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萍没有拿什么,就空着手。来的时候,提着个塑料袋,装了两个饼子,车上吃完了,袋子也扔了。
夜色迷蒙,高楼林立,上面闪烁着灯泡,五彩缤纷,煞是好看。和以前电影里见过的放烟花一样的美丽。林一萍才觉得,西安比兰州好看多了。
大清早的天气有些凉。她来的时候就穿得有些少,这会才觉得很冷,就进候车室坐了一阵子。
天说亮就亮,也就过了半个多小时。出门,林一萍又看见冒着热气的包子,她偷看良久,一直咽着唾沫,很饿很馋,就是舍不得花钱。老板发现她了,喊了一声:“热包子了,进去坐一坐了。”
西安人说话,原来和老家差不多,她能听得懂。一看身后,再没有别人,才觉得是在叫自己,她心里有些紧张,但还是回话了:“多少钱?”老板扯着嗓门回话:“不贵不贵,先过来坐!”
林一萍没有过去,径直朝反方向走了,她怕那人坑她。这都是黄粱告诉她的。
自结婚以后,黄粱自知已经没有希望,便慢慢收心,后来也如意找到了媳妇。以后的日子,她每次回娘家,在高屯乡偶尔碰见,也会简单寒暄两句。
她心里,至今有些割舍不下,十八岁那年的记忆,让她永生难忘。黄粱人很好,她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和黄粱结婚了,日子一定过得很美满。至少不像王德奎那样,会对她这么暴力。
只可惜这辈子没有福分了。而黄粱也是,虽说也结婚了,但见了面,脸还是会发红,会害羞。有时候还会给他买些好吃的,比如糖果,花生之类的。
但她很少接受他的东西,见面只是简单的寒暄两句。黄粱也知道她一直过得不好,一切都是因为十八岁那年的傻事,为此,他也一直很愧疚。
林一萍告诉他,以后见了面尽量少说话,笑一笑点个头就行了,龙窑乡有人在这里摆摊,看见了又会传到王家庄,王德奎知道了还不得搞砸了!黄粱也理解,所以见面只是简单的寒暄两句,要么在人少的地方多说两句。
黄粱结婚迟一点。十九岁那年,他就跟着村里人去外地打工了。下过井,搬过砖,擦过鞋,什么都干过。打工让他见了不少世面。大城市也去过,小镇子也呆过,形形色色的人也见过,大事小事都经历过。
逃过票扒过火车,偷过东西……反正为了生存,什么烂事都干过。每次黄粱说起这些,她都很佩服他,也为他这样的做法感到危险。
黄粱说过,好多火车站其实都很乱的,就连车上都有小偷,出门在外一定要小心。出了车站,一般不要在附近逗留,有人会看着装、走姿、口音等,判断一个人是山里人还是某个地域的人。若是觉得缺心眼,那就要小心了,不然准会摊上事。还说,车站的东西价格贵,人难缠,骗子也多,一定要提高警惕。
黄粱也说,出门在外,如果有个伴儿,那最好了,至少有个照应,日子会好过点。若是一个人,其实很不好过的。当然女人就更不行了。人心险恶,套路复杂,一不小心就跳火坑里了。
也说在外面了要和人拉好关系,要团结同事;干活了不能偷懒,要踏踏实实,这样老板才会看上你,才能稳定赚到钱。反正关于出门的事,黄粱给她讲过好多。他说这话的目的,是告诉她有机会了外面走一走,虽然有些坏人,但那只是凤毛麟角,为数不多,外面的世界还是很精彩的。其实咱们老一辈都活在大山里,祖祖辈辈靠着两亩黄土生活,他们没去过城里,还以为世界就那么大呢,人都像他们那样过活的呢!
黄粱很努力,这些年一直出门在外。前些年听说不好,这两年很少见过,听人说在大城市打工,一年很少来,就过年时候来一次。总之她见得很少了,不知道现在过得怎么样。
但不管怎么说,这是个有为青年,十九岁出门,一直到流浪在外,打小死了爹,家里也穷,愣是凭着自己的努力,赚了钱盖了房子,还买了三轮车。这在高屯乡也算是成功人士。他哥哥还考上了老师,那个家的确不错。
在王德奎的拳头下,她看透了婚姻的嘴脸。比起金钱,她觉得能有一个知冷知热的男人,比什么都重要。
不管怎么说,这一次算是出门了。黄粱说的一切,算是用上了。
车站,人来人往,时不时从大门口出来一大波刚下车的人。有的微笑,有的忧伤,有的拎着包,有的空着手,有的打情骂俏,有的独身一人,有的油光满面,有的胡子拉碴……
车站的大门,似乎是通向另一个世界的出入口。有人进来,有人出去。带着梦想,带着惊慌。一路得到,一路失去。或者进去就活了,出来注定没了命。
林一萍叹了口气,想想黄粱曾经教给她的那些出门“秘笈”,心里不免觉得踏实多了。似乎已经出过一次远门,今日这是第二次、第三次,甚至好多次。这样想来,便把自己当成了这里的熟客,心里不再有太大的距离和陌生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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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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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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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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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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