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劝宋浩,宋浩点头。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都有点残忍,但我若不这么做,要如何活下去呢!
等雨停了,我跟宋浩便开始收集有毒的鱼。
这是一种生活在浅海的鱼,肉质非常鲜美,我也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只是听阿肯无意间提到过,他说这种鱼非常毒,尤其是它的牙齿,只要它咬你一口,你的心脏就会立即麻痹,若半个小时不送去急救,必然当场死亡。
我本不想这样的,这都是他们逼的。
我跟宋浩提取了这些鱼的牙齿,只待晚上行动。
现在首要做的是,如何提醒身在敌营的陆廷海。
我跟宋浩争执了半天,最终还是他去通知。
至于方法也简单,是宋浩学了一阵儿鹧鸪叫。
这叫声可谓是以假乱真,我本以为陆廷海不会察觉,没想到过了一会儿,他就捂着肚子从帐篷里跑了出来。
但身后还是跟了两个人,他索性脱了裤子,蹲下就拉。
那两个觉得臭,就躲得远远的。
宋浩捏着鼻子出现在陆廷海的面前,快速说了一句话,不等陆廷海反应过来,宋浩已经拉着我的手快速跑向了密林。
回到我们驻守的地方,我问宋浩“怎么样?”
“说了,这小子表示知道了,他拉肚子,其实就是为了见我们,他说那个女人是个控制欲极强的人,不让他离开半步。”
我松了一口气,准备月黑风高夜行动。
这次,我们选择在晚上动手,趁着他们煮饭的时候。
不比古代,说不定古代真的有武林高手,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给人下毒。
我们的方法比较传统,就是趁别人不注意,将毒鱼的牙齿扔进锅里。
宋浩瞅准了时间,一丢一个准,愣是丢了一大把进去。
我震惊的看向他“怎么做到的?”
“我喜欢扔飞镖,打篮球也是一个好手,所以,这种操作对我来说,比喝水还要简单。”
我把手上的牙齿全部给了他,因为我一个也没丢进去,属实丢人。
等放完毒,我们就静静的守在一边,等他们将东西吃下。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群黑乎乎的影子出现在了海边。
近了些,我才看清楚,是数以百计的食人族成员,他们乘坐着木筏登岛了。
我惊恐的捂住了嘴巴,用极小的声音跟宋浩交流“什么情况?”
“应该是他们的首领回来了,我们应该提前一天下手的,该死。”
宋浩攥紧了拳头,骨节被他捏的咯吱作响,看得出,他很生气。
我也叹了口气,只怕今晚,连我们都在劫难逃。
首领回来了,当得知,自己的族人被两个闯入者,杀的只剩下一点点后,就立刻下令,不惜一切手段,杀死我和宋浩。
然后就是大规模的扫荡追杀,我跟宋浩一路狂逃,连爬树的机会都没有。
直到营地出事,有人禀告首领,女人和首领的女儿以及一些族人吃了晚饭后,全都死了,得知此消息,首领勃然大怒,冲着天空发出一阵一阵哀嚎。
他以为,我们折返了回去,于是命人往返追杀我们。
躲在暗处的我和宋浩松了一口气,同时也为陆廷海的处境捏了一把汗。
首领的女儿都被毒死了,那么,陆廷海的下场是不是很惨?因为,我们和他是一类人。
事实上,我的担心多余了。
就在我和宋浩起身的时候,一个人影朝着我们疾奔而来。
我们两个与他撞了一个满怀,陆廷海惊恐的大叫“不要杀我,我不想死……”
“是我们。”
我揉了揉剧痛的脑门,不停的安慰惊魂未定的陆廷海。
陆廷海看清楚是我们后,长长松了一口气“卧槽,你们两个真是够毒的,除了追击你们的,没有一个人活下来,就连部落里的女人都死了,这下,我们算是跟他们结下了死仇。”
“那你是怎么跑出来的?”
我问他。
陆廷海笑了“我故意拉肚子呗,一到晚上,那个女人就要缠着我,害得我无法脱身,就等她睡着了,我就抱一块石头睡觉,第二天保准拉肚子。在吃饭之前,我又想拉肚子,没人跟着我,于是我拉完就跑。我知道你们在密林深处,就一路狂奔,期间遇到了折返回来的首领,就躲了起来,再然后就遇到了你们,我还以为是他们的人。”
陆廷海的经历也算是丰富,我知道他省略了很多,但他要比宋浩幸运,因为陆廷海只用面对一个女人,宋浩却……
“额……你们俩回去后,记得定期去医院查个血。”
不想,此话一出,迅速招来两个男人的言语攻击。
“怕什么,这些人很少接触外面的人,哪里会有那种病,不过脏是真的脏,那个首领女儿也不是什么正经女人。”
陆廷海解释。
我有些无语,我这也是防患于未然嘛!
宋浩看了我一眼,笑了“我们要是生病了,就一人咬你一口,正所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宋浩的话吓了我一跳,迫使我跟他们保持距离。
很快,脚步声渐近,我知道,那些人又回来了。
我们三个开始彻夜狂奔,跑到了密林更深处。
这里是他们不敢进来的地方,但首领痛失族人和女儿,也估计不了那么多了,他们带着人在后面紧追不舍。
我们留下的枯树断叶,就是他们最有效的追踪痕迹。
跑了两个小时候,我们三个的体力都有些吃不消,但那群人依旧生龙活虎。
人家是习惯了,而我们,只是生活在大都市的养尊处优者。
宋浩提议“不如跳进海里,等风平浪静了,搞一些食物和淡水,直接离开这座小岛。”
我和陆廷海都觉得这个主意不错,我们可不认为,能留下来和这些食人族决一死战,剩下的这些人,个头明显要比我们害死的那些要高,体格也壮,他们出去干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一旦我们落在他们的手上,定然生不如死。
实在没了办法,我们就往岛屿的边缘地带跑,穿越岛屿不可能,但找到大海却很简单。
一个小时后,我们通过一片树林成功看到了大海,这是一片深海区,我们二话不说跳了进去。
跳进去后,我们只敢将鼻孔朝上,其他部位,都藏匿在大海之中。
那群人拿着火把,寻到了我们的踪迹。
过了一会儿,他们索性原地扎营。
天亮后,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坚持到现在的,身体被海水泡了一夜,又麻又冰,我甚至都怀疑,这不是自己的身体。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了海面上,岸上的食人族借助阳光,看清楚了躲在海里的我们,一瞬间,岸上众人吆喝声四起,接着,便是一块块巨石,朝着我们当头砸来。
我的肩膀被砸了一下,痛的我眼泪都出来。
宋浩大吼一声,往前游。
我们三个就跟打了鸡血一样,拼命的往前游。
深海区,一般了解的人都不会擅自行动,因为这里面有凶险的海洋生物。
起初我们只是靠躲进大海藏一会儿,不曾想,他们一守就是一夜,而我们又不敢擅自往别的地方游,万一没被食人族吃掉,反而被鲨鱼吃掉,那岂不是尴尬。
岸上的食人族见我们要跑,没有再扔石头,而是往这片海域,扔被放血的鱼,很快,我们身后的一小片海域,就被染成了血红色。
宋浩大叫一声不妙,紧跟着,我们便看到了三角形的鱼鳍,从不远处朝着我们游来。
这是鲨鱼,鲨鱼最敏感的就是鲜血。
岸上的人开始捧腹大笑,因为我们若上去是死,若留在海里,还是死。
鲨鱼的靠近,让我们三个放弃了挣扎,但活下去的信念,却迫使我们,爬上了岸。
一上去,这群人围着我们就开始一通暴揍。
这一次,没有因为我的独特,而被区别对待,相反,我是被打的最惨的那个,眼睛都肿了。
这些人似乎不想我们就这样死去,首领是个中年汉子,肌肉十分魁梧,他提议把我们绑到绳子上,然后割开我们的血管,喂大海里的鲨鱼。
宋浩时不时充当翻译,帮我和陆廷海了解他们的对话,我苦笑,这个主意真他妈不是人能想出来的。
我以为这是吓唬我们的,没想到这群人说干就干。
我们三个,每个人的手脚都被绑上了一根绳子,手腕和脚腕也被他们割破,正向外流着鲜血。
在我们的头顶,是一根手腕粗细的木头,等同于钓鱼竿。
为了不让我们早点死去,他们就让我们的脑袋露在外面。
我们的鲜血在一点一点流逝,我感觉身体在变冷,一旁的陆廷海已经开始说胡话了。
他说,他好像在海里看到了黑白无常,他们来自一个叫做宾虚的地方,那里住着阎王……
我骂他,清醒点,不要睡。
他说太困了
渐渐地,我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我喊了一声旁边的宋浩,宋浩苦笑“早知道是这么个结果,我就应该吃一颗那毒鱼的牙齿,自己死了,也比鲨鱼一口一口的要死强。”
我也这么认为,至少这样不会痛苦。
不知过了多久,我身旁的两个人都没了动静,我不禁想笑,明明我才是最若的那个,奈何老天爷却让我最后一个陷入昏迷。
……
当我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在小岛上,而且还是食人族的帐篷。
我以为这是地狱,相传,一个人要是在某个地方死了,若心有不甘,那个地方就会化为地狱,困住一个灵魂直到永远。
我坐起身,还想伤感一会儿,却看到自己的手腕和脚腕都被绷带缠了起来,手上还给人打着点滴。
“你醒了,想不到你们还挺厉害,我之前派人过来找你们,结果那群人来了后,就没了动静,我是利用卫星定位装置,才找到的你们,这个小岛不错,我要了。”
说话的,是那个让我毛骨悚然的声音,海盗头子。
我转过身,看到这个家伙正拿着一包零食,而脚边,则是食人族首领的脑袋。
这颗脑袋上面有十几个枪口,还在往外面流着鲜血,我惊叫了一声“你……你杀了所有人……”
“不然呢!让我当个圣母,求他们放了你们,他们再厉害,也挡不住枪的。”
说着,老大将那颗死人头一脚踢到了外面,还整了一句球进了。
我惶恐的退到一边,我现在,都摸不清这小子的心思,因为,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变态,我们落到如今田地,也是拜他所赐。
他虽然救了我们,但我的心情并不好,在我看来,现在的我们落在他的手上,是真的一点回击的余力都没有了。
“他们两个呢!”
老大走到我的身边,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头假发,戴在了我的头上“别管他们,他们好着呢!说到底,他们要感谢你,要不是你求情,我早就把他们一起杀了。”
我蹙眉“我说话了……”
“濒死之际说了,我做到了。”
老大拍了拍我的脸“你还是戴上假发比较好看,哦对了,等你好了,记得教我做满汉全席,还有你们农村吃席的那些菜,我觉得都好吃。”
我点头“谢谢。”
他没有再说话,而是走出了帐篷。
点滴打完,我被人放到了轮椅上。
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女人告诉我,我身体受了一些皮外伤,没有大碍,就是失血过多。
至于陆廷海和宋海,他们的情况比我还好,现在都能下地走路了。
我说要见他们,女人就推着我出了帐篷。
这两个人正跟老大说着什么,见我出来了,老大自动走到别处,似乎是专门给机会让我们说话。
女人将我推到地点,也走了。
“你们没事吧!”
我的声音有些哽咽。
陆廷海惊恐的看了一眼四周“没事倒没事,那只是现在没事,献宝,咱们这次是不是死定了,那个恶魔肯定会等我们伤好后,再找我们玩游戏的。”
宋浩笑了“他不会的,这个家伙带了地质勘探人员,如果我猜的不错,他们在这里应该是发现了金矿或者其他什么珍贵矿产,他现在,肯定想着,如何把这些矿搞到手,大赚一笔,他甚至,还要感谢我们。”
“说的不错,我就想知道,你是怎么知道这里有金矿的?”
这个时候,老大走了过来,饶有兴致的看向宋浩。
宋浩不慌不忙的说“是那些女人,她们每个人都在鼻子上穿了一个黄金鼻环,黄金很纯,只是杂质较多,那个时候,我就猜测,岛上肯定有黄金。”
“你,真的很不错,就是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跟我合作。”
老大指着宋浩,唇角笑意不减。
宋浩摇了摇头“还是不了,这些东西都是你的,我不能要。”
“嗯,算你识相,放心,这次我是真的打算放你们离开,等我有空了,我会找你们玩的。”
此话一出,我和宋浩还有陆廷海三人,都是后脊背一凉。
放我们离开就好,找我们玩就算了,你的游戏,我们真心玩不起。
一个月后,我们的伤都好了,老大真的信守承诺,让手下开飞机,送我们离开了小岛。
当双脚踩在阔别已久的陆地后,我喜极而泣,我,王献宝,终于回来了。
陆廷海和宋浩却一点也开心不起来,宋浩说“真没想到,那群面上跟我万般好的家人,在我危难之际,居然都不想找我回来,以我家的经济实力,不可能找不到我,看来,我需要回去清理门户了,两位,我先回国一段时间,到时候学校见。”
我很好奇,宋浩是在身上装了定位装置嘛!说完这句话,就有专车来接他。
他走的很匆忙,甚至连多说一句话的机会都不给我们。
我看了一眼陆廷海“你不会是也要……”
陆廷海摇了摇头“我爸妈忙死了,他们只知道赚钱,只知道定期打钱,才不会问我在哪里呢!”
我叹了口气,不知道,我失踪后,有没有人找我。
回到学校,准确的说是坐警车回去的,我跟陆廷海两个人,身份证遗失,身份不明,正巧附近发生了凶杀案,我们自然而然就成了怀疑对象。
被抓走后,盘问了一番,确定我们是学生,甚至知道我们是游轮上那三位不幸的失踪者后,对我们的盘问的力度再度加强。
他们尤为好奇,我们到底是怎么从海盗手上逃出来的,我编造了一个谎言“用美貌。”
陆廷海挺直了腰杆“用我的帅气。”
警局的人,同情的看了我们一眼,劝我们去医院好好检查一下,我们拒绝了,就让他们把我们送到了学校。
阔别数日,我跟陆廷海还有宋浩,已经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所有人都以为我们死了,没想到,我们又回来了。
当天,就有地方电视台邀请我们做节目,被我和陆廷海无情的拒绝了。
实在没办法,我就给郑雄打了一个电话。
诡异的是,他当什么事儿都没有发生,还跟我说,电视台他会解决。
第二天,电视台没有再来骚扰我们,正逢周末,我带上课本邀请陆廷海和我一起到家里做客,我们缺失了太多的课程,这些天都要好好补一补。
回到家,我就看到了郑雄和郑浩天还有郑南,他们居然都来了。
随后,从厨房里走出来一个让我后脊背生寒的男人。
“不是,他怎么在这里?”
我指着海盗老大惊恐不已。
郑浩天哈哈一笑,开始给我隆重的介绍“他是我们郑家的商业伙伴外加好友。”
“可惜啊!他们要是早点找到我,我也就不给你们开这样的玩笑了。”
老大叹了口气,脸上写满了无辜。
懂的人自然懂,我干笑一声“咱们这也是不打不相识,中午都别走了,我来给你们露一手。”
陆廷海害怕极了,本来老大给他的压力就够大了,如今家里又多了一个郑浩天和郑南,这两个家伙一看更不好惹,他主动跑到厨房给我当下手,时不时还问我,那个叫郑浩天的,怎么一身杀气,比海盗头子还可怕?
我只说了三个字,没事儿。
他点了点头,知道我不愿意多说。
于是,他岔开了话题“原来是献宝的哥哥们发挥了作用,不然,我怎么说,那老大会那么轻松的放我们离开。”
是啊!不是老大转了性,而是郑家兄弟有钞能力。
吃完饭,老大就走了。
从认识这个老大到现在,我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于是我看向了郑浩天。
“这家伙叫啥,我看你们对他似乎很尊重,不会是怕他吧!”
郑浩天也不避讳,说道“我们也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他自称鱼爷,我们这些朋友都习惯叫他小鱼。”
“那这条小鱼很恐怖嘛!”
郑浩天点头“对,十分恐怖,连我们郑家都未必是他的对手,他不但自己手腕硬,身后还有一个庞大的家族,那个家族跟各国都有军火生意,是当之无愧的超级家族,我们能成为朋友,也是因为救过他一次。”
“对了小弟,我听说那个叫宋浩的也跟你们在一起,那他有没有对你……”
“没有,他现在很老实,岛上也多亏了他。”
“没有便好,我会多留意这个小子的,你在岛上吃了不少苦,我也不说那些安慰的话,这对你来说,估计还有好处,以后遇到困难,不至于束手无策。好了,我和你二哥和三哥,准备回国了,这边,小鱼会罩着你,有他在,我们放心。”
此话一出,我顿觉毛骨悚然。
这哪里是小鱼,是食人鱼啊!
只是我没想到,郑雄也要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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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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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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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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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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