妥妥的主将、带头人啊!

  赢面都大了三分好嘛。

  不说一个打十个,至少五个公子哥凑一起喊不赢他好不好?

  “来,都看我指挥,哪边手抬起来哪边唱。”见大家各自站定,林许双手扬起,姿势顿时就摆了起来。

  既然要带刘克朗飞,那么显然就是左边先唱,伴奏响起,林指挥开始画波浪,到了进歌点,左手一扬,走你!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我尼玛……不仅林指挥被吓了一跳,院子里的群众都吓了一跳,刘都头你是吃翔了吗?

  要不要这么卖力,毕生功力都发挥出来了吧?

  只见江都县都头刘克朗微微屈膝,像在半蹲着马步,一只手捂着肚脐的位置,一只手按在胸口上,怒目圆睁,脖子上青筋暴起。

  这一句才吼出来,瞬间友军士气+5,敌军士气-3。

  一首《橄榄树》吼完,输赢已经不重要了,有的嗓子劈了,有的岔了气,刘都头满身大汉。

  真的是满身大汉,友军们纷纷提着酒壶上前感谢他给加的buff,就算敌军也过来了。

  “不行,不行,下次拉歌刘兄一定要到小弟这边来。”

  好嘛,这就组上团了。

  人都多少会有点特长,只不过有没有遇到发挥的舞台而已。

  刘都头显然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场面,公子哥就是这样,你能让他玩的开心,那大家就是朋友。

  什么,你说你是穷逼?不存在,以后哥请了,老死赖斯开到你家楼下接你,不去都不行。

  嗨歌一唱,小酒一哈,刘都头的人生到达了巅峰。

  这是他前半辈子从来没有达到过的高度,院子里的人其实他认识大半,这个是知府的堂弟,那个前侍郎的孙子……

  如今,孙子们都围在他身边,热情的拉他哈酒,还一口一个“刘兄”,连明天的场子都开约了。

  这……这是一步跨越上五楼了!

  除了嗓门大,刘都头还有什么特长?民间见闻多。

  俗话说来就是:狗仔,还是狗仔队的大队长。

  虽然公子哥和刘都头所在的层次不一样,但人都是有共性的,爱吃瓜!

  狗仔队的大队长是什么人?瓜贩子。

  于是乎,这就好比苍蝇遇到了热翔,刘大队长也充分觉醒了他身为瓜贩子的天赋。

  什么“圆通里有家小娘子和公公扒了灰”,什么“灵慧庵某个俏丽小尼姑的房间经常传出鹅叫声”

  ……

  能做到都头位置上,刘克朗也必须是个人精,几句八卦就探测出了公子哥们的爽点。

  林许无奈的发现,原本是要带刘都头飞的,可人家居然自己会飞!

  不过,人精就是人精,刘都头在即将倒下之前,拍着胸脯向林老板保证。

  “允诚兄……呃……你……呃……放心,兄弟……兄弟我……呃……绝对……绝对不会让……呃……宵小之辈……惊扰到你家买卖……一丝一毫!”

  得嘞,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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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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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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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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