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到我碗里来>第六十一章 白头偕老
  卧室里,商晏靠在床上,陆如歌跟在邓黎身后进了屋。

  王女士试了试商晏的额头,一脸心疼:“倒是不烫了,又不是小孩子了,都这么大了怎么还发烧,是不是平时没休息好?”

  “我没事姥姥,我就是昨天洗完澡直接吹空调吹的,已经输过液退烧了,你别担心。”

  “那就行,以后少吹空调,我就说这玩意对身体不好,不过城里这么热不吹空调也不行,说起来还是我们村子里好,夜里睡觉都得盖被子。”

  邓黎端起床头的碗搅了搅:“鸡汤?”

  “啊..是的,阿姨。”

  一直没说话的陆如歌脸色极差,眼神飘飘忽忽的,时不时的望商晏和他外婆脸上看,背在身后的手已经捏出了汗。

  她强扯出一抹笑:“阿姨您要喝吗,我里面加了点补气的中药,炖了一下午,现在厨房还有半锅。”

  “闻起来真香,我就不喝了,我的意思是你是不是也被他招上感冒了,怎么脸色这么差?”

  “有吗?”

  陆如歌摸了摸脸:“没有吧,可能是昨晚没睡好。”

  话说出来她自己都心虚,可是现在这情况又不能直说。

  商晏低着头,王女士这才想起来自己的孙媳妇还在这儿。

  “孙媳妇?”

  王女士刚才满心只想着商晏了,根本就没来得及仔细看陆如歌长什么样,这会想起来了,她才发现她这外孙的眼光真是好,找的这姑娘越瞅越漂亮,跟仙女似的。

  小老太太两只手搭在肚子前,歪着脑袋嘴里“啧啧啧”地发响。

  “这姑娘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呢,孙媳妇,你叫什么名儿啊?”

  商晏:“....”

  陆如歌眼泪都要忍不住流出来了,咬着嘴唇强忍着。

  邓黎注意到了陆如歌今天的反常,她低头看了眼同样沉默不语的商晏,心里也开始有了疑问。

  邓黎:“妈,儿媳妇叫陆如歌,在大公司当同传翻译。”

  “嗨呦喂!我就说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呢!”

  王女士笑的脸上的皱纹都堆了起来颤抖着拉着如歌的手:“小如歌你还记得姥姥不?你看看我,我王姥姥,你记不记得你小时候去你姥姥的村里住,后来有个玩的特别好的小哥哥?”

  陆如歌点点头,她当然记得。

  “我记得,您是王姥姥,刚才进屋我就认出您来了,就是不敢确定,小时候我老去您家找小哥哥玩,我记得那会您老给我包韭菜虾仁饺子吃,您家有个特爱喯人的大公鸡,还养着一头特别大的母猪。”

  后来母猪下了一窝小猪崽,陆如歌那会就远远地站在猪圈外听母猪哀嚎,刚出生的小猪特别可爱,王姥姥还抱出来一只送给了陆如歌的姥姥,几年后小猪崽长大,变成了另一头大母猪。

  这么多年过去了,估计那头猪早就被宰了吃肉了。

  那个时候龟孙儿哥哥已经被接走了,所以这件事他根本不知道。

  “要不说我们两家就是有缘呢,小时候你就爱黏你商晏哥哥,我是怎么也没想到你们两个长大了还能碰上,只可惜你姥姥走得早,她要是知道你俩现在在一起指不定得多高兴。”

  王女士拉着陆如歌说了好久的话,从小时候说到她外婆去世。

  “你姥姥去世那会,我刚好不巧摔断了腿,在城里住院,也没来得及回来看我这老姐妹最后一眼,真是我这辈子的遗憾啊。”

  她说着说着就掉起了眼泪,布满褶皱的手擦了擦。

  陆如歌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她一直到现在才知道商晏就是小时候那个龟孙儿哥哥,如果不是今天王女士突然来到,可能真的不知道还要被他“骗”到什么时候。

  说什么一见钟情,全是瞎几把扯犊子。

  现在想想也是,平时那么精明一人,怎么可能稀里糊涂的跟一酒吧喝的烂醉的女的睡一场,想必他早就认出她来了。

  晚上九点多邓黎带着王女士走了,临走前邓黎还替商晏给陆如歌说了句抱歉。

  “这件事说到底也是因我而起,当时我太冲动了,没想到给你们两个人带来了这么长时间的分离,对不起。”

  听起来很梦幻的一件事,任是谁也想不到会造成这么大的误会,邓黎心里只有愧疚。

  陆如歌送走了两个人以后回了房间,商晏怀里抱着个键盘。

  “...”

  她差点被气笑了:“你这是干什么?”

  “我有错。”

  商晏把键盘放在床上,掀开被子跪了上去:“我不该一直瞒着你我的身份,我知道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我错了如歌妹妹,龟孙儿哥哥给你道歉。”

  “哎哎哎你行了,有病吧你!”

  陆如歌不满地把他键盘撤下,重新把人塞进了被窝里盖好。

  “你感冒刚好,别折腾了,你生个病还不够折腾我的。”

  商晏舔了舔唇,握着她的手腕:“你不生气了?”

  陆如歌摇了摇头,没说话,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所以到底是不生气了还是不是不生气了?

  室内再一次陷入了安静的气氛,初夏的雨如期而至,玻璃窗户上被砸满了密密麻麻的雨点。

  男人安静地等待眼前人的审判。

  突然,就在他正准备给自己再解释一番的时候,陆如歌站了起来。

  她将屋里的灯开到最亮,整个屋里明亮的如同白天一般。

  “如歌...”

  陆如歌站在床边,居高临下地望着他,双手拽起衣角往上一翻,她的上半身就只剩下一件内衣敝体。

  她转过身将自己那道肩膀上的疤对向他:“你其实早就认出我来了吧?”

  她从没有在意过自己肩膀上的这道疤痕,之前万芳说女生身上有疤不好,要带她去医院做掉,但陆如歌死活不肯。

  她觉得其实也没什么,只不过是肩膀上而已,又不是脸上,平日里穿衣服会被挡住,穿礼服什么的,也可以用遮瑕膏挡住,反正也不是很明显,无所谓的事。

  看她不介意,万芳也没再强求,这道疤因此留到了现在。

  其实这只是陆如歌随便找的一个借口,这道疤在别人眼里虽说可能有些碍眼,但在她这里,却代表着童年最美好的一段回忆。

  商晏毫不否认地点了点头:“嗯。”

  陆如歌红着眼眶,忍了一个晚上的情绪全部爆发,眼泪扑蔌扑蔌地往下掉,手里拿着枕头抽他:“王八蛋,骗我好玩是不是,你明明知道我心里一直念着你,你还一直不告诉我,商晏你太过分了,罚你一个月不许碰我,睡你的书房去!”

  商晏急了:“别啊媳妇儿,你看我这儿大病未愈的样子,医生说了病人一定要保持心情舒畅,这样才能好的快,你让我住那边去我还不得堵死了,这可不行你不能这么残忍!”

  男人像只大狮子一样抱住她的腰:“我错了如歌妹妹,我其实早就想告诉你这件事了,可是每次我刚一提起就会被各种情况打断,我也没办法。”

  陆如歌抹了把眼泪:“你躺回去吧。”

  商晏摇头:“那你不许走。”

  “我不走,躺回去。”

  商晏听话,小心翼翼的松手,躺回了被窝。

  “龟孙儿哥哥。”

  “乖。”

  “...我还是叫你商晏吧。”

  “行,你随便。”

  陆如歌躺在他怀里:“以后,你不许再无缘无故一声不吭的走掉了,以前的事我原谅你,如果再有下一次,我绝对不会再回头理你。”

  “好,我答应你。”

  他的手搭在陆如歌的腰上,她身上有好闻的沐浴露的气味,腰间没有一丝赘肉,偏偏又很软:“没有下一次。”

  “我和你,只能永远在一起,没有所谓的‘下一次’”

  下一次离别,下一次再见,都没有。

  他和她,注定要白头偕老。

  ——

  不得不说经常锻炼对身体真的有好处,这一点在商晏的身上得到了充分的提现。

  上一次陆如歌发烧,来来回回折腾了好几天才好利落,结果到商晏这儿,不过一宿就好利索了。

  第二天一大早趁着陆如歌还没睡醒就出去晨跑,等她醒了他都跑回来了。

  商晏一边擦头发一边往厨房走:“媳妇儿你弄什么好吃的呢,怎么这么香。”

  陆如歌正掂着勺子尝咸淡,感觉差不多了才把面条下下去:“昨天给你熬的鸡汤还剩了半锅,倒了也怪浪费的,我干脆煮成鸡汤面。”m.χIùmЬ.CǒM

  鸡汤香气扑鼻,隐约私带着缕缕中药的味道,点点白色的油花漂在汤面上。

  为了解腻,陆如歌临出锅前又往里扔了把空心菜,绿油油甚是好看。

  她盛了两大碗,自己那碗倒了一勺油泼辣子,商晏那碗只撒了点胡椒粉。

  热腾腾的面条下肚两个人都出了一身汗,最后在陆如歌的逼迫之下,商晏又去盛了一碗汤喝了个干净。

  吃过早饭两个人就去各干各的,一个在书桌上办公,一个趴在床上看美剧。

  二人的清闲时光也就只有周末,平时工作日都很忙。

  商晏之前说过要带她去参加他爷爷的生日宴,于是周日中午就带她专营店挑定礼服。

  “timo?”

  陆如歌下了车,站在三层楼高的店门前往里望了望。

  她知道这个牌子,之前明晨在微信里跟她提过,说是这两年才入驻市场的一个新兴服装品牌,发展速度非常快,创始人只是个20岁出头的小姑娘。

  最厉害的点在于,这个小姑娘年纪轻轻就拿下了权威的世界时装设计大赛的冠军,成名作《yan》的市场价被炒到了500万美金,最后这件衣服的产权被一个男人拿下,听说是她的丈夫。

  和其他的服装品牌不一样,tino没有规定的一线奢侈和二线轻奢定位,他们的服装价格离差率很高。

  既有十万起价地奢侈礼服,也有市面上两三百的普通卫衣。

  陆如歌有点紧张,要见真正的大家长了,她还真有点发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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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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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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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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