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一个奇特的地方。
金修文坐在茶楼的上层雅间里,就着窗口低头看着街上那个卖臭豆腐的姑娘。
她穿着水红色的上衣、嫩黄色的长裙,站在街上,十分惹眼。并不是她身上的衣服的颜色搭配让她显得出挑,而是她有一副大嗓门,还有一张漂亮俏丽的脸庞。
好看的女人,他看过太多,所以,这卖臭豆腐的姑娘在他看来,也不是如何的美丽出众。
奇的是,这姑娘热情大方、活力十足,她说话时,她笑一笑时,她心底的快乐和活力好像能让他人受到感染。
于是,他被吸引了。之后,他让人去查她的底子,从而发现了她就是他这半年来要找的人——云启国遗落在外的公主。
他想,是时候出手了。
于是,他让宋之将他易容成一个平凡青年,第二日便去东阳镇的西街巷口买臭豆腐。
那姑娘热情洋溢地为他介绍各种豆腐,那时候,他心里暗想,她如此勤劳能干,若有朝一日,她知道她自己是荣宠无双的异国公主,不知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这姑娘姓王,名绵绵,没有母亲,仅有一个年迈的老父,是家中独女……准确来说,是个养女。
金修文对她印象不错,看她也挺顺眼的,是以,他打消了直接把她抓到云启国与云启帝对质的念头。他拟了旨,命她入宫为妃。
他晓得她身份的尊贵,所以从不曾亏待她,每一逮到机会就顺理成章地给她晋级,提高她的品阶;而她每次闯了祸,引起后宫女人的妒恨时,他都会及时伸出援手,帮她化险为夷。这皇宫,只要有他罩着,她就不会受到一分一毫的伤害。
她曾不止一次地问他,为何对她如此地好。
他有那么一瞬间的茫然:自己为什么对她这样好?而后,他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因为她是云启的公主,他将要利用她换回他父皇的平安归来,而待父皇归来后,她便是父皇名正言顺的夫人。她有这样显赫的身份,他就该无条件地包容她、宠爱她,因为她值得最好的对待。
初入宫时,她对宫中环境非常排斥,以致想离宫出走,为了留住她,他竟然使了美男计……
他刻意让她知晓他的秘密,就是哪个他是伪老儿的秘密。当她窥见他真容时,她眼中的惊艳和倾慕让他莫名地觉得身心愉悦。
相貌俊美、性格温雅、脾气好、有钱有权的男子,想必这世间的姑娘没有一个抗拒得了。
所以,绵绵迷恋上了他。这个他早已预料,只是他不曾想到,她的爱会像火一样炽烈。
她爱他,所以想把身心都给他,于是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地想要侍寝。
这让金修文很是尴尬。大约是因为她自小在市井长大,她的言行举止满是乡野之人特有的爽朗和不拘小节,没有一般大家闺秀的矜持和扭捏。她喜欢便是喜欢,厌恶便是厌恶,爱憎分明,十分干脆利落。所以,她大胆地来到他跟前,毫不掩饰地表明想要和他同床共枕、生儿育女。
对于她的投怀送抱,他只觉得脸上臊得厉害,心跳也都不规律了。可他清楚自己的身份,他是身负重任的一国太子,而她则是他替父皇选取的妃子。
所以,她每次要求侍寝,他都避之不及,逮到机会就逃跑。为了不让她起疑,他不得已吻上她的唇,以示抚慰。
可这种抚慰的吻慢慢地变了味道,他开始在这片温柔乡中沉沦。
幸好,即将来临的邦交日拯救了逐渐沉沦的他。
他一早就捎了一封密函送至云启国,含蓄地说明云启国遗落在外多年的公主就在金国皇宫。于是,这位云启国君,借着邦交日,远道而来了。
云启帝也算是个特别精明谨慎的国君,他带着众多暗卫远赴金国,想来也是提防着金修文,以备不测。
邦交宴上,金修文特意带了绵绵入席,自是打着让他们父女相认的主意。哪知宴会结束后,云启帝竟无动于衷,仍怀疑绵绵是个冒牌货。
金修文知道云启帝心中多少还是有点相信绵绵就是他女儿的,只是他过于小心谨慎,不敢轻易相信旁人罢了。
为了逼他抛开心中的怀疑和顾忌,金修文策划了一场苦肉计,将绵绵关入不见天日的大牢,并且严刑伺候。
瞧着她脖子以下拳头般大小的烫伤伤疤,他只觉得心里酸涩得无法呼吸。可这些都是迫不得已的,容不得他后悔。
从一开始,他就在利用她,父皇平安归来后,他对绵绵的利用也达到了极致。他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她,终于迫使她写下休书,随着她的父皇回了云启。
金远羽亲眼看到休书里的每一个字、每一段内容时,气得呼吸不畅、连连咳嗽。而金修文看到那封休书时,却没有对她这天下第一个休夫之人的举动感到震撼,他莫名地觉得整颗心放松了不少。
绵绵离开后,他总是情不自禁地想起她来。看到小皇弟金小龙在课堂上和太傅嘻哈忽悠时,他脑海里就会浮现出一张明媚俏丽的小脸;看到御书房的那把软垫交椅时,他就会想起某个厚脸皮的姑娘对他软磨硬泡求侍寝,他若不搭理她,她就半躺在交椅上赖着不走……
自然而然地,他还想起她脖子以下的那块伤疤。他虽没受过那种苦痛,但还是知道那火红的烙铁印在肌肤上时带来的痛苦……那时的她,该是如何的痛彻心扉?
金修文鬼使神差地来到当日囚禁她的大牢,在狱卒惊诧的目光下,亲手执起火堆里烧红的烙铁,剥去上衣,一把将烙铁印在胸前……
之前,他不太能体会到她当日受到的苦痛,而如今,他终是感受到了。
绵绵离开金国一个月后,他将大婚,而他要迎娶的人,是丞相的千金杜月婵。那是个才华横溢、明智理性的女子。
成婚的前几日,他换了便装,约她到城门外会面。
初见到金修文时,杜小姐面带羞怯,眸含倾慕,俨然一副娇滴滴的待嫁美娘子的模样。
可接下来,金修文的话如同一盆冷水从她头上浇落——
他说:“这桩婚事并非我所愿,五日后的婚礼,我会设法取消。我心中已有了人,自不能耽误杜小姐的终身,还望杜小姐见谅。”
杜月婵双唇微颤,尖细的指甲因拳头攥紧而陷入肌肤里层,隐隐泛出血丝,可她毫无知觉一般,下意识地挺直了腰杆,直视着金修文的杏眸平静无波,方才见到他时眼里的柔情蜜意已荡然无存。
“听父亲说,这一桩婚事,还是殿下你亲自向皇上求赐的,如今你说反悔就反悔?当然了,婚事取消不要紧,但殿下可要将我相国府的颜面置于何地?”
金修文眉头舒展:眼前这个秀外慧中的女子如此明事理,又如此懂得把握分寸,果真不愧是京城第一闺秀。
“杜小姐无须担心相府的名声。取消婚事所带来的后果,皆由我一人承担。”
见他说到这个分上了,杜月婵也不得不松口。她面上仍维持着淡然的表情,可她的心还是不可避免地抽疼了一下。
那晚回宫后,金修文便入了御书房向金远羽申请退婚。这门亲事不只那杜丞相心生满意,连文武百官,甚至是皇上,都赞同这门婚事。皇家与朝中重臣联姻,只会利大于弊,所以,当金远羽亲耳听到这个向来温雅稳重、不闹事的儿子竟然主动要求退婚时,顿时怒不可遏,大发雷霆。
于是,金修文当晚就跪在骄阳宫的门槛前,双目低垂,跪了整整一夜。
第二日,安德来服侍皇上起床上朝时,瞥到那道瘦削、颀长的身影仍直挺挺地跪在门前,吓了一跳。太子殿下莫非真跪了一夜不成?
安德走近了仔细看他,发现他神色憔悴,双眼布满了血丝,显然是一夜未眠。
安德心有不忍,叹息道:“殿下,这又是何苦呢……”金修文先前戴着人皮面具,伪装成老皇上的事,没人比安德这个天子近侍更清楚,但也正因为心如明镜,他才比旁人更清楚金修文和王绵绵之间的那点事。
安德摇了摇头,没想到这两人到头来却是假戏真做了。
有了安德说情,金远羽终于批准了金修文退婚的申请。
年迈的帝王靠坐在象牙床前,枯瘦的手撑着额头,看也不看一夜长跪的儿子,哑着声音道:“你终是喜欢上她了。朕并不想插手你们的事,但以她那样的身份,她要想成为你的太子妃、朕的儿媳、未来的皇后,绝对不可能!”说到这,他忍不住咳了咳,只感觉头晕眼花。
金修文听出他的弦外之音,不就是因为金国与云启两国积怨已久,王绵绵是云启皇室之人,而且她在名义上曾是他这位金国皇帝的夫人嘛……
这些,他何尝没有考虑到?他垂下眼帘,默不作声。
“你想去找她,就尽管去。你只需记住,只要朕在这世上存活一日,她就难以被我大金王朝所接纳!你……退下吧。朕今日不上朝。”
午后的烈日融化了金黄琉璃瓦上的积雪,空气中冷香浮动,夹杂着后庭院的梅花香气。
金修文踏入后宫,就见到刘窦碧刘贵妃倚在玉带桥上投食,喂着桥下清溪里的锦鲤。
见到金修文来了,刘贵妃只瞥了一眼,懒懒散散地打了个招呼:“嗬,什么风把殿下吹到后宫来了?”
金修文只朝她微微颔首,什么话也没说,便不疾不徐地向回廊走去。
他一边走着,一边观赏着一路的风景,眼睛在看着,思绪却飘远了。
后宫依旧华丽,只是少了那个爱惹事、爱闹腾的姑娘,所以看起来格外清静。
后宫很大,除了七座正主儿的宫殿,还有数十栋楼阁、百来间院落。一路上他遇到很多妃嫔,有些是待在深宫已久却不受宠的熟面孔,也有些是近来大臣们送入后宫伺候的新鲜人儿。
不知怎的,自入冬后,向来闹腾的后宫,竟然如一摊死水一般毫无生气,而今天突然来了一名衣风度翩翩的年轻公子,宫人们既是惊奇又是欣喜,尤其是那批刚入宫的新人,个个跑出院子,躲在不远处偷偷瞧着他。
金修文处变不惊地从她们面前走过,不管身后一大片玻璃心碎裂的声音有多强烈,他都不曾回头去看一眼。
再绕过一座庭院,便到了清兰宫。
此时,兰嫔正伏案刺绣,一名贴身宫女候在一旁为她拉线。
听到轻稳的脚步声传来,宫女抬头一看,顿时惊得忘了行礼,直到兰嫔出声,她才反应过来。
“奴婢见过太子殿下!”
最后四个字传入兰嫔的耳朵,她纤躯一震,手中执着的绣花针猝不及防地刺入肌肤,手指上冒出了血珠。
她赶忙从案上起身,伏低身子盈盈一拜。
金修文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淡淡地对那战战兢兢的宫女说道:“我与你主子有事相商,你且退下。”
兰嫔心中雀跃不已,她忍不住想,他的眼睛终于看得见她了吗?他终于肯分给她一点点怜爱了吗?
她下意识地卷起天蓝色的袖口,望着白皙如瓷的手腕上的一点朱红,暗自欣慰。今生能得金修文这样的男子的垂爱,也不枉她入宫三年,千方百计地为他留着这颗守宫砂了。
兰嫔扬唇一笑,将要抬头,忽然眼前剑光一闪,未等她看清那光影是源于何处,便只觉腹中被什么利器一把贯穿,她痛得弯下腰去,而后重重地倒在地上。
她脸色苍白,嘴角溢出血丝,垂头看着腹间的一柄带血利剑,凄楚地笑了笑,一时间全明白了。
他……她心爱的男人,这是为了那个叫作绵绵的女子报仇。她早该明白,她再如何也难逃一死。两个月前的赏花宴上,她本就应该死在王绵绵的剑下,可金修文及时赶来了,恰好救了她。那时她满心庆幸,却不料只是将死亡延期罢了,她欠王老爹的那条命,终究是要还的……
金修文眉毛微蹙,静静地看着她流血而亡。从头到尾,这个女人都没有发出一丁点儿的声音,这让金修文心里有些许复杂。赏花宴那会儿,他亲眼看到绵绵执剑要刺杀兰嫔,那时他刻意阻拦,并不是想包庇兰嫔。
他只是觉得,像王绵绵这样从小到大无忧无虑的姑娘,就该一直快活下去,不受罪孽纠缠。所以,她的仇,他来报,他绝不让她那双白净的手沾染血色罪孽。
过了不久,便传来云启国的云意公主要成婚的消息。金修文面无表情地听着云启使臣来报,心中有些苦闷。目送云启国的使臣远去后,他突然有一种冲动:不如就此抛下一切,跟着使臣前往云启?这个念头刚从脑海中闪过,便立即被他打消了。如今父皇有病在身,无法理政,这些日子都是他在监国代政,他无法离开。
直到太医院的御医们跪着说“药石无医,臣已尽力”之时,他决定亲自去一趟药王谷求医。
距离云启公主成婚还有八日,他火急火燎地赶到药王谷,只求父皇快些得治,然后,他便可以不顾一切地去追寻他心中的姑娘,不想,她竟然身在药王谷。见到她的那一刻,他只觉得,这段时间以来强行压抑的思念之情如海水一般全涌了上来,一发不可收拾。
她是抱恙而来。金修文看到了她手脚受伤,行动不便,也看到了云启定国将军府的世子莫子炽,还有,传闻中的未来驸马——宋之。
得知即将成为新郎的人是与自己情同手足的兄弟时,金修文心中百般不是滋味,他生平第一次体会到一种叫作妒忌的情绪。他内心的酸涩、忐忑、惶恐、不安全部汇集在一起,当真是五味杂陈。于是,他终于放下心中的层层顾虑,冲破重重道德的束缚,借着“送药”的名义进入她养伤的小屋。
一番说辞过后,他没想到王绵绵竟会如此轻易地原谅他,毕竟,他做过不少伤害她的事,惹得她伤心难过。后来,她说,其实这不是原谅或不原谅的问题,她只是不想因为那些所谓的怨恨、无谓的矫情而错过心中所爱。既然彼此相爱了,那么,之前的恩怨纠葛一笔勾销又何妨?
舒心的日子还没开始,闹心的事就接踵而来。
金远羽驾崩,身为嫡长子,又是一国储君的金修文,迫不得已地离开药王谷。金修文心里想着,等登基为帝后,便立马前来迎她,册封她为大金的皇后。一国之母的身份,千百年来一直都是天下女子所梦寐以求的,可王绵绵对皇后之位反感至极,对朝堂宫闱避如蛇蝎。
他知道,她对皇宫的尔虞我诈早已厌倦,也不愿委曲求全与人共侍一夫。
是的,金修文若登基为帝,三宫六院、妃子成群是免不了的,即使他不想接受,臣子们也会逼他接受——这是作为一个帝王的无奈。
先皇的葬礼是由他这个嫡长子主持的,他的身后依次是皇后、刘贵妃、金媛、金小龙等皇室成员。葬礼即将结束时,刘贵妃竟然冲向皇陵,一头撞死在墓碑上,一时间鲜血四溅,当场身亡。
参加殡仪的大小臣子纷纷为刘贵妃殉情的举动感动不已,想来,帝妃二人生前伉俪情深,到死也要比翼双飞。琇書網
十二岁的金小龙是先皇生前最宠爱的儿子,此时正趴在墓前哭得昏天黑地,到了最后甚至哭晕过去。金修文下令散场,然后蹲下身,亲自把金小龙背了起来。
他看着眼前这张稚嫩的脸庞,一个想法在脑中逐渐形成……
登基大典将在三日后举行。这两天,金修文对金小龙格外地热情,时常叫他来御书房,教他如何批阅奏折、如何拟写圣旨等。
金小龙心里很是惶恐,面上却不敢表现出来,于是,他带着满心疑惑去了皇后的宫殿,并把这一情况告知母亲。
皇后听了,内心震惊不已,相比于欢喜,倒有几分复杂。而后,她只摸摸金小龙的头,轻声道:“你皇兄这是赏识你,他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她望着后园子的那片桃林,喃喃道,“桃花快开了,春天……也要来了。”
登基大典的前一天晚上,举国欢庆,全民沸腾。在民间,金修文这样的储君在百姓眼里是宅心仁厚、年轻有为的,如此德高望重的人物当国君,人民群众双手双脚都表示赞成。
可是,受万民拥戴的他,竟在半夜时分策马出城了。
他本想待完成第二天的登基大典之后,再正式传位给金小龙,然后抽身而退去追寻他的爱情。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他在这个非常时期接收到一封从云启加急送过来的密函。他眉毛一挑,有种不好的预感。当他拆开封口,见到里头的内容时,他顿时惊得冷汗直冒——
密函上写着:云意为拒婚,持匕首欲自尽,此时身受重伤,生死不得而知。
金修文心里虽然惊骇,但还是冷静下来端详信纸上的字迹,而这字迹的主人确是云启国太子云潇无疑。
他不知该不该相信,但事关绵绵,他必须亲自去探实。于是,他放弃第二天的登基大典,提前计划行往云启国。
一路上,风景匆匆而逝,尘土飞扬。
他一直在想,把皇位交给他的六皇弟大抵是没错的。虽说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比他小了足足八岁,但其做事能力不能小觑。金小龙自幼便聪慧过人,熟诗书,识兵法,如此勤勉聪颖的孩子,先皇生前便喜欢得紧,白天除了时刻考查他当日所学到的功课之外,每次用膳都宣他一起,到了晚上,父子俩还时常一起待在御书房里处理政务……若不是因为金修文是嫡长子,这皇位怕是要传给同样是嫡子的金小龙吧。
自打金修文一出生,金远羽就不喜欢他,对他的一切不闻不问,见到他时都是冷着脸的。小时候,金修文一直不明白父皇既不爱他,为何还给他无尽荣耀,直到长到十五岁时,他便全明白了。
每年都有一家子远道而来京城,金远羽当天竟然连朝都不上,巴巴地跑去皇宫的正午门迎接他们。
金修文认识这一家子,他们即宋之和他的爹娘,是以,他与宋之从小便认识。
金修文不知道自己的父皇为何如此关照宋之,每次他来京城游玩,父皇总赏赐不少奇珍异宝给他,而他也非常坦然,笑嘻嘻地收下了。
金修文心里不是不好受的,金修文的母后很早便亡故,没有享受多少母爱的金修文,更是鲜少享受父爱。年少时,他曾以为宋之是父皇的私生子,其实不是没有理由的,宋之不管是个人作风还是本身性格,都像极了金远羽年轻时的样子。还有一个比较隐秘的理由,每年那宋家三口入宫时,他都会发现,金远羽的目光总在没人注意的时候落在宋夫人身上。
那隐忍而克制,又难掩浓烈爱意的眼神,就是少年不知情滋味的金修文也看出点眉目来了。
后来,他听安德说,宋之的娘亲曾是金远羽的挚爱,奈何宋夫人心有所属,嫁给了宋之他爹。
当时他有些疑惑,不由脱口说道:“父皇贵为天子,若当真喜欢宋夫人,将她纳入后宫又有什么难的?即使她不愿意,但她如何能抗旨不遵?”
金修文至今还记得安德那意味深长的笑容,他说:“强扭瓜不甜,若真爱她,就该放手成全。”
“倘若执意不放手呢?”
“执意不放手啊……嗯,就只能舍弃江山,方可抱得美人归喽。”
那时的他不明白,为什么江山和美人不可兼得?他甚至认为,堂堂八尺男儿,就该顶天立地,为家为国,怎可为了区区一个小女子而弃江山社稷于不顾?所以,他觉得父皇的选择是正确的——爱江山,弃美人。
然而时过境迁,如今他终于明白,江山与美人两者不可并存,一旦选择错了,将抱憾终身。
他想,当年的父皇没有孤注一掷舍弃江山的勇气,那么现今就由他来做这弃江山、爱美人的“昏君”吧。
金修文回头深深地凝视着这座繁华的都城,而后翻身上马,策马扬鞭,不再回头。
北风呼啸,迎面而来,他忽然悟出这么一句话——
江山固然美好,却不及他与心中所爱之人的白头到老。
所以,天下可辜负,唯有绵绵不可辜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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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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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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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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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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