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农女娇娇旺夫小娘子>第四百九十三章 在儿子心中的地位
  上桌吃早饭时,吴氏频频看向自己儿子、儿媳,嘴角隐隐带着笑意,却楞是一直忍住没有开口,吃过早饭,等林娇娇出去铺子里干活,孙泽宇拿着书箱出了门,林三春也在院子里忙活起来,吴氏才拉着老伴儿小声嘀咕首。

  “昨夜儿子带娇娇出去逛了那么长时间,到很晚才回来,看他们小两口今早上相处的这模样,和之前比可要亲密多了,唉,咱们儿子总算开窍啦,昨日他让我别准备他们的晚饭,说他要和娇娇上外面吃时,我还觉得纳闷呢。”

  孙树新喝着饭后茶水,对吴氏这大惊小怪的表现有些不解,“他们俩关系本来就不错,之前泽宇不是一直忙于温书学习,这才没时间和娇娇一块出去,现在嘛,会试时间离得尚远,便不需要像之前那般头悬梁、锥刺骨的彻夜苦读了嘛。我和你说,你可千万别多事,别坏了儿子和娇娇之间的关系。”

  他在县城住的日子长了,大概也看出来,林娇娇在儿子心中的地位是极高的,要换作是旁人,这会儿估计心理该不平衡,可因为儿子放在心尖尖上的人是林娇娇,孙树新倒感觉很理所当然。

  林娇娇是他们孙家的大救星,他们孙家所有的好事都是因她而来,儿子能走到现如今这一步,也与她脱不了干系。

  因此,即使儿子再怎么偏向她,孙树新也不会因此而暗暗吃醋,反而希望他们两人能够一直像现在这样携手并肩,好好过完下半辈子。

  吴氏平白被老伴儿给警告几句,心里有些不满,终究还是忍了下来,她哼了一声,收拾碗筷回厨房里去清洗。

  孙树新吃过茶,闲着无事,两手往后一背,悠哉悠哉的出去遛弯。

  林娇娇等林三春过来铺子里,林三春将昨日收来的货款都交还给她之后,李高壮这时也来了他们铺子门外候着,就等林三春一块上车继续送货。

  林娇娇看了那纸上的地址,原来还剩下一家没有送完,地方离得不远,大概一上午就能搞定。

  她让林三春带了些钱在身上,以防有什么意外状况。

  至于李高壮的车钱,等他们回来再另行结算,这一日的车钱和一日半的车钱,那是不一样的,她之前说好的是单日的车钱,心里盘算着按着一日的车钱再多给一半,按花费的时间给他结算车钱,他也是不亏的。

  林娇娇一个人守着铺子,吴氏收拾完屋子,喂过院子里的鸡、鸭、狗,无聊时也会来她铺子里坐会儿,碰到有客人来时,吴氏就连忙回去院子里,生怕打扰到她和客人的沟通。

  尽管林娇娇再三表示即使有客人在,吴氏也可以在铺子里坐坐,吴氏却怎么也不好意思留下。

  到底是在乡下地方呆的时间长,吴氏生性胆小,在陌生的地方面对陌生的人就更加显得有些腼腆内向。

  林娇娇在县城呆的时间长了,每天面对形形色色的客人,什么人没见过,就连当地的地痞流氓都不敢来招惹她,她比吴氏自然要胆大得多。

  中午时,林三春被李高壮送到铺子里,林娇娇把一天半的车钱给他时,他一数这钱比当初谈的车钱还要更多,想给她退回来些,毕竟当初要送哪些地方他已经是知道的,只是没想到路上耽搁了,一天没有全部送完就先回了县城,今日这一趟他没想再多收钱。

  林娇娇却是摆摆手,让他别再推辞。

  人情是人情,生意归生意,她自己做生意也从未吃过什么亏,在她眼里,该赚的钱就不该少赚,除非是大买卖,她才会适当的让一些利。

  刚送完一批熏肉,林五娘那边至少还得一个月的时间才会向她拿货,林娇娇倒不急着向刘屠夫订猪肉,只托人送了消息,让他过十天左右再送肉过来。

  这十天的时间,足够她把林三春收回来的那些萝卜和芦荟处理完了。

  芦荟要去了皮,留下中间的那部分,一起捣碎了用来做护肤膏的原材料。

  做的过程中只觉得那芦荟汁液黏黏的,加了其他的配料一起去熬制出来的护肤膏,冷却之后涂抹起来却是相当的清爽。

  连着忙了好几日,林三春负责做一些前期、后期的准备和收尾工作,她则负责其中最关键的一环。

  两人合作无间,把酸萝卜封了坛,护肤膏都分装进小罐子里之后,林三春感叹自己总算能歇一歇。

  林娇娇难得从她三哥嘴里听到他说想休息的话,不禁冲他笑道,“要不等发了工钱,我给你三日假,你回四喜村看看大丫去?”

  林三春忙摇头拒绝,“我上回回去县城,离着还没一个月的时间,哪能回去那么勤快的,让大哥、二哥瞧见我这么轻松,说不准又想着法儿要来你这儿挣钱呢。”xǐυmь.℃òm

  他小妹这里的都是肥差,以前在村子里时,他不在家,他大哥、二哥时常帮着小妹做活儿,也知他出手大手,从不亏待帮她做活儿的人,不然二也不会每次他回去,都向他打听小妹铺子的生意情况,对县城的生活心生向往,恨不得也能住到县城里来。

  “那你没什么事自己上县城逛逛也成,你总归还是需要时间休息的,再不济,你在屋里练练字,争取以后账本能写得好看点儿。”

  她打趣的给他提着各种建议,林三春一听到练字,顿时皱起眉头,和当初她被孙泽宇抓着练字时的神情一模一样。

  “你就饶了我吧,我还不如替你出去收收账,跑跑生意呢。”

  这生意上的事,一做熟之后就做什么都顺了,不存在什么特别难的事情,林三春目前对她铺子的所有事都能够应付自如,只是相对于写账本,他还是情愿去外面和人打交道。

  才刚想着今日出去外面做点啥呢,这就来了一笔生意,是长期订货的酒楼,再加一坛酸萝卜。林三春把李高壮叫来,两人合力搬了大坛子上马车,直接给人送去酒楼。

  林娇娇看她这闲不住的三哥,手里翻着账本,开始琢磨月底了该给他多少工钱合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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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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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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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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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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