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除了妞妞时不时闹着要哥哥外,一切都很好。
叶春燕和叶春芬两姐妹的到来帮了她大忙!
眼看年关临近,她也准备了不少东西,叶家大房二房都有。当然,娘家那份自然少不了。
这天听说有她弟弟于若谦邮寄过来的挂号信,她才带着安安出门取信。随同信件到的,还有一个厚重的包裹,上面还盖着边1防1部1队的信戳。
从里面透着的气息来看,应该是肉食之类的东西。
惹得于若曦不住地笑。
这个弟弟啊,去了队里也不忘给家里加菜,他是有多不放心他们?
她也没直接走,干脆直接买了纸笔,提笔唰唰唰写了一封信,这才问邮递员买信封和邮票。
想到自己空间里还保存着好几张红票,她不由追问起最近有没有新邮票发行。也不管有用没用,每种面值都买了一枚。
等把信寄出,拿到回执单后于若谦正打算走,突然又被邮递员叫住。
“嗳,你是不是蜂窝煤厂的于若曦?有你的电报,刚到的。”
有电报?
应该是叶建斌发过来的吧?
她赶忙上前接过。
电报上一改过去的三五个字,反而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
上面的字排列有些怪异,好像就是在说普通的问候,于若曦只看了一眼,就拿着回了家。
等到家后,她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拿出来照着电报上的字对照破译。
很快,一封真正的电报就出现在她面前。
她并没有直接看信,而是按照一定规律跳跃着,把信的内容找了出来。最后合成了三句话。
她盯着那三句话反复看了两遍,沉默地把书重新放回书架上,拿起电报折叠好,放进了书桌里,这才一如往常般开始准备晚饭。
晚上,等叶春燕三姊妹回来,她才替叶春燕和叶春芬每人夹了一块排骨,说道:
“马上过年了,你们都回家去吧。春燕,你爸来找了你好几次。你要是再不回去,他们都得怀疑我把你卖了。”
叶春燕当即闹了个大红脸。
“不会的,三婶儿……”
不过想到自己老爸,还真有可能做出这种事,她又赶忙辩解:“大家都看我吃得好穿得好,才不会信他的话。”
“信不信不要紧,不过,你去年在我家过年,今年你三叔也不在,你就回家陪陪你妈,还有你弟妹。等过完年再过来。”
见叶春燕还想争辩,她才沉下声音:“听话!”
叶春芬吓得一缩脖子。
叶春燕咬着嘴唇,委屈得眼圈都红了,“我不是不想回去,而是我爸他,想安排我嫁人。他都提了好几次,我不愿意……”
因为他们借住在于家,所以,叶建国就总嚷嚷着她是于若谦的童养媳。
想让于家陪嫁妆。
可叶春燕哪有脸提这种要求?
于家帮了她,不但供着她吃供着她穿,给她栖身处,甚至还带着她做小生意。这一年多在于家过的日子,是她这辈子最快乐的日子。
她一直把于若谦当做自己的大哥般敬重。看着他为情所困,看着他强忍悲痛打起精神强颜欢笑,看着他背上背包从容投军,她心中更多的是欢喜。
她也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和于若谦这个大哥扯上关系!
第一次她爸来找她,说起她和于若谦的事时,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恼羞成怒的她拿起大扫把,直接把人赶走了!
等赵雯雯听见动静出来问起时,她羞窘得恨不能挖个地洞钻进去。
这种事,让她怎么能说出口!
之后叶建国再来,她要么把人臭骂一顿,要么直接赶人。可叶建国也越来越过分,不住地闹腾。她没办法,只能拿钱把人打发了。
可越是如此,叶建国的胃口就越大。
后来更是嚷嚷着要直接去找于兴海商量婚事。
什么婚事,亏他想得出!
她这才慌了,求到赵外婆跟前。也不敢说真实原因,只透露出想去照顾妞妞的意思。琇書蛧
世界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
叶家两姊妹来于家这么久,说闲话的人虽然不敢嚷嚷到她面前,可她还是听到了一些风声。
如果叶春燕和于若谦两人真有其事,她还巴不得二人早些把婚事定下来。毕竟为了若谦的终身大事,她也受尽了折磨。
再则叶春燕这丫头年岁虽然小,做事却麻利勤快,人长得也好。虽然性子强势些,可这种性子正好能压住若谦的跳脱,挺好。
可叶春燕年纪太小了!
比若谦小四岁多,年岁虽然适合,可倒底还不到提婚事的时候。
再怎么着也得再等两年,等若谦退伍回来,就差不多了……
由于这些考量,所以赵雯雯才让于兴海带话,把两姊妹送到了于若曦这边来。
还特别交待于兴海,只管送人,旁得什么都别多说。怕的,就是女孩子年岁小脸皮薄。万一捅破了窗户纸,原本能成的事反而平起波澜。
“嫁人?你才多大,亏他想得出!”
于若曦都被气笑了。
不过转念一想,过了年叶春燕就16了吧?
别说,这年头还有15岁就嫁人的,她清晰记得,上辈子她去乡下外婆家玩耍,隔壁邻居家的二儿媳就是15岁嫁的人,当时连小日子都没来。还是嫁人后生活渐渐改善,到17岁才来,结果18岁就生了娃。
现在叶春燕16岁了,也难为叶建国这个当父亲的惦记着女儿的婚事。
叶春燕红着眼咬着牙,戳着碗里的红薯饭,却没说话。
至从上次叶建斌回来说,有人背后议论她家总是飘着肉香之后,她就特别注意影响问题。
吃食方面坚决和大家一样,要么苞米饭,要么豆饭,或者芋儿饭,红薯饭,唤着花样的来。在家里吃饭不许剩饭,吃不完的下一顿热一热接着吃,不准浪费丁点粮食。
当然,半夜偷偷的开小灶吃好的,是一家子默认的事。
至于于若曦拿出来的肉啊,汤啊,小零食啥的是怎么来的,就是个谜。
大家都闷着脑袋吃,谁也没有追问这些东西的来历。
“那你也得回去。你大了,要是我连过年都据着你不让你走,怕是外面又该说闲话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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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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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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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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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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