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星辰接到母亲的电话,原来母亲觉得星辰老大不小应该谈恋爱了,张罗着给星辰介绍对象,那个来店里的人是邻居阿姨的姐姐,她家有个女儿正愁嫁,年龄星辰年纪还大两岁。邻居阿姨想撮合一下这两人,给了她的姐姐星辰工作的地方,人家就来店里实地考察了。
李母喜孜孜地说:“人家妈妈看过你,说不错,把她姑娘的电话给了我,我报给你,你一定要主动地和人家联系啊。”
星辰不好拂母亲的意,记下了那串电话,但是,要打电话给一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女孩子,而且是约会,他真没那个勇气,他不知道和人家从何说起。那张纸条揣在口袋三天,后来换洗衣服时忘了拿出来被洗衣机洗成了纸团。
母亲再打来电话时,他就支吾着说跟人家姑娘打过电话了,人家出差了,再等等。
可等着等着,女方的母亲见没有动静,打来电话问星辰的母亲,星辰的母亲说,我儿子说给你家姑娘打过电话了,说是你家姑娘出差了。
那个妈妈再和自己女儿联系,人家姑娘说根本没有接到过他打来的电话,这两天连未接来电都没有。于是得出结论:这个叫星辰的小伙子在撒谎,肯定是没有诚意。以后就算他真的打来电话,我们也不理他了。
就这样,两个老母亲的一腔热情被白白辜负了。
“星辰都三十了还不愿意相亲,连给人家女孩子打个电话都不敢,这将来怎么结婚成家?”李父听完李母的絮叨,摇着头。
“根本还是我们星星太老实,胆子小。”李母直到现在她还习惯叫星辰小名,“还有他那工作,一个男孩子家在服装店里卖衣服,总觉得别扭,这些活不都是女孩做的吗?”虽然在李母的印象里,自己家星辰是像女孩子一样的,但越是这样,越不能真的让星辰和女孩子一样啊。
李父说:“他能做什么呢?他从小到大没吃过苦,上学不行,工作也不行,什么都落在李北辰的后面。”叹了口气,李父拿起手机,给李北辰挂电话。
李父开门见山地问李北辰能不能帮星辰找一个好工作,随后,在李北辰的询问下,讲了最近星辰找对象的事。“现在男孩子年龄越大越不好找对象了,这附近的女孩子都嫁出去了,好不容易有介绍的他自己又畏手畏脚,我们是帮不了他,你做哥哥的可一定要帮帮他。”李父说,“不然,我和你妈连觉都睡不好。”
看李北辰皱着眉头搁下电话,贺菲问:“星辰怎么了?听你刚才提到他。”
李北辰便把刚才电话里父亲讲的内容转述给贺菲听。他说:“不是我不想帮他,你知道我在大学里工作,大学是最讲学历文凭的地方,有些非教学科研岗像后勤都是进的老一批校职工的子弟,人家也至少本科毕业。我一个教书做研究的,认识的人不多,也不喜欢拉关系,星辰这忙我怎么帮?要不你想想办法吧。”
贺菲对星辰的了解基于有限的几次接触,看得出来星辰是李母一直娇宠的幺儿。星辰为人处世还带着大男孩的生涩和退缩,表现出来的过于礼貌,倒让他有一种不同于一般同龄人的斯文,再加上长得清秀,贺菲对这个小叔子还是有几分喜欢的,只是,帮他找工作是一个难题。他能做什么?他喜欢做什么?既看不出来,估计也问不出来。因为从前面一次一次换工作来看,星辰自己也是没有准性儿的。
她说:“我可以留意一下,不过我也不知道星辰适合干什么。我们这个行业,编辑、校对、设计、印刷也是专业度很高的,以他的条件难以入行。他现在不也在服装专卖店干得很好的吗?至少能自己养活自己,没有啃老。你爸妈怎么就对他不放心?难道非得自己两个儿子都能读博当教授啊?”停了一会,她说,“不过,我也好奇啊,你说你们家两弟兄,为什么你能上名校,星辰只读个专科呢?”
“这也是我思考过的。多方面的原因吧。得从我的祖父说起。祖父曾经当过私塾先生,算是个乡村知识分子,我爸子承父业,高小毕业后当了乡村小学教师,对子女的教育,自然是严厉,非常的传统。”李北辰说,“我到现在都记得家里的一把黑色戒尺,做错了事就得挨戒尺,打在手心里那个痛啊,钻心。星辰倒是没有挨过戒尺的打。”
也许是身为长孙的关系,李北辰对于祖父的管束是服从的,被戒尺打过一次之后就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但是星辰不一样,他前面有哥哥姐姐,到他出生时,父母年龄已大,老来得子,对他自是格外宠爱,祖父此时已去世,祖母倒是健在,看自己儿媳对星辰百依百顺,而星辰的表现均不及哥哥姐姐,到了小升初的时候,没能考上初中,只得再读一年。到了初中,成绩也是差强人意。有一次星辰和小伙伴出去玩受了风寒,感冒,发烧,咳嗽,拖了半个月才好,再去学校自然跟不上,学得吃力,便哭着要退学。老太太看着哭着不想去上学的小孙子,悠悠地说了一句:“我看你这孩子啊,总是会有点麻烦的。”
奶奶的话要是说过就算了也罢,偏偏之后每当星辰表现得落后于人时,一半是为佐证,一半是为自我开解,李父就想起当年母亲的这一句来,说,“你看,当年奶奶说过的,你这孩子总是有点麻烦哦。”
现在看来,可谓是一语成谮。
“这就像是奶奶和爸妈替星辰写了一个主题叫trouble的剧本,他会不断地按着这个剧本去演一样。”贺菲不由自主地吐了一个英语单词,在他们家,她的英语词汇量是最少的,偶尔一用,感觉跟丈夫和女儿的差距就不那么大了。
李北辰说:“是啊,身为大人不能随便给孩子下评论贴标签啊,尤其是些负面的标签。”
聊着星辰的事,贺菲不由自主想到了女儿宜恩,想自己曾经给她贴过什么标签?可爱、聪明、有礼貌、有爱心、开朗大方,小的时候给她起过一堆甜甜的小名,读小学后就不再叫小名了,对她有着美好的期待,也总是说鼓励的话,就算是在李北辰读博家里几乎全靠她一人支撑的那几年,当别人说起养育孩子的艰苦,她也不觉得苦,而只是视为甜蜜的负担。大概这也是宜恩开朗阳光自信且独立的原因吧。
其实,当年北辰和星辰兄弟俩的反差,现在在宜恩和子轩的成长中也在重复,只是身在其中的人不自觉罢了。
受伤一周之后,子轩已经习惯了打着石膏的腿,并且找到了自己的方便之门——他躺在床上玩手机,床底是一箱矿泉水水,渴了就拧开一瓶喝,空了的瓶子放在一边,在他内急的时候用来装小便,倒也非常省事。
发现了床下的那些瓶子后,彭敏连声地喊:“我的小祖宗啊,你怎么这样。”
子轩说:“这样多方便,而且一点不臭。”
虽然有点恶心,但是减少了起床行走的麻烦和痛苦,便于休养。贺翔还说这也是子轩的小聪明。
只是,这样的基于懒的小聪明带来的后果是,子轩除了吃饭就基本上可以不出房门,他甚至要求彭敏把饭菜端到床上来吃,被彭敏拒绝了,因为营养好又缺少运动,子轩肉眼可见地长胖了。
那天,按照吃啥补啥的原理,彭敏给子轩特意炖了猪脚汤,在晚餐的时候满心欢喜地盛过来让他吃。子轩看到猪脚汤里放的是花生,便说:“猪脚汤里不是应该放黄豆的吗?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想吃的是黄豆猪脚汤,花生我不爱吃。”
“刚好家里没有黄豆了,就放了花生,你不喜欢花生就不吃花生,只吃猪脚不就可以了吗。”彭敏说。
“可是花生把猪脚味都弄变了。我不吃。”子轩说。
彭敏气得把勺子往锅里一顿,溅出来的汤有一滴落在她的手上,有两滴溅到了她的连衣裙上。她呀了一声。贺翔只顾边看手机边吃饭,根本没有发现异样,直到发现眼前的菜只有自己在伸筷子,其他人都没有动静,抬起头,看到彭敏在掉眼泪。贺翔便说:“怎么又哭了?像个小女孩似的。子轩,是不是你惹妈妈生气了?”
子轩咄了一声,说:“我没说什么呀,就说我不爱吃花生猪脚汤。未必我非要撒谎说我爱吃。”
彭敏哭得更伤心,自己一下午先是到菜场买菜,回来后又是用镊子拔猪脚上的毛,又是砍又是焯水,耗时两个小时用心地煮出的汤却因为配的不是黄豆就被儿子拒绝,让她深感委屈。自己所做的一切都不被看到,自己在家里没有地位,总是被父子俩嫌弃指责,这激发起她一直就压抑着的委屈与愤怒,化为泪水流了下来。
她去卫生间去搓洗那件右下摆溅上了猪脚汤的连衣裙时,一股肉汤的香味扑鼻而来,想到自己做了这么好的一锅汤,香味这么浓郁,子轩他就因为不是用黄豆煮的就拒吃,我这是在伺候大爷啊。
“好了好了。”贺翔在餐厅里冲彭敏说,“明天你休息,不再做饭了,我们点外卖,子轩想吃什么,让他点。”贺翔是好意,以为可以平息彭敏内心的怒火,却不知道她要的并不是这些,他的好意被彭敏做了这样的解读:你并不重要,外卖就可以代替。
“你们不就是嫌我做的菜不好吃吗?那外卖有什么好,重油重盐又辣,青菜只怕都没洗过,又不卫生又贵,你们不心疼钱我还心疼呢?”
“啧啧啧,你怎么凡事都往坏的方面想?那么多人点外卖不也活得好好的吗?”贺翔很是无奈,最后说,“好了,我啥都不说了,老婆做的菜最卫生最清淡,最有益健康,子轩,快吃饭,不许挑三拣四,吃。”贺翔把手中的筷碗扒拉得哗哗响,在彭敏看来,这又是对自己的回避,且透着一种无赖相。她说:“你就知道吃,现在子轩摔了腿,在家一个星期,学校的课都掉了一大截,他本来就学得不好,一周不上课,不是掉得更多,你说怎么办?”
彭敏说的倒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贺翔想了想,说,“下周子轩要去上学了,另外,我给他请一个家庭教师吧。只是哪里有可以补全科的家庭教师呢?”
“都怪你,那天不是你动粗,儿子不会离家,也不会摔断腿。”彭敏在贺翔开始想办法时,却又翻起了旧账,她看着子轩,眼泪汪汪的,数落着贺翔的种种不好。贺翔反驳无力,扔下碗筷,摔门而去。这一幕和子轩一模一样,在这个家里,攻击、战斗或者逃跑的戏码重复上演着。
子轩边吃饭边看父母的争吵,这争吵往往一开始是因自己而起,可是吵着吵着到后面他们就针对彼此,跟子轩已经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了。他有得幸逃脱的轻松,又有一丝失落,这是一种微妙复杂的感受,无以言表。好像自己的存在对父母而言既重要,又其实并不那么重要,甚至,是一个错误。www.xiumb.com
贺菲打来电话问他的伤情,子轩总算有了一个抒解的机会,他把刚才眼前的一幕讲给小姑听,然后说:“姑妈,这就是我爸妈的吵架模式,好烦啊!”
贺菲有一些同情子轩,就说:“爸妈的事是他们自己的事,你别在意。好好地养伤,等腿好了可以跑了,姑妈送你一双潮牌鞋子。”
这才是子轩真正想要的安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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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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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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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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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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