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农女娇娇旺夫小娘子>第四百九十四章 挽月楼的生意情况
  到了月末一算总账,她十月的营业比起之前,可是增加了不少,不过这主要得益于她的熏肉买卖,若是把熏肉这一部分剔除,单独算铺子货柜上所卖的商品销售额,这便和以前相差不大。琇書蛧

  无论是做熏肉,还是做酸萝卜,或是别的什么,林三春都付出了不少的劳力,到了月末,她除了之前商定的固定工钱之外,多给了他一两银子作为提成也好,奖励也好,总之发给他让他自由支配。

  林三春拿着一两银子,再看扣除给他爹的一百五十文钱之后剩下的那五十文钱,这都是他工钱的多少倍了?有了这一两银子,剩下那五十文钱突然就显得很微不足道似的。

  要知道在以前,五十文钱在他眼中也是一笔大款的。

  他在林娇娇面前一直嘀咕着这钱是不是给多了,林娇娇向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三哥,你就别念叨了,钱给你你就拿着,可别到处声扬啊,要是叫他爹娘听见,或是让大哥、二哥知道,我以后可不好做人。”

  林三春原还想多谢她几句,一听她这么说,顿时一个字都不敢说了。

  敢情她给自己这工钱,还是瞒着孙家人的呀?小妹待他这么好,他自然不能拆她的台。

  林三春把银子收回房间,先藏起来,想说一起攒着,日后看有没有机会在县城买处小宅子住着。

  十一月初一,林三春回了趟四喜村,主要还是为了看望一下在家休养的陈芳雅。

  在家休息着的陈芳雅有李婆子的照料,气色比之前在县城生活时确实要好了许多,林三春见她身子渐渐好起来,终于是放了心。

  “算算日子,也没几个月的时间,待娃娃生了,再好好养上几个月,到那时你想再来县城帮小妹的忙,她一定会同意的。不过依我的想法,最好还是等娃娃一岁之后,你再过来,这样方便你带娃儿,不然娃娃太小,你也分不开神帮小妹干活儿。”

  陈芳雅叹了口气,她也是这么计划着的,不可能刚生完孩子就能马上回县城去帮忙,坐月子得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之后孩子太小,需要大人时时在旁照料,等到一岁,孩子学走路了,她才算是稍微能脱得开身,能帮林娇娇做些轻便的活儿。

  “这还早着呢,只能到时走一步看一步了。”

  她想着实在不行,孩子还小时她要跟着林三春去县城住,她可以不拿工钱,先带着孩子和他团聚,等到她什么时候能帮得上忙了,什么时候再拿工钱也没关系。

  反正林三春在那边也占了个房间,一个人住是住,一家三口住也是住,总好过她一直在乡下带娃儿,还得和林三春分隔两地,一个月才能见上两次面。

  林三春这次回家后,才得知最近他们家地里没什么活儿,要等到明年春天才会播种,这年前的时间他大哥和二哥都去了外面找活儿做。

  大哥在附近给人造房子,做些力气活儿,每日挣个十一二文钱,算是辛苦的。

  二哥自打前两日出了门之后,就再没有回来过,留下他二嫂在家苦哈哈的等着,常常守在门口像个望夫石一样等他二哥回来。

  林三春向他爹娘打听了他二哥的下落,可他们也并不知晓,只说他原本是说要去县城找活儿做,这县城离得远,估计也不好做一天两天就回来,这一直不回来,想必是找着什么长期的活儿,等到能休假时自然会回来的。

  林三春不禁觉得好笑,他爹娘可真心大,自己儿子出去那么长时间不回来,也没托人带个消息回来,他们一点也不担心他二哥的安危,倒只想着他回来时能带回多少工钱。

  林三春只在家里呆了两个晚上,一早就离开了四喜村,回县城继续帮林娇娇的忙。

  新的一批猪肉送过来,还是按着之前做过的步骤按部就班的处理,他现在也算是做出了经验,即使林娇娇不在旁指导,他一个人也能够处理好,只是在忙不过来时,林娇娇还是会主动来帮他一起做。

  这忙起来时间过得飞快,当林娇娇第三批熏肉做好时,成品一共有三百五十斤,之前她就剩下了几十斤没有卖完,加上这次多出来的,凑一凑都够一百斤。

  若不是她想等到孙泽宇去京城参加会试时再一起把宏王爷的货给送了,这会儿都有现成的够给宏王爷的。

  她答应了林五娘在县城内她不零售,也不卖给其他的饭馆、酒楼,若没有县城外的生意,她这一百斤熏肉暂时也只能压在自己手里,若是没有寻着更好的销货渠道,她计划下月少做一百斤。

  熏肉虽能够存放,始终不如刚做出来的香,何况她卖出去之后,林五娘那边可能还得存放一段时间,为了不影响熏肉的味道,她提供给林五娘的都争取是新鲜做出来的熏肉。

  熏肉一做好,林娇娇第一时间通知林五娘,等她那边和她的姐妹们商量好送货时间,再告知她具体数量和送货时间。

  这回给送货时,林娇娇也跟着一块去了,收货款的同时,也在旁观察了一下挽月楼里的生意情况。

  男人们来挽月楼这种地方,无非是为了寻欢作乐,不过在和姑娘们亲热之前,喝几杯小酒,吃些小菜那是必不可少的,挽月楼新推出的几道用熏肉做的菜肴,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已经受到了客人们的喜爱。

  这熏肉味道重,用来下酒再合适不过。

  加上整个县城只有挽月楼这里能够吃到,这大大增加了客人的黏性,有人甚至专门为了吃这熏肉来挽月楼里点菜。

  但凡进了挽月楼的客人,自然不可能只单独吃一盘菜这么简单,昂贵的酒水那是一点不能少,加上陪着喝酒的姑娘,无论晚上是否需要她作陪,这赏钱是不能少的,若是在这里过夜,那又是另外一笔开销。

  托这熏肉的福,这段时间这挽月楼里的生意额一下子就提高不少,买的熏肉虽然还没全部用完,可当林娇娇要送货过来时,林五娘一点没推辞,付起钱来也是十分爽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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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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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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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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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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