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臣顿时风中凌乱,但这并不是最为让人震惊的,真正让他们震惊的是,他们的公主殿下居然丢下头上的凤冠,一头扑进敌国储君的怀里。
瞧着这两人当众搂搂抱抱,众臣几乎是立刻下意识地齐齐将目光投向一旁被戴绿帽子的宋之。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宋之似乎没有丝毫的惊讶。他非常淡定地来到场中央,然后轻轻抬起手来,似乎准备要做什么惊人的举动。众人的目光全锁定在他身上,大家瞪着眼睛紧紧地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只见他双手一抬,凝聚内力于掌心,而后拍往自己的肩头,只听见“刺啦”一声,他身上的红色喜袍顷刻间寸寸碎裂……
在众目睽睽之下,他的新郎喜袍变成碎布落在地上,而此刻,他身上竟是他平日所穿的那件紫色云锦长衫。
在场的人,上至皇帝皇后,下至座下臣民,都蒙了。
金修文与绵绵两人显然也是怔住了。可金修文知道宋之此举的含义。
宋之走近他俩,然后不知从哪儿掏出一柄折扇,不轻不重地敲了金修文的肩膀一记,笑得颠倒众生:“啊哈,我就知道你会来!”所以他才在成亲之前,特意在喜袍里面穿了一件自己平常所穿的衣服。
绵绵张了张口,难以置信。她指着他身上的紫色长衫,和地上一堆红色碎布,许久后才吐出几个字来:“你这是……什么意思?”其实她是隐隐明白的,只是,此时她不知该说些什么,或者应该说什么才有意义。
“别多想,我只不过是觉得和你成亲特别亏。要知道我一介平民向来无拘无束惯了,若娶了你这么一个身份高贵的公主,婚后岂不是要一直被你欺压到死?至于我还在喜袍里面穿自己的衣服嘛……反正就算金修文不来,我也不会真娶你,这件衣服就当是‘脱衣’备用。”他语气平淡,好像真的是那么一回事一样。
他的面容依旧风流俊秀,只是唇畔那抹笑容像空中的云烟一样缥缈,好似一阵清风就能吹散。
最后,他也不晓得大伙儿是如何散席的,他只记得金修文最后那一记感激的眼神。
“看什么看!人都走了!”宋夫人毫不客气地用拳头敲打宋之的后脑勺,恨铁不成钢地说,“好好儿地发什么疯?把到手的媳妇放飞了,你满意了吧?你想过老娘的感受吗?啧,多好的儿媳妇呀——”
宋之头上滑下三条黑线,他哭笑不得地回答道:“我和她不适合,她再好也没用啊!”
“你不是喜欢她喜欢得死去活来吗?”宋夫人睨着他,“把心爱的姑娘拱手让人,现在当了一回情圣,还挺自豪的是吧?瞧那姑娘感动得……”
“娘,你能别说了吗?”他有些烦躁地打断宋夫人,“我并不喜欢她,若当真喜欢,又岂会随便让与他人?还有,我好歹也算是金修文的哥哥吧,我这般举动是尊老爱幼你没听说过吗?”
宋夫人恨恨地剜了他一眼:“什么哥哥!你和他又没有血缘关系,什么尊老爱幼通通都是屁话!”宋夫人貌似觉得还不解气,挥拳又往他的后脑勺揍上一记。
这次,宋之没有闪躲,任由老娘那一拳落在他头上。他也没有呼痛,只幽幽地说了一句话,却足以让暴躁中的宋夫人瞬间熄灭怒火——
“若有一个人愿意为她放弃江山权势,那这个人定能给她百分之百的幸福。”宋之笑了笑,眸光半敛,“倘若是我身为天下之王,我未必能为了一个女子弃了这天下苍生。”
所以,他甘愿退出。
“这有什么?想当年我女扮男装当了十八年的皇帝,最后还不是也为了你爹丢弃江山而不顾……”宋夫人颇有些不以为然,开口说起自己年轻时的经历,滔滔不绝。
宋之拿扇掩耳,他娘在药王谷的时候就天天念叨这些。不就是她和爹两人之间那点相爱相杀、悲欢离合的破事吗?至于从小说到他长这么大吗?
眼见宋之抬脚要走,宋夫人这才从念叨中回过神来,朝他的背影喊道:“这么晚还去哪里?老娘告诉你,别因为失恋就窝囊地去跳河自杀啊!”
宋之蓦然停住脚步,回头对他娘回以一笑:“你儿子再怎么没出息,也绝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要死要活吧。嗬……女人,青楼大把有。”
宋夫人一听到“青楼”二字,脸色顿时黑如锅底:“臭小子,你敢上青楼试试!看你回来后我不打断你的狗腿!”
宋之挑眉,勾唇笑了笑,淡淡地扔下一句话便施展轻功消失在夜色中了。他说:“人家洞房花烛夜,春宵一刻值千金,怎么说我也该去寻个姑娘逍遥一回。”所谓“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他想,他注定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人,“衣带渐宽终不悔”这种痴心不改的情操在他宋之身上是绝没有的。
倒不是他玩弄感情,他之所以主动退出,是因为他一早就看清了王绵绵的心。那个小姑娘满心满眼只有她的情郎,甚至为了延迟婚期,故意在关键时刻摔伤了腿——她宁愿受伤,也不愿和他成亲。他苦笑,就算他真娶到她,也是终日对着一具没有心的骷髅罢了。她的心就像一扇铁门,密不透风,哪有一丝空隙容他挤进去?
对于一件毫无结果的事情,他不会多做纠缠,所以在她从马上摔下来之后,他就送她去药王谷医治,让她与金修文重逢,因为他知道,旧情复燃是必然的。至于他为何知晓金修文就身在药王谷,不过是那个自小就过分宠爱他的皇帝世伯已病入膏肓,金修文亲自来药王谷求医,他娘亲自飞鸽传书告知他的罢了。
琅陵河上有一家名叫“醉香阁”的青楼,这家青楼高档至极,里头个个都是罕见的美人,那里的姑娘服侍得也比别家青楼的舒爽许多。是以,这里的酒菜钱和姑娘的身价,也是相当的高。这醉香阁,真是个实实在在的销金窟。
宋之站在对街上远远地看着夜色中的旖旎风光,就只见一群貌美的姑娘穿着颜色明艳的绫罗绸缎站在楼上,笑得花枝乱颤。于是,他打开折扇,笑着走了进去。
他乍一跨入雕花大门,浓妆艳抹的老鸨便扭着水桶腰过来,用沾满脂粉香气的手帕甩在他胸前,谄媚地笑道:“公子第一次来我们醉香阁吧?哎哟!瞧这俊俏的脸儿!妈妈我所见过的公子哥儿们可没有像你这样好看的呢!”说着,她转身冲楼上的姑娘吆喝一声,“这么俊的好儿郎,你们可要好好服侍呀!”
姑娘们执扇掩嘴偷笑,应了声“是”,而后便蜂拥而来,将宋之围在中间。
宋之本就生得十分俊美,更是气度非凡,自一进醉香阁就引得姑娘们为之倾倒,而现在近距离与他接触后,更有姑娘愿意分文不收,只求与他春风一度。
一阵珠玉落盘的琵琶声悠悠传来,有女子曼妙清婉的歌声徐徐在楼阁中飘荡着,那深情款款的歌词瞬间攫住宋之的心神——
他拨开围在身边的莺莺燕燕,几步走到台上,望着清丽的女子,轻笑一声:“你唱得可真是好听。你叫什么名字?”
姑娘娥眉弯弯,羞涩一笑:“奴家小名玉昭……”
宋之挑起她的下巴,嗓音低沉如古琴的弦音:“在下今晚想要姑娘侍候,不知姑娘可愿意?”
“我……”她面色一红,张口正要答话,就听到其他姐妹叫唤道:“昭妹子不是只卖艺不卖身的吗?你一个清倌来抢我们这边的生意,是什么意思啊?”
听着她们的抱怨声,玉昭脸上的红晕瞬间褪去。
“哎哟,公子喜欢哪个姑娘,便领着去吧!”老鸨笑得很和气,回头瞪了那几个闹腾的姑娘一眼,“你们还杵在这儿干什么?该干啥就干啥去!”琇書網
姑娘们心有不甘,噘着嘴道:“她是清倌来着,有不陪客的规矩……”
“清倌怎么了?玉昭陪不陪客,是你们说了算,还是妈妈我说了算啊?规矩都是人定的!”老鸨难得动用狮吼功,姑娘们不敢再造次,抬眸飞快地瞟了宋之一眼,而后便咬着唇心不甘情不愿地退下了。
楼上厢房里的布置倒是雅致,与楼下喧闹的氛围截然不同。
宋之慵懒地斜靠在太师椅上,端起茶杯轻啜一口凉茶。他瞧着那局促不安、红晕爬满双颊的姑娘,不禁低笑道:“那么紧张做什么?坐下弹一首你方才唱的曲子来听听。”
玉昭“嗯”了一声,垂下眼帘,不明白心里的失落感是为何。
月光如水,琴声如丝,他专注地听着她唱的那首《并蒂莲》,想起他曾经也为某个人唱着这样一首歌。
“田田荷盖送芳鲜,碧水盈盈袅篆烟。
自是前生盟此约,愿结同心并蒂莲……”
他望着眼前抱着琵琶的姑娘,忽然打断她的琴声,勾唇朝她魅惑一笑:“在下愿倾覆一生,只为与姑娘永结连理。”
玉昭的心湖瞬间被激起千层涟漪,她失态地拨断了琴弦,猛地抬起头来,望着宋之。她的唇瓣微微抖动着,双手笼在袖中攥紧,直待她平复心中的狂喜后,她才启唇,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公子……当真?”
宋之没有答话,只是笑看着她。
姑娘见他不语,好像生怕他会后悔似的,连忙说道:“公子若不嫌弃,奴家愿意……”说到这儿,她眉目含情,却不敢和他对视,怯怯地低下头去。
宋之仰头灌了一杯茶水,嘴角扬起自嘲的笑容。他记得初冬那会儿,他带那人去见识药王谷后山的那片花海。
他明知她心里没有他,却还是想让她知道他的感情,于是拿着一束并蒂莲在她面前示爱。
“小生愿倾覆一生,只为与姑娘永结连理。”
只是,那姑娘逃避似的回答让他寒了心——
“这里风大,我们回屋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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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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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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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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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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