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江湖说书人之三千亡魂>第49章 花好月圆
  “吁...”

  凤冠霞帔未解,闵毓秀就这样跑出来了。

  她身后,跟着于家、闵家的家将,环伺左右。

  “苏幕遮到底跑哪儿去了?”

  “回家主,姑爷他...他好像...”

  闵毓秀俏眉一怒,喝问道:“好像什么?说话吞吞吐吐,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闵家家将正了正色,俯首道:“是。根据听风楼的消息回报,姑爷是去追芳情苑老鸨鱼时慢去了。”

  “什么?”

  闵毓秀勃然大怒,狠狠的咬着银牙。

  “这个混蛋,竟然对她念念不忘?你们说,我哪里比不上鱼时慢了?”

  众人沉沉低着脑袋,沉默不言。

  闵毓秀又道:“拿着银两去听风楼,不惜一切代价查到姑爷去向。”

  “是。”

  三日后,家将终于打探到苏幕遮行踪,下榻邕城青平县的安乐镇。

  这次,苏幕遮逃无可逃。

  当他看见鹑衣百结、灰头土脸的闵毓秀出现在他面前,一脸幽怨的看着他时,苏幕遮终是低下了头。

  浪子,终有归处!

  此心安处是吾乡。

  平安镇已毁于战火,苏幕遮飘荡的心只能安在闵毓秀身上。

  这个看似泼辣凶狠的女人,那眼神中的丝丝柔情,就连千年寒冰都能融化,能让天底下最铁石心肠的人动容。

  女人若是愿意释放温柔,哪怕她再丑,都能勾住男人的心。

  更何况,闵毓秀本就不丑。

  恰恰相反,她很美,她是京城三大美人之一。

  这样的女人,她的温柔就像是绕指柔,缠着你永远挣脱不开。

  上官红袖抿嘴偷笑,他第一次看见苏幕遮一副“怨妇”的样子,不情不愿的被套上新郎官的服饰、推进喜堂。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主婚人是客栈掌柜,证婚人是上官红袖。

  客人,则是从街上拉来的过路人,图个喜庆。

  安乐镇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民风淳朴、百姓安乐。

  人人脸上都有笑容,自是愿意为这对陌生眷侣贺喜。

  因此这场婚礼十分热闹。

  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拱手向苏幕遮和闵毓秀道喜,捉着酒杯轮流向他们敬酒。

  这夜,上官红袖喝得酩酊大醉。

  他不是个好酒的人,他很少很醉。

  但今夜,他非醉不可。

  因为苏幕遮拉着他喝酒,喝光五斤竹叶青、又令人担来两坛屠苏。

  店家见他们还没有醉、还在要酒,便将珍藏的五坛霜寒露拿了出来。

  苏幕遮不是酒鬼、也不好酒,却是天生的好酒量。

  上官红袖脸色晕红,双眼已经朦胧了,可苏幕遮还是没有醉。

  可客栈里的藏酒都被喝光了,只好令人打来二十斤烧刀子、二十斤二锅头。

  终于,两人都醉了。

  上官红袖的醉态最是玄妙。

  他躺在地上,眼神迷离的仰望着星空,痴笑不止。

  天底下,谁都没有见过上官红袖的醉态,除了苏幕遮。

  只是此夜之后,上官红袖发誓绝不再饮酒。

  于是,天下也就只有苏幕遮一人,见过上官红袖的醉态。

  此事,成了两人间的小秘密。

  两个男人,一旦有了秘密,就很容易成为朋友。

  尤其是关于喝酒的秘密,那他们的友谊就更加牢固了。

  其实何止是男人?

  女人岂不也是如此?

  是的,那个女人在新房中枯坐久等,始终不见苏幕遮进来。

  她便自己掀去红盖头,气汹汹的冲出房门。

  见苏幕遮趴在上官红袖身边,恨恨的一脚将上官红袖踹开。

  上官红袖依旧在痴笑,望着夜空中的星辰明月痴笑。

  她拉起苏幕遮,将他扛回房中,然后将他身上衣服扒得干干净净。

  “我究竟哪里不如鱼时慢?”

  苏幕遮那双朦胧的眼睛倏然明亮,一把将她拽到怀中,在她耳边轻声道。

  “你不如她坏。”

  闵毓秀脸色臊红,努嘴娇嗔道:“那你喜欢坏女人?”m.xiumb.com

  苏幕遮指尖弹出一道劲风,床帘缓缓坠下。

  他一扭身,将闵毓秀压在身下。

  “不,我喜欢好女人,你这样的好女人。”

  “讨厌。夜已深,该——”

  “哈哈哈哈,该洞房了。”

  这一夜,花好月圆。

  .....

  洛府。

  姜承和卸了一切官职、军职,爵位被夺,还归剑冢为苏幕遮守剑。

  年轻的皇帝恐怕姜家军兵变,便遣派洛飞绝携肖央池前去边关,安抚三军,并领统帅一职。

  洛飞绝早早启程,如今洛府止有洛问书与几个老仆人。

  当然,还有风花雪月四名侍女。

  此四女,原本唤作望剑、问剑、听剑、指剑,是洛问书亲赐的名字。

  经历宫廷一事,荣小婉消失无踪,师傅又远走不知去向。

  洛问书性格渐变,终日里与司徒多情厮混青楼妓寨。

  司徒多情倒是欢喜,可算逮着个财神,可供他肆无忌惮的放肆淫乐。

  只是再多银子,也不够两人挥霍。

  不过一个月,洛府万贯家财倾荡一空,霜寒剑也当了出去。

  洛问书只好将将军府抵押五十万两白银,用作两人玩乐。

  青楼妓院自古便是销金窟,有钱的是大爷,没钱的是龟孙。

  司徒多情当惯了龟孙,洛问书却当不起大爷了。

  于是司徒多情回到丐帮,洛问书带着风花雪月四名侍女远走江湖。

  江湖在哪里?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司徒多情是如此告诉他的。

  送洛问书离开京城时,司徒多情筹了五千两纹银、赎回霜寒剑交给洛问书。

  当知道司徒多情是如何筹齐银两时,洛问书也发了个誓言:这辈子,再也不去青楼。

  那司徒多情是如何筹到这五千两纹银的呢?

  不要忘了,司徒多情有一张极为俊俏的脸蛋。

  男人可以女票女人,女人为什么不能女票男人呢?

  司徒多情将自己卖给通字钱庄的熊掌柜一个月。

  那位女掌柜,体重两百三十二斤,一甩脸就能听见锅里油声炸响,一张嘴能把他吞下去。

  这是一段痛苦的回忆,司徒多情此生没有对人提过。

  目送马车驶离京城。

  洛问书入了江湖,司徒多情进了熊掌柜的闺房。

  他们都有光明的未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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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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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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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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