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厚的男高音演唱着这首传曲佳作,鸡精抱起一个琵琶和着,山羊胡也打着小鼓,小狐则拿出一支笛子吹起来,好家伙,一屋子妖怪都是多才多艺!
子安也在半空中像跳舞一样飘来飘去,似陶醉其中。
我对这首《短歌行》也是非常之赞赏,曹操虽然一生干了不少挫事,杀人如麻,可是有三个优点是不容否定的:一是杰出的诗才,一家三人都是杰出诗人,这是整个历史上都罕见的;二是用兵如神,这是他的对手也夸奖过的;三是逆境敢赌的精神——
今人看官渡之战总觉得袁绍怎么怎么不行,曹操怎么怎么行。实际上当时曹操是大劣势,人少粮少、兵疲马乏,被打得已经在崩溃边缘了,手下官员个个通敌,后方城池全线叛变,只有荀彧还在送粮和写信安慰。
这时候跑来一个许攸,带来一条谁都质疑的重要情报,但是曹操却敢赌这一下,结果赌赢了。这种高压之下做出生死决定的能力,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我觉得这是比把左轮枪顶在头上玩轮盘赌还要疯狂和大胆的事情!
该夸夸,不该夸的地方还夸就叫尬吹。
曹操攻下邺城之后又烧又杀,抢人家媳妇,坑杀七万降卒,之后找茬杀了许攸(正史中并不是许褚基情杀人),这就属实不地道了。
苏洵说:“项籍有取天下之才,而无取天下之虑;曹操有取天之虑,而无取天下之量;刘备有取天下之量,而无取天下之才”,我认为是很中肯的评价。
曹操统治下的属地疯狂叛变,以致于不得不搞错役制——就是一人当兵全家为质。后来被司马家“静悄悄”地夺权,全国都没大动静,如同换顶帽子般轻松,可见是不得民心至极。
刘备的仁政无疑是最得民心的,是千古明君的范本,奈何开局大劣势,终于有了诸葛亮的时候,北方局势已定,只能往西南发展,但是容错率太低,一场败仗就断送了前途。
如今有些公知、学者为了洗白美化曹操,变着法地黑刘备、黑诸葛亮,简直都魔怔了,这玩艺就叫作“流量密码”。越是发表与众不同的观点越是有人关注,哪怕遭人唾骂也是热度,所以我觉得千万别在营销号、讲座上学历史,真的没一句真话。
一曲《短歌行》唱罢,大家都很兴奋,不过雕塑还是没反应。
“呃……”章歌奇皱着眉,“不灵呀,是不是音量不够大?”
我说:“应该不是,人家可能就是没兴趣!”
章歌奇又机灵一动,“嘿,你看这首,“他给我看小胖的播放列表,“这儿有一首挺火的《操戈天下》,这不就是拍他马屁的歌吗?来来,这个一定管用!”
说着章歌奇打开这首歌来播放,还是挺欢快的,节奏非常抖腿,听得那三只妖也忍不住打起拍子。可由于歌词唱太快了,我也听不懂,只能拿过手机扫了一眼歌词,一看,呃,居然全是尬吹!
而且这什么“汉中破马超,征战官渡平凉州”填得实在不对劲,因为曹操压根没在汉中打败过马超;还有这句“拍案发兵报父仇,凡负我之人斩尽杀绝不可踌”,这两句都不挨着啊,人家原话是“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再说当时杀他父亲的凶手跑去投奔袁术了,然后曹操把徐州给屠了,杀了近十万普通百姓,这叫“报父仇”?
当听到一句“不受帝冠,为世人谋太平人间”,我都直接笑了,曹操一辈子都在慢慢篡汉,等于把这项工程完成了90%,然后到曹丕直接过个户就当上皇帝了。
封魏王这件事就是巨大的篡逆,因为整个汉朝都没有异姓封王,不然荀彧为什么要死呢,人家用性命在捍卫什么?
听完这首歌,我都不由尴尬起来:“这全是尬吹,人家听了能高兴么?该不会以为是故意说反话,嘲讽他吧?”
“什么?哪里尬吹了?听着不挺喜庆的?”章歌奇说。
我解释给他听,子安也凑过来,摇着头说:“歌词确实是过于溢美,虽然我也欣赏魏武的雄才,但这完全把他吹成了一代明君。”
章歌奇听明白了,说:“嗐,真是有点不太讲究……哎,这旁边还推送了一首《操戈宛城》,好像立场完全相反,是骂他的,要不要来一遍?”
我看看毫无反应的雕塑,又看看三只妖,歌词太快,他们完全没听懂刚才的歌,表情很平静。
我犹豫着:“这不是啥好主意吧,把人家惹毛了可咋办?”
“卧槽,曹丞相会在乎被骂么?人家不是说‘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么,我给你翻译翻译,意思就是‘老子可以坑别人,别人休想坑我’,就是说我小人当定了!瞅瞅人家这样的胸襟,会在乎有人骂他么?我觉得他要是真听见后世一堆人尬吹自己多么多么英明,可能会气得一叉子攮死这帮粉丝,就好像你长得黑,旁边人非说你白一样。况且话又说回来,闻过则喜也是他自己说的呀,没准人家超喜欢挨骂呢!你看张松当面骂他,他也没杀人呀!”琇書網
章歌奇说的有理有据,但是有个重大问题。
我苦笑道:“问题你说的全是演义出来的剧情,什么‘闻过则喜’正史中也没记载,曹丞相的原话是‘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好不好?”
“没关系,罗贯中是古代人,三国也在古代,所以罗贯中肯定知道古代的事情,三国演义完全可以当真的。”章歌奇振振有词。
“哈哈,你这逻辑,好像有点道理……”我无奈地笑道,“好吧,让我瞅瞅这个歌词。”
我拿过手机来看,子安也凑了过来。
这首歌是《操戈天下》的二创,作者叫辣牛奶,可以在b站看到,这位作者重新填词,把曹操在宛城的挫事给改编了一下,但并非完全恶搞,倒还挺有艺术感。
尤其是最后一段,算是整个歌曲的升华,简直就是饿死大熊猫——把山上的笋都夺完了,填的是“少年任侠抽刃劫新妇展机谋,雷厉风行闻磨刀喋血斩吕叟,不拘一格创摸金校尉拜发丘,求贤若渴掳徐庶孤母许都囚……”
看完之后,我忍不住被逗笑了,“这也太过激了,全是损话,这要是播出来,正主直接就气炸了好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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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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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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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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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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