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好吧?”
还有三只公鸭,两只留作种鸭,剩下一只给两个人做菜?能够全村人吃?
“怎么,怕了?”
鲍一味眯起眼,得意洋洋地扫视了围观的众人一圈,扬声大笑:“你要是怕了,就当着大伙的面,公开承认自己厨艺不如我。至于这只小鸭嘛……就作为我的战利品,我带走了!”
“那不行。”
承认自己厨艺不如他这点倒没问题,什么厨艺天下第一啥的,她知道自己的斤两,也从来就没想过。
但是这只小鸭,却是万万不能让他带走。
“你也知道,这只小鸭是咱们叶家湾的养殖场的第一批出栏的家禽,之所以留着它,就是为了犒劳咱们大家。你带走了,对咱们叶家湾的众人都不公平。你这条件决计不成。”
“不行?那就真枪实弹比试一场。输了,赢了,我都再不纠缠。如何?”
说来说去,鲍一味就是想逼她比试。
于若曦憋了一口气,刚要发火,心下突然一动,反而笑了。
“和你比试可以。不过,如果我侥幸略胜一筹,你得赔我两只小鸭。另外,你得发誓再不能来纠缠!”
“额,凭什么我就要赔你两只,而你连一只都不肯?”
“因为是你要找我比试厨艺,并非我求你。”于若曦兄嘚欢快:“说到底,你是鲍家名门正统从小培育出来的接班人,是大厨。而我,不过一乡下村妇罢了。你和我比试,无异于龟兔赛跑,原本就对我不公平。”
鲍一味:“……”
他呼气吸气,吸气呼气,最终一咬牙点了头:“成吧!两只就两只!”
他还不信这个邪,第一次输了,这次还会再输!
“小鸭呢?拿来!”
鲍一味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于若曦朝王玲递了个眼色,王玲转身就跑,很快就抓来了那只小鸭过来。
这只小公鸭多喂了几天,抓在手里大约有六斤左右,已经开始换毛的它正是最适合出栏的时节。
“就一只小鸭怎么比?”
鲍一味傻眼了,“不是还有两只公鸭?一起抓来宰了,不论输赢我都赔给你还不行?”
行,怎么不行。
另外两只公鸭也抓来了。
说好要比试,可养殖场里就只有土灶。鲍一味察觉土灶很影响他的厨艺发挥,这次登门,还把自己的锅和灶都搬来了。
那边拿人安装灶台,这边已经扒了鸭脖子的毛准备开宰。
林嫂子盯着这边看了良久,凑到于若曦耳边低语:“小曦,这位鲍家的恐怕得了真传。你看他手上那把刀。那可是鲍家从祖上传下来的,很有名的百炼刀。你……可有把握?”
“把握还真没有,只能尽力而为。”
于若曦苦笑。
她的厨艺上辈子就是跟着几位师傅耳濡目染学来的,虽然几位师傅都说她可以出师了,可哄小孩子的话怎么能当真呢?
眼下赶鸭,子上架,不行也得行了。
见那边开始烫毛,于若曦也围上了围裙,抓起小鸭开杀。
这边比试开始不久,生产队的人得了消息,大家都顾不得吃饭,纷纷围拢过来看热闹。
得知鲍一味的身份后,更是议论不停。
之前是听说于若曦的厨艺过人,和人比试略胜一筹。可大家都当她是吹嘘的假话,眼下看见大厨出现,才恍然大悟。
于若曦老是放他鸽子,鲍一味早就憋足了一口气。
今天他把自己的拿手绝活都施展了出来。盐水鸭和当地酱鸭都是名菜,正好一只做一个口味。
可他看到于若曦居然去拿蔬菜,心下一动,也决定添两道小菜。
扒白菜卷,是用猪肉和大白菜为主料制作而成。
另一道,是绍式虾球。绍式虾球色泽金黄油润,之地香松酥脆,配上葱白和甜面酱,一起蘸着吃,别有一番滋味儿。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鲍一味一开始动手,切菜切出了残影,只听得砧板一阵“笃笃笃”响过,葱姜蒜该末是末,丁是丁,泥是泥。立刻就给人一种淡定自如的感受。
那架势,只需要往那里一站,没来由觉得对方的厨艺超群。
都开始替于若曦担忧,不会真的……
输了吧?
于若曦只取了一只鸭,子,她也打算分成两半,做两道菜,香酥鸭和酸萝卜炖鸭。
香酥鸭这道菜菜如其名,香酥脆爽,又油香扑鼻。其原由,自然是略显肥的鸭皮椒酥,反而成就了这道菜的最大特色。
至于酸萝卜炖鸭,则是地道的地方菜。
用酸萝卜(泡萝卜)加入高汤放鸭肉炖,不但吃着开胃,而且汤鲜味美。
这道汤经常在宴席接近尾声时上桌,汤汁不但解油腻,更下饭。
于若曦上辈子最喜欢吃这道菜的鸭脖子。
炖得酥烂的酸萝卜鸭一上桌,首先就截取鸭脖子那一段,只需要轻轻一抿,鸭肉是鸭肉,骨头是骨头。吃起来别提有多好吃。
等两道菜都下了锅,她开始准备两道素菜。
一道锅巴土豆,这可是大街小巷必吃的美食。一道麻油抄手,都是让人吃了就走不掉的地道小吃。
鲍一味时刻都注意这这边。
之前见于若曦清洗大白菜,还以为她要炒一道小菜。可对方居然开始和面,让他越发好奇。
等看清楚于若曦居然在包抄手后,不由瞪圆了眼。
于若曦却根本不在乎对方的看法,自顾自做着自己的吃食。wWW.ΧìǔΜЬ.CǒΜ
等双方四道菜出锅,齐齐送上桌后,大家呼啦啦都围拢了上来。
“好香啊好香,要是我们能尝一尝该有多好。”
“可惜了那三只鸭呢,看得见,吃不着。你们说,谁的厨艺更好?”
“那还用说,肯定是若曦!”
“那可不一定!你们之前没听说吗?那位可是大厨。大厨,懂吗?”
“……”
鲍一味盯着对面的于若曦,眼底是势在必得的热烈:“怎么样,这菜谁来做评判?”
“不如,咱们俩相互给彼此打分?”
于若曦之前就想过这个问题。
这里的人都是她的乡亲,如果让他们做评判,恐怕无法让对方心服口服。
与其如此,不如让他们二人替对方打分。是胜是负,全凭良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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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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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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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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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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