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蓝山>第102章 番外2
  她长得漂亮,是因为遗传了妈妈。

  在她很小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和其他孩子不一样,一方面她总是能最快地想出老师提出的问题,另一方面,她总是被长辈夸奖,“这孩子长得真漂亮,和她妈妈小时候一模一样。”

  妈妈是漂亮的。站在一众年轻的父亲母亲中间,她的妈妈美丽得出奇、清丽得出奇,其他小朋友也能看出她的妈妈和其他母亲不太一样,于是跑过来询问她,她思索了一会儿,才肯定地回答,“妈妈是画家。”

  她遗传了爸爸的聪明和妈妈的美貌,因而异常早慧。她记忆力奇佳,因而总是记得妈妈的样子,从她三四岁到她上小学,妈妈一直那么年轻漂亮,几乎没什么变化。

  之所以是延续到上小学,是因为爸爸妈妈在她小学时离婚了。爸爸出国,妈妈忙于奔走各个城市完成她的艺术创作,于是把她寄存在外公家。这对她而言影响不太大,反正在这之前爸爸妈妈也各有各的工作要忙,住在外公家反而给了她稳定的居所。

  外公开车来接她,温暖慈爱的手落在她发顶,“小憬以后跟外公住。”

  跟外公住比在自己家好多了,有专门给她准备的琴房、带秋千的小花园、堆满毛绒玩具的公主屋,还有保姆阿姨时时刻刻陪她玩。外公很少出远门,家里总是有人。她喜欢偷偷进外公的书房看书,有一次被外公抓了个正着,她战战兢兢以为自己要挨批评,第二天却发现外公找了几个工人,把书房里剩下的一整面墙都装上了木头的书架,还放了供她爬上去拿书的梯凳。

  从小到大,外公和其他长辈对她的疼爱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尽管有时候她觉得外公有点古板,也并不妨碍她对这个家的喜爱与依赖。学业对她而言不是重要的事,家里的长辈更看重培养她的人格,她边玩乐边逛完了几座最有名的博物馆,从达尔文学到陀思妥耶夫斯基;那些搞艺术的叔叔阿姨带她去看芭蕾舞,去看最前沿的画展和科技展;她贪玩不想上学的时候,慈爱的外公甚至会开车把她送去图书馆和音乐室,她就用这些时光把国内国外的名著都囫囵吞下去,还把钢琴吉他架子鼓都摸了个遍。

  外公用传统文化熏陶她正人君子的脾性,教她自律和胸怀天下;叔叔阿姨们带她到处玩,让她小小年纪就耳濡目染最新锐的思想;旅行的长途跋涉让她坚韧,文学和对人世的观察又令她内心柔软。她变成最充实最有思想的孩子,在她美丽的皮囊之下填满了学识和正义。

  就在她以为自己会跟外公生活一辈子的时候,妈妈回来了。

  她又一次见到了妈妈,让人意外的是,妈妈的面容和几年前几乎一模一样,还是那么年轻漂亮。她想起叔叔阿姨夸她漂亮时后面总跟一句“和她妈妈一模一样”,于是在洗脸的时候对着镜子凑近了观察。结局总是大失所望:她没有妈妈漂亮。

  妈妈生病了,慈爱的外公再次收容了女儿,把书房锁起来当做她的画室兼病房。她最心爱的乐园、关于书籍和文学的温柔乡如今被划归到妈妈名下,变成了酝酿死亡的温床。奄奄一息的妈妈没日没夜待在里面,有次她半夜去客厅喝水看到妈妈在大大的落地窗前面站着,酒红色的真丝睡袍挂在她身上,空荡荡的。妈妈已经很瘦了。

  妈妈的创作遇到了瓶颈,因而总是郁郁寡欢,即便照顾她的阿姨好说歹说把人劝出来一家人坐在餐桌旁一起吃饭,她美丽的面孔也总是阴郁的、郁郁寡欢的。她和妈妈并没有很深的感情,只是觉得妈妈好可怜,这样苟活。

  大人们正在用温柔和善解人意在死神手中争夺妈妈,聪慧的她当然看出这将是一场毫无意义的争夺,但她没有跟任何人说。她只是孩子,更何况妈妈的神情让她冥冥之中觉得,就算说出来也于事无补。为数不多的一场博弈,她选择了站到妈妈这边。

  初三的一天晚上,她在晚自习上看红楼梦,班主任突然出现在她身后,却没有责怪她,只是拍拍她肩膀把她叫了出去。她顺从地起身,跟在老师身后穿过昏暗曲折的走廊,她想,妈妈终于死了。

  她并不恨妈妈抛弃了她。如果一定要恨的话,她更恨她从来没有爱过她。

  妈妈生前是个颇有名气的画家,死了之后更加名声大噪,所以很快所有人都知道她的妈妈病逝了。病逝。她在化学课上歪着头咀嚼这个字眼,觉得有种说不出来的搞笑。某种意义上来说她确实是病逝无疑,但究竟是什么病、吃的又是些什么药,没人比她更清楚。

  妈妈活着的最后一天还在闭门画画,在妈妈服药自尽之后,她终于得以再次进入她最心爱的房间。墙上挂满了画框,靠墙放着一堆塑料袋套着的画纸,靠墙的一整面书架,纸卷见缝插针地堆叠在上面,灰白混着杂乱的色彩,构成一种摇摇欲坠的危险的平衡。她走过去看,那些心爱的书的书脊上落下了斑斑点点的油彩,已经干涸。雪白的墙面上留下凌乱的彩色污渍,又被有心无力地遮掩成颇具设计感的花纹。她是个想象力很强的孩子,眼前立刻就出现了妈妈把颜料盒砸碎时绝望又怨愤的神情,联想起妈妈嶙峋的手背上鼓起孱弱的、带着针孔的血管。她的指尖像被扎了一下,倏地收回来。

  画架被妈妈悉心安置在窗边,是屋子里阳光最足的地方,但即便这样,妈妈的脸还是惨白得可怕。妈妈晒不黑的好皮肤遗传到她身上,在周围的朋友羡慕她冷白皮的时候,她总是想起酒红色睡袍里只剩骨架的妈妈。

  画架上是妈妈留下的最后一幅画,还没有画完,但能看出画的是一个穿白色裙子的小女孩。她认出来那是她。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份迟来的爱像施舍给流浪汉的残羹冷炙,但这点施舍也只是在她手中停留了一丁点儿时间。不久工作室的人把妈妈所有的画都拿走了。他们把妈妈的遗物拿去参赛,用来完成她未尽的事业和理想。她胡思乱想着,毕加索是唯一一个活着看到自己的作品进卢浮宫的人,所以毕加索是最成功的画家,妈妈的同事们像参拜神一样参拜他:能看到自己的心血被装裱起来供奉在卢浮宫里,死也瞑目了,可距离艺术殿堂一步之遥的妈妈就不能瞑目。

  这样的想法纠缠了她两个礼拜,然后她忘掉了这些,继续去和她的作业、没看完的书和电影作伴。

  周围的叔叔阿姨们对她格外疼爱,之前就已经是掌上明珠,如今更到了溺爱纵容的地步。她知道这些是因为她变成了没有妈妈的孩子,尽管她并不觉得没有妈妈很可怜。

  从小到大,她都是家里最受宠的孩子,即便父母离婚后抚养权给了妈妈,祖父母和小姑姑还是把她当成掌上明珠一样疼爱。毫不夸张的说,她的童年简直就是同龄人的梦中生活:优渥的物质条件,家里的社会地位和文化底蕴为她扫清了大多数障碍,大人们尊重又娇惯她,没有其他同辈的兄弟姐妹分享她的宠爱,还没有父亲母亲的严厉管教。

  高一的时候,留学回来的小姑姑带她翘课去小巨蛋看演唱会,她在人声鼎沸的体育场抬头看星星,小姑姑不知道她已经不爱听音乐了。

  高二的时候妈妈的遗作被获批进入国家美术馆,还被送去卢浮宫参展。工作人员打电话催促她抓紧时间来北京办奖金转移的手续,没有人跟她争,因为妈妈很有先见之明,写了遗嘱把个人所得都留给她。

  妈妈有先见之明的地方还不止于此。她在自己精神状态尚可的时候,在杭州的高新区购置了两套房子,保证她今后即使一事无成也能衣食无忧。房产证在外公去世的时候被交到了她手上,那个时候,高新区已变得寸土寸金。

  高三的时候她过18岁生日,小姑姑给她请了一个礼拜的假去迪士尼玩,高三上半学期的期末考试她没有参加。校学生会在最忙的考试周痛失主席。

  她上大学,选了离家近的上海,最有名的大学,本来是想继承妈妈的心愿去学美术,但外公不愿看她步女儿的后尘,于是她折中了一下,改成了建筑。

  外公的葬礼上,她见到了自己的父亲。

  小姑姑跟她说,爸爸妈妈结婚早,是因为外公外婆害怕妈妈搞一辈子艺术,用断绝关系强迫妈妈结婚。外公外婆是军官,退伍时年纪已经挺大了,老来得女,妈妈是他们唯一的女儿。孝顺的妈妈不愿意看他们这么为难,于是妥协了,草草结婚。所以妈妈才那么年轻美丽,难怪在同龄人的父母中间,她的妈妈是那么与众不同。

  她替妈妈可惜:如果没有那么早结婚的话,妈妈的画说不定早就进卢浮宫了。

  葬礼结束后爸爸开车把她送回外公家,长时间的沉默之后,他说,“我听说你妈给你留了两套房子。”

  她没吭声,留给他一个决绝的侧影。

  父女俩的僵持最终以爸爸投降而告终,他叹了口气,“你和你妈一个样。”

  我和妈妈最不一样的地方,她心里想着,薄薄的嘴唇抿成僵硬的线条,就在于我比她坚决。妈妈当年就是心太软了才会跟你结婚,我才不会因为任何人改变我的选择,不论是谁。

  爸爸临走前跟她说,如果不想留在杭州的话,可以跟他一起出国。

  爸爸临走前给她留了一大笔钱,再加上她自己攒的,够她在浦东买一套小房子的首付。爸爸的意思也许是留给她搞点投资给出国积累点经验,她却很叛逆,拉着和她一起租房子的朋友问,“我们买一套房子好不好?”

  朋友用讶异的眼神看她,“???周憬,你没事吧?”

  她没事。她只是觉得自己需要有一个家,如果没有,那么房子也可以,尽管她已经有了很多,但她还是希望拥有更多。房子是不动产,她依赖这种不会改变的东西。

  她的朋友,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她从见她第一眼就觉得奇怪,因为她身上有种熟悉的感觉,后来她发现朋友也在吃妈妈自杀时服用的喹硫平。她终于知道那种熟悉的感觉是因为什么。

  她把这件事用开玩笑的语气跟朋友说了,朋友只是笑笑,“什么感觉?苟活的感觉吗?”

  她摇摇头。她知道不是。

  出租屋成了她的家,上海变成第二个故乡,朋友变成她的家人。楚恬喜欢给她拍照,她也乐得当她的模特。有天她下班回家,见到自己的照片被挂了满墙。和妈妈一样得了郁躁症的室友,在手腕上纹了她名字的缩写。她说,你不是喜欢不变的东西吗?我给你一个真的。

  她又惊又喜,就快要掉下眼泪来。来而不往非礼也,她想,改天我也纹一个去。额,不过得等到我不再当模特的时候。

  她也说不上来自己当这个模特究竟是因为喜欢拍照还是因为楚恬的关系——不过喜欢拍照也是因为楚恬,有时候楚恬会去拍别的模特,她就想,她要是比其他模特都好,那她就会只拍她了。不过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让她没人可拍,反正她不是编辑来的么。琇書網

  这个想法在她心里存在了很久,还没来得及付出行动,就被楚恬那一行「lightmeforever」给劝退了。既然都要light她了,还是和她一起努力吧。她想。

  她就这样一路过关斩将,在模特的路上越走越远。被查出抑郁症的时候,还不忘苟一轮决赛,把楚恬捧进金奖圈里。

  后来她辞职了,那笔钱她既没有买房子,也没有真的去投资然后出国。

  她时常想,她跟她说道不同不相为谋,是不是真的这么认为。

  她又想,她把名字纹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是不是真的想要她一辈子拴在她手腕上。

  这个伎俩挺老套的,但不得不说,颇有成效。她最后就折在这行字上。

  她隔三差五晚上回家跟朋友聊一刻钟的闲话,傻不拉几的楚恬还真以为自己在做梦。她觉得自己对楚恬的感觉很奇怪,算不上爱,恨也难说。她也分不清究竟是楚恬辜负了她还是她辜负了楚恬。她很想留下一点东西让她愧疚一辈子,但拿定主意之后又心软了,对她说,“我做这一切,都不是因为你。”

  傻不拉几的楚恬又信了。她总是很容易相信,活该被她、被裴小冉骗得团团转。

  她自杀之前,特意给自己化了个淡妆。在狭小的出租屋的洗手间里,还是站在面池前,她透过镜子看见了十年前的自己。

  不得不说,小时候那些夸她像妈妈的人,真的很有远见,她果然越来越像妈妈,她的面容和妈妈穿着睡裙的消瘦侧脸重叠在一起,连颧骨上愈发刻薄的弧度都一样。

  吞下喹硫平之后,她安安静静躺在小床上。她没去她们常住的主卧,因为怕吓着楚恬。不堪重负的胃开始反抗,灼烧得她额头冒汗。真糟糕,她心烦意乱地想,这样我就不漂亮了。

  但事实并非如此。事实上,从14岁到24岁,她越来越漂亮,超过了小姑姑,超过了年轻时的妈妈。只是,她好像没那么聪明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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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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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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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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