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那个村办公室的屋檐下,林夏和周丰年之前曾经偷偷亲吻过的地方。
只不过这一回。
一把将人压在墙壁上的人,换成了林夏。
她挺胸抬眉,一脸的盛气凌人,却又忍不住嘴角几乎要溢出来的笑容。
周丰年不还手、不抵抗,还顺从极了,乖乖的任由林夏的摆布。
高大挺拔的男人,身上散发着宛若大型宠物一样的忠诚。
这样的小把戏,就像是夫妻之间增加情趣的小小游戏一样。
林夏面对他的时候,大多都是温柔似水的。
但是偶有的“女王作风”,她双眼里傲然流动的模样,更让周丰年心跳加速。
比如被她压在床上的时候……
又比如现在……
咳咳!
林夏清了清嗓子,故作出一副霸道的模样。
“说吧。”
“怎么回事?”
“怎么连你老婆我也瞒着?”
她飞扬着眼尾,语气紧迫的逼问,一派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
但是两人的身体,在幽暗的天色之下,越靠越近。
林夏并没拒绝男人搂在她腰上的手。
亲密的依偎,从头到脚的紧贴。
周丰年把人抱紧了,享受着那柔软的触感,闻着她身上的甜蜜气息,才沉声开口。
“我没想故意瞒着你,想更有把握一点,再跟你说。只是没想到,竟然进展的这么快,一下子就签了合约了。”
就像陈支书之前说的那样,那家汽水厂,是国有老厂。
这样的厂家一向姿态很高,根本看不上他们这种“农民”身份的人。
周丰年都以为还要磨上一阵子,或者一切努力都打水漂。
他真的是走了大运,才遇上如此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男人深黑的眼眸里也带着兴奋,哪怕光线黑暗,也藏不住这一抹璀璨。
“老婆,这全都是你给我的好运,我才会这么顺利。”
林夏被他灼热的视线紧盯着,粉白的面颊烧红。
又被他抱紧着,身上热乎乎的。
她的手指绕着周丰年胸口的衬衫纽扣打转。
“哪有的事,是你有出色的能力,才做到了别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林夏如此回说,并不揽这份功劳。
周丰年却坚定无比,继续坚定的说道,“就是你带给我的好运,要不然我也不会想到汽水厂的。”
“嗯?”
林夏仰头,跟他四目交接,一双美眸深处带着困惑。
周丰年勾了勾薄唇,浅浅一笑。
他反问道,“你还记得我们一起喝过的橘子汽水吗?”
“当然记得。”
林夏先是想也不想的回答,完全是脱口而出的。
但是话音一顿。
她不禁思忖了这里面的前后联系。
缓缓地,林夏的眼底多了一抹恍然大悟的神采。
周丰年黑眸带笑,冲着她点了点头。
他低语,“没错,就是因为你……”
曾经他们一起喝过同一瓶橘子汽水……
那时送周正初离开的时候,在车站里买的也是橘子汽水……
后来林夏把橘子汽水给了空间里的孩子喝,特别是圆圆,喜欢得不得了,每次见面都跟林夏提起。
林夏因此让周丰年又买过几次……
一连串的事情之下,橘子汽水也就这样印在了周丰年的脑海里。
某一天,他从县里结束公事,打算回村,照旧要给林夏带几瓶橘子汽水之时。
就那么突然的灵光一闪。
橘子汽水上并没有外包装,周丰年找了汽水整箱的包装,才在上面看到了橘子汽水的产地。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橘子汽水的产地,竟然就在他们隔壁镇上。
因为信息闭塞,这么多年都不知道。
这也是周丰年为什么能够签下这个合同的,最初契机。
周丰年将这些细节,一一说出来。
他无声的,将林夏抱得更紧了一些。
就好像林夏曾经跟他说过……
【老公,你之前不是说我是你的福星,是专门来帮你的,所以你可要抱紧我,这一辈子都不能松手!】
【我绝对不松手!这一辈子都不!】
时间每一秒钟的流逝,都让他对眼前这个女人爱的更加无法自拔。
甚至恨不得,这一刻能永恒下去。
林夏听完了这些后,喃喃自语了一句。
“这么说来,还真的是因为我呢~”
她像是鸣鸣得意,可是眼底却又是兴奋狡黠的神色。
就像是个小机灵鬼。
周丰年敏锐的捕捉到了她的眸光,却不戳破,反而期待着林夏想做些什么。
紧接着——
林夏踮着脚尖,抬起双手,一下子紧紧抱住了他的脖颈。
周丰年顺势低下身,消除着两人之间的身高差。
紧接着,甜如蜜糖的声音,就在他耳边响起。
“那也要我老公聪明,能把这两件事情联系在一起。”
“而且还要我老公能干,把那些连陈支书都搞不定的国企经理,都说的服服帖帖的。”
“我就只是起了一个头而已,最大的功劳还是你的!老公,你真厉害!”
一连串的彩虹屁,都不带重复的,一股脑的涌向了周丰年。
他都快被她夸到天上去了。
还有那一句……
“老公,我真的好爱好爱你——”
无论多少次,听到这句话,还是能让人心潮澎湃。
“我也爱你。”
男人含情脉脉的回道。
他双眼里的深情,比夜色还要浓重。
林夏闻言,顿时笑的更加开心了。
要知道,这个男人闷骚的很,如果不是逼急了,根本不会说出这样的情话。
“再说一遍,我还想听。”
她盈盈期盼。
“我也——”
周丰年眼眸微垂,目光紧紧交缠着,正要再一次说出那个字的时候,抱着他脖颈的手腕在这个时候一用力。
一夕之间,他的嘴唇被重重的堵住。
突如其来的力道,有些失控。
柔软的嘴唇撞到了牙齿,有些疼。
细微的疼痛,却让人更加的血液加速。
他们唇齿交缠了这么多次,立刻找到了最缠绵的姿态。
亲密的,气息交融。
……
僻静的屋檐之下,微微的凉风吹拂而过,两人的身影被隐藏在其中。
一旁的草丛里,秋虫嘶嘶鸣叫。
在这样的声响中,还掺杂着一些粘腻的口水交缠时。
暧昧又引人遐想。
谷欠望的火焰越烧越厉害,几乎让人停不下来。
林夏恨不得整个人都黏在周丰年身上。
周丰年到底是主导这一切的人,也是更加冷静克制的男人。
他努力维持着最后一丝的自制力,在炽热中分开两人。
一夕之间,多了彼此气喘吁吁的声音。
他们靠在对方的肩膀上,眼神迷乱,嘴唇微张,小口小口的急促喘息。
特别是林夏的唇瓣。
都被吻肿了。
厮磨啃咬一个没落下,泛着一层淡淡的水光。
一会儿后。
周丰年抿了抿唇,将唇齿之间香甜的味道咽下去,带着一丝微喘开口。
“老婆,我买了礼物送给你。”
林夏不仅被吻肿了,还有些缺氧,浑身软绵绵的不想动一下。
但是一听到这句话,眼睛眨了眨。
毕竟哪个女人会不喜欢礼物呢?
是周丰年将她抱入怀里的,也是周丰年将她轻轻分开。
高大冷厉的男人眨了眨眼,英俊的脸庞上带着一丝局促,甚至还有一闪而过的青涩。
做任何事情,都胸有成竹的他,竟跟毛头小子一样不安着。
林夏这么一看,越发好奇了。
又不是没送过她东西,怎么这一次就这么……羞涩呢?
周丰年戴着戒指的左手,摸了摸裤子口袋,掏出一样东西。
“我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就随便挑的。”
他说着话,摊开手心。
出现在林夏面前的,是一个水晶发夹,款式简洁大方。
虽然四周光线很暗,可是一闪一闪的水晶很耀眼,每一个切面上,折射着光芒。
这光芒,照亮到了她的心里。
还跟周丰年手指上的戒指光芒,交相呼应着。
“喜欢,我很喜欢。你送的东西,我都喜欢。”
林夏理了理发丝,侧了侧头。
她继续说道,“老公,替我带上吧。”
周丰年拿着水晶发夹,显得有些笨手笨脚的。
能干任何农活,又能设陷阱抓野禽的男人,试了好几次,才把水晶发夹夹在林夏的头发上。
带上去之后,林夏看不到,就伸手摸了摸。
她恋恋不舍得摸了一次又一次,还问周丰年,“好看吗?”
“好看。”
周丰年想也不想的回答,黑眸一动不动的紧紧注视。
“是我好看,还是发夹好看?”
男人回道,“当然是你好看。”
他还是一样的,不假思索。
林夏听了后,彻底的心满意足了。
她娇笑着,又补了一句,“你送的发夹,也很好看。”
……
夜色之下,两人推着自行走回家。
沁凉的夜风吹在脸上,带走了些许的燥热。
林夏慢悠悠的跟周丰年说起了林业离婚的事情。
因为离婚已经是定居了,所以在说起王桂芬的那些所作所为,也就不再那么生气。
“钱给了吗?”
周丰年从始至终默默听着,就问了这么一句。
林业给王桂芬的三百块钱,是跟他借的,所以事情的内幕,他还是多少知道一些。
“给了。”
林夏对此有些有无力,还有无法消散的怒气。
“给了也好,事情才能更快的解决。”
周丰年比林夏更清楚,那些撒泼耍横之人的无赖嘴脸,会没脸没皮到一辈子缠着你。
他也听得出林夏的不甘心。
毕竟王桂芬那样的人,实在是不值得三百块,这么多的钱。
周丰年劝说道。
“那三百块钱,也不算是给王桂芬的。”
林夏皱了皱眉,疑惑地问道,“不是给她的,那是给谁的?”
“是给林业的良心的。”
周丰年沉声回答。
林夏这么一听,心中原本的愁闷,顿时消散了许多。
周丰年的话说的不错,那三百块钱,的确是给林业的良心。
林业心里有个底线。
无论今天王桂芬开口要多少,他都会给这个金额。
因为这是他能给的全部。
也是他对这个跟自己有一顿婚姻关系的女人,最后所能做的事情。
林夏静默着,仔细又想了想。
周丰年在此时,无声的,牵住了她垂在身侧的手。
男人修长的手指,在她手背上轻轻摩挲着。
他低声说道,“我相信人这一辈子,总能遇到一个自己喜欢,也喜欢自己的人。你别担心,大哥以后也会遇到的。”
比如,像他。
林夏转头,看了一眼月光下的周丰年。
男人深邃的轮廓,在皎洁的月光下,显得愈发英俊迷人。
一生一世一双人。
她这一辈子做到了。
五指交扣的手,紧紧的握在一起。
“我也相信。”
林夏甜笑着回道。
深黑发丝中,闪闪发光的水晶发夹,跟她脸上的笑容交相呼应着。
……
第二天,林业闹离婚的事情,已经在村子里人尽皆知。
大家见面了之后,都不再说,“你今天吃饭了吗”。
反而问,“你听说了没,林家大儿子闹离婚了”。
“哼,我看林业是读书读傻了。要不然好端端的,怎么可能连自己老婆也不要了。也不看看他自己,瘸着一条腿,还能找到第二个愿意嫁给她的女人吗?”
“你这么说我可不同意。林业再怎么说也是我们村里的状元郎,读过书,识字的,而且人也长得不错,现在人家日子好了,哪会找不到嫁给他的人。”
“诶哟喂,你说的这么起劲,把一个瘸子说的天花乱坠的,你干脆嫁给他算了。”
“唠嗑就唠嗑,你往我身上扯什么扯?你自己丈夫满脸麻子又是蒜头鼻,还不准我说林业长得好了?”
“李春花!我看你就是想跟我吵架!”
河边,一群女人一边洗衣服,一边说着家长里短的事情。
说着说着,两个看起来二十多岁,年纪还算轻的女人,纷纷把手里的脏衣服一扔,下一秒就要撕扯起来的模样。
其他人虽说都爱看热闹,却也不能看着她们这么打起来。
几个年纪比较大的婶子走过去,把她们扯开了。
“吵什么吵,不就是唠嗑,怎么还引火烧身,你们倒是先吵起来了。”
“就是!说林业,说林业,你说好端端的,林业怎么就闹离婚了,好像陈支书昨晚都去他们家了,也没劝住呢。”
“那个王桂芬好吃懒做,又成天不寻好,以前他们就三天两头的吵架,结婚这么久了,肚子也不见大起来,该不会是不会生吧。”
“没听说有这个毛病啊?屁股那么大,也不像是不会生的。”
“你们是没看到过王桂芬泼辣的模样,我估计林业实在是忍不下去了,才提的离婚。可是王桂芬怎么就答应了呢?被婆家赶出门的女人,还能活得下去?”
女人们说来说去,把话题这么一绕,终于转到正题上。
就算林业想离婚,王桂芬也不应该答应。
“我听说……”
就在这个时候,一直没说话的一个婶子,突然的抬头说道。
一下子吸引了全部人的注意力,目光纷纷落在她的身上。
“我听说,林业给了钱,好像有……有几百块呢……”
那个婶子胆子挺小的,越往下说,声音越轻。
就在这时候,突然的哗啦一声。
有人手里垂衣服的木棒子掉在了水里,顺着河流冲走了,都没捞一下。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沈秋花,刘梅的闺蜜。
沈秋花突然的站了起来,大声问道,“你说林业给了多少钱?”
“几百……我也不知道真的假的……就是路过的时候……不小心听到的……”
回答的那人都快吓得不敢说话了。
沈秋花这下连衣服都不洗了,端着还是脏的衣服,脚步急匆匆的回家。
“喂,秋花,你这么急干什么去啊?”
有人在她身后喊着。
沈秋花连头都不回一下,大步走远。
她并没有回自己家,而是去了村头的刘二柱的家。
沈秋花用力的敲了敲门,嘴上还喊着,“二婶子,二婶子,你在家吗?”
刘二柱的媳妇前去开门。
“秋花,你怎么来了?”刘二婶打开门,问说。
沈秋花突然的压低了声音,偷偷地问道,“二婶子,刘梅在家吗?”
刘二婶面色一沉,左右张望了一下。xǐυmь.℃òm
她突然一把将沈秋花拉了进去,又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那架势,就跟是做贼了一样。
恰恰不打自招了,名义上已经出嫁的刘梅,竟然就在村子里,还住在自己家里。
屋子里。
刘梅正拿着镜子看脸上的伤疤,就算看到了沈秋花也没什么好脸色。
“你来做什么?也是来落井下石的?”
她冷嘲热讽着。
沈秋花却挑了挑眉说,“刘梅,你还想不想报复林夏了?”
刘梅一听,顿时放下了手里的镜子,整个人都来了精神。
好像她活着的意义,就是为了对付林夏似的。
特别是刘梅此时的眼神,如狼似虎,满是仇恨。
她恶狠狠的说道,“快说,有什么好消息?林夏那丑女表子,一天不弄死她,我就不叫刘梅。”
沈秋花在刘梅的催促下,开口道。
“林夏的哥哥林业在闹离婚呢。”
刘梅一听,皱了皱眉,“我听我娘说了,那又怎么样?又不是周丰年跟林夏离婚,把那个丑女人扫地出门。”
前一刻还激情澎湃的人,顿时显得毫无兴趣。
“刘梅,你怎么变笨了!这可是你大好的机会啊!”
沈秋花跟刘梅凑在一起,交头接耳,把在河边洗衣服时候听到的事情,全都说了。
刘梅听到林业竟然能拿出几百块钱的时候,恨恨地一咬牙,嫉妒的火焰顿时燃烧了起来。
“王桂芬这个笨女人,每次搞砸我的计划就算了!竟然又被林夏给骗了!才几百块钱就满足了!竟然还答应离婚!他真的是脑子被狗吃了!”
两人说到最后。
沈秋花指了指一旁的刘二婶,嚣张的笑着。
“刘梅,如果我没记错,二婶子也是有身份的人啊,是我们村的妇女主任!”
此言一出。
刘梅的眼神和沈秋花对视了几秒钟,一样满是算计,然后也转到了刘二婶的身上。
哼!
林业就算花钱也要离婚!
那她就让林业离不成这个婚!
只要是林家人,她全都不会放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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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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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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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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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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