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原来我是大小姐>第57章 严寒番外(上)
  他第一次看见那个人,应该是在很小的时候,但是记忆模糊,唯一能回忆起来的就是,她的齐刘海下面有一双跟黑珍珠一样漂亮的眼珠子。

  他只见过她一次,是在夏家的聚会上,明明他比她大一岁,明明他是男孩,她是女孩,但是她说话的声音比他响,头抬得比他高,他猜想脾气应该也比他大得多。

  她是夏伯伯的女儿,但是他并不知道她的名字,相反,他倒是先知道夏悠这个名字,直到多年以后,他才知道,原来她叫夏子薇。

  他从小就是乖乖孩子,行为规矩,功课优异,从来不需要父母在他身上花多少心思,从小到大,他永远是班里的学习模范,甚至有时候他都腻了大家这样看待他,所以他想做一些出格的事情,不过后果多半没什么效果,对于他的一些故意犯错,大家也不会责怪,反而认为他有能力解决和取得教训。

  信任太多,明明是好事,但是有时候他就觉得自己心里像是长了一把草,风向不定,所以也不会知道要吹往哪边,家长认为的有理想好孩子,老师认为的有目标好学生,其实事实并不是他们所想的那样,但是事实具体又是什么模样,原谅他说不上来,因为他自己也不了解。xǐυmь.℃òm

  那个小女孩他见了一次后再没有见过,后来有一次,他无意听到楼下搓麻将的一群女人听到夏家的女儿走丢了。

  夏家的女儿,他下意识想到那个眼珠子跟黑珍珠一样漂亮的女孩,她头抬得高高的,如果要在她脸上安放表情,他想应该是一脸倔强。

  再后来,他搬家了,跟夏家搬到了一块地方。

  搬家那天,他又想到那个小女孩,便问爸妈:“夏叔叔家的女儿找回来了没有?”

  父母很惊讶我还记得她,不过还是告诉他,那孩子一直没有找回来,不过夏家现在还有个女孩,跟你同岁,月份比你小,你可以当她是妹妹。

  夏家不是只有一个女孩么,走丢了一个,怎么还会有一个,如果再生了一个,为什么年龄还比走丢的大。

  夏家和严家关系一直不错,所以搬家这里的第二天,父母就带着他过来拜访。

  夏家很冷清,可能上次他来夏家正在办聚会,所以相比上次的热闹,这次夏家显得冷清。

  客厅有个女孩在弹琴,样子看着很安静,见他们过来,便立马上楼去叫夏叔叔。

  女孩乖巧地站在夏叔叔旁边,介绍后,甜甜地叫了他一声小哥哥,然后过来拉他的衣角,眼里有丝小心翼翼,生怕他会拒绝她:“小哥哥,我家花园开了好多花,我带你去看好不好?”

  从小跟他一块长大的孩子,年龄多半比他大,即使有比他小的,也是男孩,第一次有小女孩叫他哥哥,这感觉并不糟糕,所以对于她的邀请,他找不到拒绝的理由。

  在去花园的路上,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便问:“你还有个妹妹吗?”

  女孩愣了愣,然后笑着说:“我应该有个妹妹,不过她走丢了。”

  女孩跟夏叔叔在一起的感觉很奇怪,并不像父女,相比女孩对夏叔叔的热情,夏叔叔的回应实在少得可怜,有时候她对夏叔叔说话,夏叔叔甚至会忘记听。

  所以他又想到那个女孩,夏家聚会的时候,是骑着夏叔叔的肩头出来,眉目飞扬,小小的脑袋抬得高高的。

  沈蓝玉是他母亲,她似乎很喜欢这个这个叫夏悠的女孩,三天两头请她过来吃饭,而夏悠确实也讨人欢心,沈蓝玉一直很想再生个女儿,所以夏悠的出现,很大程度满足了沈蓝玉的渴望。

  夏悠很喜欢粘着他,他做作业,她蹲在一旁看他;他画画,她帮他递颜料;他玩游戏,她就会过来拉拉他的衣角:“小哥哥,教我玩吧。”

  会烦是一定的,但是如果习惯了,他就习惯每次他做什么都会看见她,同时,他也把她当妹妹一样照顾,放学的时候会等她,她哭的时候会带她去买雪糕,有空的时候帮她补习作业。

  见夏悠这样粘他,他也如此照顾她,沈蓝玉就常开玩笑说:“等小悠再大些,妈妈就把她给你娶进门吧。”

  关于他和夏悠,其实不止沈蓝玉,他们都是乐见其成的,即使沉默少言的夏叔叔,偶尔兴头上来的时候,也会跟他开玩笑说:“严寒啊,你要不就做我们家的女婿吧。”

  小时候他对这些玩笑玩大多没听进去,稍大一些,他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就觉得娶夏悠进门,就像他按部就班的规范人生一样,不意外,所以不会有遗憾,但是也没有惊喜。

  可能心底还有那么些贪心,所以每次沈蓝玉跟他这样子开玩笑,他并不乐意,夏悠或许是很好的结婚对象,两人认识久,结婚后,她依赖他,他会对她好,有爱是一定,但是不是爱情就不一定了。

  直到十一岁,他升入初中那个暑假,他和夏悠参加夏令营回来,他听到一个消息,夏家那走失的女儿回来了。

  虽然听到她回来,但是他真正看见她,还是过了一段很久的时间。

  那天他从少年宫学习围棋回来,路过夏家的时候看见一个瘦小女孩蹲在喷泉边上不起来。

  他瞧了很久,女孩就蹲了多久,而且是一动不动。

  他怕出事,连忙走过去拍她的肩膀,询问说:“你怎么了?”

  女孩没理他,他站着不知怎么办好,然后女孩站起来,往夏家的大门走去。

  然后他猜想,刚刚他见到的这个女孩,应该就是夏家走丢了现在又被找回来的女儿了。不过好像他又没看清她的长相,只觉得很瘦,皮肤有点黑,好像他们班的女生在夏令营回来后,好多都晒成了像她那样的肤色。

  不过之后证明,他眼力并不好,她回到夏家第二年,皮肤就变白了,白得就像剥了壳的白煮蛋。

  明明很瘦小的她,不知道在哪一年,腾地长高了,看着就有破笋而出的势头,不过唯一没变的,还是瘦,宽大的校服穿在她身上,松松垮垮,习惯卷起袖子做作业,思考模样,咋眼一看,倒有吊儿郎当的感觉。

  初中入学,夏叔叔把夏悠弄进了跟他同一个班,这个他并不奇怪,但是把她也弄进一个班,他就觉得挺不明白,因为那时他看她的个头,就应该是小学没毕业的。

  而他真的没估算错,她小学真没毕业,没学过英语,没上过多媒体教室,甚至电脑也不会打开。

  功课差得很糟糕,以前他觉得夏忧的功课已经比较惨不忍睹,但是看了她的,应该算是惨绝人寰了。

  夏叔叔私下会问他关于她的成绩,他老实回答情况不是很好,夏叔叔笑,过了会又问:“她上课会听吗?”

  他认真想想:“好像并不听。”

  夏叔叔“哦”了声,也不知道怎么想,在他离去的时候说了句,“你和小悠多帮帮她,多半是不适应,我夏盛泉的女儿肯定不会只是考倒数第二的。”

  然后真的被夏叔叔猜中,只要用心努力,她成绩上来很快。他很想帮她,就算没有夏叔叔的嘱咐。

  可能是照顾夏悠养成的习惯,他鼓励她,教她落下来的课程,帮她买辅导教材,这些事情他做起来得心应手,那时他觉得是一种责任或是义务,但是却不明白,其实他是甘之如饴。

  她很少对他说谢谢,就像放学后,他和夏悠等她回家,但是她多半是自己回家,夏叔叔说她还没有适应,他也是这样猜想。

  这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他想跟她交朋友,想跟她相处,但是又怕她抗拒,这是跟夏悠相处从来没有的体会,两者有多大区别,他没心思去辨别,只是想跟她再靠近些,再走近些,他觉得自己跟班里的那些找机会靠近女生的男生不一样,不过如果真要深思,其实也没什么不一样的。

  豆芽菜一样的女孩,越来越漂亮出众,即使每天穿着清汤挂面似的校服,即使她的头发最长只留到肩膀这里,他的视线越来越难以从她身上移去。

  不止越来越漂亮,她成绩也好了,人也不像刚来那么沉默,她开始有了朋友,开始有了喜欢的明星和乐队,几乎所有的事情都开始改变,除了她和夏叔叔的关系。

  初三,她收到了好几封情书,夹在她数学练习册里面,是他帮她辅导作业时候发现的。

  “这是信?”他问她,假装不经意。

  “算是吧,是情书。”她对他挤挤眼睛,“不要告诉我,你没有收到过?”

  他没回答她的问题,反问她:“上面写什么?”

  她看着他:“你很好奇?不过这是隐私,我并不能给你看。”熟练地玩转着手头的笔,她的笑容越发好看,“其实也没写什么,大致都是一个模板,先胡乱地夸我漂亮,可爱之类的话,然后约我到乱七八糟的地方见面。”

  “你去了?”

  “我没去。”她回答得很坦诚,“早恋会被抓的。”

  他心跳漏了两拍:“对,还是不要早恋得好。”

  有些事,没有意识的时候,它还不算事,但是等有了意识,它就变成了个秘密。

  在他十五岁的某个天夜里,他从睡梦里醒来,手伸向湿了的床单,随着欲望,藏匿在心里的某样情愫也跟着破茧而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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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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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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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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