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满福酒气熏天,说话含糊不清,但意识似乎清醒的,知道扶着他的人是大国和红珠。
他扯着嗓子吼:“大国啊,跟着叔叔干,好好干,争取打下一片咱自己的天地,混到人前头去,我看谁他娘的再敢对咱指手画脚,说开就开?
哼!狗日的陈元春!等着,老子将来比你混的好!是不大国?你是读过书的人,脑瓜子比我强,以后一定要比我好,好不?”
大国点点头,笑说:“好的叔,都听你的。”
这一夜,大国和妹妹住同一屋。蛮子女人回家了,其余几人打了地铺。天气热,冻不着。
次日清早,蛮子早早上班了,潘满福起得最晚,昨晚喝酒了还没醒过神来。
大国和红珠在蛮子上班的时候,就惊醒了。
昨晚睡觉,因为人多,都没脱衣服。起来直接洗了把脸,喝了些水等老潘醒来。
约莫十点钟,潘满福终于醒了。翻起身来,“哎呀”一声,拍拍脑袋,还觉得晕乎乎的。
几人去附近的包子店吃了早餐,才开始找工作了。
一切还算顺利。走了没几条街,红珠第一个找到工作了——一家酒店做服务生。
大国不太情愿,在最后做决定的时候,大国告诉潘满福,能不能把他和妹妹放到一起,或者你也行。
总之妹妹需要有个人看着,她是女孩,大了,他不放心。
潘满福觉得也是,就问人事经理还有没有大国可以干的活?
经理是女的,说不需要了,不过附近有一家酒店,我前天路过还看见他们招人呢。
潘满福看了一眼大国,大国问,那是什么工作?女经理说,还是服务生。
大国有些不满意,因为潘满福曾经告诉过他,你是男孩子,做服务员没什么前途,要做就做一名厨子,技术练好了,可以挣大钱呢!
大国正在发愣,潘满福戳了一下他,说,咋样?你不情愿咱就撤。
大国没弄明白潘叔的意思,以为在问他愿不愿意干服务员,不愿意就再找。大国说,撤吧!
潘满福拉起红珠准备走,大国一愣:“妹妹也走吗?”
潘满福皱眉:“你不是刚说要撤的吗?怎么了?”
大国点点头:“也好,咱再走走吧。”
其实对妹妹的工作,大国还是情愿的,就是没把他或者潘叔多少安排一个人,这样互相有个伴,毕竟是女孩子。
再说,找工作也不容易,随便这么推了,怕下一家又找不到了,还为难潘满福。
大国心里有些后悔。
出了门,几人又继续找。
在一家小餐厅,倒是把大国给安顿下了。
潘满福介绍的时候说,这孩子刚学完厨艺,虽然不是太精,但假以时日完全是块材料。
老板正好缺一个厨子,也希望差不多的厨子就行,因为是小本生意,也不怎么景气,好厨子工资高,他开不过来。
听大国学过,差不离是个半吊子,就想把他要了——可以压低工资。
但也不能差到没了底线。老板想试一下水平,叫大国先炒几个面食和小菜。
大国三下五除二做了几个,老板尝了几口,觉得还不错。正好有客人,顺便端给他们免费尝尝,老板说新来的厨子试试手艺,你们给个评价就行。
结果,吃过的几人说还真不错,味道受众,好吃呢!
好!就这么定了。工资是潘满福看着谈的,大国听着很高,起码比通和县时候高多了。
但在潘满福眼里,说这不算高,暂时先干着,把手艺偷偷练好了再往上爬。
大国明白潘的意思,就欣然答应了。
只顾着谈大国的事了,却把红珠给忘了。大国一直想和妹妹呆在一起,主要方便照顾她。
老板说,服务员不需要了,那几个都是我们亲戚呢。
完了!还是没把她和自己安排到一起。大国有些失落,但又觉得老板人还不错,这工作也是好工作。
他本来就是个半吊子,没想到在兰州的餐馆里,一下子就面试通过了。他清楚,这一切功劳都是师傅的,当然自己也用了心。半年的功夫总算没白费。
工资也高,超乎他的想象,潘满福说了,在这里好好练练手艺,等学精了再找大饭店,挣大钱。
说得有理,所以对这份工作,他是铁了心的喜欢。
看来,妹妹和他不能在一起了。
工作定好了,老板说明天就可以上班。几人出了门,继续找工作。
潘满福的也找好了,在一家中型饭店,是厨师,工资挺高,潘满福也喜欢。
最后剩下红珠,看来她注定要一个人单打独斗了。这让大国很不是滋味。
毕竟第一次来大城市,人生地不熟的,几人都分散在四处,相互没个说话的。
除了下班见一面,白天都各忙各的了。
潘满福看出了大国的心思,就劝他不要伤心。虽说第一次来兰州,但红珠也不是在县城呆了一年么?
你俩都念过书,识字,你瞧红珠,现在出落成一个大姑娘了,身上哪有土里土气的影子?况且脑瓜子也好使,就让她锻炼锻炼。
何况晚上下班了,咱们都在同一座城市,随时可以过来坐坐啊,有啥担心的?
大国支支吾吾说,正因为红珠出落成大姑娘了,所以我才担心。
你瞧昨晚喝酒的时候,蛮子的俩老乡,眼神死盯着红珠不放,恶心死了!
红珠笑了,拉着哥哥的手说:“哥啊,想啥呢?就你多心,没事的!潘叔说得对呢,咱都大了,该闯一闯了,该独立生活了,怎么说咱们还在一座城里呢,又不是永远不见了!说实话,你担心我呢,我还担心你呢!”
大国一愣:“你懂个啥?我是男孩子,你担心我干啥?”
红珠明白哥哥的意思。但说,我知道你是男孩子,可如今你成了厨子,毕竟不精,我担心你一不留神,给人家炒坏了菜,得罪了顾客,老板就开了你呢!
大国吧唧了一下嘴巴,摇摇头:“啧啧!晦气晦气,这还没开始干呢,你就给我喝倒彩?这以后我还怎么干?
也对,都老大不小了,是该闯一闯了。但记住,不管在哪里,做什么,都要兢兢业业,踏踏实实,要对得起那一份工资。
不管发生啥事,都要忍着点,出门在外都不容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红珠笑了,潘满福瞪大眼睛:“啥?后面两句啥来着,从来一遍。”
大国一笑,重复了一遍,潘满福愣了半晌,才点点头:“好词!好词!不亏是读过书的孩子,懂的就是多。”
俩孩子笑了,潘满福边走嘴里边重复着那句话,像要把它背下来,拾人牙慧,说给别人听听。
最终,红珠的工作也找好了,在一家酒店做服务生。包吃住,但工资没大国的高。
此时,时间已到下午三点多。走了一阵路,工作找好了,人也累了。
几人去了一家餐馆吃了一碗面。
大国对这样的工作还算满意。主要距离问题。潘满福离红珠近一点,他离老潘近一点。
天黑,几人又在蛮子那里过了一夜。蛮子听说都找上了,还挺顺利,也为他们感到高兴。
这一夜,大国和红珠睡得很香,一切只因为顺利找到了工作,他们心里终于踏实了。
梦里,大国梦见潘满福开了一家饭店,他是厨子,红珠是吧台收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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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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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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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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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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