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林强才不过五岁,还是个小孩子。
也没什么心机。
林华是当堂哥的,就分给了他。
谁知林强来了一次,又来第二次,第三次。
这林华就不给了。
因为他知道,这林强是被家里给指使来的。
也不知道这三房家的人怎么这么不要脸。
别人家吃肉,也好意思来要?
他们家占的东西可不少呢。
林家二房能分到的东西少得可怜。
连大房都不如。
理由就是,林大志有正式工作,林家大房没有。
反正那些东西,林大志也不稀罕,索性就没要。
分家文书上也写得明明白白。
还把地都进行过测量。
严格说来,林家二房其实是很吃亏。
假如以后以地基来赔偿,二房应该就少赔很多。xǐυmь.℃òm
不过林大志的想法是,他们一家迟早会离开这儿,才不会在农村待一辈子呢。
就算是去矿场开车,也只是暂时的。
到时候再看实际情况吧。
因为要给大家做饭,林娇是家中长女,自然就要担负起洗菜做饭的任务。
柳惠也一样,唯一可以偷下懒的,就是林华了。
原身也是八岁的孩子,在林家老受气了。
哪里像如今的林华,还敢去偷拿他奶的东西。
因此,林华见自己姐姐要去洗菜,也就跟着要去。
“姐,我帮你吧。”
林娇微笑着揉揉弟弟的发顶,便带着他往外走。
因为菜都是从山里挖来的野菜。
这些野菜的口味还不错,纯天然绿色,其实也可以在交易面板上挂牌交易。
不过林娇觉得,什么都拿去交易了,他们一家怎么招呼客人呢?
这自留地里的菜如今也归林家老三了,是林老婆子躺在地上打滚儿换来的。
见她实在是非要把地拿去,林家也懒得跟他们争。
所以这会儿招待客人,只好用野菜。
好在林娇的运气很好,去山上挖野菜,一挖一个准儿。
或许这就是她有如意空间的原因吧。
能让她比别人更容易得到某些东西。
到了堰塘边,林娇和林华在那儿洗菜,就听到有人在身后议论:
“那不是林娇吗?”
“听说他们家分家了。”
“咦,她以前不是挺喜欢那个岳知青吗?”
“听说岳知青才不喜欢她呢。
人家喜欢的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
“对头,不就是村东头林二叔家的女儿,林美凤嘛。”
正提到林美凤,不远处,一个穿着粉色小西服外衣,派头十足的某女就走了过来。
这个穿着粉色小西服,手里还拿网兜装着书的年轻女子,就是林美凤。
也是林家村公认的才女和美女。
这美不美的,倒谈不上。
更何况如今穿来的林娇可是有如意空间的。
只要她多用那灵泉水洗一洗,相信以后这长相,就应该是这里最出挑的了。
谁也比不上。
所以,林娇并没有在意林美凤。
偏偏有人挑事儿道:
“阿娇,美凤回来了,你还不去迎接?”
林美凤听到大家都这么说,还真就站在原地,等着林娇去迎接她。
林娇当时一愣,便回忆起了从前的一幕幕。
搞了半天,原身原来竟然是个舔狗。
舔的不是别人,就是眼前这个叫林美凤的女孩子。
两个人年龄相仿,以前读书的时候,就在一个班上。
后来林美凤去读了初中,还升上了高中。
林娇却因为脑子笨,连初小都没读毕业,就吵着回了家。
所以后来林娇一看到林美凤,就一脸艳羡的样子。
巴不得能和她走得近,沾沾这个全村骄傲的光。
而林美凤从初中开始,就非常会使唤林娇。
把她当作了自己的仆人一般。
这会儿她就站在那儿,朝林娇招手道:
“阿娇,快过来。”
呵,以为是在招唤自己家的阿猫阿狗?
林娇站在原地,纹丝未动,只是对林美凤礼貌道:
“不好意思,我还要洗菜做饭呢,就不招呼你了。”
“洗菜做饭?那谁来帮我拿这些书?”
那意思就是,林娇应该屁颠屁颠儿跑去,替她拿书才对。
林娇一想到原身以前就是这样,林美凤一招唤,就跑去给她拿东西。
恨不得一颗心都扑在她的身上,就觉得这女人真是没救了。
因此,这会儿的林娇依旧是不动的。
就连一旁洗衣服的几个同村少女都开始起哄起来:
“阿娇,那可是美凤啊?你最喜欢的美凤呢。”
她又不是蕾丝,干嘛要喜欢她?
就在林娇无动于衷的时候,一个男音响了起来:
“美凤,你回来了?”
接着一个穿大红背心,外罩白色的确良的秀气男子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一群正当龄的小姑娘看到这个秀气的小伙子,全都红了脸,还有人小声议论道:
“几天不见,他是不是更好看了?”
“好像是,哎呀,不敢看,羞死人了。”
林娇被几个小姑娘的话吸引,便也抬头看一眼那男子。
大约也就是二十出头的样子,头发有些长,覆在头顶。
面容的确是秀气,可也称不上有多出挑。
嘴角有细细的胡子,看起来就更滑稽了。
见惯了现代各种风格的帅哥,阴柔的,帅气的,俊朗的,甚至是冷硬的。
哪一款不比现在这一位好看?
所以是谁会觉得,林娇会对这个男人花痴的?
对了,原身的确是对这个男人有好感的。
他叫什么来着?
不等林娇把男人的名字想起来,对方倒先点了她的名:
“林娇。”
林娇被点了名,本能向男人望过去。
“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儿?没看到美凤拿书拿累了吗?”
那嗔怪的语气,还有那不耐的表情,是在怪她没有去当舔狗?
林娇当时就有一种日了狗,想好好骂人的想法。
林华也替她不值道:
“姐,这男人是不是疯了?”
想他大姐在现代社会,那也是淑女一枚,想逑的君子可不少。
这乡下来的土包子,竟然以为他姐是替别人拿书的?
岳知青,本名岳风。
一直觉得自己到了这个林家村,就是这里最靓的仔,那优越感是极强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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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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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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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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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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